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与性成——当代大学生爱国行为引导的实践进路
2022-11-26陈蕊
陈 蕊
习与性成——当代大学生爱国行为引导的实践进路
陈 蕊
[四川大学]
爱国主义作为一种价值信仰,是爱国认知、爱国情感、爱国意志和爱国行为的统一体。其中,爱国行为作为一种实践形态,是爱国认知、情感和意志的外在表现,能够生成推动国家繁荣发展的巨大物质力量。对当代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目的就是使其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以自觉的、恰当的行为方式呈现爱国认知、抒发爱国情感、表达爱国意志。然而,在社会环境深刻变革的背景下,部分青年大学生在爱国行为认知和表达上出现了一定的偏颇,未能认识到国家前途与个人发展的高度相关性,且其爱国行为常显示出情绪化和形式化倾向。因此,必须在深入剖析当代大学生爱国行为失范现象的基础上,从爱国行为产生的内在机制与外部制约等多角度出发,引导其形成恰当的爱国行为方式。
当代大学生;爱国行为失范;现实表现;实践进路
爱国行为是“个体或群体在不违背社会秩序、公共利益和法律规则的前提下,自觉地以实际行动报效祖国的道德行为”[1]。面对社会环境的深刻变革和多元化社会思潮的广泛传播,一些大学生逐渐对爱国的具体表现懵懂不清,更不知该如何践行,以致在现实生活和网络空间中出现了诸多的爱国认知和表达失范现象。因此,探究青年大学生爱国行为失范的现实表现及实践进路,不但关系到爱国主义教育过程的完整性和教育结果的有效性,更有利于引导青年大学生以合理、合法、合情的方式投身爱国实践,担当起新的时代使命。
一、当代大学生爱国行为失范的现实表现
近年来,以行为动机与行为效果不一致、权利行使与责任担当不平衡为特点的爱国行为失范现象频频发生,其中不乏青年大学生的身影。这折射出在我国社会转型期,一些大学生的爱国行为认知与表达存在较大的误区。
(一)爱国行为认知狭隘,尚未实现个人与国家的高度统一
爱国不仅是生发于内心的情感,更是一个人认知与行为能力的体现。然而,现今的大学生群体中还存在着“大事报国论”“将来报国论”和“特定行为爱国论”等错误认知,这反映出其将“爱国”作为一种对象化的活动与自身的学习生活割裂开来。
1.大事报国论
经过长期的爱国主义教育,绝大部分青年大学生都能形成较为深刻的爱国认知、丰富的爱国情感和坚定的爱国意志。但在践履爱国行为时,总有人认为只有为国家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才算真正热爱祖国,这就是“大事报国论”。这一认知误区之所以产生,主要是因为一些大学生对爱国行为的实质和特征认识不清。由于引发爱国行为的动机难以把握和衡量,所以人们往往将更具直观性的行为结果作为评价一个人贡献大小的主要标准。这样一来,个人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等一般行为与为捍卫国家的尊严和统一而牺牲自身利益甚至生命的特殊行为相比便显得微不足道。青年大学生正是在这种评价标准的指引下误以为爱国行为有崇高和平凡之分。实质上,爱国行为体现的是个人与国家之间的紧密关系,是人们在将国家理想与个人理想充分融合的基础上,从自身实际出发来报效祖国的行为,其内容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基于青年大学生这一角色的爱国行为要求较少带有强烈的革命性、斗争性特征,其爱国行为的主要内容应是学好专业知识,提升能力素养,为社会高质量发展积聚智慧和力量。
2.将来报国论
“将来报国论”是指将爱国看作宏大遥远的追求,认为个人只有在拥有相当的能力时才能真正成为爱国的主体,而在连自己都不能养活的情况下谈爱国是一种奢望。实际上,爱国行为是基于个人的社会角色而阐发的,具有多样性和独特性特征,不同岗位的人有不同的爱国行为表现,同一个人在人生的各个阶段,因其扮演社会角色的差异,也会生发出不同的爱国行为要求。“将来报国论”的产生就体现出部分青年大学生将爱国看作个体的自由选择,并没有意识到它是每个公民不可推卸的义务与责任。[2]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3]这显示出新时代青年在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中的巨大建设作用。因此,青年大学生要树立积极的人生态度和价值追求,实现个人成长与国家发展的同频共振。
3.特定行为爱国论
“特定行为爱国论”是指将爱国固化为升国旗、唱国歌、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特定的行为模式,而将与国家无直接关系的活动、行为排除在爱国之外的认知误区。一般而言,人在成长的初期受到来自社会和他人的舆论干扰较小,其爱国思想和情感保持着纯洁、真挚的原貌,从志愿服务、保护环境等活动中都会联想到自己的国家。然而,这种“原生态”的爱国行为认知与大众心中的期待存在较大的差距,往往被看作一种缺乏自觉意识指导的行为。这样一来,原本具有生活气息的爱国行为便逐渐被特定的仪式所代替。从古至今,爱国主义的精神实质都是一脉相承的,但其具体内涵会随着时代主题的变化而不同,作为其外在表现的爱国行为则更具有多样性和广泛性,在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每个人都有结合自身实际解读爱国主义、形成独特的爱国方法论的权利。将爱国行为固化为特定的仪式,则是青年大学生长期将自己的学习生活与爱国思想、情感相隔离的结果。
