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岛”的自由:公共领域的生成与翻译文学期刊的勃兴
2022-11-27胡晨飞
胡晨飞
(1.四川外国语大学 翻译学院,重庆 400031;2.西南政法大学 外语学院,重庆 401120)
一、引言
1962年,尤尔根·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1929—)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StrukturwandelderÖffentlichkeit)一书中,将“公共领域”详细概念化。尽管哈贝马斯并非“公共领域”一词的首创者,然而经由其对“资产阶级公共领域”(bürgerliche Öffentlichkeit)的阐释,特别是1989年其著作英译本TheStructuralTransformationofthePublicSphere的问世,“公共领域”逐渐构成西方主流政治话语的重要部分。
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一书中,哈氏从“18至19世纪初英、法、德三国的历史语境中,推衍出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理想类型”。[1]422根据其描述,公共领域理论是一套与现代性休戚相关的民主社会运行机制。在欧洲封建制度走向瓦解的社会转捩期,启蒙价值观(Enlightenment values)所催生的现代性(modernity)意识分裂了君主与国家的一体性;“国家是无实体的、抽象的,因此所有民众都可能参与对其的建构。”[2]8公共领域的诞生契合了民众参与建构国家的现代性诉求,它为公众舆论(ÖffentlicheMeinung)的形成与凝聚提供了时空契机与实践平台。可以说,公共领域的出现为打破以王权为绝对权威的封建等级制政治结构提供了可能,它是欧洲社会得以步入现代的关键性要素;同时,它也为我们提供了解析民主社会运行机制的理论视角与方法论基础。
那么,20世纪前中期,同样处于社会结构现代转型期的中国社会,是否有可能衍生出哈贝马斯式的公共领域?如果可能,中国语境下的公共领域与哈氏所谓“具有划时代意义”[3]1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有何异同?其在中国社会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型过程中,承担了何种角色、又发挥了怎样的社会功能?
二、公共领域形成的四个条件
根据哈贝马斯的论述,“公共领域”可以做如下定义:
公共领域首先可以被理解为一个由私人领域汇聚而成的公众的领域;其次,私人要求受制于上层的公共领域转而反对公共权力机关本身,以使私人能够在基本已私有化、但仍具公共属性的商品交换与社会劳动领域中,就一般交换规则等问题,与公共权力机关展开讨论。……政治公共领域脱胎于文学公共领域;它以公众舆论为媒介,使国家与社会需求发生联结。[4]27,30-31
首先,公共领域是区别于国家和私人之外,介于国家和社会之间的第三方领域,拥有自身的运行规则以及价值规范。其次,公共领域是将“私”汇聚、进而转化为“公”的场所,个体的利益在公共领域中碰撞、发酵,最终凝结为代表集体诉求的公众舆论。再次,对抗国家机器是公共领域的重要功能属性,公众舆论具有不受制于政治权力的相对独立性。
基于公共领域理论的上述要点,有学者提出,公共领域的出现,必须同时满足下述三个条件:
