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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饱之外:“新农保”对农村老年人养老质量的改善效应研究

2022-12-01郭上海王灵芝许建明

新疆农垦经济 2022年10期
关键词:新农养老金养老

○郭上海 王灵芝 许建明

(浙江农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浙江 杭州 311300)

一、引言

对于“新农保”的推行,从中央到基层全社会饱含期望,期待其能保障农村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切实改善农村老年人的养老质量。学术界对“新农保”开展了全面系统的入户调查,评估“新农保”成效。总体评价是肯定的,但仍有较大的改进空间。有学者认为,“新农保”直接为农村老年人带来一个稳定的收入来源,一定程度上通过刺激消费[1-2]、改善养老模式[3]、减少劳动供给[4-6]、提高主观福利[7],改善了老年人的养老质量。在同类议题的研究上,国外学者研究发现,社会养老金对自评健康[8]、劳动供给[9-10]、健康状况[11-12]、私人转移支付[13]、生活满意度[14]及收入[15-16]等一系列社会经济变量都产生了显著影响。也有学者通过研究得出不同的结论,因为“新农保”的养老金数额过低难以覆盖基本生活需求[17]、实施强度不大导致短期内难以对居民养老质量产生有效影响[18-19]。

需要指出的是,因为“新农保”对于农村居民来说,涉及的是关于自身及其家庭成员的生命周期阶段中资源的跨期配置决策,这个决策需要学习、收集信息与深思熟虑,所以,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对“新农保”政策形成比较稳定的反应。这要求本文在对该政策进行评估时,需要收集政策实施前后,而且时段间隔较长的数据。因此,本研究利用CLHLS2008年和2018年两期数据,这样可以避免“新农保”因为时段间隔短而对一个家庭生命周期决策尚未产生系统性影响的问题。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所以,老年人的家庭地位是“新农保”的政策效果的一项重要考察内容。许多学者[13,20-22]从正向的积极的层面上评估“新农保”对老年人的家庭地位的影响,却忽略了老年人的家庭地位所包含的消极层面的内容。因为老年人的家庭地位,不仅是指老人在家庭里是否拥有影响力的“有所为”积极层面含义,也包含“有所不为”消极层面的含义,即当老人年老体弱没有经济收入,而老人必要的社会交往需要相应的花费,当他们伸手向成年子女要点零花钱时有可能受到成年子女的不尊重而损伤老人自尊心[23];而“新农保”的养老金可作为老人进行社会交往的经济支持,也可以减少老人受到成年子女不尊重的次数。来自家庭成员的负面态度将直接损害老人的精神状况和生活态度,进而降低养老质量。所以,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24],相比于积极层面,消极层面对于老年人的养老质量改善而言具有更为基本的地位。根据边际效用递减规律,更为基本的消极层面相对于积极层面对一个人的福利水平更为重要。本文研究正是从一个新的视角即“新农保”(虽然目前的金额不多)对于农村老人社会交往的经济支持及其在老人家庭地位的消极层面意义来理解“新农保”对农村老人养老质量的改善效应。

二、相关研究综述

养老质量包涵丰富的内容,在国内外相关研究中广泛运用的是LAWTON[25]以美国为经验背景建构的老年生活质量系统模型,该模型涵盖老年人的行为和社会技能、主观的生活质量、主观幸福感以及外部客观环境等四部分内容。以LAWTON[25]研究为基础,BEARON[26]进一步将生活质量扩展为四个方面:健康和功能状态、社会经济地位、生活满意度和自我尊重。国内学者常用中华医学会开发的老年生活质量指标来衡量养老质量,其包括健康状况、日常生活功能、居住条件等11 个方面[27],该指标体系总体上延用LAWTON[25]的研究框架。近年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在编写2019年中国老年人生活质量发展报告时[23],也是应用和拓展了LAWTON[25]的研究模型,给出更细化的老年人生活质量指标体系。张晔和程令国等[22]正是以LAWTON[25]与于普林和杨超元等[27]的老年生活质量指标体系来研究“新农保”对农村老年人养老质量的影响。但基于美国社会经验的LAWTON[25]模型与基于中国城市生活经验的中华医学会的老年生活质量指标体系[27]用来研究中国农村居民的养老质量时,需要做相应的调整,以便更精准刻画出中国农村居民老年生活的重要特征。而这些特征在上述研究中是被遮蔽的。这是因为:首先,中国城乡差距比较大,农村居民收入比较低,农村家庭在老人照料上更多的是在温饱上,对于老人的社会交往并不关切。这样的背景下,“新农保”的额度虽然比较小,但相对意义比较大,因为“新农保”能够为老人的社会交往提供经济支持。其次,与美国人的成年孩子离家独立,中国城市里的居民因为公寓的居住条件局限,成年子女另购公寓而与老年父母地理隔离不同的是,中国农村老年居民一般是三代同堂,跟成年子女生活在一起,不是同住就是相邻而居,所以,成年子女相处的态度直接影响老年人养老质量。因此,本文的养老质量指标体系如图1所示。