(二)爱国行为表现不当,情绪化与形式化特征明显
当代大学生在爱国行为表现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形式化爱国”“娱乐化爱国”及“非理性爱国”,这些行为偏差不仅受内在认知的影响,更易被外在复杂环境左右,轻则消磨青年大学生的爱国意志,重则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国家利益。
1.形式化爱国
“形式化爱国”主要有两个方面的表现:一是只满足于呈现爱国的姿态,以自己所标榜的爱国行为规范对他人的情感表达指手画脚,而不反思和修正自身的行为表现;二是对爱国这一基本道德规范的行为主体认识不清,只将榜样人物看作时代的建设者和爱国义务的承担者,无法将榜样的引领力转化为强大的内驱力。爱国是崇高的道德品质,更是常态化、生活化的行为表达。若一个人只是在情感上、在口头上表达对国家前途和人民生活的关心,而不愿脚踏实地地践履爱国行为,那这种情感便是十分浅薄和不可靠的。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梦是历史的、现实的,也是未来的;是我们这一代的,更是青年一代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终将在一代代青年的接力奋斗中变为现实。”[4]这为新时代青年的爱国行为表达奠定了总基调,广大青年学子要勇于走出“形式化爱国”的困局,崇尚实干、敢于担当,在奉献家国中创造出彩青春。
2.娱乐化爱国
当代大学生乐于接触新鲜事物、热爱自由表达且思维敏感活跃,互联网的开放性、共享性恰好迎合了其以上心理特征,所以许多大学生会选择能够在网络上快速传播的图片、漫画、短视频、直播等表达自己炽热的爱国情感,其爱国行为表现形式的多样化、表达方式的娱乐化特征明显。这种带有娱乐性质的爱国行为表达方式虽吸引力强、传播速度快,但也容易成为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哗众取宠、自我炒作的手段。如90后网红“莉哥”在直播过程中为获取流量,竟公开篡改国歌曲谱并以嬉皮笑脸的方式演唱,将国歌作为自己“网络音乐会”的开幕曲。这不仅表现了她对自身公众形象的不珍惜,更体现了对国家和人民的不尊重。“娱乐化爱国”之所以具有两面性,或是因个体法律常识的缺失,或是为牟取私利铤而走险。在互联网大潮盛行的时代,我们必须全方位、深层次地对青年大学生的娱乐化爱国行为进行引导,保证其与社会主流价值观同向而行。
3.非理性爱国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加速转型、新旧观念更替的关键时期,“传统的爱国行为逐渐退却,而新的爱国行为模式尚未形成”[5],因此一些青年大学生还无法形成理性从容的爱国行为表达方式。这种非理性爱国行为主要有两个方面的表现:一是不能正确认识爱国主义与民族主义的差异,对西方国家持仇视态度。部分大学生以意识形态对立为由,不加辨别地排斥西方的一切,甚至丧失基本的价值判断。比如,沈阳某粥店打出内容为“热烈祝贺美国疫情,祝小日本疫帆风顺长长久久”的横幅,被一些大学生拍照热传。二是在剧烈的社会变革中过分追求个人利益,导致集体主义道德缺失。部分大学生在经济理性与道德理性的角逐中无法做出正确的选择,因而在剧烈的社会变革中滋生出极大的负面情绪,这一情绪往往表现为对社会某一群体的不满,致使他们打着正义的大旗去攻击他人。中日钓鱼岛事件中对日系车主和外资超市的打砸烧抢、天津港爆炸事故后马云被逼迫捐款都是部分群众集体主义道德缺失的表现。以上这些非理性爱国行为从根本上说都是在个人冲动情绪支配下产生的偏激、盲目行为,不仅不能维护国家、民族的根本利益,反而伤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爱国热情、严重损害了我国的国家形象。[6]
二、当代大学生爱国行为引导的实践进路
爱国行为由爱国认知、情感、意志所支配,且受到法律制度与道德舆论的制约。在深入分析当代大学生爱国行为失范现象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多角度的行为引导,才能使他们形成恰当、理性的行为方式。
(一)理论指导行为:创新爱国主义教育的模式、内容和方式
一直以来,大力宣传爱国进步人士与民族英雄典型事迹的“榜样激励模式”都是我国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模式。[7]在这一模式的指导下,为国家发展牺牲个人利益甚至生命的英雄行为被广泛传颂,而普通个体形形色色的爱国实践却没有得到关注。想要通过爱国主义教育塑造青年大学生的理性爱国认知,培育其爱国的行为能力,就必须化“榜样激励模式”为“自我驱动模式”。以“自我驱动模式”为导向的爱国主义教育必须做到以下两点:一是在教育方式上,要将榜样引领与现实关切相结合。爱国榜样提供的巨大精神动力只有转化为个体的行动才具有现实价值。因此,我们选树的爱国榜样不仅要有典型性,更要有可模仿性,为青年大学生的爱国行为选择提供实践样本。二是在教育内容上,要实现历史性与时代性的统一。既要通过“四史”教育澄清青年大学生的历史认知,引导他们实现由弱国向强国的心态转变,又要注重分析我国的基本国情与当下的国际形势,促使他们在尊重与包容的基础上与不同文明展开平等对话。
