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中新时代美好生活的构思逻辑
2022-11-26张永刚
张永刚
(华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 广州 51063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进入新时代构成美好生活出场的基本现实情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仅成为化解现实社会矛盾的目标指向,亦构成发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和21世纪马克思主义的重大课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了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1],必须坚持“继续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懈努力”[1]的干劲。基于此,如何深入探究与把握新时代美好生活就成为学界研究的重要议题。总体上,目前学界对美好生活的研究呈现出多维度多层面的研究趋势,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然而,诚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只有坚持历史唯物主义,我们才能不断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的认识提高到新的水平,不断开辟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发展新境界”[2]。人的社会存在及其发展逻辑构成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起点和重要面向,围绕“现实的人”及其历史性生活过程,历史唯物主义呈现出以“生命、生活、生产”为核心概念的理论范式。作为阐释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的主要著作,《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章中出现次数最多的关键词就是“生活”或相关概念,足以体现生活维度在历史唯物主义理论视阈中的分量,甚至看到“生产”的出场目的也是为了实现人之“生活”诉求。将“生活”纳入历史唯物主义的在场状态,不但确立了历史唯物主义的人学根基,而且形塑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完整状态。[3]故此,无论理论考察亦或现实观照,都必须基于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框架对新时代美好生活的构思逻辑予以廓清,方可从整体上把握新时代美好生活的丰富内涵和理论指向,进而明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
一、生发逻辑:基于美好生活的哲学审思
早在古希腊时期,柏拉图便基于理性与至善,将人的美好生活置于对城邦制度的认同之中,亚里士多德则认为人生最高的善就是幸福,一定程度可视为对美好的生活方式的深层致思。[4]xxiv可以说,对美好生活的期许是所有“时代之问”的核心要义,构成多重理论视野中基本的生存论关切,而其中理想维度与现实超越维度直指美好生活何以可能的深层追问,是任何时代对美好生活的构思中皆不可或缺的理论面向。不同于具有乌托邦色彩的纯粹学理构思,马克思立足对此岸世界的批判,首先基于人的类本质的分析阐释了对象性劳动对美好生活的中介作用,回答了美好生活何以可能这一基本问题,并以“现实的人”及其活动为理论支点实现了对唯心主义与旧唯物主义的双重超越。诚然,马克思与恩格斯并没有直接提及“美好生活”的概念,然而在其批判资本主义、构思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过程之中,始终内含有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期待与诉求,并以此为基础廓清指明了美好生活的基本面向。作为一种社会性的存在物,人通过实践活动改造对象并实现自身价值,此中,劳动作为一种自由自觉的活动,构成了人的社会性本质的根本面向,人通过对象性劳动肯定并实现自身价值。可见,人从根本意义上具备动物所不具备的内在超越性与社会关联性。马克思通过比较方式阐释说,“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构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固有的尺度运用于对象”[5]163。动物世界只存在一个实然世界,然而人因为具有意识、语言、审美等超越动物本能的需要,因此可以立足现实的外在尺度之上运用内在尺度进行生产实践,让实然世界进入可能之域并在这一二重化过程中确证自身,继而实现人所期待的美好生活需要,也恰因如此,基于劳动实践的人类生活方式也就必然带有理想超越性的特质,而绝非是一个抽象不变的实体概念。
然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劳动异化造成社会关系的异化,不仅从根本上扭曲消解了人的美好生活需要,而且拒斥了美好生活得以实现的现实可能性。由此导致出现的状况是,“人不仅没有了人的需要,他甚至连动物的需要也不再有了”[5]225,继而国民经济学家“把工人的需要归结为维持最必需的、最悲惨的肉体生活”,“把这样的生活宣布为人的生活”[5]226。对此,马克思深入政治经济学分析,从商品这一资本主义社会的细胞单位出发,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中抽象对人的统治以及所谓自由独立的虚假意识形态本质,并指出只有从根本上扬弃造成劳动异化根源的生产资料私有制,才能克服人的异化现象,使人的劳动回归到初始维度,美好生活才能得以实现,于此,扬弃了私有制的共产主义就成为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必然之路,继而实现对美好生活实现路径的理论论证。
由此观之,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语境中,马克思主义始终将追求和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及人的解放视为核心归旨,美好生活与共产主义所指向的解放图景具有深刻的内在一致性,可以说,超越物的依赖阶段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人类最高程度的美好生活,也是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中国共产党的最终奋斗目标。质言之,马克思恩格斯开创的共产主义事业本质上就是为人类争取美好生活的事业,历史唯物主义为实现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了根本的价值遵循。不难看出,美好生活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之初,就具有对现实的超越性与理想性。“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唯物史观以‘改变世界’为使命,但不能否认马克思主义有一种理想因素”[6],马克思基于对社会发展规律揭示而勾画的历史图景是美好生活的终极价值设定。
