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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背景下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探索

2022-12-05翟月寒张凤娜黄明睿

创新创业理论研究与实践 2022年19期
关键词:校企院校高职

翟月寒,张凤娜,黄明睿

(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财经学院,广东广州 510450;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创新创业学院,广东广州 510665)

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进程中,我国对创新型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不断扩大,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得到极大推动,但在发展上也遭遇了瓶颈,主要体现在部分高职院校对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重视程度不够、创新创业教育大多停留在理论层面并与专业教育脱节、创业课程体系不够完善、“双创”教师短缺等方面。为进一步推动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发展,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国家大力推行校企协同育人,鼓励高校与优秀企业主动开展合作,使二者优势资源得到整合,将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对接,促进产教深度融合。

1 校企深度融合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必要性

1.1 顺应时代发展要求

创新是推动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科技实力提升的力量源泉。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调了创新创业的重要性,党的十九大更是进一步强调要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型人才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力量,因此推动创新创业教育发展,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是每所高校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健全校企协同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机制,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由此可见,国家越来越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并高度重视校企合作,推进产教深度融合。高职院校作为培养高级技术型人才的教育单位,除了教授学生相关理论知识,还应注重学生技术技能水平与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企业若想获得更加长远的发展,其创新能力亦不容忽视;除此之外,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难免会面临技术生产上的难题。因此,校企合作应运而生。在校企协同育人模式下,企业与学校利用自身优势,将教育资源进行优化重组,共同培养出一批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企业也解决了自身生产方面的难题,获得了更多的经济效益。

1.2 有助于解决毕业生创业就业难题

随着近几年高校扩招工作的不断开展,每年毕业生的数量也在增加。2021年,我国高校毕业生数量已高达909万,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约92%。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高职院校毕业生的就业形势更加严峻。因此,很多学生在毕业后会选择自主创业,但是由于自身的局限性,缺少相关的经验以及一定的创业资金支持,这使得他们的自主创业常以失败告终。虽然大部分高职院校都已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但是学生接受的知识主要还是来源于书本,创业课程缺乏实践性,这就导致学生难以将在学校里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毕业后创业的实践中,因而出现创业难的局面。学生无论是在创业过程中还是就业过程中,都面临着极大的挑战。因此,校企合作模式十分重要。在校企合作模式下,学生的实践能力得到提高,毕业之前就已经熟悉企业的相关运营流程,校内由学校教师教授理论知识,在企业由企业师傅传授职业技能,提升了自身的职业技能水平与创新创业能力,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学生毕业后的创业难度,同时缓解了就业压力[1]。

1.3 有助于促进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之一。创新创业人才是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驱动力,高职院校作为高等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培养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的使命,因此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迫在眉睫。首先,校企合作有利于优化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型人才的培养离不开行业协会、企业以及社会的支持,校企合作改变了传统的育人模式,强调学校和企业对学生的协同培养,形成了育人主体多元化的局面[2],共同培养新时代所需的具备创新精神、创业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也缓解了高职院校的育人压力。其次,校企合作有助于提升高职院校办学质量[3]。2019年4月,“双高计划”提出高职院校应主动与行业领先企业开展合作,推动自身专业建设与当前产业发展需求相匹配。在校企合作背景下,高职院校基于当前社会发展的需求更新自身教育理念,推动学科建设发展,不断凸显自身办学特色。除此之外,在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学生创新创业技能以及实践能力的培养至关重要,校企合作使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具有实践性,企业的加入为学生提供了大量实践机会与平台,促进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学生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得到极大提升。

2 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存在的问题

高职院校既具备教育属性也具备职业属性,它所培养的人才是文化知识与职业技能兼备的高素质人才,因此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也极为重要。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尤其是随着校企合作政策的推行,高职院校的创新创业教育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学生的创新意识与创业能力也得到了极大提高。高职院校应当主动向企业寻求合作,并力求校企深度融合。但是从目前来看,部分高职院校和企业对校企合作的内涵缺乏全面理解与认知,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对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做出分析。