(二)情感激发行为:加强社会主义集体主义道德教育
集体主义作为社会主义社会的道德原则,是一切道德教育的灵魂和根本遵循。面对改革开放新形势下经济、社会迅速变革的现实,我们必须以集体主义教育强化青年大学生的道德理性,以防其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被不良群体和负面情绪操纵。对青年大学生进行集体主义道德教育,重在讲清其理论渊源和深刻内涵,破除集体主义就是“重集体、轻个人”这一狭隘观念,让青年大学生认识到其并不排斥个人利益,而是致力于在稳定有序的大环境中保障个人权利的实现,从而建立起青年大学生对集体的情感认同,引导其在正确价值判断的基础上做出恰当的行为选择。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的本质体现和具体形态。因此,我们要将其作为衡量公民爱国行为是否失范的终极道德标准,通过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提高青年大学生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
(三)制度规范行为:完善爱国行为的法律制约体系
我国的现行法律已经对公民应承担的爱国责任做出了全面细致的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了我国公民应履行的基本爱国义务;国防法、国旗法和国徽法等进一步阐释了公民应承担的具体爱国责任。这虽强化了法律对公民爱国行为的约束力,但始终是对行为的底线进行强调。爱国行为说到底是一种道德行为,只对其作出合法或非法的评判远远不能达到价值引导和教化民众的目的。因此,我们要在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进行新的制度设计,“把党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内容、原则要求经由法定程序转变为具有普遍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制度规定”[8],这不仅能将国家对公民理性爱国的道德期待提升到制度层面,也以社会所提倡的价值目标和伦理原则丰富了爱国行为规范的内涵。
(四)舆论引导行为:强化网络媒体监督并发挥其育人价值
习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做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要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9]当今社会,互联网掀起的深刻变革已成为爱国行为引导不可回避的现实,网络环境的复杂化和隐蔽性更是给各种不良思潮的传播提供了温床。因此,我们必须加强网络舆论监督,将社会主流价值观引入网络平台、占据网络阵地。做好舆论监督工作,规避青年大学生的爱国失范行为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一是要建立健全网络舆论监测体系,以敏锐的洞察力及时发现可能引起公众广泛关注的焦点事件,掌握其传播现状、预测发展趋势,在必要时切断传播渠道,避免其由网络空间延伸到现实社会。二是要充分发挥社会和校园主流媒体的育人价值。学校是青年大学生的主要生活场所,我们要充分发挥校园主流媒体“近水楼台”的优势,实现其与社会主流媒体的“比翼齐飞”。在此基础上,我们要将这两大媒体作为宣传社会主旋律的重要手段,将主流价值观寓于社会事件报道之中,从而引导大学生爱国情感的走向。
[1][7]万传华.法治国家青少年爱国行为的逻辑建构和实践创新[J].当代青年研究,2017(05): 59-65.
[2]沈东.冲击与回应:新时代青年理性爱国主义的“社会化”转向[J].中国青年研究,2019(05):5-10+23.
[3][4]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N].人民日报,2017 -10-28.
[5]吴林龙.新形势下爱国主义教育的逻辑进路[J].思想理论教育,2016(11):49-54.
[6]王晓放.当代青年爱国实践的理性思维及其培育路径[J].青年探索,2021(02):58-65.
[8]张志坚.爱国行为失范的内涵生成、学理分析及规避路径[J].当代青年研究,2018(05): 87-92.
[9]习近平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开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新局面[N].人民日报,2016-12-9.
(责任编辑:胡新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