新时代美好生活思想的提出和实现是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的问题递进与时代升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必经之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绘制出2035年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其中关键一条就是“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7]。可以说,美好生活指向人的全面发展的阶段性前提,亦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的现实需要。一方面,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本身构成中国共产党人不懈奋斗的阶段性目标。另一方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一始终不渝的初心和使命是人民美好生活实现的重要支撑和关键保证。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让“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到实现“人民生活更为宽裕”,最终到让“人民将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这些稳步提升恰好契合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由此说,无论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8]的深刻阐述,还是习近平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讲话中“继续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懈努力”[1]的伟大号召,都表明美好生活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在两个大局中现实的具体的阐发,是后者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理论逻辑与现实逻辑的必然生发。
二、实践逻辑:把握美好生活的现实之维
新时代美好生活的历史发生具有现实必然性,合乎中国道路发展境遇的微观走向与历史发展规律的宏观必然。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下美好生活及其实现不是纯粹的理念构建与逻辑推演,如同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是一个抽象的、玄奥的概念,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9]213-214。尤其伴随现实社会发展,“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以前我们要解决‘有没有’的问题,现在则要解决‘好不好’的问题。”[10]133可见,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提出绝非基于抽象的理论运演,而是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基本境遇的应有之义,是一个指向现实情境和时代命题的重大实践问题。
与“不懂生活”的形而上学不同,“非常懂得生活”的马克思从现实的人及其感性活动出发探究生活哲学,“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各种观念的形态”[11]172。正因此,任何美好理想的落地生根,都要基于坚实的社会物质基础,代表先进力和生产关系的无产阶级更应如此,他们“具有远大理想和追求的无产阶级群体,通过不懈地在物质生产、制度革新、文化创造、道德方面的创造性实践,才能逐步地把正在发展着的、被落后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束缚着的社会现实实现出来。”[12]31溯源历史唯物主义的逻辑运演,人类生存与生活的第一个现实前提不是其他而是最简单也最基本的物质生产活动,即“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5]531的需要。伴随这些需要在社会实践中满足与发展,“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而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5]531。可见,美好生活具有明显的实践性与历史性特征,只有基于现实的生产实践活动才能使得美好生活这一时代课题具有现实的生命力。
由此观之,新时代美好生活需要有一系列基本条件作为保障才能真正实现。第一,美好生活要有充裕的物质条件。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跃迁构成美好生活追求的基本出场前提。置诸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实情境中,美好生活则意味着“拥有温暖住房、充足食物”[13],老百姓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方能“安居乐业、衣食无忧”[14],继而实现美好生活的高层次水平。第二,美好生活需有丰富的精神食粮。建立在物质文化生活基础之上,美好生活需要纳入精神层面的提升,“满足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必须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8]。恰因如此,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着重强调,必须“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7],真正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第三,美好生活必须有良好的社会秩序作为关键条件。基于历史唯物主义的致思理路,人的生产和生活实践必须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和现实环境中,于是社会秩序的良好有序和安宁友好,将会直接影响人们美好生活的实现水平,继而决定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由此可见,美好生活是一个多方位、多维度、多内容的发展目标,必须从多重面向予以理解方能在现实维度中予以实现。
新时代美好生活旨在维护人民的利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恰恰是基于历史唯物主义以“现实的人”及其需要为实践原点的体现,是遵循现实发展中人的诉求运演规律的体现,深刻体现出“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品格”[15]。美好生活的主体是人民,美好生活的实现靠人民,人民群众在自身的伟大实践中建构符合时代特点的主体生活样态,即美好生活是人民群众自我建构的,而非外在施予的结果。基于此,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根本理论遵循,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坚持把人民群众作为历史的创造者,始终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并以全面发展和实现共同富裕为指向指引人民通过不懈奋斗追求美好生活。马克思指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5]525,即“现实的人”,这决定了历史唯物主义坚持规律性与主体性的统一,坚持人民群众是“剧中人”和“剧作者”的统一。一方面,必须将人民利益作为实现美好生活的着力点和出发点。“坚持人民性,就是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16]154另一方面,必须坚持“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9]214,尊重人民的主体性、能动性和历史创造者的使命地位。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一如党的十九大报告所明示的,“明确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8]因此,作为生产方式的践行者与社会发展进步的推动者,人民群众依据主体属性、通过实践活动不断创造社会的物质与精神财富,在生产实践与现实运动中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继而成为推动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和形塑社会发展样态的主体力量。
