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发展、财政支出偏向与城乡收入差距
2022-12-01熊云飚代宇杰
○熊云飚 代宇杰
(云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云南 昆明 650500)
一、引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在新时代的发展背景下,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政策支持和资源要素分配一度向城镇地区重点倾斜,而对农村地区的支持较少,逐渐导致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1]。作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现状的重要体现,城乡收入差距问题一直受到国家政府、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改善收入分配结构、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不仅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还是将来一段时期内我国宏观经济管理和运行的基本政策导向,更是“十四五”时期急需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
数字经济发展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国民生产水平稳定增长主要通过引入新的生产要素、优化资源的配置效率和产生新的全要素生产率三条路径来实现[2]。《“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指出,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到2025 年我国数字经济要迈向全面扩展期,数字化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均等,推动数字城乡融合发展。数字化服务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数字化的服务形式可以有效打破时空阻隔,提高重要资源的普惠化水平,使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愈加便利,满足民生服务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这也意味着,发展数字经济能够使广大城镇和农村居民享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那么,在数字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能否得到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日益扩大的趋势能否被有效遏制?深入研究影响我国城乡收入差距的因素,对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实现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脱贫攻坚与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在不同区域、不同群体间的数字鸿沟尚未有效弥合,甚至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这一趋势有可能导致城乡之间差距过大的形势进一步加剧。“规划”指出,通过加快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数字基础设施在公共服务中的支撑作用、提升电子政务系统的服务水平和不断完善利企便民服务体系,数字鸿沟有可能得以加速弥合①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29号)。。在发展数字经济的“规划”中指出要加大资金配置力度以支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我国数字经济竞争力和影响力。城镇和农村地区之间的差异化发展现状主要受到中国城乡二元体制结构的影响,那么,政府财政支出在对发展数字经济进行投资的过程中,是否会出现财政支出的城乡和区域差异?这种差异化导致的城乡收入差距能否在数字经济的作用下得到减轻?基于此,在全面发展数字经济的时代背景下,探讨数字经济、财政支出偏向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机制,对于制定和调整数字经济发展战略,改善财政支出城镇偏向的现状,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抑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渐扩大的趋势,协调城乡发展具有一定程度上的现实意义。
二、文献回顾
自数字经济出现以来,学术界围绕其展开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数字经济的内涵及其特征的探讨[3-4]、数字经济的测算[5-6]、数字经济对经济增长[7-8]、就业[9-10]、消费[11-12]的影响以及数字经济发展的监管问[13-14]题等,但缺乏关于数字经济与城乡收入差距研究。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大部分学者认为二者之间的关系主要呈“U”型或者倒“U”型。在此基础上,各个学者在研究过程中还分别从经济发展水平、地区研发强度、城镇化等角度阐述了更深层次的内在机制并加以检验。例如,陈文和吴赢[15]认为在数字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会受到城镇化水平和城乡居民相对创业水平的影响,在数字经济发展的早期,农村地区的创业水平会得到显著提升,在数字经济发展的后期,会导致“逆城镇化”,使得城镇地区的创业水平提升更加明显。王军和肖华堂[16]认为发展数字经济有助于优化升级产业结构、加速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弥合城乡“数字鸿沟”等,从而促进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李晓钟和李俊雨[17]认为提高人均收入水平、加大研发强度、扩大对外开放程度,数字经济对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作用越明显。