图1 养老质量指标体系

健康状况直接反映老人的养老质量,是评价养老质量的重要指标。以往关于社会养老金促进老人健康的机制,一般是从养老金的替代用途和购买代际服务的机制来论述。比如,养老金补足医疗方面支出,以养老金作为医疗费用上的储备金,当老人身体发生不适,在就医用药时能够有更宽裕的钱财享受更贴切的医疗服务[28-29]。或者,老年人能够使用养老金作为回报,向子女购买市场缺失的服务,因而增加了家庭向老人提供的照料总量[30-31]。以及养老金与子女的经济资助具有替代效益[32],当老人有了养老金的稳定收入后,子女的经济资助会减少,同时子女提供的精神慰藉和情感支持会上升[31]。但这些机制的发生是以发达国家为背景的,因为发达国家的社会养老金比较高,可以用于多样化用途和购买代际服务。目前我国“新农保”的平均金额只有一百多元,只能够覆盖老年人生活成本的一小部分,无法用于多样化用途和购买代际服务。但“新农保”可以为农村老人的社会交往提供经济支持,社会交往有助于老人的身心健康[33-34]。同时,因为有了“新农保”作为社会交往的活动经费来源,老人减少向子女索要零用钱(用于社会交往)的次数,也就减少因为给子女增加负累而导致受挫折感,这也有效降低了损害老人身心健康的事件发生概率。因而老人会拥有更好的身心健康,进而提高老人的养老质量。

食物与营养物质的摄取是农村老年人养老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城乡发展不均衡尚未得到有效改善,相比城市居民,农村居民的食物摄取需求仍然有待进一步满足。食物需求作为人类最低层次的需求,是衡量生活水平的重要指标。“新农保”的养老金增加了农村老年人的经济资源,而经济资源直接决定了老年人的营养物质条件[22]。所以,农村老年人在获得新农保养老金后,大都会增加对常见食物及营养物质的摄取,尤其是肉类鱼类等高蛋白高营养含量食物,营养条件的改善将提高农村老人的养老质量。

生活满意度是养老质量的重要内容,也是当事者的主观评价部分,而社会交往有益于老年人生活满意度的提高。一个农村老人不仅仅需要吃饭穿衣,还需要正常的社会交往。马克思说:“人是最名副其实的政治动物,不仅是一种合群的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也就是,人作为人,并不仅仅是生物性的存在,更重要的是作为社会关系存在的。而农村老人的社会交往即使花费不多,但仍然是需要经济基础来支持的。如果没有新农保给予老人每个月的收入——这些不多的收入,可以作为老人的社会交往的经费,那么,老人或者需要由成年子女提供——而这可能会伴随着成年子女的不尊重或老人的无存在感,或者就失去社会交往,进而影响老人的身心健康与生活满意度。

最后,家庭地位也是养老质量的重要影响因素。家庭是老人晚年生活最重要的场所,家庭关系与老年人的养老质量密切相关,家庭关系也是老年人最重要的心理支持和精神支持。所以,在积极层面上,家庭成员的尊重,对于老人的自尊很重要;在消极层面上,减少老人被家庭成员不尊重对待的次数,对老人的自尊心也同样重要,甚至更重要。“新农保”可以为老人社会交往需要提供一个较稳定的经费来源,在社会交往方面减少对家庭的经济依赖,避免因经济依赖而受到来自家庭内部的不尊重,在家庭中的地位可能因此得到相对提升。

三、农村老年人养老现状分析

(一)农村老年人养老质量现状

据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指出:我国自二十世纪末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老年人口数量和占总人口的比重持续增长,2000年至2019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从1.26亿人增加到2.54亿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从10.2%上升至18.1%。且“七普”数据显示,2020 年我国农村60 岁以上的老年人约12 135 万,占农村总人数的23.8%。