三、辩证逻辑:实现美好生活的历史图式
基于历史唯物主义的致思逻辑,现实人之需要的产生、变革及其满足都是随历史的发展而变化,呈现社会性和历史性的双重特质。马克思曾非常明确地指出,“需求的产生,也像它们的满足一样,本身是一个历史过程。”[11]203这里的历史过程,究其本原是由社会生产状况和交往状况所决定的,也就是说,需要的发展以及满足程度受到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历史唯物主义拒斥“虚幻的人”,否认将人的需要视为一种既定存在或抽象存在,这样造成的结果是将人的需要永远置于一个固定水平,从而忽略其真实性与发展性。相反,只有现实的人及其需要置于一定的社会生产活动之中,才能从历史发展的维度整体理解需要的无限的发展性。因此说,需求本身也是随着生产力一起发展起来的,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下的“需要”,主要就是从“需要的社会体系”的不断扩大和“需要的历史序列”的不断上升两个维度展开,这也构成了理解美好生活渐进性的重要基点。
一方面,美好生活的出场与演进呈现出渐进发展的过程。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逻辑起点,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就是“能够生活”,而实现能够生活,必然“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5]531。进言之,实现人之生存是实现生活的前提,在人类历史发展进程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和首要价值。同时看到,生存的需要建立在生产的发展基础之上,只有如此才能满足人的生存,继而实现人的生活问题。当人类最基本的生存需要得到满足之后,新的更高层次的需要又不断地产生和出现,而伴随生产力的丰富发展,生产的多样性也必然催生需要的多样化和丰富性,需要对象与需要范围不断丰富扩展,人类的生活层次也不断跃迁,继而实现美好生活的层次。因此看到,美好生活的出场本就是一个渐进性的社会历史辩证运动的过程。
置诸于中国的现实情境中审视美好生活的现实演进路径可以发现,美好生活是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发展的必然结果,构成对资本主义现代性的深刻批判和辩证扬弃。自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改革开放之后,伴随生产力的加速式发展,人民对生活的需要层次也在发生实质性变化,有学者明确指出一部改革开放史可视为一部中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史,四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人们理解与追求的“美好生活”已经从生存、享受递升为发展层次的需要。具体言之,全面改革开放阶段中,“富裕生活”是“美好生活”主要诉求目标;进入深化改革开放阶段,“美好生活”更多指向优化生存境遇、提升生活品质、丰富生活内涵的“高质量生活”,因此更加注重“挖掘自身潜能、发挥聪明才智、彰显价值意义、获得尊重尊严为内核的人的全面发展”[17]就上升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可见,对人民群众生存与生活样态的关切已经深深嵌入我国的制度优势、理念建构与实践进程中。不同于资本主义人的离场与资本在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过程始终坚持基本的生存论关切,而美好生活则构成新的时代条件下中国道路对人的主体性应然的有力历史回应,辩证扬弃了资本主义社会中物的逻辑对人的支配。一言以蔽之,美好生活在我国的现代出场是对资本主义现代性下人的生活图景的辩证扬弃,中国的发展道路始终坚持主体在场的深沉意旨构成不同于西方现代化道路的超越性维度。
另一方面,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是一种天然存在于人脑中的构思,而是与具体的历史条件、实际的社会发展状况以及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密切关联,因而对美好生活的实现也必然是一个辩证发展过程的结果。尽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但是我国社会主义所处的历史阶段、基本国情以及国际地位并未改变,所以美好生活的实现必须要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发展和具体国情,这就决定其实现与满足必然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立足新时代与新发展阶段,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发生变化,如何在“社会矛盾和问题交织叠加”复杂情况下,稳步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来满足美好生活需要,必然是一个辩证实现的历史过程。特别要看到,美好生活本就没有止境,共产主义是美好生活的最高理论关照。反观目前中国的发展实际,平衡充分发展仍是一个相对有限的现实,这决定了阶段性矛盾的现实解决也必然呈现出渐进性和辩证性。对此,有学者指认美好生活的演进过程表现出阶段性与长期性的统一,不同历史阶段美好生活在内容形态、表现形式以及满足方式方面均存不相同,因为呈现出一定的历史动态性。[18]24实际上,这种历史动态性也进一步印证了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满足的辩证过程。一方面,美好生活相对于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生存样态体现出符合社会历史发展应然规律的内在先进性;另一方面,对美好生活的实现必须深刻置诸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现实土壤,看到美好生活的提出与实现皆是长期发展过程的结果。任何夸大美好生活的变革性进而超越其现实性的主张必然是不符合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
立足当前新发展阶段,只有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方位及其面临的历史重任,将美好生活的把握与实现视为一个逐步实现的过程才能整体把握美好生活的深刻含义,方能真正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所说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了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1],以及坚持“继续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懈努力”[1]的干劲。坚持辩证逻辑走好当下路,既是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回归,又是基于历史唯物主义对新时代美好生活的科学构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