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政府会计改革的科技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实务研究
2022-11-27陈佩瑶长沙市科技活动中心
文/陈佩瑶(长沙市科技活动中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化科研经费管理改革,落实让经费为人的创造性活动服务的理念,要改革科研项目管理,优化整合人才计划,让人才静心做学问、搞研究,多出成果、出好成果[1]。2021年12月22日,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实施,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财政部制定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4号》(以下简称:4号准则)[2]。在政府会计改革背景下,对科技单位会计核算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政府会计改革对科技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的要求
(一)自主科研项目识别标准
4号准则中指出,自行研发项目,应当满足两项基本特征。其一,研发项目科技成果具有创造性,科研成果能够在科技领域产生实用性价值,可以界定为研发项目成果的可应用价值,技术开发与科学研究成果均需符合上述要求。其二,项目研发活动的起点必须明确,例如,通过外部资金设立的科研项目,应以项目成立之日作为核算起点。通过科技单位自有资金设立的科研项目,应以科技单位上层决策批准之日作为核算起点,或者是以科研人员提交科研计划书审核通过之日作为起点。
(二)自主研发项目支出范围及会计处理
自主研发项目在核算支出范围时,按照4号准则规定,应以自主研发活动所产生费用作为支出项,辅助研发活动所产生的费用也可以囊括其中。主要包括:科研人员计提薪酬,研发活动领用物品,使用科技单位有形和无形资产所产生的费用等。研发活动在使用科技单位固定资产时产生的折旧费用(实验场地、仪器、办公设施等),研发活动中如使用科技单位无形资产也可以作为摊销费用计入其中,对研发活动具有支持作用的其他各类费用可以纳入支出范围。
核算科研人员计提薪酬可参考《政府会计制度》,除基本工资和科技单位正常发放的绩效工资之外,可使用规范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改革性补贴。
科研人员个人在研发项目中产生的劳务费、业务费、水电气暖费用等均可计入薪酬范围[3]。依据《政府会计制度》规定,科技单位需要将相关费用计入“研发支出”科目,归类后核算支出内容,将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库存物品消耗、应付职工薪酬、预提科研费用、地方政府科研项目专项拨款收入以及科研项目账户额度等分项列出,整理为健全的会计核算科目。其中,“研发支出”科目下,应按照4号准则所提及的相关支出内容进行核算,转入当期费用或无形资产。未在4号准则中出现的相关支出不纳入支出项,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费用。
二、政府会计改革推动下对科技单位会计核算产生的影响
(一)规范业务范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政府会计改革的推动下,科技单位在会计核算方面首先规范了业务范畴,所有科研项目的识别信息更为精准,对科研项目申报支出费用提供了精准的参考信息,对提供会计信息质量大有裨益。政府会计制度适用于科技单位在统筹核算科研项目支出费用,对之前各类无效的科研费用进行了彻底排除,会计核算科研支出的细化程度不断提高。这样可以清晰反映出科研单位在多数科研项目上的具体支出情况,会计信息质量将会全面提升[4]。同时在评估科研项目预算时,也可以充分考虑支出费用的合理性,从而避免出现超出预算费用的情况。科研项目资金能够在此基础上得到更加全面的监管,所以会计信息质量更高,能够较全面、清晰地反映出科技单位的财务状况,满足科技单位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管理的实际效果。
(二)契合科研项目所需,加强内部管理效果
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主要体现在细化程度上。以往时期,科技单位在会计核算方面,需要预判科研项目所需的无形资产,通常很难将无形资产纳入成本费用,也没有独立的科目可以抵消或分摊无形资产消耗,所以部分科研项目所产生的无形成本很难计入项目经费,造成科技单位无形资产过度消耗。推进政府会计制度改革,有利于科技单位重新划分无形资产的所属科目,可以为科研项目在无形资产消耗方面提供独立核算科目。所以,从细化程度来看,科研项目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下,进一步遵循“放管服”要求,对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精细化程度不断加强,从而促使科技单位的会计核算内部管理制度具有更强的实践性。在新会计制度下,间接费用的核算精准度更高,科研项目参与人员能够享受更多国家福利,加大了对科研项目的绩效激励力度。这样可以真正解决科研经费“报销繁”的问题,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科研项目大范围线下会议、差旅费和场地使用费用均可进一步加强管理实效性,必然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更具权威性的审核力,可以确保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不发生违法违纪情况。