首先,要区分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特别是那些既在家庭事务以外,又不属于国家范围的新领域,并在观念上能明确意识到这一领域的存在(以下简称为“条件一”)。其次,主导这个新领域的价值和规范(公共理性)必须与私领域不同(以下简称为“条件二”)。再次,必须承认私人领域的正当性和相应价值(以下简称为“条件三”)。[5]74
金观涛与刘青峰两位先生的观点,主要着眼于观念层面。即,公共领域的出现,一方面要求公众在具备公共意识的同时(条件一),也具备认同“私”的合法性的基本价值判断(条件三);另一方面要求社会形成脱离于私领域的独立的价值体系及运行准则(条件二)。
不过,根据哈贝马斯的论述,笔者认为上述观念层面的三条件,仅构成公共领域出现的必要条件;要形成充要条件,则必须将公众舆论纳入讨论范畴。在哈贝马斯的概念定义中,“公众舆论”指“批评的功能;以及定期选举期间,公众对运作有序的国家权力机关正式或非正式地操控”。[6]105
舆论(被认为是文化、规范信条、集体偏见以及判断的一部分)在作为一种历史沉积物的准自然结构层面,似乎从来未曾改变;而公众舆论,就其概念本身而言,唯有当参与理性讨论的公众存在时,才能形成。[6]105-106
换言之,并非一切舆论都可称为公众舆论。舆论作为一个集体概念,由于受制于意识形态,明显具有从众的缺陷与软弱性。不同于舆论,公众舆论特指“拥有判断能力的公众所进行的批判性反思活动”。[4]90可以说,公众舆论是经过反思的舆论,其自身具有批判的结构功能。而这一批判的属性,也恰恰构成公共领域出现的第四个条件(以下简称为“条件四”)。公共领域在本质上就是批判的领域,公众以公众舆论的方式,将社会诉求传达给国家;国家权力和私人权益之间,通过公众舆论的批判性影响达成平衡。一旦公众舆论消失,则表明舆论与批判之间的张力被消弭,亦即意味公共领域出现附庸于社会、或消解于国家的趋势。而无论是沦为“社会化的国家领域”,还是“国家化的社会领域”,[3]201独立批判性地缺失,都标志着公共领域的瓦解。
以上,通过哈贝马斯的论述本身,我们确定了公共领域出现的充要条件。那么,要探讨20世纪前中期的中国社会是否存在公共领域,则势必考察当时的中国是否存在生成公共领域的上述四个条件。
条件一要求针对身处社会由传统向现代转型期的中国民众是否具有公共意识的问题,做出解答。公共意识的核心在于“公”,因此厘清中国文化中“公”的涵义及其所指,自然成为回答上述问题的关键。《说文解字》对“公”的解释为:“平分也。从八从厶。八犹背也。韩非曰,背厶为公。”“厶”即“私”,“公”即是对“私”的否定。那么,何为“私”?《说文解字》将“私”定义为:“姦衰也。韩非曰,仓颉作字,自营为厶。凡厶之属,皆从。”[7]28,189《大辞海》中“私”的主要释义如下:①个人的;自己的。如:私事;私有。引申为私人的财产。如:家私。《诗·小雅·大田》:“雨我公田,遂及我私。”又《周颂·噫嘻》:“骏发尔私。”毛传:“私,民田也。”②利己。如:自私自利。《书·周官》:“以公灭私。”《宋史·杜范传》:“同心为国,岂容以私而害公。”③偏爱。《楚辞·离骚》:“皇天无私阿兮。”王逸注:“窃爱为私。”④秘密;不公开。如:阴私;私下。《汉书·霍光传》:“私使乳医淳于衍行毒药杀许后。”引申为暧昧、不合法的。如:私通;走私;私货。[8]3276
其一,“私”指个体所独立拥有的财产、物品、田地等。《诗》云“雨我公田,遂及我私”,私田与公田的分离,表明私产与公产、私领域与公领域的区分,在中国古已有之。其二,“私”指私利、私心等,与个体利益相关。《宋史》有云“同心为国,岂容以私而害公”,私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冲突,证明集合了私人利益的私领域与代表了国家利益的公领域之间,天然存在相互抵牾与抗衡的空间。其三,“私”指个体行为的私密性。
