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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的对策建议

2022-11-26许开峰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农场经济管理 2022年10期
关键词:黑土黑土地高标准

许开峰(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黑龙江省地处世界三大黑土带之一,现有耕地面积25790万亩,位居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之首,占全国耕地面积的11%。典型黑土耕地面积占全国典型黑土区耕地面积的56.1%,耕地平坦,集中连片,耕层深厚,土质肥沃,是全国生态建设示范省,在全国最早发展绿色食品,是最大的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化肥农药投入水平低,耕地化肥施用量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3。积极推广先进施药机械、推进施药机械更新改造、加强农药使用宣传指导等关键措施,“十三五”期间,农药利用率由2015年的34.4%提升到2020年的45.02%,提升10.6个百分点,2021年农药利用率达到46%。近5年来,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已见成效,耕层平均厚度由2014年的19.8厘米提高到23.3厘米。全省耕地土壤有机质平均含量每千克36.2克,是全国的1.83倍。秸秆综合利用率95.02%,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2%。

一、黑土地保护的主要措施

(一)强化工程措施夯基础

黑龙江省综合采取工程、农艺、生物等多种措施,打好黑土地保护组合拳。一是持续强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黑土地保护的重要载体,坚持多渠道增加投入,分类督导项目建设、严守工程质量监管,全省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9141万亩,其中2019年以来建成高效节水灌溉工程321万亩。2021年,国家下达黑龙江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1010万亩,实际完成1025万亩,连续第三年超额完成国家任务。2022年,按照“百大项目”建设部署安排,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督导推进,确保新建高标准农田1100万亩任务保质保量完成。二是分类管控护土。全省25790万亩耕地中,划分优先保护类23860万亩,安全利用类30万亩。采取农艺调控、种植结构调整等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措施,完成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2%的指标。

(二)应用农艺措施提质量

一是推行深松整地为核心的科学轮耕制度。每三年深松(翻)一次,落实耕地轮作休耕试点1298万亩,落实保护性耕作面积2586万亩,均超额完成国家任务。龙江县在2015-2017年三年黑土地保护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增施有机肥和深松整地相结合技术模式,每年秋收后至春整地前,田间抛撒腐熟有机肥,每亩1.25立方米,然后结合春整地旋耕到0~20厘米耕层中,培肥地力。中耕进行深松作业,深松深度25厘米以上,打破犁底层,增加耕层厚度,项目区耕层厚度由17.5厘米提高到26厘米。二是聚焦秸秆还田,统筹推动秸秆综合利用。突出“还田利用为主、离田利用为辅、政府引导扶持、农民等主体共担”的原则,从2017年开始,每年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强化省级扶持政策导向作用,充分调动地方、企业、合作社和农户积极性。全省各类秸秆综合利用主体2698家,其中,原料化利用企业31家,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运行量70家。组建省级6个指导组,深入各地下沉指导,组织6个省级专家组,分区划片指导。2020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02%。2018年,绥化海伦市被确定为实施黑土地保护利用整建制推进试点县,主要采取秸秆深翻还田、玉米秸秆碎混还田、堆沤有机肥,用秸秆、土、粪、1%的腐熟剂,沤成有机肥,进行有机肥还田。几年来,海伦市黑土地保护项目区的土壤有机质含量得到了明显提升,市黑土地保护项目区的玉米平均增产50公斤/亩,大豆增产22公斤/亩,水稻增产40公斤/亩。2018年以来,“巴彦黑土地保护第一村”红光乡实施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项目,经过3年多的努力,项目区玉米平均单产850公斤/亩,比非项目区玉米产量高出50公斤/亩,农户收益直接增加150元/亩以上。2022年,为调动农民参与保护性耕作的积极性,全省增加黑土保护性耕作补助,提高了农民实施保护性举措的积极性。三是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26个畜牧大县畜禽粪污整县推进项目,实施非畜牧大县规模场粪污治理项目,成立调研组深入7个市地19个县区进行调研指导。目前,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2%,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7.5%。