研究表明,政府财政支出是造成城乡之间发展不协调、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存在较大差距的重要原因[18]。在城镇偏向的财政支出视角下,学者们认为地方政府财政政策提高了城镇居民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福利水平,但抑制了农村居民享受经济发展带来的民生福利从而影响了城乡收入差距[19-20]。现有关于财政支出与城乡收入差距的研究主要基于财政支出规模与财政支出结构进行分析。从财政支出规模的视角来看,部分学者认为政府在过度追求经济效益的过程中会忽视城乡协调发展,导致城乡收入差距问题愈发严重[21]。雷根强和蔡翔[22]认为政府的财政再分配政策具有城市倾向,这一行为会扩大我国的城乡收入差距,通过改善现有的收入分配制度、提高在初次分配过程中农村劳动力所获的劳动报酬比重,从而扭转政府在科教文卫、福利保障支出方面的城市倾向,有助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从财政支出结构来看,不同性质的财政支出对城乡收入差距会产生不同的影响[23]。如,王艺明和蔡翔[24]基于省级面板数据,实证分析了财政支出结构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认为不同财政支出项目的影响也各不相同,具体来说:农业支出与企业改造支出均缩小了城乡收入差距,基本建设支出、科教文卫支出、福利保障支出及行政管理支出均扩大了城乡收入差距。
当前研究大多只涉及数字经济或财政支出偏向单方面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而数字经济与财政支出之间的协调作用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可能存在更为深层次的内在机制,这一内在的机制对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具有新的重要意义。基于此,本文拟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研究:第一,基于数字经济发展指标评价体系,实证分析数字经济发展、财政支出偏向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效应。第二,基于地区的异质性,探究数字经济发展、财政支出偏向对城乡收入差距影响作用的异质性,对缩小区域间数字经济发展差距,降低财政支出城镇偏向带来的负面影响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第三,已有研究大多单独考虑数字经济或财政支出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而忽视了二者之间可能存在的相互作用,当前我国数字经济正处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这能否削弱城镇偏向财政支出对城乡收入差距的负面影响还有待更进一步的研究。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本文研究内容和研究对象的特点,构建了数字经济指标评价体系,采用主成分分析法测算了2011—2020 年31 个省、直辖市及自治区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采用实证方法研究数字经济发展、财政支出偏向与城乡收入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将数字经济发展作为调节因素,分析数字经济与财政支出偏向之间的交互作用。
三、理论基础与研究假设
(一)数字经济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
农村居民就业途径主要分为务农与非农就业,因此,农村居民对应的收入来源主要包括农业性收入与非农业性收入,基于此,本文在分析数字经济发展促进农村居民收入增加,进而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时,主要从农业性收入与非农业性收入两个维度展开。
1.数字经济能够提高农业性收入进而增加农村居民的收入
首先,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在地方政府的资金支持、政策倾斜和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时代背景下,农村地区的居民对于资金和技术的可获得性逐渐提高,各类生产要素和资源的使用门槛也趋于降低。在资金和技术的支持下,乡村振兴、农业产业结构升级、农业现代化的构想具备了可实现的现实基础,包括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在内的相关产业生产率均会得到提高,农村居民收入也相应提高。其次,伴随着数字经济发展,5G 信号基站、智能手机、WiFi 等互联网基础设施在农村地区的覆盖广度和深度逐渐提高。在互联网背景下,由于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信息传播效率低下、信息搜寻成本过高等现象已渐渐消失,农村居民对于有效信息的获取能力、鉴别能力有了明显提升,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各类生产要素的传播和共享范围在城镇与农村居民、农村与农村居民之间的流动性得到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能够以较低的成本获取更多的相关专业知识,促进了人力资本的提升。通过线上销售平台、电商助力农产品销售等现代化信息技术,进一步拓展了农产品传统的产销渠道,各类农产品和初级加工产品的销售量显著增加、销售范围进一步扩大,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较过往有了显著提升。