对照《大辞海》中“公”的主要释义:①公平;公正。与“私”相对。如:大公无私;公允;公买公卖;秉公办理。《新书·道术》:“兼覆无私谓之公,反公为私。”韩愈《进学解》:“行患不能成,无患有司之不公。”②属于国家或集体的。如:公款;公房;公事公办。公物。王谠《唐语林·补遗一》:“海州南有沟水,上通楚、淮、公私漕运之路也”。③公务。如:办公。《诗·召南·采蘩》:“夙夜在公。”亦指办公的地方。《诗·召南·羔羊》:“退食自公。”毛传:“公,公门也。”④公共;共同。如:公理;公约。《礼记·礼运》:“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荀子·解蔽》:“此心术之公患也。”⑤公开;公然。如:公布;公之于众。《汉书·吴王濞传》:“[吴王]乃益骄资,公即山铸钱。”颜师古注:“公,谓显然为之也。”[8]1113
作为“私”的否定面,“公”的核心内涵可以作如下阐释:首先,“公”代表一种价值判断,“无私谓之公”,“公”意味公平、公正、公允,等等。其次,“公”代表一种与私人所有相对的国家或集体所有,亦即一种公共属性。再次,“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公”代表一种与个体特殊性相对的普遍性。
既然“公”代表一种正面的价值判断,那么作为其否定面的“私”的内容与价值,在多大程度上能够为社会所接受呢?“私”的存在在中国社会是否具备其自身的正当性?对于上述问题的探讨,涉及公共领域出现的第三个条件,即公众是否具备认同“私”的合法性的基本价值判断。
根据上文《大辞海》的释义,公与私早在《诗经》中就已出现。不过,“西周时期的公、私基本是社会身份为主,大体在具象范围内”,[9]3不存在明显的价值取向。及至春秋战国时期,随着土地私有化程度的不断加剧,中国社会进入空前的大变革阶段。而这种变化的最集中体现,就是对于“私”的彻底否定与摒弃。可以说,从战国后期到明末清初之际的两千多年间,尽管私观念偶有抬头,“尚公”绝对是中国社会伦理观念的主导,而私并不具备在正统社会立足的合法性。
不过,伴随贸易与商品经济的发展,特别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社会结构的根本性改变以及革命的风起云涌,王权的覆灭彻底消解了公私对立的内在张力,私则在时代变局中拥有了正向的解读。尽管“立公”始终未曾脱离中国传统社会伦理规范的主流,但是私与天地、公理的联结,尤其是进入革命的20世纪后个人主义对于私的再度阐释,无疑在“灭私”的磐石上砸开了一条裂缝,私观念随之落地生根,整个社会空间对于私的体认与接纳均有所松动,即,私的合理性在观念层面拥有了合法的一席之地。
综上所述,在形成公共领域的四个条件中,20世纪前中期的中国社会,一方面拥有具备了公共意识的公众(满足条件一),另一方面也为私观念的存在提供了良性的思想土壤(满足条件三)。于是,判断此一时期是否有公共领域的生成,问题就集中在了对于社会运行准则(条件二)以及批判性公众舆论(条件四)的探讨。而对以上两个条件的观察,则需落实到具体的社会语境当中。
三、上海“孤岛”——民国的最后一方公共领域