在老龄化不断加深的现实情况下,健康问题对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有最直接的影响。根据2019年老龄蓝皮书《中国老年人生活质量发展报告(2019)》显示,中国32.1%的老年人患有一种慢性病,50.5%的老年人患有两种及以上慢性病,仅有17.3%的老年人未患慢性病,而分城乡看,城镇老年人患慢性病的比例为82.0%,农村老年人患慢性病的比例为83.4%,农村略高于城镇。

在基本的生存需要和照顾需要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和谐的家庭关系和适宜的居住安排是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关键。《中国老年人生活质量发展报告(2019)》显示,有配偶的老年人感到孤独的比例为25.3%,而无配偶的老年人感到孤独的比例高达65.8%。居住安排对老年人是否感到孤独影响显著,与配偶共同居住的老年人感到孤独的比例为26.1%,独居老年人感到孤独的比例则高达71.3%。可见,婚姻家庭状况对老年人生活质量存在显著影响,不仅体现在经济支持和生活照顾上,更体现在心理抚慰和精神支持上。

(二)数据来源、样本处理和变量定义

本研究数据来自CLHLS2008年和2018年两期数据。本研究的自变量是参保“新农保”。对于样本是否参保“新农保”的判断,本文遵循张晔和程令国等[22]的标准,2018 年的CLHLS 问卷中询问了受访老人“是否参加养老保险”,对于回答“是”的老人进一步询问了参保时间和领取金额。对于参保时间在2009年以后且此保险不属于商业养老保险的老人,认为其参保了“新农保”。同时,问卷还询问了老人“目前有哪些社会保障和商业保险?”,其中一个选项为“社会”。对于在2008年调查时回答是“无”而在2018年调查时回答是“有”且不属于退休金或商业养老保险的农村老年人也界定为其参保了“新农保”。

本研究的核心被解释变量是农村老年人的养老质量。农村老年人的养老质量包括四部分内容:

其一是健康状况,由CLHLS 问卷中的日常活动能力量表以及抑郁量表的部分内容来衡量,即用问卷中的E1到E14等问题来衡量老人的身体健康状况,问卷中的答案选项程度一致,为便于分析,统一归纳为“1.能、2.有一定困难、3.不能”三档。最后根据其所得总分从低到高分为五级,具体划分标准以及评分赋值见表1。同时用问卷中的“是否经常觉得孤独”“是否喜欢把东西弄得干净、整洁”和“是否觉得仍与年轻时一样快活”来衡量老人的心理健康状况,将其划分为“1.很好、2.好、3.一般4.不好、5.很不好”。

表1 身体健康状况分级量表

其二是食物与营养物质的摄取状况,主要反映老人对日常食物与营养品的摄取频率,体现农村老年人的饮食生活质量,根据CLHLS问卷内容,选取了肉类、鱼等水产品、蛋类、奶制品类、坚果、菌藻类、维生素或保健品、药用植物、新鲜水果、新鲜蔬菜等十种老人寻常能接触到的食物及营养品,同理将其划分为“1.很均衡、2.较均衡、3.一般、4.较不均衡、5.很不均衡”;

其三是生活满意程度,反映老人对日常生活现状的评价,借鉴已有学者的做法[4,22,35],基于CLHLS调查问卷中生活满意度的问题“您觉得您现在的生活怎么样?”回答设定,同时考虑到农村家庭的经济状况会影响老人的生活满意度评价,因此,对生活满意度测评时加入了经济状况评价变量,该变量采用问卷中“您的生活在当地比较起来,属于?”问题,同理将生活满意程度划分为“1.很满意、2.比较满意、3.一般、4.不满意、5.非常不满意”。

其四是家庭地位,主要反映老人对家庭和自身日常事务的做主程度以及受到家庭消极层面的影响后老人的应对状况。家庭地位的积极层面用老人对家庭及自身日常事务的做主程度衡量,同样根据其问卷中的回答将其划分为五级。衡量家庭地位消极层面指标选取了CLHLS 问卷中的三个问题,分别为“遇事是否想得开”“产生越老越不中用想法”和“日常感到紧张害怕”,这些问题原本常被学者们[19-22]用于衡量老人的心理健康状况,而农村老人之所以会有一个较差的心理健康状况,大部分是内部受到了来自家庭的“冷暴力”[23],而外部也缺少了必要的社会交往,因此,用这三个问题来衡量老人家庭地位的消极层面更为合适,同理将家庭地位的消极层面也划分为五级。