2.数字经济能够提高非农业就业从而提高农村居民的收入
在城乡就业市场上存在劳动力转移的各种制度性障碍,这一现象阻碍了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就业市场的转移,通过消除制度性阻碍以带动更多农村居民参与非农业性就业,农村居民的收入将会显著提高[25]。在发展数字经济的过程中,需要提高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速度,而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的人力资本投入,也就意味着农村剩余劳动力能够在建设数字基础设施的过程中实现就业,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得以提高。数字经济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农村地区的农业现代化和数字化的建设水平,有利于促进数字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在农村地区、不发达的城镇地区广泛传播,加强城乡居民对数字技术的使用深度,提高农村居民对金融资源和数字生产要素的可获得性。得益于初始资金积累难度的降低和资源要素的使用门槛下降,农村居民创业的积极性会显著提升,通过创办农业合作社、打造现代化农产品集散基地、建立农产品二次加工产业等方式实现自我雇佣型就业,进一步带动当地居民参与就业。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假设H1:数字经济发展能够显著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在经济数字化的背景下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行研究时,“数字鸿沟”是无法避免的话题。FURUHOLT 和KRISTIANSEN[26]认为现存的数字鸿沟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基础设施、社会经济、人口及文化,其中,数字基础设施差距是最基本的数字鸿沟。BUCHI 等[27]认为数字鸿沟产生的原因既包含了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差异,还包括信息甄别、利用和加工等方面的差异,并将后者视为“二级数字鸿沟”。对于城乡居民而言,“数字鸿沟”的存在会扩大“信息富人”和“信息穷人”对有效信息获取和利用能力之间的差距。意味着农村居民在劳动力技能提升、信息获益渠道拓展方面处于劣势,农村剩余劳动力难以满足数字时代对新型人才的需求,在新一轮的二、三产业就业扩张中无法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无论是留存在农村的剩余劳动力,还是进城务工人员,工作稳定性和收入水平均会下降,从而扩大城乡收入差距。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假设H2:数字经济在某个发展阶段会扩大城乡收入差距,即二者之间呈现为“U”型关系。
(二)财政支出偏向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
由于不同产业之间的劳动生产率和技术进步速度存在差异,以工业、服务业为主的城镇居民和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农村居民存在收入差距是必然的。长期以来,部分地方政府在一味地追求更高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更快的经济增长速度的过程中,对能够供给更高GDP的城镇地区会不可避免地出现经济社会政策偏向的现象,这些政策的顺利实施离不开政府部门的财政支持,这一行为会导致政府财政支出带有明显的城镇偏向[21]。一方面,具有城镇偏向的财政支出被投放于非农产业,使得资金快速聚集于第二、三产业,加速了第二、三产业的转型升级进程,提高了工业部门和服务业部门的生产率,第一产业与二、三产业之间固有的差距被日益扩大。另一方面,在城镇偏向属性的政策和财政支出影响下,城镇居民的福利水平得到显著提高,逐渐拉大了与农村居民的差距,具体表现在对教育资源、医疗服务、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一系列社会和民生福利方面的获取机会上,这也进一步加剧了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的局面[28]。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假设H3:城镇财政支出偏向会扩大城乡收入差距。
(三)数字经济对财政支出偏向的调节作用