1937年12月14日上海《大公报》刊发《暂别上海读者》一文,在这篇宣布《大公报》即日于沪上停刊的社论当中,“孤岛”一说首次出现,“从此‘孤岛时期’成为上海在抗战期间特定的历史名词。”[10]40事实上,“孤岛”是一个时间与空间的双重概念。其所代表的时间段,从1937年11月12日(“八一三”淞沪战役结束,国民党军队撤离沪西阵地)到1941年12月8日(太平洋战争正式爆发,日军占领上海租界),大概持续有四年零一个月;而其所代表的空间段,具体而言,国民党军队撤离后,上海的华界以及公共租界位于苏州河以北的地区(即虹口和杨浦的“日租界”)沦陷,然而苏州河以南的公共租界以及法租界尚未被日军占领,这一处于日军包围之中、尚未被日军占领的租界地区,即为“孤岛”,具体范围“东至黄浦江,西达法华路(今新华路)、大西路(今延安西路),南抵民国路(今人民路),北临苏州河”。[11]412
“孤岛”之上华洋杂处、鱼龙混杂,东学与西学并进、传统与现代交融,加之商品经济异常发达,同时地处租界,政治的复杂性与文化的丰富性塑造了多元而立体的“孤岛”社会。它既容许各式保守主义者的存在,又是商业冒险家的乐园、文学与文化改良派的试验田、社会活动家的头号阵地、青年们的游乐场,以及革命者的熔炉。如果要在处于社会结构现代转型期的中国找一块最适合孕育公共领域的土壤,那么复调的“孤岛”无疑则是最具有潜力的候选地。
在前述第一部分的论述基础之上,判断“孤岛”是否可能形成公共领域所要回答的首要问题,即,“孤岛”社会是否具备脱离私领域的独立的价值体系及运行准则(条件二)。葛兆光先生在《古代中国文化讲义》一书中提出:“西方人说‘国家’是country、nation、state,日本人说‘くに’,都没有‘家’的意思,最多有‘乡土’、‘政治共同体’的意思。只有中国,才把‘国’与‘家’连在一起说。”[12]38-39国是放大的家,家是缩小的国,家国一体的儒学政治观最突出的实践表现,就是汉以来忠孝同构社会秩序的形成与不断巩固。
孝悌是儒家伦理观的根本,《论语·学而》有云:“有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一个人如果向内能够在家中孝敬父母、顺从兄长,那么向外就会忠于国家、不犯上作乱。孝是忠的前提与基础,而忠则是孝的目的与意义。
及至汉代,孝与忠的一体两面性被发展到了顶峰。一方面,董仲舒(公元前179年——公元前104年)在《春秋繁露·基义》中提出“三纲”并加以阐释。另一方面,汉代素来被认为“以孝治天下”,其重要标志之一,“是《孝经》经学地位的确立。武帝时立五经博士,以后增《论语》为六经,再增《孝经》为七经。‘孝’的思想通过《孝经》立为经典而成为汉代的指导思想之一。”[13]39通过“以孝事君则忠”“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等言说,《孝经》将家族内部私领域的伦理“孝”与家族外部公领域的伦理“忠”打通,并最终实现且固定了中国传统社会忠孝同构的伦理秩序。
汉代以降,尽管朝代更迭、制度变迁,但是这一基本的伦理观念从未改变,忠孝同构的秩序原则始终牢牢把控着整个社会的运行。可以说,在家国一体、忠孝同构的儒学社会,被打通的公、私领域之间并不存在两套独立的运作体系,二者除了空间范畴的不同以外,无论是在价值体系还是运行规则上,均全然贯通。
可以说,忠孝同构是传统中国社会的伦理基础与最高价值规范,对于忠孝同构的质疑与挑战,也就是对于整个社会运行机制以及最高权力的质疑与挑战。因此,在儒家思想盘踞意识形态中心的千余年间,忠孝同构在家国伦理秩序中的地位无疑是不可撼动的。唯有近代以降,时代观念的剧变以及社会结构的根本性改变,催生了家国一体、忠孝同构观念自内部的持续性瓦解与永久性断裂。
一方面,西方的坚船利炮砸开了中国的国门,也迫使中国的知识阶层“开眼看世界”。西式新道德的生成严重动摇了以“三纲”为首的封建大家族式旧道德,自由平等的人权观念引发了社会对于孝的范畴与尺度的重新思考,而帝制的崩塌以及民主概念的生成则破坏了“移孝为忠”的社会基础。