为了确定各部分权重,采用熵值法对各部分进行权重计算,具体结果见表2。在各变量权重确定的情况下,本文对养老质量指标计算的公式为:养老质量=0.281*身体状况状况+0.124*心理健康状况+0.066*饮食摄入状况+0.101*生活满意度+0.316*家庭地位积极层面+0.112*家庭地位消极层面。养老质量最终的计算结果在1~5之间,计算所得出的分值越低,代表养老质量越好,因此,将养老质量赋值为“1.很好、2.好、3.一般4.不好、5.很不好”。

表2 熵值法计算权重结果汇总

此外,为了将内生性所带来的结果偏误可能性最小化,本文控制了以下几类变量:人口社会学特征,包括性别(男性=1,女性=0)、年龄、受教育水平(受过教育=1,反之=0)、退休前职业(技术或管理类=1,反之=0)、婚姻状况(已婚且与伴侣居住=1,反之=0);社会经济条件,包括住房状况(住房为自己所有=1,反之=0)、赡养费;居住与健康状况,包括居住状况(与子女居住=1,反之=0)、医疗费、日常锻炼(经常锻炼=1,反之=0)。

(三)描述性统计

表3 给出了本文主要被解释变量的描述性统计,通过比较不同时期的均值差异,可以初步观察“新农保”对农村老年人养老质量的改善效果。从统计结果看,养老质量分值的均值有所减小,意味着参保“新农保”后,农村老年人的养老质量有所提升。四个分项目的均值变化,进一步佐证了参保“新农保”对农村老年人的养老质量存在一定程度的改善效果。通过对政策实施前后各被解释变量的均值差异进行t检验后发现,各变量均存在显著差异。

表3 被解释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四、模型设定与实证分析

(一)模型设定

1.双重差分法(DID)。本研究主要探讨“新农保”对农村老年人养老质量的改善效应,考虑到样本的自选择问题,为了减少选择性偏误,将采用双重差分法评估“新农保”对农村老年人养老质量的改善效果。设立模型如下:

其中,Treatedi是分组虚拟变量,代表处理组和对照组的自身存在的差异。Timet是时间虚拟变量,代表参保“新农保”前后的变化。Treatedi和Timet的交互项为本文的核心解释变量,其系数代表了“新农保”对养老质量的改善程度。Zit表示相关控制变量。模型中各个变量及参数的设定如表4所示。

表4 DID模型各变量及参数的含义

2.倾向得分匹配法(PSM)。“倾向分值匹配”能有效控制处理组和对照组在“可观测特征”上的差别,从而尽量满足“条件独立假设”。具体而言就是把处理组与对照组通过整合样本多维特征变量值测算出的一维倾向得分进行匹配,从而获得缺失数据,构造反事实框架。倾向得分是在给定样本可观测特征变量(协变量)的情况下,农村老年人参加“新农保”的概率公式为:

其中,P(Xi)是样本倾向得分,Di=1表示参保“新农保”。根据倾向得分P(Xi)对样本进行匹配,所关注的政策效应为参保组的处理效应(ATT),即参保组个体因为参保“新农保”而对养老质量产生的改善效果。ATT可表达为:

其中,EP(Xi)|Di=1为倾向分值函数,分别表示个体i在参保(P)情况下,参保前后养老质量的潜在结果;分别表示个体i在“未参保”(NP)情况下前后两期养老质量的潜在结果;Di是二元哑变量,Di=1表示参保,反之未参保。

(二)“新农保”对养老质量实证分析

本文首先使用DID进行基准回归分析,并对样本进行PSM 匹配后再次使用DID 进行回归以验证回归结果的稳健性,具体结果如表5 所示,表5 中(1)列是未加控制变量的DID 回归结果,其交互项(gd)系数负向显著,说明参保“新农保”显著提升了农村老年人的养老质量,提升程度约43.3 个百分点,且估计系数在1%水平上显著,表5 中(2)列在(1)列的基础上加入了控制变量,可以看到在加入控制变量后养老质量的提升程度有所下降,但依然显著。表5 中(3)列则是PSM-DID 的回归结果,其结果与DID的回归结果基本一致,增强了实证结论的稳健性,这与张晔和程令国等[22]的研究结论相似。