(三)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一是积极推进清洁生产。推动化肥科学合理施用,2021年完成新增测土配方施肥技术1000万亩,在巴彦、庆安、富裕等11个县(市、区)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建设11万亩。推动农药减量施用,建立覆盖全省农区的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监测点3000个,组织开展农田统一灭鼠和重大病虫疫情统防统治1541万亩次。累计更换节药喷头82.4万套。二是推动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在梅里斯区、延寿县、庆安县等地开展生物可降解膜试验。在肇源县、北林区、爱辉区等地开展废旧农膜与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探索回收利用组织方式、工作机制和技术模式,争取财政连续三年投入3000万元,奖励回收治理较好市县。通过严把源头治理、投入品减量和废弃物处置关口,有效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因地制宜地开展押金回收、积分管理回收、企业回收、监测点植保员回收等模式,示范使用大包装农药,形成“控源头、抓回收、促利用”全链条全程治理模式。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出台《黑龙江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开发应用回收电子台账管理系统,全省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超过5300吨,回收率超过80%。

(四)强化科技支撑

黑龙江省较早在全国实施农机化生产,2021年,全省农机总动力达6888万千瓦,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98%,比2015年提高近3个百分点。龙江县、海伦市、富锦市、庆安县4个县(市)入选全国首批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名单。目前,黑龙江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9%。2022年,黑龙江省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支持70个县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采取院县共建模式,推动国家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建设,打造协同创新引领、示范基地支撑的千公里高标准科技示范带,确保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稳定在95%以上。积极推动国家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建设。2022年5月,省农业科学院与富锦市共建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创建)启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和源源不断的新动能。

(五)健全长效机制

制发《2022年度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 《黑龙江省黑土耕地保护利用“田长制”工作方案(试行)》,出台《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修订《黑龙江省耕地保护条例》。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 《黑龙江省“十四五”黑土地保护规划》,统筹加强黑土耕地保护利用。自2021年,黑龙江省全面推行“田长制”,建立省、市、县、乡、村和网格、户“5+2”七级田长工作责任体系,压实落靠黑土耕地保护责任,目前,全省落实“5+2”七级田长338万余人,形成全覆盖监管机制,确保黑土耕地不减少、不退化。北大荒集团建立黑土地生态保护与修复长效机制,积极推广保护性耕作替代传统翻耕,以秸秆还田、免耕播种为核心的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普及应用,逐步解决秸秆焚烧、水土流失和地力退化等突出问题。推行大机械深松整地,解决土壤板结问题;实施耕地轮作,解决土壤养分偏耗问题。友谊农场有限公司健全“四级田长”管理机制,建立耕地质量多要素立体监测体系,建立国家级保护性耕作监测点2处,布置土壤传感器、无动力水土流失自动监测仪等监测设备60套,开展星地同步观测试验4次,实现了“空天地”多要素立体监测。

二、黑土地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

多年来,黑龙江省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对优质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已经连续多年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直面存在的问题。

(一)农田基础设施比较薄弱

全省建成高产稳产标准农田仅占耕地总面积的35%左右,还有近17000万亩中低产田需要综合配套治理。全省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仅占耕地总面积的39%,现有的灌排设施配套差、标准低,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仍未得到较好的解决。

(二)激励补偿约束机制尚未建立

现行的耕地保护制度行政强制性措施多、市场经济杠杆调节办法少,未形成有效的利益联结和驱动机制。对黑土耕地保护还缺乏差别化的政策倾斜,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度不高,存在“重用轻养”问题。

(三)黑土地保护投入仍然不足

黑土地保护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持续稳定的投入。从目前工程建设和农艺措施方面看,农民投入积极性不高,需进一步激励引导农民在黑土地保护上加大自主投入力度。

三、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的对策建议

(一)持续聚焦组织领导

始终将黑土地保护与“三农”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将其作为厅党组首要任务来抓,坚持组织领导和职责落实并重,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强化行业管理,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建立健全黑土地保护领导责任、工作推进、考核评价、督导问责四个体系,实施省、市、县、乡、村和网格、户“5+2”七级田长制,落实一张图、一台账、一评价,系统实施,全面推进,压实各级政府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责任。市县两级制定年度黑土地保护实施方案及任务清单并组织实施,确保黑土耕地保护任务落实到地块。