另一方面,在实践层面,“农村经济面临的困境、都市生活的兴起、太平天国的文化冲击、清政府的新政改革、民国的社会建设等等,都深刻地影响了家国同构的规范作用与适应性。特别是都市化的扩大、城乡社会的隔断,导致了人们生活方式的变化,使得家国同构伦理难以适应新的都市生活。”[14]25于是,在这一空前的经济、社会与文化的大变革当中,尽管维持私领域伦理秩序的“孝”依然具有效力;然而,“忠”的运行机制已然不复存在,孝的价值规范也不再适用于日新月异的公领域。
及至民国,伴随家国一体、忠孝同构社会关系的解体,原本被打通的公、私领域之间有了各自独立运作的可能与空间。引申到上海“孤岛”时期,因为租界的特殊地缘政治环境:
第一,作为商品经济异常发达的繁华大都市,加之相对有序的外部环境,大量底层民众、青壮年劳力、男女学生、文人政客、资本家以及难民,等等,纷纷涌入“孤岛”。“据统计,1936年上海租界人口为167万,到1938年下半年,人口总数达到450万。”[11]413复杂的人口构成,一方面意味着传统大家庭在新都市的解体,个体意识支配下的核心家庭成为社会层级结构中的主流,而在都市中成长起来的新一代无论在情感上还是实际联结上都与古老乡村的大家族渐行渐远;而大家族逐步解体的另一面,也意味着私领域内孝的伦理可适范畴日益缩小,个体之间由于经济因素而产生的关系规则越来越多样且普世。
第二,从政治格局看,表面上“孤岛”仅隶属于公共租界工部局以及法租界公董局的管辖,然而实际上,共产党方面、重庆国民政府、日伪势力等,均通过各自的渠道与方式对“孤岛”政局产生影响。而这一独特的政治局面,也必然要求其内部公领域内具备一套完整自恰的价值守则与运行规范,借以牵制各方政治势力、维持经济繁荣,以及稳定社会。
因此,伴随公私观念的变化、家庭关系的重构、个人与社会关系的变革、西学的介入、经济结构的变迁、政体与政局的动荡,等等,“孤岛”社会在不断的自我调适中,打造了其公领域内独立且特殊的价值体系及运作规则。换言之,“孤岛”社会满足了公共领域形成所要求的条件之二。
那么,能否形成公共领域的最后一环,就在于判断社会是否向公众舆论开放(条件四)。而“孤岛”,无疑为上述论题提供了一个绝佳的观察平台和阐释空间。
首先,从政治的角度看,鉴于复杂的国际形势,淞沪战役后的1937年11月13日,“公共租界工部局总董樊克令代表租界当局宣称,在中日战争中租界实行中立,不偏袒任何一方,对交战双方在租界内的权益一视同仁。”[11]412由于租界当局在政治上的暧昧态度与“不动声色”的姿态,使得“孤岛”无疑成为各方势力争夺舆论话语权的焦点之地,权力交战风起云涌。
其次,从文化的角度看,上海自1843年开埠伊始,向来是中国接受新思想最快速、最集中的核心区域。进入20世纪,伴随商品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结构的变迁,上海也成为传统与现代文化、中学与西学思想、保守与革新势力共存、碰撞与交锋的话语场。
可以说,“孤岛”为文学的众声喧哗开辟了一方相对包容的天地。无论是激烈的抗战檄文、一般性的科普杂谈、风花雪月的市井小说,还是革命性的白话文体、西式的报章文体、守旧的古文体,文学理念的坚守、调和与革新背后,事实上是知识阶层不同群体之间价值观、人生观、革命观的相互批判和论争。因此,至少在文学的层面,“孤岛”为公众舆论的发生开放了完全的社会通道。
再次,从社会的人员构成角度看,除去外侨,中产阶层是“孤岛”独特而重要的社会中坚力量。这一阶层“是个多层次、谋生手段多变、流动性大的松散群体。其范围大致包括工商业者、自由职业者、中高级专业人员”。[15]73-74
普遍接受过良好的中式或西式教育,同时掌握或拥有一定的社会资源,是此阶层的显著特点之一。一方面,教育意味智识,它使这一群体更加可能在乱世拥有清醒的头脑、批判的精神,以及言说的资本;另一方面,资源代表身份,它使这一群体更加可能在乱世开辟发声的渠道、打破社会的僵局,以及形成舆论的权威。
