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民警的“方圆”之道
2022-11-28冯德艮
冯德艮
(浙江省十里丰监狱,浙江 衢州 324019)
黄炎培在教育子女做人做事的座右铭中说到“取象于钱,外圆内方”。意思是指中国旧时的铜钱,外形圆通,中间有方孔,启示我们做人的道理就是要外圆内方。方,就是做人的正气,具备优秀的品质和能力,必须坚持的原则和立场;圆,就是处世圆通、善用技巧,对人的态度,应和若春风。[1]这一人生处世的“方圆”之道延伸到监狱民警工作当中,就是一方面要求监狱民警有较高的自身素质和刚性的监狱管理本领,另一方面,要求监狱民警有一套教育管理罪犯的技巧,达到“方”与“圆”的有机结合,进而促进监管安全持续稳定。
一、罪犯管理工作中的“方”之术
“方”的象征意义在于:“有所固守,有所坚持”。监狱民警“须方则方”就是说要在某些核心制度执行方面保持稳固不变,不能摇摆不定,搞灵活变通。例如,坚持贯彻党中央精神不打折扣,坚持政治立场不改变,坚持理想信念不动摇,坚持道德底线不妥协等。在为人处事方面,要有底线,有操守,有气节,有独立成熟的思想和人格。这些都不应该随着外界环境的变化而轻易变化。孟子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监狱民警要守得住初心耐得住挫折,把持得住欲望,在铁的纪律面前,不逾越雷池一步,本本分分为人,踏踏实实干事,全心历练管教技能,提升管理水平。
(一)具备过硬的政治本领
监狱民警作为国家的公务员,要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不论在工作还是在生活方面,始终要树立国家总体安全观,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不在微信朋友圈、微博等社交软件上发表负面信息,杜绝破坏国家安全、损坏监狱民警形象的行为发生。特别是新冠疫情发生后,监狱民警更应该牢记政治使命与担当,识大体顾大局,克服各种困难,全力以赴投入到抗疫一线中。伟大建党精神是中国共产党的精神之源,也是党领导人民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强大精神动力。新的征程上,监狱民警必须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从百年党史中汲取真理的力量、信仰的力量、担当的力量、奋进的力量,继承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把精神力量转化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行动力和创造力。
(二)具备扎实的管教技能
具备扎实的管教业务技能是监狱民警生存之宝。管教业务技能主要包括:刑罚执行材料的制作、个别教育谈话的基本功、狱内侦查研判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急事件处突能力等。在诸多能力中,关键之一是具备对新政实施的预判能力。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当下刑事政策变化较大较快,特别是“《刑罚修正案(八)》和《刑罚修正案(九)》对罪犯的减刑影响非常大,继而对罪犯改造积极性带来负面效应。最近《罪犯计分考核细则》等制度又相继出台实施,监狱民警要有充足的考量和预判。即对罪犯的减刑难易度、减刑幅度、劳动岗位是否还有用、表扬的换算会受到怎样的影响等等一系列问题进行实地调研。关键之二是对新政的应用能力。应用能力是基层民警的一项基本功,也是基层民警的一种实战能力。面对复杂的押犯结构,面对复杂的刑罚执行制度体系,面对调整变化的减刑、假释制度,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诸如每名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都有不同的情况,监狱民警要具有很好的分析能力、判断能力、把握能力,把握好条件,掌握好度。最后是对新科技的掌控能力。监狱民警要树立科技强警的理念,在坚持传统管理方式的基础上,要向新技术应用转化,依托智慧警务,注重练战结合,扎实推进科技练警、智慧强警,为提高监狱民警核心战斗力提供强大素质能力引擎。[2]
(三)始终保持清廉的底色