(三)加强预算绩效评价,提供精准核算信息
科研经费在使用阶段经常会出现起止日期核算不准确的问题,主要是因为核算科研经费使用情况时,多以科研经费的下放时间为准。会计核算信息需要校对之前的科研项目独立账目,找出与起止日期不符的项目,作为科研项目的额外开支。模糊的核算起止时间导致以前的科研项目在核算信息时经常容易出现预算超支的问题。而在推进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后,可以全面加强预算绩效评价,提供更为精准的会计核算信息。在识别自主科研项目方面,可以依据项目申报时间作为会计核算的起始日期,故而核算内容的时间界定更为准确,无须独立设置额外支出科目[5]。
与此同时,政府会计制度引入权责发生制原则,将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进行了规范,实现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能够更为全面、清晰、准确地反映出科技单位财务核算的真实情况,这样可以为改善预算绩效评价指标的精准度提供科学依据,可以进一步增强会计核算信息的精准度。
三、基于政府会计改革的科技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实务
(一)创建信息化核算系统,全面提高财务管理效率
面对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科技单位需进一步提升会计核算的实践能力,而面对新会计制度的全面深化,对科技单位财务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科技单位在账目核算工作中,需要进一步加强预算能力,而且需要增强财务管理的实效性,进而满足科研项目经费的全面落实效果。而在此基础上,科研项目的核算科目也要进一步细化,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核算需要进一步明确,对长期科研投资和债权债务情况需要进一步分析,所以无形中增加了科技单位会计核算的难度。
建议科技单位根据科研项目具体类型和经费使用情况,创建信息化核算系统,全面提高财务管理效率,以此来改善科技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实务效果。比如,DAP数智化财务管理应用框架,ERP中的财务管理系统,ARP网上报销系统中填写报销单功能模块等,均对增强科技单位会计核算业务水平具有支持作用。科技单位在构建会计核算系统时,应注重联通数字财政一体化的实效性,联通资产管理的精准度,以及联通科研项目采购的针对性。
首先,联通数字财政一体化的实效性,主要是依托信息化技术,打通预算单位对申报科研项目经费的数据业务通道,充分运用数字财政的核算体系,实现“一次录入、全程留痕、数据共享”,解决申报科研项目经费时遇到的重复录入、多头统计等痛点,为科技单位会计核算提供精准源头数据。
其次,联通资产管理的精准度,主要是通过会计财务管理系统提取资产数据库信息,获取是否有闲置库存物品可供科研项目使用,通过完善这些管理信息的共享度,进一步增强会计预算对科研项目后期成本管理的实效性,提高科研项目成本可控性。
最后,强化科研采购项目的可视化程度。以往时期,财务人员对科研采购项目的市场价格判断不准,主要是因为缺乏可视化程度较高的数据资料。科研人员可以通过系统软件自动生成可视化采购清单,财务部门依据采购清单对照市场价格做出财务预算分析,而后给予批准或驳回。财务部门驳回采购项目时应说明原因,无采购项可以驳回,采购项超支应进一步与科研人员沟通协调,争取在不影响科研项目顺利推进的情况下,更换采购项后缩减开支,从而增强科研费用数据衔接过程的可视化效果和沟通效率,进一步提高科技单位财务核算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二)加强专项技能培训,全面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由于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科技单位在核算科研经费使用情况时工作量必然会大幅提升。虽然一些简单的会计核算科目可以由财务系统分担,但是一些需要做出主观判断和深入调查的核算项目仍然需要财务人员跟进。为此,科技单位有必要加强专项技能培训,全面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科技单位应积极安排在职财务人员参加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尤其需要加强政府会计制度学习。进而通过加强培训力度,提高财务核算队伍的整体工作素质。一方面,可以通过线上培训的方式,重点讲解财务核算知识,在节约会计人员参加培训的经费成本前提下,改善科技单位财务核算会计队伍的人员素质。另一方面,应对新型财务管理技术加强培训,重点培训内容应在线下讲堂完成。要求在职会计人员全员参加,从而加强会计核算人员的专业素质能力和业务水平,促进科技单位实现从“核算型”会计到“参与管理型”会计的转变,将财务管理和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水平提升到一个新高度。
