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对黑土耕地“建档保护”
2022-11-10
农民文摘 2022年9期
为贯彻落实8 月1 日施行的《黑土地保护法》有关规定,自然资源部办公厅最近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黑土耕地保护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等四省(区)自然资源厅围绕开展黑土耕地调查、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黑土耕地的特殊管控、从严控制建设项目占用、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加强监督执法、严格落实保护责任等6 个方面,切实加强黑土耕地保护,严格耕地用途管制。
《通知》强调,四省(区)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黑土耕地全部带位置纳入耕地保护红线任务,黑土层深厚、土壤性状良好的黑土耕地应当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逐地块上图入库,严格实行特殊保护。同时,综合考虑黑土区耕地保护需要、未来人口变化趋势等因素,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分类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从严约束城乡建设无序蔓延对黑土耕地侵蚀。
《通知》明确,确需占用黑土耕地的,实行“占黑土补黑土”。四省(区)要加快制定、完善建设占用黑土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管理办法。四省(区)要切实加强黑土耕地用途管制监督,对于违法违规将黑土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和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一经发现及时纠正整改;对于非农建设违法违规占用黑土耕地,盗挖、滥挖黑土耕地的,严肃查处、消除违法状态,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追责问责,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