此外,尽管中产阶层“在人数上只是极小一部分,但跻身中产阶层之列,却是在沪大多数华人的梦想”,[15]77“孤岛”时期也不例外。普通民众的“中产梦”,使他们无论在消费观、社会观,还是价值观、政治观上,都极易受到中产阶层的影响,而这也间接使中产阶层在“孤岛”成了可以凝聚公众舆论的特殊力量。或者说,“孤岛”社会为公众舆论提供了有力的言说主体。
基于以上论述,在满足了条件一与条件三的前提之下,“孤岛”一方面拥有区别于私领域的公领域运行机制(满足条件二),另一方面也向公众舆论高度开放(满足条件四);即,公共领域正式形成。
四、翻译文学期刊的勃兴——公共领域的“孤岛”注解
根据哈贝马斯的阐述,公共领域与市民社会(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休戚相关,它为市民社会的建立提供了先决性的制度支撑。“孤岛”是否存在市民社会,这是一个极为复杂的议题,并不在本文的讨论范畴。然而,公共领域作为一种现代性的理论陈述与制度保障,一方面,在理论层面提供了剖析“孤岛”社会的一种路径;另一方面,也在机制层面为“孤岛”社会的内部运作与外部协调提供了一系列重要条件。
由于公共领域的存在,“孤岛”的舆论环境相对宽松。诚如彼时身处国统区的丰子恺(1898-1975)所言,“上海言论尚称自由,至可欣慰”。[16]57言论自由,在“孤岛”既表现于政治公共领域,也表现于文学公共领域,且尤以后者为甚。文学公共领域的开放,使“孤岛”文坛呈现出异常的繁盛之势;而文学公共领域的重要功能之一,是为“公众批判提供训练场”,[4]29所以对文学公共领域保持关注,即是关注文学的各种批判之音及其背后人文因子、社会因子和权力因子的复杂纠葛,亦是透视“孤岛”的时代角色与社会功能的有效方式之一。
一方面,作为现代文学的三种主要传播方式,书籍、报纸、期刊同样也是“孤岛”文学公共领域内最集中的信息载体和舆论平台。三种方式中,就信息的负载量以及舆论的繁复性而言,书籍作者单一且出版周期较长,相比于报纸和期刊明显处于劣势;而报纸与期刊两者相较:
要创办一份报纸,特别是在“孤岛”后期,不仅资金投入,人员投入巨大,经营难度大,而且发行手续十分困难复杂,所担的风险也十分大。相比之下,办一份刊物,不论资金、人员、经营,以及发行手续和所承担的风险,都要比报纸小得多。而在宣传效果方面,刊物还有着容量大,主题思想易集中深入,阐述方式灵活多样等特点。[17]554-555
因此,无论是从经营层面、传播层面,还是信息容纳层面,期刊都更有可能成为“孤岛”之上,文学的万花筒、社会的反光镜,以及舆论的聚集地。
事实上,作为现代文学期刊的发源地,“上海历来是文学期刊最集中的创刊城市”,[18]164“孤岛”时期亦不例外。1939年,杨真在回顾一年来的上海出版界时就曾指出:“上海的定期刊物,现在为数之多,怕是‘八一三’后所仅见的。”[19]314而著名的期刊史料研究学者刘增人先生也对此给予了佐证并认为:
“孤岛”时期的上海,四年左右新创刊的文学期刊,大约有210种左右,再加上原已创刊、现仍发行的刊物,至少也应该在260种以上。当时的“孤岛”,其实就只是尚未沦陷的公共租界及英、美租界,这一点空间与广袤浩瀚的中国版图比较起来,实在是微不足道,但却集中了当时文学期刊的1/3以上,其超密集的程度,实在是非常惊人的。[20]208
“孤岛”文学期刊在数量上的爆炸式增长,反映出公众,尤其是新知识阶层对于独立言说空间的热切需求。文学期刊的生成机制恰恰满足了民众的上述心理诉求;此外,内容上的自由度与灵活性,也成为文学期刊不断增多与持续被关注的另一重要原因。诚如有论者在考察“孤岛”文学期刊的内容与分类时所指出的:
有的是综合类期刊,包含文学;有的直接标明“纯文艺”,表明一种不合流俗的姿态;还有些期刊以商业目的来运作,一半游戏于文学,一半为了广告。这些文学期刊在很大程度上主导了孤岛文学空间的构建与生成。[21]17
文学期刊在“孤岛”文学空间的构建与生成的过程中,发挥了关键性作用。而这也间接地表明,其在公共领域内扮演着极为重要的时代角色。
“孤岛”时期的文学期刊,其一,它是多种文学形态的共生地。文学的背后是人,文学的不同姿态背后所折射出的,也正是其创作者们的文学理念、个人精神、社会价值观,等等。差异化文学形态并存的文坛景观说明,文学期刊为文人群体提供了多层次且相对自由的文化舆论空间。其二,它是多种价值观的角力场。裹挟于时代洪流中的文学期刊绝不仅仅是文学的发表园地,其身后的办刊理念、编辑策略、选篇方针,甚至是广告宣传,等等,无一不是编辑群体的文学旨趣、个人信仰、价值观归属以及政治立场的体现。多元价值观并行不悖且各自蓬勃生长的社会场域说明,文学期刊为知识精英阶层提供了可掌控话语权且能够引导民众的独立舆论空间。其三,它是普通民众参与社会的有效平台。“孤岛”时期的文学期刊常常设有诸如读者信箱之类的固定栏目,为普罗大众提供言说自我以及表达诉求的开放空间。于是,文学期刊成了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第三方领域”,私人通过聚众成群形成舆论,对公领域的规则提出质疑与挑战;反之,公权力借助“第三方领域”的反馈与刺激,不断调整自身的运作机制,以平衡民意。从此意义出发,文学期刊为相对广大范围内的公众提供了表达自我以及参与社会的有效舆论空间。要言之,无论是从文学的、社会的、政治的角度,还是从精英阶层的、新知识阶层的、普通民众阶层的角度,文学期刊都是“孤岛”公众舆论的最集中表述空间。
另一方面,翻译在任何时候都不是透明的,它是由内外多重因素构成的界面,这一界面在公共领域内普遍存在,甚至可以将其看作“分析公共领域的一种方式”。[22]126公共领域内所形成的讨论,是复杂人文社会因素合作施力的结果;而翻译作为一个重要的界面,必然参与其中。
特别是,在社会翻译学的研究视域与理论框架下,翻译被认为与社会有着天然的联结,它存在于社会和文化的关系网络之中,其本身即构成一种社会事实与社会实践。笔者认为,翻译的这一社会属性及其对关系网络的强调,恰恰为翻译与公共领域的联动,提供了契机。一方面,公共领域的开放性为翻译的话语空间提供了生成保障,同时,公共领域的众声喧哗也为有效透视翻译的多维复杂性打开了社会管道。另一方面,社会学视角下翻译研究对于译者及其社会关系网络的强调,也对公众舆论形成助力。
从翻译的宏观概念看,研究作为公共领域的“孤岛”,不可避免涉及翻译。首先,公共领域的核心功能是形成公众舆论。公众舆论是个体情感及观点的集体社会表述,根据丘列涅夫(Sergey Tyulenev)在《公共领域中的翻译》(TranslationinthePublicSphere)一书中的观点:
在将自身情感与观点转换为外部可视的、社会化的体貌和语言的过程中,每个人都在进行着翻译实践。一个社会人脱离自身的心智束缚、进入与他人相遇的社会空间的唯一途径,就是翻译。[22]124
翻译是私人进入公共领域,并与公共领域中的他人产生联结的唯一途径。由是而言,翻译也是公众舆论形成的基础条件之一。
其次,公众舆论的形成过程,即是各方参与者之间博弈与角力的动态平衡过程。而具有代表性的公众意见的达成,则是各方势力相互妥协的最终结果。在这一结果中,既包含了一方的精神理念,也囊括了其他各方的社会诉求。因此,可以确定地说,合力形成公众舆论的各方参与者当中,没有一方可以毫不妥协。换言之,当舆论形成时,一方的视野必然由于融进了他者的社会行为选项而扩大,即使这一选项被认为与自身的观念意图格格不入。[22]125