要筑牢“法治思维”理念,保持清廉底色。监狱民警要科学立制,严格执法,全民守法,使法律制度真正成为“惩罚与改造”罪犯的准则,增强防腐拒腐能力。没有防腐拒腐的能力,终会被金钱美色所侵蚀。弗洛姆指出:“贪婪是一种会给人带来无限痛苦的地狱,它耗尽了人力图满足其需求的精力,可并没有给人带来满足。”[3]如某监狱一名政治指导员因长期沉迷于网络赌博,输掉了60 多万元,但仍不悬崖勒马,四处向亲戚朋友借钱赌博,终于一天将手伸向其管理对象——罪犯。为达成交换的目的,该民警对相关罪犯的劳动岗位按照借款的多少进行档次分类。最终事情败露,锒铛入狱,被判处有期徒刑2 年。
二、罪犯管理工作中的“圆”之策
“圆”的象征意义在于:“变通趋时,灵活圆融”。监狱民警“须圆则圆”,就是能够不囿于某些教条,不因循守旧,固步自封。当前,刑事政策的调整给监狱带来诸多挑战,而监狱制定的政策可能会出现滞后性和不适应性,进而给罪犯改造思想带来很多不确定性因素。这就需要监狱民警与时俱进,审时度势,灵活施策,积极应对,善于沟通,善于协调,讲究工作方法和技巧,妥善处理罪犯的合理诉求,解决好囚囚矛盾和警囚矛盾。
(一)个别谈话教育艺术
在与罪犯个别谈话教育中,有部分民警只会说三句话:“你叫什么名字?”“家住哪里”“好好表现争取早点回家”,就很难找到再多的谈论话题,最后陷入尴尬的境地。监狱民警要想在谈话过程中驾驭自如,游刃有余,就必须历练娴熟的个别谈话教育艺术。因为个别教育是我国监狱教育制度的特色,是“一对一”地解决罪犯思想问题的有效方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有效性,是每个基层民警都应当掌握的最基本的教育方法,是基层民警的一项基本功。把握个别教育艺术,应具备以理服人的素质。这个“理”是指做人的基本道理、基本行为规范、基本法律规范,以及处理的行为规范。个别谈话教育过程中,应融入人之常情、人之情感、人之情怀等,使罪犯体会到人文、人本、人情之感情,以情感化、软化、融化其犯罪的根源和恶习,从中确立起为人的道德情感。“理”与“情”相融的个别教育本领,应在基层的长期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发现问题、不断提练其方法、不断摸索其规律。这就需要基层民警下功夫,潜心于个案的提炼。“理”与“情”相融的个别教育本领,应遵循“教育、感化和挽救”方针,教育一个人、感化一个人、挽救一个人,是一项长期性的艰苦工作,并非一时一事之功,只有长期坚持做下去,才能在实际工作中取得“功成名就”的效果。
(二)沟通协调能力
协调沟通能力是监狱民警必备的基本能力,是对民警情商的检验。刑事政策问题,关乎罪犯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监管安全稳定。监狱民警要学会换位思考,本着对罪犯负责、对罪犯亲属负责的原则,对涉及罪犯权益和利益的问题,一定要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耐心倾听罪犯诉求,诚恳解决问题。在处理他们合理诉求的过程中,沟通协调能力非常重要。比如,有的罪犯可能因一次违规,当月不能及时拨打亲情电话,而此时又突然收到亲人来信,告知其父亲突然生病住院。罪犯苦苦哀求民警帮忙安排拨打一次亲情电话,民警如果只会用命令式官方姿态对罪犯下“生死状”:你这个问题很难解决,谁也帮不了你。如果这样,罪犯无疑会感到悲观绝望,就可能发生自伤自残、报复行凶的事件,也势必会影响到监管安全。这时,如果民警能够抱有帮扶的态度,真诚找其沟通安抚:“得知你的情况,我们非常理解你的心情。按照规定,你这个月是不能拨打亲情电话的,但考虑到你的实际情况,我们请示一下监区领导,看看能否特批一次,下个月的亲情电话暂停。但是你要保证以后要好好表现,不再违规,并且要知道懂得感恩才是。”这样协调处理之后,可以在严格的制度下体现出人情味,罪犯会对自己犯下的错误深感内疚,感恩政府的帮助,同时也确保了分监区的安全。
(三)善于运用强化理论
威廉·詹姆斯说过:“人性的根源有一股被人肯定、称赞的强烈愿望,这是人和动物的最大不同点。”做人要圆,监狱民警要学会赞美罪犯。罪犯虽然是犯了罪的人,但他们也是人,也需要尊重和理解。监狱民警要学会发自内心地多使用赞美语言,因为一般来说,无论什么人在什么情况下,都喜欢听好话。特别是对于自卑感较强的罪犯,更需要在惩罚的大框架下给予更多积极的正强化,而不是一味地贬低他们、打压他们,毕竟大部分罪犯以后还是要重新融入社会。比如艾滋病罪犯,兼艾滋病人及罪犯双重身份。疾病的困扰已经令他们绝望,再加上自由的限制和家庭关系的不融合,更是让他们对生存的信心大打折扣。民警在教育管理这类罪犯时,在履行执法的硬度时,更要注重人情的温度,适时多给予他们正强化,这样既有利帮助他们,又能促进监管安全的稳定。
三、罪犯管理工作的“方圆”之“道”