表5 中列(2)和列(3)列交互项gd 以下是加入控制变量后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到参保“新农保”对农村老年人养老质量的提升存在差异性。“年龄”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显示农村老人的年龄越大,其养老质量状况有恶化趋势,代表“新农保”的改善效果就越差,也说明需关注高龄老年人养老质量的重要性;“受教育程度”的回归系数负向显著,说明接受教育不仅能提高个人素养,还能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多发展机会,进而提升以后的养老质量;“婚姻状况”和“居住状况”的回归系数显示与家人一起居住能使老人拥有更好的养老质量,其原因可能在于:一方面,晚年生活有人陪伴能减少老人的孤独感,使老人有更积极的生活态度。另一方面,成年子女能为老人提供经济上的支持和心理上的满足,从而改善其养老质量;“是否经常锻炼”在养老质量项目上的回归系数负向显著,反映出适当的运动锻炼对于提升老人养老质量的重要性。

表5 “新农保”对养老质量的实证结果

(三)养老质量的分项目回归分析

1.养老质量分项目的基准回归分析。从表6构成养老质量的具体项目指标回归结果看,参保“新农保”对农村老人养老质量的各个方面均产生显著影响。具体来看,“新农保”显著改善了农村老人的心理健康状况,显著提高了农村老年人对食物与营养物质的摄取状况,约提高18.5%,说明参保后的农村老人拥有更均衡的营养摄入,进而提升了其养老质量;对生活满意度也产生了显著影响,对家庭地位的积极和消极层面都产生显著影响,说明“新农保”所给予的养老金既维系了老人的家庭内部关系,又保障了老人所必要的社会交往,进而提高了老人的养老质量。但对农村老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产生了正向影响,意味着身体健康越差,“新农保”的改善效果越好。

表6 养老质量分项目的基准回归结果

2.PSM 匹配结果与平衡性检验。为验证以上实证结果的稳健性,同时进一步揭示“新农保”对养老质量影响的作用机制,使用核匹配法对样本进行倾向得分匹配,并在此进行DID实证检验。图2和图3是采用核匹配法进行共同支撑域检验的结果,由图2 可以看出,在进行倾向得分匹配后,实验组和观测组可观测特征的差异有大幅度缩小,表明匹配效果较好。图3 显示多数样本位于共同支撑范围内,剔除匹配变量存在缺失的样本后获得了4 608 个控制组样本。为进一步检验匹配结果的稳健性,本文对匹配的结果进行了平衡性检验,检验结果如表7 所示,相比匹配前,匹配后所有匹配变量的标准偏差大都出现不同程度的减少,其标准偏差的绝对值均低于10%,证明本研究倾向得分匹配的有效性。同时,匹配后所有匹配变量的t检验结果均不显著,证实了本文的匹配结果满足条件独立性假设,从而确保了实证结果的稳健性。

表7 倾向得分匹配平衡性检验结果

图2 各控制变量的标准化偏差

图3 共同支撑检验结果

3.PSM-DID 回归做稳健性检验。通过共同支撑和平衡性检验后,对匹配后的样本再次进行DID回归,回归结果如表8所示,总体上与表6DID的回归结果基本一致,增强了实证结论的稳健性。具体来看,“新农保”对老人的经济支持,既保障了老人必要的社会交往,改善了老人的身心健康状况[33-34],也减少了老人向子女索要零用钱(用于社会交往)的次数,减轻了要不到零花钱而受到的挫折感及给子女增加经济负担的负罪感,有效降低了损害老人身心健康的事件发生概率,使老人拥有更好的身心健康,进而提高老人的养老质量。同时,倾向得分匹配后家庭地位积极层面的回归系数有明显提高,其原因可能在于“新农保”为老人提供的较稳定的经济支持,使老人减少了社会交往方面对家庭的经济依赖,避免因经济依赖而受到的来自家庭内部的不尊重,提升了在家庭中的地位。

表8 倾向分值匹配下养老质量分项目回归结果

(四)异质性分析

按照家庭总收入对受访样本进行分组,按30%、30%到70%和高于70%的比例将其划分为低收入组、中等收入组和高收入组。在表9 中,低收入组老年人的养老质量最为显著,这与凯恩斯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的观点相吻合:由于边际消费倾向有递减规律,低收入组每一单位的养老金额外收入会有更高比例用于物质或非物质消费,进而改善老人的养老质量。此外,高收入组的老人养老质量改善效果比中收入组的效果更好,其原因可能在于高收入者参保了更高档的新农保,获得了更多的新农保养老金。以上结果表明,“新农保”政策效果在不同收入组中具有异质性,且低收入组的效果最为显著。

