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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培训贷”的民事诉讼,如何更好保护自己的权利?

2022-12-02

人民之声 2022年4期
关键词:纠纷案件监管部门审理

编辑同志:

我是“培训贷”的受害者。目前民事诉讼正在进行中,要如何做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利?

云浮市 项女士

项女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您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提请人民法院将“培训贷”的相关情况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您还可以向行管行政监管部门投诉,相关监管部门在接到“培训贷”相关投诉举报时,也应根据行刑衔接制度及时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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