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生猪屠宰监管措施及成效
2022-11-26吴增程
吴增程
(曲靖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云南 曲靖 655000)
生猪屠宰监管是为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同时稳定市场肉品有效供给、控制动物疫病传播、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监管措施,重点在于落实好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及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杜绝病害肉上市,确保不发生猪肉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近几年来,随着监管措施的加强,曲靖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质量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屠宰设施设备得到进一步升级、猪肉及产品质量得到稳步提升。
一、存在的问题
(一)屠宰加工设施设备落后
全市现有的生猪屠宰企业,基本是20世纪90年代末及21世纪初设置,仅不到一半的企业实现不同程度的机械化屠宰,其余都是手工屠宰,屠宰设备已运行多年,大多己陈旧、落后,且产品基本都是以热鲜肉供应市场,陈旧的设备及手工屠宰易造成产品污染,埋下质量安全隐患。
(二)环保处理设施简陋
现有生猪定点企业设置的污水污物处理工艺简单,大多采取沉淀后外排,导致周围环境和空气不同程度受到污染,2018年全市36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仅8家,有环保备案手续的仅4家。
(三)动物防疫设施不到位
全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特别是小型生猪屠宰厂(场),存在入厂(场)消毒池设置不规范、生猪入厂(场)通道和产品出厂(场)通道未分设、车辆清洗消毒设施不健全等问题,有较大的疫病传染风险。
(四)兽医卫生检验人员培训滞后
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兽医卫生检验人员,都是企业临时聘用,流动性较强,而兽医卫生检验人员技能培训多年才举办1次,导致原有人员流失后无法满足肉品品质检验工作需求。
二、强化生猪屠宰监管的措施
(一)严把设置条件推进资格审核
几年来,市级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条件,对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证的企业进行持续的资格审核,督促设置条件不达标的企业进行整改,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资格条件以及长期不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企业,报请示人民政府取消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资格。
(二)健全制度提升管理水平
2018年以来,按照“质量管理制度化、厂区环境整洁化、设施设备标准化、生产经营规范化、检测检验科学化、排放处理无害化”总体要求,在全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开展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督促企业建立起从生猪入厂(场)、待宰静养、检验检疫、无害化处理到产品出厂(场)的11项制度、配套建立9套台帐。
(三)加强培训提升工作技能
主管部门通过组织行业管理人员、驻场官方兽医、屠宰企业管理人员、屠宰企业兽医卫生检验员,围绕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屠宰操作规程、肉品品质检验规程、企业肉品质量控制、屠宰统计报表等进行培训,不断提升行业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工作技能,参与培训并取得兽医卫生检验员资格的共158人。
(四)加强屠宰环节非洲猪瘟防控
国内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以来,主管部门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督促企业提升防疫消毒设施,配备非洲猪瘟自检设备,培训非洲猪瘟检测技术。目前,主管部门共向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派驻官方兽医及协检员161人,按照规程驻厂(场)开展传染病、寄生虫病检疫,监督企业严格按照“批批检、全覆盖”要求开展非洲猪瘟自检,监督企业对病害猪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取得的成效
(一)设施设备改造提升效果显著
通过资格审核共取消了9家设置条件达不到要求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资格,督促原手工屠宰的18家企业全部升级为半机械化屠宰、4家企业进行了整体搬迁改造、28家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办理了排污许可证(其中2家正在办理中)。
(二)企业内部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以开展生猪屠宰企业示范创建活动为引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从生猪入厂(场)到产品出厂(场)各环节肉品质量控制及安全生产等制度11项、台帐9套,做到生猪来源清楚、各环节质量控制严格、产品去向明确。
(三)企业生产肉品质量稳步提升
通过设施设备的提升改造,大大改善了企业生产加工的环境卫生,避免了肉品被污染的风险;官方兽医的足额派驻及兽医卫生检验员技能的提升,保证了病害肉的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