政府会计制度执行初期,科技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实务可能遇到各种问题,不仅会限制会计信息质量提高,而且会影响核算结果,甚至造成科研项目经费难以报销的现实问题。所以,全面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对科技单位会计核算质量全面提高具有深远影响。
(三)加强各部门协调合作,增强归档科目细化度
推进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过程中,科技单位应加强各部门协调合作,加强归档科目细化度,从而促使科研经费能够得到更高的利用价值,发挥出支持科研项目推进的积极作用。在科研经费会计核算过程中,科技单位要结合科研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好大范围的前期调研工作,确保科技单位内部各部门能够通力配合。由于新增折旧和摊销的处理内容较多,也需要科技单位各部门协同合作,厘清科研项目占用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实际情况,为核算内容的细化提供参考价值更高的数据信息。加强各部门对科研项目进度的理解,串联科研经费资金的流动轨迹,明确科研经费的来源与走向,从而达到加强归档科目细化程度的最佳效果。
在加强归档科目细化度方面,首先,应对经费支出标准规则进行细化。将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标准预置于会计财务管理系统,实现从“人控”到“机控”的全面转型升级,从而确保科研经费支出合法合规,得到全面监管。
其次,应当设计岗位分工制衡规则[6]。通过对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和业务流程的进一步分析,在核算过程中对科研技术岗位职责权限作出精准划分,梳理科研项目进度的同时,充分运用科研经费的细化账目,提供经费支出的全流程监管数据,实现对应账目分离管理,形成监管措施的相互制约,从而加强对科研经费的实际管理效果。再次,应设计科研经费使用支出情况的业务风险点规则。落实内控管理制度要求,对科研项目技术岗位设置业务风险点查控环节,有效提醒和控制相关业务依规办理,从而防范科研项目经费无度使用,要加强源头防腐,促进科研经费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发挥最大使用价值。
最后,应对会计核算报告规则进一步细化。根据会计准则以及政府会计制度的相关要求,统一设置业务单据自动记账模板、报表样式和取数口径,从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推动科技单位财务核算的工作管理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四)深化负面清单管理,改善科研项目信用核算体系
科技单位会计具有监管科研项目进度、采购材料、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的重要职能。但是在监督科研人员经费使用情况的过程中,很容易遭到科研人员的反感,而且大量时间用于整理各类财务数据较为烦琐,以至于科研人员不能将全部精力投入到科研工作中。而深化负面清单管理,一方面对改善会计监督管理职能具有重要支持作用,进一步改善科研项目信用核算体系,从而严控遗漏项、违规项、不出现瞒报项。科技单位应进一步利用大数据技术统筹管理科研项目进度,采取“无感式”监督检查的管理机制,在提高监督检查效率的同时,减少科研人员应对财务核算时所消耗的精力,从而将更多精力投入到科研项目之中。另一方面,科技单位应推行“核算+负面清单”的绩效管理模式。将科研经费与信用体系挂钩,划出规范区域、监察区域以及明令禁止的非检查项禁区,从而确保科研经费使用中不出现违规问题。对科研不端、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追责和惩戒,对尽职无过错的科研人员免予问责,也利于科研人员提高科研项目的推进速度。真正将科研经费管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失信情况,纳入信用记录管理,提高科技单位对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和会计核算质量。
四、结语
综上所述,政府会计改革推进对科技单位会计核算工作提出了全新要求,自主科研项目识别标准的确立,以及自主研发项目支出范围及会计处理的进一步明确,对科技单位会计核算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首先,对科技单位会计核算工作产生了规范业务范畴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其次,会计制度改革下科技单位需契合科研项目所需并加强内部管理效果;最后,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加强了科技单位预算绩效评价并提供了更为精准的核算信息。基于政府会计改革的科技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实务,应进一步创建信息化核算系统,全面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加强专项技能培训,全面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同时加强各部门协调合作,加强归档科目细化度;深化负面清单管理,改善科研项目信用核算体系,从而促进科技单位会计核算水平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