数字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政府政策支持与财政支出。在互联网和信息时代下,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和落实需要地方政府的有力配合,主要体现在资金的投入、高新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劳动力的保障等方面。为了支撑数字经济发展,在支持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产业数字化支撑和服务能力、引进和培育数字化市场主体、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力度、构建数字经济良好发展生态等方面,地方政府还需要做出更多的努力。在数字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城镇地区的居民享受了偏向性的财政支出,先一步获得了数字经济发展带来的时代红利,并且在技术创新、高新技术专业人才培养、产业数字化发展等方面相较于农村地区具有更加明显的优势,作为回报,数字经济在城镇地区也得以实现更加快速的发展。但数字经济的普惠性特征决定了农村居民同样能够享受到数字经济发展带来的红利,加之数字技术的使用门槛和数字资源的获取难度逐渐趋于下降,数字红利的普惠性特征进一步体现,即城镇偏向财政支出扩大城乡收入差距的作用在数字经济的影响下被逐渐削弱。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假设H4:在数字经济的调节作用下,财政支出偏向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会被削弱。
四、模型构建、变量选取与数据来源
(一)模型构建
为了检验前文的研究假设,分析数字经济发展和财政支出偏向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本文构建如下基准模型:
上式中,i表示各省市及自治区,t表示年份,theilit表示城乡收入差距,β0表示模型的截距项,digitalit表示数字经济发展指数,biasit表示财政支出偏向,Xk,it表示本文的各个控制变量,β1、β2、βk分别为数字经济发展指数、财政支出偏向和控制变量的系数,εit为模型的随机扰动项。
为分析数字经济与城乡收入差距之间可能存在的非线性关系,建立如下模型进行分析:
为分析数字经济发展对财政支出偏向之间可能存在的调节效应,本文在式(1)的基础上加入了数字经济发展指数及其平方项和财政支出偏向的交互项以检验可能存在的调节作用,具体模型如下:
上式中,digital*biasit表示数字经济和财政支出偏向的交互项,β4为其系数,digital2*biasit表示数字经济发展指数平方与财政支出偏向的交互项,β5为其系数,其余变量与式(1)中相同。
(二)变量选取
1.被解释变量
城乡收入差距(theil)。国内研究中用来衡量收入差距的指标主要有两种:泰尔指数(Theil)、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之比(income_gap)。长期以来,中国社会存在鲜明的城乡二元结构,城乡收入差距是当前中国收入差距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29]。相较于城乡居民收入的比值这一指标,泰尔指数考虑了不同地区之间人口流动的因素,将收入差距分解成了组间和组内差距,对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反映程度更加真实。本文在主回归中采用泰尔指数衡量城乡收入差距,在稳健性检验中采用城乡居民收入的比值衡量城乡收入差距。泰尔指数是一个正向指标,该值越大,表明该地区的城乡收入差距越大,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上式中,i=1,2,分别表示城镇和农村,t表示统计年份,y表示居民可支配收入,x表示统计年份的年末人口。国家统计局于2013年将农村居民的收入指标进行了调整,因此,为了保持计算结果的一致性,在对2011年、2012年的泰尔指数进行计算时适当调整了城乡收入居民收入的比例。
2.解释变量
(1)数字经济(digital)。学术界对数字经济指标的测算方法主要有两种:一是腾讯研究设计院提出的“互联网+”数字经济指数,二是各学者根据研究内容自行构建的指标体系。虽然“互联网+”指标覆盖范围全面,但各个细分指标和权重通常处于动态变化的过程中,因此历年数据不具备可比性。本文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得性,参考赵涛等[7]的数字经济指标体系构建方法,选取恰当的指标和数据,将各个指标标准化后采取主成分分析的方法得到本文的数字经济发展指数,各个指标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
表1 数字经济发展指数
(2)财政支出偏向(bias)。具有城镇偏向的财政支出在促进城镇地区经济发展的同时,会加剧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的局面。城镇地区从地方政府偏向性的财政支出政策中获得的利益越多,城乡居民在收入水平上产生愈加明显的分化,进而影响到城乡收入差距。基于此,本文采用地方政府一般财政支出预算与GDP的比重作为衡量财政支出偏向的代理变量。
3.控制变量
围绕数字经济、财政支出偏向和城乡收入差距之间的相关文献,参考洪源等[30]、米嘉伟和屈小娥[31]、罗芳和陈莹[32]等人的研究成果,本文选取了以下控制变量:
(1)金融发展水平(finance)。一方面,金融发展有利于缓解该地区农村相关农业企业融资困难的困境,有助于企业走出初期创业困难的境地并加快企业在成长期的发展,进一步增加对农村劳动力的需求和提高农村务工人员的工资水平,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另一方面,金融发展降低了农村居民对金融要素的使用门槛,有利于提高农村居民创业成功率,从而实现收入增加。但由于城镇和农村居民在金融资源初始禀赋积累方面的差距,金融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有可能扩大这一差距,不利于缩小收入差距。本文采用金融业增加值与GDP总量的比值衡量该地区金融发展水平。
(2)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对城镇和农村居民而言,居民的实际收入水平受到各类消费品价格变动的制约,对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水平也会产生影响。