表9 不同家庭总收入对养老质量的影响

其次,按照所在地区对受访老人分组。表10的回归结果显示,“新农保”对中部地区农村老年人养老质量的改善幅度最大,改善幅度大约提升了19 个百分点,且在0.5%的水平上显著。其原因可能在于中部各地区经济水平和财政实力发展不均衡,部分地区发展水平比肩东部地区,能通过财政补贴增加“新农保”养老金额度,拉高了“新农保”对老人养老质量的改善效果。而西部地区,“新农保”对农村老年人养老质量的影响大于东部地区,造成以上差异的原因可能是在相对贫困的西部地区,“新农保”养老金占家庭总收入比例相对要高,对老人养老质量有更好的改善效果。

表10 不同地区对养老质量的影响

最后,按照老人参保后所领取的养老金数额进行分组。表11的回归结果显示,缴费档次越高,领取的“新农保”养老金越多,养老质量提升的幅度也就越大,提升了大约8.6 个百分点,且在0.5%的水平上显著。不缴纳任何费用只领取基础养老金的老人也对其养老质量产生了显著影响。缴纳“新农保”最低档次,即每年缴费100元,并未显著改善农村老人的养老质量,其原因可能在于缴纳档次低,所领取的养老金并未比基础养老金高出多少,反而额外增加的支出给家庭带来了一定的经济负担,进而使得缴纳最低档次的农村家庭,“新农保”对家庭老人养老质量的改善并未取得预期效果。

表11 领取不同“新农保”养老金额对养老质量的影响

(五)影响机制分析

通过构成养老质量各部分的实证结果揭示“新农保”对农村老年人养老质量存在改善效果的作用机制。第一,“新农保”可以为农村老人的社会交往提供经济支持,而社会交往有助于老人的身心健康[33-34]。第二,因为有了“新农保”作为社会交往的活动经费来源,老人就减少向子女索要用于社会交往经费的次数,也就减少受挫折感,这会有效降低损害老人身心健康事件的发生概率,因而老人会拥有更好的身心健康,进而提高老人的养老质量。第三,在老人日常饮食方面,“新农保”使其显著提高了18.5 个百分点,通过均衡饮食的摄入,使老人的养老质量得以提升。第四,“新农保”可以作为老人必要的社会交往的活动经费,降低了因经济依赖而受到家庭内部不尊重的发生概率,老人在家庭中的地位可能因此相对提升,进而提高老人的养老质量。

五、结论与建议

(一)主要结论

本研究利用CLHLS2008 和2018 年两期数据,使用DID 实证模型分析参保“新农保”对农村老年人养老质量的影响,得出以下结论:“新农保”显著改善了参保老人的健康状况、均衡了老人饮食摄入、提高了老人的生活满意度和家庭地位,因此老人的养老质量有极大的改善效果,但在身体健康状况方面,相比于健康老人,“新农保”对于缺失自理能力的老人有更好的改善效果。同时,也发现“新农保”对于农村老年人养老质量的改善存在明显的异质性,“新农保”对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养老质量改善效果更好,对于中部地区的老人养老质量改善效果最好。

(二)政策建议

根据上述研究结论,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1.加大“新农保”的补助力度。需要国家适时调整“新农保”的发放标准,使其随社会物价水平的变化而变化,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新农保”的基础养老金或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强化“新农保”对农村老年人养老质量的改善效果。

2.加深“新农保”的保障层次。既要调整“捆绑式”参保条款,以减少子女的经济压力,鼓励子女增加对老人的照料和精神慰藉,也要给予特殊人群适度倾斜养老资源。如“新农保”对参保老人养老质量的改善存在年龄异质性,对于高龄老人养老质量的改善效果存在一定的不足,在确保社会公平的情况下,适当给予高龄老人政策性补偿,如提高其基础养老金待遇、减免其家庭缴费等。

3.改善农村现行的养老模式。如政府层面,响应社会支持保障养老模式变革,加大养老金融方面的扶持力度,助力养老产业快速发展,拓展养老服务产业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社会层面发挥应有作用,补偿家庭养老模式缺失部分,缓解家庭养老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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