(二)持续聚焦黑土地保护统一规划

深入贯彻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黑土地保护的决策部署,衔接《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 《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十四五”规划》 《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进一步明确目标、完善措施、压实责任,将“十四五”时期全省1亿亩黑土地保护任务落实到市县、措施落实到地块。指导各地因地制宜编制黑土地保护实施方案和“十四五”规划,有序有力推进落实黑土地保护。

(三)持续聚焦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黑土耕地数量管控,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管理,落实“先补后占”和“占一补一、占水田补水田”。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实行耕地“进出平衡”,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加强耕地侵蚀沟综合治理,组织实施侵蚀沟治理专项行动方案,落实“百大项目”目标要求,加快推进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审查审批、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强化督导检查,严控工程质量安全,保证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开展造林绿化工作,按照《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要求,依据《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组织编制《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初步设计编制样本》,保证“双重”项目按照统一的、规范的、符合科学绿化指导意见的模式进行设计和施工。把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黑土地保护有机结合起来,优先在“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力争到2035年将“两区”划定16800万亩耕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加快推进“三江连通”工程建设,力争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740万亩。大力建造农田生态防护林,逐步解决西部耕地风蚀严重问题,重点对十五度以上耕地实施退耕还林还草。

(四)持续聚焦保护利用措施

大力推动农业减量化投入、清洁化生产、产业生态化模式,突出侧深施肥、增施有机肥、绿色防控等技术推广,统筹秸秆还田、过腹转化和清洁能源等利用途径。2022年,全省黑土耕地保护利用6700万亩示范区实现保护性耕作全覆盖。坚持种养结合,将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或按比例与秸秆混合高温发酵生产有机肥还田,采用粪肥还田专用机械施用有机肥,结合秸秆粉碎实施深翻整地作业。39个黑土地保护重点县在5600万亩示范区内完成2021年度有机肥还田任务1120万亩基础上,2022年度新增有机肥还田任务1120万亩,累计落实有机肥还田任务2240万亩。将新建高标准农田划入黑土地保护示范区,加大各级黑土地耕地保护投入。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载体,统筹资金、集中投入。统筹创建黑土高标准示范区,以高标准农田为载体,采取“1+N”推进方式,整合和组装涉农项目,在全省建设30个集农业科技创新应用、绿色模式推广、标准化规模化经营、农业品牌创建引领、农民素质和技能培训提升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黑土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加大黑土地保护技术模式推广力度,提升黑土耕地质量。健全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建设黑土地保护大数据平台,开展黑土地数字监测试点,加强黑土地保护利用动态监测、数据分析与效果评价。

(五)持续聚焦保护长效机制

加快推进并认真落实《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 《黑龙江省耕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探索建立“项目统筹、资金整合、技术集成、规模建设、评价验收”的黑土地保护机制。建立监测评价技术体系,创新监管方法,强化督查考核、考评评价,将黑土地耕地保护相关工作纳入2022年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市(地)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责任指标、市(地)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等考核指标,增加黑土地保护考核权重,对市县两级黑土耕地保护任务落实等情况进行评价。组织开展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督导工作,各级管理部门督导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系统理念、工程方式、项目管理的建设思路,实现项目建设全过程闭环管理。建立健全黑土地耕地质量监测体系,春季施肥整地前,按照每1万亩1个调查监测点的原则布设1万个耕地质量调查监测点,布设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2400个。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建立黑土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加强黑土耕地质量变化规律研究,动态掌握黑土耕地土壤肥力和环境变化,跟踪评价实施效果,为落实黑土地保护利用措施提供准确依据。

(六)持续聚焦“非农化”行为

深入抓好非法采挖盗卖黑土、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大棚房”问题回头看专项行动,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着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综合运用卫星遥感影像、卫片执法、国土调查云等技术手段,全面监测耕地利用情况,对耕地“非农化”行为和趋势及时预警,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确保农地农用、良田种粮。

(七)持续聚焦宣传培训

组织各地积极宣传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认识和实施的积极性。多渠道宣传黑土地保护利用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科学知识,推介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科技培训,加强黑土地保护利用人才队伍建设,创新服务机制,提高农技推广人员、新型农业主体骨干人员、种植大户的科学施肥、耕地保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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