(3)人力资本(human)。一般认为,通过教育投资,可以实现人力资本水平的增加,而人力资本水平越高,劳动力收入增加的机会越高,越有利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但教育支出同样具有城镇偏向属性,城乡教育机会不平等和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的现状有可能被进一步加剧。本文采用教育支出占地方政府一般财政支出的比重衡量该地区人力资本水平。
(4)对外开放程度(open)。一方面,对外开放程度越高的地区,贸易水平往往较为发达,农业产品通过对外贸易,可以直接增加农村居民的收入;另一方面,开放程度越高的地区,外向型制造业的发达程度较高,有利于推动该地区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进程,能够向农村剩余劳动力供给大量就业岗位,提高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本文采用进出口总额(采用当年平均利率进行换算)与该地区GDP的之比衡量该地区的对外开放程度。
(5)产业结构升级(ins)。相对于第二、三产业,农业经济结构较为简单且单一,这也成为制约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重要因素,农产品价格较低、产销渠道单一,单纯依靠传统农业的发展,还存在较多的局限性。“人多地少”、农业生产率低下是农村地区发展农业的重要制约条件,伴随着产业结构升级,农村多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流动,以获得更高的工资收入。当“人多地少”的困境被缓解后,农业生产率也随之得到提高,农业收入增加。本文采用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增加值之和与该地区GDP之比作为该地区产业结构升级的替代变量。
(三)数据来源
本文以2011—2020 年我国大陆31 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共310个样本为研究对象,实证分析了数字经济发展、财政支出偏向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数据主要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历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各省直辖市及自治区历年《统计年鉴》、中经网数据库以及国泰安数据库,缺失数据通过手动整理各地区统计局发布的统计年报获取。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2所示。
表2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为了避免模型中自变量可能存在的高度相关关系导致的多重共线性问题,本文进行了多重共线性检验。通过方差膨胀因子(VIF)检验,表3 中模型的整体VIF 值小于5,各变量的VIF 值均小于5,表明各个变量之间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具体结果如表3所示。
表3 多重共线性检验
五、实证分析
(一)基准回归结果分析
表4汇报了数字经济发展、财政支出偏向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结果,具体回归结果如下表所示。第(1)列中汇报了未添加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数字经济发展的回归系数为负数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财政支出偏向的回归系数为正数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在模型(2)至模型(6)中逐步添加了控制变量,数字经济发展和财政支出偏向回归系数的符号和显著性并未发生明显变化,表明数字经济发展可以显著缩小城乡收入差距,财政支出偏向会显著扩大城乡收入差距,说明具有城镇偏向的财政支出会使有限的生产要素资源聚集于城镇地区,阻碍了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的自由流动,不利于市场对要素的合理配置,限制了农村地区农业的现代化发展,抑制了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提升,从而扩大城乡收入差距。本文的假设H1 和假设H3得到验证。
表4 基准回归结果
(二)非线性回归分析
表5 汇报了添加数字经济发展平方项后的回归结果,模型(7)汇报了未添加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数字经济发展的回归系数为负数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数字经济平方项的回归系数为正数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模型(8)至模型(12)汇报了逐步添加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数字经济发展及其平方项的回归系数方向与显著性水平均未发生变化。在数字经济发展的初期,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第一,基于数字经济的普惠性,依托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支持等电子信息技术,农村农业会被注入新的活力从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以实现农业产业现代化,促进农业劳动生产率迈入更高的水平,使得农村地区居民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