由上述视角观察,公众舆论天然自带妥协的因子。而“翻译作为不同媒介之间相互妥协的产出物,其自身即是达成妥协的工具与手段”。[22]124因此或可说,翻译与公众舆论如影随形。
同时,以翻译的微观概念论,“孤岛”时期的文学翻译活动异常活跃。甚至有论者认为,“上海‘孤岛’由于处在特殊的地理和政治环境,在整个抗战时期文学翻译活动的链条中,起着其他地区无法取代的特殊作用,是抗战时期翻译文学的一块特殊阵地。”[23]213在这块“特殊阵地”上,负载于文学期刊的翻译活动尤其不容小觑。根据笔者的统计,仅以“孤岛”的创刊刊物为例,其中至少有四分之一与翻译相关。其中,有些刊物选载译作、译论,有些刊物设有翻译专栏,还有些刊物则是纯翻译性质的。翻译作品是“孤岛”时期文学期刊上的常见内容,甚至出现了若干专事翻译的刊物,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学术史议题。
第一,翻译与文学期刊的结合,是外来文化有效输入与快速传播的最佳方式之一。“孤岛”时期的中国社会正处于由传统向现代转型的剧烈阵痛期;而翻译在“孤岛”文坛的日益兴盛,则为社会注入了大量的西式思想与西洋风尚,加之文学期刊所提供的传播平台,从客观上为最广大公众开放了了解西洋风土人情、社会风貌的窗口。对世界的了解愈多,则愈渴望变革;而对革命的诉求愈强烈,也就愈希望获取外部的智识信息。因此,在学习西方与改造中国的良性思想循环中,翻译与“孤岛”文学期刊的共生,就是时代的必然产物。
第二,翻译与文学期刊的结合,是新知识阶层站在时代的转捩点,面对国家建构、民族复兴、社会变革、百姓生存、自身信仰等诸多问题,在回应方式上做出的集体选择之一。其中,一些人站在革命的风口浪尖,通过对战争以及其他民族革命史实的译介,翻译成为他们在“孤岛”社会废旧立新的武器;一些人陷入信仰西方的精神依赖,通过对西洋文明的全方位译介,翻译帮助他们竖起了崇西抑中的旗帜;一些人立足于研究的角度,通过对西方社会科学以及自然科学的译介,翻译成为他们启迪民智、培育新国民的重要方式;一些人则完全沉浸于自我的小天地,通过对西方文学文化以及风土人情的兴趣式译介,翻译成就了他们“躲进小楼成一统”的避世抉择。由是,翻译与“孤岛”文学期刊的共生,是新知识阶层的兴趣使然,更是山河破碎风雨飘摇中文人的社会担当使然。
第三,翻译与文学期刊的结合,是公共领域在“孤岛”的重要注解。文学期刊是“孤岛”公共领域内的主要舆论平台,如何有效地收集和生产社会意见、推动舆论的发展与传播,以及最终形成公众舆论的合力,是刊物的核心社会目标之一。显然,翻译的功能属性契合了文学期刊的上述目标设定,不断见诸纸端的译文即是明证。从知识生产的角度,翻译是信息的转换记录者,也是信息的制造者;从知识传播的角度,翻译既可能位于信息传播链的输入端或输出端,也可能位于链条中起信息保护作用的若干端点;从知识接受的角度,翻译的伪装性使其所尝试传递的信息更容易在目标群体中产生共鸣。所以,翻译与“孤岛”文学期刊的共生,是公共领域存在之下的合理产物。
五、结语
上海“孤岛”是生成于民国的最后一方公共领域,而翻译文学期刊则是公共领域内极为重要的公众舆论平台。文学期刊绝不仅仅是文学的载体,期刊编辑的背后至少有编者、译者、读者三方的权力竞逐;翻译也绝不仅仅是语言的转换,译本背后至少存在文字的、意识形态的、伦理的三方博弈。在公共领域的叙事范围内,将文学期刊研究与翻译研究并置,追踪并探讨创刊于“孤岛”的文学期刊之上的翻译活动,不失为一个新鲜且有趣的文学史和翻译史研究中的重要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