2.1 校企合作主导地位不明确,缺乏制度约束

近年来,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迅速,然而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仍存在很多不足,尤其是在政策制度上缺乏一定的约束,在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政策中,更加偏重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外部条件支持,如减免税收,却忽略了对大学生创新意识与创业能力的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创新意识是决定其创业成败的关键因素。除此以外,我国尚未建立系统完整的多元主体协同育人的政策体系。“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职业院校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主动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合作。”学校应与企业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了解企业的需求并为其提供所需的课程、师资等资源,同时企业也应履行自身义务,积极参与合作并为学校提供资本、技术、设备等资源。但是当前并没有系统完整的政策或规章制度明确政府、企业以及学校在校企合作中的责任与义务,校企合作缺乏强有力的政策保障机制。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背景下,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已经无法满足对创新创业型人才的培养要求,政府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激励政策尚未完善,高校与企业间的合作以及双方对人才的培养缺乏制度保障,这使得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举步维艰,而企业较少重视高校的合作需求,校企合作流于形式,缺乏实质性合作。目前国家在政策选择上更多地倾斜于高校对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忽略了对校企合作中对企业的政策鼓励与支持。

2.2 高职院校师资结构单一,缺乏专业教师团队

影响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发展的一个关键因素是师资队伍。高职院校是传授专业知识、培养技术型高质量人才的场所,在学校的实践教学中,教师的专业知识水平与实践能力对学生的技能养成以及职业素养的形成产生巨大影响,教师的水平直接影响整体的教学效果。“配齐配强创新创业教育与创业就业指导专职教师队伍,并建立定期考核、淘汰制度。聘请知名科学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担任专业课、创新创业课授课或指导教师,并制定兼职教师管理规范。”然而目前我国高职院校“双创”教育的师资力量还未壮大,尚未满足“双创”教育的标准。首先是专职教师的欠缺,高职院校培养的是专业技术人才,需要强有力的教学体系支撑,而教师是教学体系中至关重要的一环,但是事实上,无论是理论课程还是实践课程,教师的质量以及数量都未能满足“双创”教育的标准。在很多学校,大部分的实践课程主要是由理论课程教师进行授课[4],再加上日常繁琐的工作,使教师难以在实践课程上投入足够精力。其次,高职院校在“双创”教师培训方面有所缺失,尚未形成系统完善的培养体系,教师整体素质有待提升[5]。从实际情况来看,部分高职院校缺乏专业的教师团队,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上存在问题,部分教师拥有较强的理论知识但是在实践方面存在欠缺,另一部分教师有较强的实践能力,经验丰富却不具备一定的理论知识。总之,目前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师团队中部分教师缺乏实践经验或只是经过简单的创业培训,尚未具备较强的创业指导能力,无法满足学生的需求。部分高校为了增强学生的创业实践能力,从企业聘请具备丰富创业经验的专家开设讲座,然而却忽视了企业专家长期待在创业一线,虽然具有一定的创业实践能力但是却欠缺教育教学能力,使得教学效果依旧不佳。

2.3 企业责任意识不足,缺乏合作精神

企业与学校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社会组织,二者有各自的文化价值取向,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常常会因为双方的文化价值不能有机融合而致使合作难以进行。首先,职业院校与企业的价值取向不同,学校是教育的重要场所,具有社会公益性,企业的特征是生产经营获取利润,具有经济属性,二者的属性不同造成了价值取向也不同。在校企合作中,学校希望可以依托企业,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提高教育质量,同时也减轻自身的教学压力。但是企业更加看重利益,希望通过学校获得更多高素质、高技能的劳动者,调整自身的人力资源结构。双方由于价值诉求的差异,易使得校企合作难以持续。其次,企业因自身的因素,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往往学校产生极大的热情,但是企业却处于被动状态,使得校企合作呈现出“一头热”。企业认为与学校合作需要付出大量人力物力,接受职业院校学生来企业实训实习虽然可以获得一定的劳动力,但是却需要提供技术娴熟的企业师傅进行指导,并且协助学校培养出的具备较强实践能力的技术人才在将来也并不一定会服务于企业,认为校企合作占用自身的技术资源,损耗自身经济价值。企业未意识到,社会培养出创新型人才,人才继而为企业创造生产经营价值,因此企业应当承担促进社会发展的责任。在校企合作中,由于双方取向不统一,导致合作浮于表面,阻碍了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

2.4 学生主体地位模糊,缺乏“双创”热情

在创新型人才的培养过程中,学生是主体,但是存在以下几个问题。第一,作为创新创业教育主体的学生,他们已有的理论知识结构不完整,对创新创业缺乏全面系统的了解,获取知识的途径具有局限性,大多来自教师和书本。第二,学生缺乏相关的实践经验,社会经验不足,对于创业的实践问题缺少思考,这种理论与实践脱节的教学模式使得学生学习效果不佳。第三,是学生自身的局限性。高职院校的学生乃至本科学生缺乏长时间的学术训练,很难掌握创新创业的核心知识以及必要的技术支持。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学生是接受学校教育的主体,同时也是接受企业锻炼的主体,因此所有教育教学活动理应围绕学生的创新创业需求展开,但是部分高校忽视了这一点。加之受传统就业观念的影响,部分大学生对创新创业的热情并不高[6],若高校缺乏正规完整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市场大环境缺少政策的支持,则校企合作下的“双创”教育将举步维艰。