费孝通先生认为,监狱是一个特殊的社会,也是社会学工作者观察、了解社会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窗口。在监狱场域中,“民警与服刑人员‘天然’的角色差异决定了二者之间的互动关系宛如‘猫和老鼠’,好似存在着与生俱来的矛盾和冲突”。[4]在这样的特殊场域,监狱民警要把情与法很好地结合起来,适时解决好罪犯的合理需求,做到既不为情理所困,又不背离法律的准绳。
(一)方圆结合——处理好依法治监与以人为本的关系
在监狱管理教育中,依法治监是前提,以人为本是基点。为确保监狱安全稳定,必须要建立一系列制度作为保障。不可置疑,制度管理是硬管理。在监狱,所有的核心制度必须严格执行;人本管理是软管理,是在制度框架之内行之有效的弹性柔化的管理策略。制度管理对罪犯来说,好比是指挥棒、风向标,通过制度的实施将罪犯有序组织起来参加学习、劳动改造等,促进监狱的安全稳定;而人本管理则是润滑剂、缓冲阀,民警可以运用人本管理解决一些不违背原则的棘手问题,缓和警囚矛盾关系。为此,在罪犯的管理中,既要“从方”,又要“从圆”。从民警做出决策或采取行动时可选择的方式上看,一方面民警可以选择使用合法暴力手段,诸如高度戒备等措施;或是采用刚性的谈话方式,诸如训斥、批评等解决面临的问题。另一方面,民警可选择对罪犯同理共情、创设情境、人情面子等方式,这就较好地关注到了罪犯的情感、心理等方面内容,从罪犯的角度看更容易接受。
随着监狱标准化建设的推进,监狱不断完善和细化了《监狱民警一日执勤岗位责任制度》和《监狱管理核心制度汇编》等各项基本制度。分监区对各项制度层层细化,保证了监狱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我们深谙“巧目利手,不如拙规矩之正方圆”的道理,但我们更应注重柔性管理和以情系人的人本策略。凡事从教育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从调动罪犯改造的积极性、能动性入手,采取多种激励手段,如目标激励、荣誉激励、信任激励、情感激励等等,把有形的约束,化为无形的激励与调动中,变约束为竞争,形成有规矩、有方圆、有合作、有多赢的良好氛围,进而使“法”与“情”结合起来,达到了圆通人生的境界。
(二)方圆结合——处理好内部管理与监地协作的关系
在罪犯管理中,首先要确保监管安全持续安全稳定,强化内部管理,构建“人文”环境,不断增强社会公信力,切实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努力创造一流业绩。其次,除了执行好制度、管理好罪犯、坚守好岗位外,还要力求社会公众知晓我们、理解我们、支持我们。积极组织力量,利用各种机会和方式,向罪犯亲属以及社会团体和组织并通过他们向其他社会公众,广泛宣传监狱的管理制度、改革举措和监狱良好的文化等情况,及时如实地加以宣传报道,使监狱在社会公众的心目中强化好感,建立信誉,扩大影响,优化形象,不断提高监狱的公信力,促进监狱公正形象的整体升位。
监狱不仅以把罪犯关进来为目标,后续的管教还需要监狱、地方司法局、社会志愿机构、家庭的多方协作。但由于工作的特殊性,为了规避执法风险,监狱除罪犯病危病重、刑满释放前与家人对接等特殊情况外,民警几乎不与罪犯亲属联系,故而罪犯的改造表现情况基本上是通过罪犯的亲情电话、可视会见、来往信件方式传递,亲情帮教作用的发挥更是微乎其微,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更难以开展。为使罪犯的教育管理更具生命力,要把发挥好民警“圆”的一面,即在做好廉政监督工作前提下,可适时增加民警与罪犯亲属的沟通,以共同促进罪犯的改造向良性方向发展。
(三)方圆结合——处理好教育管理过程导向与目标导向的关系
清人汪辉祖在他的《佐治药言》中提出了“方圆相协”的为政之道。他说:“方则显愚,圆则嫌滑,须方则方,须圆则圆,为有方有圆。方圆乃立身之本。”罪犯教育的目标,不一定是罪犯成为一个好人,也不一定是罪犯成为一个有文化知识的人,但至少要消除罪犯的人身危险性,减少再犯的可能性。监狱民警在罪犯教育管理中,要运用好方圆之道,处理好过程与效果之间的关系。不容置疑也不可颠覆,监狱管理制度具有规范行为、约束行为的作用。在这一大框架下,监狱民警要将刚性的制度转化为激励、引导的动力,这就是过程导向。在这个过程导向中,要达到尽可能减少罪犯的“监禁性人格”的目标。教育管理政治化的理念已逐渐淡薄,更多地是吸收了科学性较强的理论观念。这就需要我们从科学的、实践的角度去思考罪犯的教育管理问题。如新的计分考核制度实施以来,对于有劳动岗位和无劳动岗位的罪犯,分数差距上越来越小。如何寻求激励杠杆,科学调动这类罪犯的改造积极性,是监狱必须面临和解决的现实问题,切忌一味古板地宣讲政策,而不会与时俱进帮助他们分析问题、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