第二,数字经济发展有利于促进第二、三产业转型升级的速度和效率,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提高农村居民就业质量和非农收入。
第三,相较于城镇地区,农村地区的互联网普及率、数字信息技术覆盖广度和深度等方面具有天然的劣势,但农村地区可妥善利用“后发优势”,充分释放数字经济发展活力,缩小与城镇地区的经济发展差距,缓解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现状。但伴随着数字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数字鸿沟”的抑制作用会凸显,城乡之间存在基础设施等方面建设水平差异较大的一级“数字鸿沟”和有效信息鉴别和利用等方面的二级“数字鸿沟”,“数字鸿沟”会导致数字经济发展成果的使用门槛提高,即农村居民难以享受更多的数字红利,城乡收入差距会被扩大。本文的假设H2得到验证。
根据表5模型(12)的回归结果进行测算,数字经济发展与城乡收入差距“U”型关系的拐点值约为4.75,超过了表2描述性统计中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中位数与均值,结合原始数据来看,仅东部地区部分省份(直辖市)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超过拐点值,中部地区与西部地区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均处于拐点值左侧,基于此,对于东部地区部分省份(直辖市)而言,要警惕数字经济发展过快带来的城乡收入差距扩大问题,对于中部地区与西部地区而言,要进一步把握数字经济发展对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积极作用。
表5 非线性回归结果
(三)区域异质性分析
表6 汇报了基于中国东、中、西部地区的区域异质性检验结果。数字经济发展对缩小中西部地区城乡收入差距的作用效应显著且显著性水平为1%,西部地区的回归系数(-0.021)的绝对值大于中部地区的回归系数(-0.016),表明西部地区数字经济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小效应要强于中部地区。相较于东部地区,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速度和质量处于较低的水平,城乡之间差距较大且发展失衡,因此,中西部地区能够以较高的效率利用数字经济发展带来的数字红利,展现了明显的“后发优势”,农村地区居民收入水平的提升较为显著。数字经济发展对东部地区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并不显著但系数为正,可能的原因在于东部地区的数字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较好,导致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和增长速度明显快于中西部地区,“数字鸿沟”的负面效应也逐渐表现出来,不利于城乡居民之间收入差距的缩小,但东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居民的社会福利保障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东部地区优良的营商环境、较高的开放程度和日益提高的科技创新投入促进了居民的创业热情,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从而抵消了“数字鸿沟”对扩大城乡收入差距的负面作用,总体上使得数字经济对城乡收入差距的作用不显著。从财政支出偏向的角度来看,中西部地区财政支出偏向会扩大城乡收入差距且在1%水平上显著,可能的原因在于中西部地区的发展重心主要是城镇地区,地方政府城镇偏向的财政支出在驱动城镇地区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会不可避免地对城乡之间不平衡性产生影响,导致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产生分化,扩大了城乡收入差距。东部地区财政支出偏向会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且在1%水平上显著。一方面,东部地区经济基础较好,当地政府较早意识到城乡之间收入差距的问题,及时提高农村地区社会保障、医疗、教育及公共事务等方面财政支出,逐步降低公共财政支出在经营性领域的投入,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当地政府积极引导和推动社会资源涌入农村地区,鼓励社会资本、产业资源进入农村发展相关产业,鼓励农村居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通过创业发展现代化产业,实现收入增加。
表6 区域异质性回归结果
(四)稳健性检验
为验证数字经济发展、财政支出偏向对城乡收入差距影响结果的可靠性,本文采用以下四种方式进行稳健性检验:第一,替换被解释变量。本文在稳健性检验中采取城乡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income_gap)和城乡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之比(consumption_gap)衡量城乡收入差距。第二,当被解释变量整体波动较大时,会对模型的回归结果产生一定程度上的影响,因此本文对被解释变量采取1%缩尾的处理进行稳健性检验。第三,考虑到模型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会使回归结果产生异常,因此本文将被解释变量滞后一期,采用系统GMM 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第四,利用分位数回归检验在不同收入差距水平上数字经济发展和财政支出偏向对城乡收入差距影响的异质性。