2.5 课程体系不够完善,缺乏“专创融合”

课程建设是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随着国家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高度重视,大多数高职院校都已开设了创新创业课程,例如《创业基础》,但是该课程以理论教学为主,缺乏创业的实践性,课程设置缺乏合理性。甚至部分高职院校对创新创业教育的内涵认知模糊,将创新创业教育与就业指导等同,只在校内简单开设就业指导课程,简单传授创业相关知识,未能形成健全完善的创业课程体系[7]。与传统教育不同,创新创业教育作为一种素质教育,无法照搬其他教育的教学模式,却可以融入现有的专业教育体系中。但是由于创业课程系统性的缺失,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脱节,这也导致了高职院校的创新创业教育尚停留在理论层面。在校企合作政策的推动下,高职院校和企业已经形成了合作育人的观念,但是在课程体系建设中,二者尚未形成合力,高职院校未能依托企业,利用工学结合的优势,精准对接产业需求,联合行业企业共同建设基于学生创业实践和创业体验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企业也仅仅是为高职院校提供实训实习基地,或是安排企业家到高职院校开展讲座,未能在课程开发上达成深度合作。

3 校企合作背景下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新路径

3.1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政策引导

地方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依托区域经济社会的资源,同时又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推动校企合作离不开政府的宏观调控与政策保障。首先,在创新创业教育上,政府要扮演好服务者的角色,给高校、学生以及企业足够的空间,重视学生创新意识的培养,鼓励企业与当地学校主动寻求合作并提供政策保障,为学生搭建创新创业实践平台,促进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发展和完善。其次,在校企合作过程中,通过政策引导消除政校企之间的壁垒。在校企合作中,政府、高校、企业均是主体,各自有不同的发展目标与利益诉求,合作过程中难免会有矛盾,因此可以借助政策引导化解矛盾,实现三方共赢。政府应在财政、税收等方面颁布相关优惠政策[8],调动企业参与合作的积极性,给予参与合作办学的企业一些资源,对于合作中可能出现的意外积极采取保障措施,让企业无后顾之忧。再次,政府要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教育,科学规划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成立推动校企合作的专门机构,指导创新创业教育科学发展,打破地域的界限,集中利用优质资源并进行共享[9]。政府可以借助互联网,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营造健康的网络监管环境,引入互联网新技术,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使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依托互联网迅速发展。在舆论方面,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引导学生建立正确的创新创业观,鼓励高校“双创”教育的发展。在政策制度方面,多方面、多角度完善创新创业教育政策,必要时可将创新型人才的培养作为一种人才培养制度,针对地方高校的校企合作,制定管理以及评价政策。

3.2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设“双师型”教师团队

在校企合作背景下,高职院校可以采取专职教师与兼职教师相结合的模式[10],即双导师制,高职院校创新创业人才由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协同培养。在校内,学生的创新创业通识教育课程由学校教师教学,在企业里,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能力由企业师傅传授,学生通过师傅的言传身教学习到岗位技能知识,增强岗位适应能力,为就业积攒经验。为此,首先学校应在专职教师入职标准方面提高门槛,建立科学严格的考核制度,从源头保障“双创”师资的整体素质。其次,学校也应大力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培训其专业理论知识,规范其教学行为,制定合理的评价激励制度,增强其责任感及教师职业认同感。尤其是制定合理的政策,吸引企业一线人员担任学校兼职教师[11],建立一支来自企业一线的经验丰富、实践能力强的教师队伍,在校企协同育人的过程中加以培养,鼓励他们加入学校创新创业课程建设,使其成为一股稳定的师资力量,建设一批“双师型”教师团队。“双师型”教师团队的建设一直是职业院校优化师资结构、提升师资力量的重中之重,到2022年,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超过一半。在校企合作的背景下,应改变传统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方法,教师不再是简单地进入企业挂职,企业技术人员也不仅是被学校聘请,而是出于双方共同的需求实现资源共享。一方面,学校教师通过进入企业,丰富实践经验,在理解的基础上接受企业文化,在提高自身技能的同时也促进了产学研的结合。而企业也因此缓解了用人压力,提高了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企业技术人员进入院校就职,增强了自身的专业理论能力,同时也优化了学校的师资队伍,缓解了学校实践教学方面的压力。