表7汇报了前三种方式的检验结果,核心解释变量的系数及符号均为发生明显的变化且各个模型均通过显著性检验,表明本文的基准回归结果是稳健可靠的。
表7 稳健性检验结果
表8汇报了分位数回归的结果,本文的分位点为0.1、0.25、0.5、0.75 和0.9,在不同的条件分布位置上,被解释变量与解释变量之间的关系与本文基准回归结果相差甚小,表明结论稳健可靠。
表8 分位数回归结果
(五)进一步分析
根据前文的理论分析,数字经济具有普惠性特征,能够协调数字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的流动,使更多的农村居民享受到数字经济发展带来的红利从而缩小城乡收入差距,财政支出偏向则反映了当地政府将有限的资源集中于城镇地区经济发展和建设,在这样的情境下,数字经济发展和财政支出偏向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可能受到彼此的干扰。基于此,本文在基准回归模型的基础上加入调节变量以验证数字经济与财政支出偏向之间可能存在的调节效应,考虑到加入了交互项之后主要变量之间可能存在的多重共线性,本文加入的是经过中心化处理之后的交互项。结果显示,数字经济发展和财政支出偏向回归系数的方向和显著性均与前文基准回归结果保持一致,数字经济与财政支出偏向交互项的系数为负且显著性水平为10%,表明数字经济发展不仅可以直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还可以作为调节因素削弱财政支出偏向对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效应,本文的假设H4得到验证。
表9 调节效应检验结果
六、结论与建议
(一)主要结论
本文先通过理论分析,探讨了数字经济发展、财政支出偏向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分析了数字经济发展对财政支出偏向影响城乡收入差距的调节作用,进一步运用2011—2020 年省级面板数据进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第一,数字经济发展与城乡收入差距呈“U”型关系,在数字经济发展的初期,通过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农村居民创业等措施提高农村居民收入进而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伴随着数字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数字鸿沟”问题凸显,城乡收入差距会扩大;第二,财政支出偏向会导致城乡之间资源要素分配不均,农村地区无法享受经济发展的成果,城乡收入差距会扩大;第三,数字经济、财政支出偏向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具有区域异质性,数字经济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小作用在中西部地区显著,在中部地区不显著。财政支出偏向会缩小东部地区的城乡收入差距,在中西部地区表现为显著的扩大作用;第四,数字经济和财政支出偏向的交互项负向影响了城乡收入差距,表明数字经济的发展使得农村地区居民享受到了经济发展带来的红利,削弱了财政支出偏向对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作用。
(二)政策建议
1.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提高基础设施建设的覆盖广度和深度。政府应当发挥领头作用,加大农村地区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和有序推进基础设施智能升级优化,完善和增加农村地区信息化服务,为农村居民实现收入水平提高和农村农业现代化提供坚实的基础,发挥数字经济发展对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作用。
2.正确引导地方政府参与经济社会发展,改善财政支出的城镇偏向。通过提高财政支农比重、减免税费、提高农业生产补贴等方式支持农村农业的发展,协调资源要素在城乡之间分配不均的现状,实现生产要素在城乡自由流动和有效配置的美好愿景,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形成以城带乡、共建共享的数字城乡融合发展格局,进而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加快和完善农村地区的社会福利保障体系建设,改善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教育条件,提高农村居民的人力资本水平。
3.加快缩小城乡和区域之间的“数字鸿沟”。推动医疗、教育、旅游等领域公共服务资源数字化供给和网格化服务,促进优质资源共享。丰富农村地区市场、科技、金融、就业等涉农领域信息服务内容,推进农村农业现代化、电子商务助农、教育信息化等数字化应用加速向农村地区延伸,提高农村居民信息收集、利用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
4.推进农业数字化转型,以促进数字经济与农业深度融合。坚持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农业生产、农业产业升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创新模式,积极引导数字普惠金融向农村地区转移发展,充分发挥数字金融服务农业的公平性、普惠性和共享性等功能。推广实施以“互联网+”为平台的智慧农业、现代化农业产业链模式,实现农业生产集中化与分散化并存,促进农村农业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优化配置农村土地、资本和劳动力等要素市场配置效率,提高要素资源使用效率,增加有效劳动力供给,提高农村居民收入和幸福感,为实现乡村振兴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