3.3 提高企业参与度,打造校企命运共同体

面对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企业追求利润本无可厚非,但是这与校企协同育人促进产教融合的发展目标存在差异,缺少行业协会及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在某种程度上不是真正的职业教育,加速校企深度合作,夯实校企合作基础是我国职业教育改革的必经之路[12],企业积极参与办学是其应尽的社会责任。首先,企业应当主动转变合作理念,积极参与学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充分认识到校企合作不仅有利于学校的人才培养,更有利于提升企业综合实力。其次,在合作过程中,职业院校也要树立为企业服务的意识,走出校门,引企入校,强化企业办学主体的地位,引导企业参与创新创业课程教材的编制以及课程内容、课程结构的优化,共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推动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对接。双方共同建立利益共享机制,保障双方的利益。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活动离不开企业的支持,校企合作应以共赢为目标,兼顾学校与企业双方的利益,正视各方的利益诉求,利用自身已有条件和资源最大限度地满足对方的利益需求。事实上,在创新创业教育中,高校与企业之间存在着共同的利益基础,可以通过合作实现优势互补、资源交换达到互利共生,形成命运共同体。构建命运共同体需要政府提供政策保障为前提[13],地方高校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的技术资源优势,企业发挥自身的成果优势,共同促进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实现互利共赢。

3.4 尊重学生主体地位,激发学生“双创”热情

校企合作是高职院校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业能力的高层次人才的必然之路,在培养过程中,学生占据主体地位。地方高校应以学生为主体,充分了解行业协会和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将创新创业教育贯彻到整个人才培养体系中。创新创业教育实质上是一种素质教育,学校应当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明确“双创”教育的培养目标,依托校企合作并结合自身办学特色为学生营造创业氛围。首先,学校可以全面开设创新创业基础课程,以必修或选修课的形式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并将其纳入学分,让学生对创新创业有基础的认识,形成正确的创业理念。在教学中,要改变传统的教学方式,采用项目教学法,校企协同育人,将真实的项目带到教学中,让学生参与到每个项目中,在做中学,激发学生兴趣的同时培养学生创新意识与创业实践能力。其次,高职院校应响应政府的号召,大力推行“以赛促创”,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并提供专业教师进行辅导,让学生在比赛中感受到创业的乐趣。大赛所设置的产业命题赛道,既能聚焦企业生产难题,又能促进科研成果转化,进一步深化了校企合作。再次,高职院校应当充分利用企业优势,在校内建设创业园等创业孵化基地,为有创业想法的学生提供场所,并配备专业教师提供技术上的支持。学校通过与企业合作,在校内设置与企业相同的工作环境与模式[14],让学生直观地感受相关产业运作的各个环节,学生将课堂上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生产实践中,在工作过程中培养创新精神与创业能力,工学交替促进产教深度融合。

3.5 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促进“专创融合”

高职创新创业教育的目的不仅是让学生对创新创业有理论层面的认识,更是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让他们在学习的过程中获得创新创业能力。课程建设是学生创新精神与创业能力发挥关键作用的一个因素,只有建设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才能将“双创”教育真正融进入高职教育教学体系中。首先,要保证“双创”教育的普及性,高职院校应当让更多的人参与创新创业教育,让学生对创新创业能够产生基本、清晰的认识,因此开设创新创业基础类课程是必不可少的,同时学校可以引入慕课等学习资源做好创新创业课程的全面普及工作,并在此过程中针对有兴趣的学生进行重点培养,采取针对性教学。其次,在创新型人才的培养过程中,高职院校要了解产业发展需求,并以此为基础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育体系中,在专业课教育中融入创新创业理念,注重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在专业课程的课堂上邀请企业骨干或行业专家为学生讲述目前行业的新动态与发展趋势,做到课程与产业精准对接[15]。再次,在校企合作的背景下,高职院校可以邀请企业共同开发创业课程。基于当前产业发展需求与自身专业发展现状,协同企业打造与专业课程相匹配的创业课程[16],例如开办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学校,可以协同企业共同开设“外贸公司创办与经营”等课程;对于开办市场营销专业的学校,可以开设“门店实训”等课程。在这一课程体系中,不仅促进了学生对专业课程的学习,也使学生获得了创新创业能力的提升,同时也为企业培养了大量技能人才。

4 结语

校企合作是高职院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有利于实现社会、高校、企业、学生多方共赢。在这一模式下,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得到加强,实践技能也得以提高。因此高校和企业应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形成教育合力,协同培养应用型和创新型人才,为我国社会发展增添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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