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关于生物安全重要论述的生成理路、基本内涵及践行要求
2022-11-26江先锋
江先锋
(上海健康医学院 中国共产党卫生健康政策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上海 201318)
党的十八大以来,针对生物安全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基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需要,把生物安全建设提到事关人民健康福祉、国家长治久安和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就新时代生物安全风险挑战“怎么看”“怎样办”“如何干”“为谁干”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判断,形成了其关于生物安全的重要论述。深入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物安全重要论述的生成理路、基本内涵和践行要求,既是筑牢国家生物安全屏障、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安全需要的迫切要求,也是加强国际生物安全风险应对合作,贡献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的时代需要。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物安全重要论述的生成理路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物安全的重要论述的生成既源自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万物和谐的智慧因子,又传承和创新了马克思主义生物安全理论的基本内涵,并形成于新时代生物安全各种风险挑战科学应对的实践进程,彰显了这一重要论述深厚的文化底蕴、鲜明的精神谱系和强烈的现实观照。
(一)文化底蕴:汲取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万物和谐的智慧因子
生物安全“是指生物的正常生存、发展以及人类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人类开发利用活动侵害和损害的状态——也可以说,生物安全是各种生物不受外来不利因素侵害和损害的状态”[1],其本质就是人与自然界和谐共生的问题。中国古代的先哲们在思考人与自然关系的过程中,提出了天人合一、徜徉天道等思想,蕴含着万物和谐的智慧,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理念之一。《周易·说卦传》中说:“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2]196,这是从宇宙和谐的视角对天、地和人之间关系所作的初步阐述。荀子说:“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夫是之谓能参。”[3]266从把握自然规律的认识方法出发,提出了天、地和人应当各司其职、和谐相处。道家虽对天人关系赋予了不同的理解,但在两者和谐上却有着共识性的阐释,如老子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4]50和庄子的“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5]33都主张了要遵循自然的规律,实现人和自然的共生共存。汉唐以来,随着佛教中国化,佛学逐步融合到中华文化中并产生重要影响,其认为:“天地与我同根,万物与我一体”[6]162,提出了世间万物皆平等,人应当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思想。到了宋代,程朱理学进一步发展了万物和谐的思想,从张载的“民吾同胞,物吾与也”,到程颢的“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再到朱熹的“因人、物之所当行者而品节之”,无不从人与自然的和谐来论证人的道德原则与天道的一致性。明清时期兴盛的王阳明“心学”,也主张“大人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者也”[7]1066,强调人与自然在本性上是共源的。纵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发展历程,万物和谐始终是贯穿其中的一个重要思想智慧,体现了中华文化和谐共存、和合共生的文化基因,展示了一种向往、追求人与宇宙万物共存共生的发展理念。
习近平总书记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关于万物和谐的智慧中汲取了思想滋养,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明确提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强调人类的生产活动不能以破坏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为代价,“人因自然而生,人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对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8]394。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他反对将保护自然与发展经济两者对立起来,从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到“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等,核心思想就是要求人对自然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必须以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为前提,要划出保持两者和谐的底线与红线,否则就会反噬自身,造成严重的后果。由此可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理念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万物和谐的智慧密不可分,且其关于自然生命体不应受人类开发利用活动侵害的发展观,转换和发展了中国古代先哲们对人与自然同生共存、相互依赖关系的思想精华,后者为前者价值理念的形成提供了文化滋养。
(二)精神谱系:接续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生物安全理论的科学内涵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揭示了科学技术应用与人的发展之间的辩证关系,为应对生物安全风险的威胁、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基本观点和方法论指引。马克思恩格斯虽没有专门论述过生物安全问题,但在其相关著作中就如何看待技术发展的多重效应、技术运用为何要遵循自然规律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思想观点。如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农业的任何进步,都不仅是掠夺劳动者的技巧的进步,而且是掠夺土地的技巧的进步,在一定时期内提高土地肥力的任何进步,同时也是破坏土地肥力持久源泉的进步”[9]579-580,即资本主义条件下技术的运用可能对土地持续利用产生负面的影响。此外,他还提出人类只有遵循自然规律,才能规避开发利用自然时遭到报复,“不以伟大的自然规律为依据的人类计划,只会带来灾难”[10]251。十月革命之后,列宁也提出要有序地管理自然资源,避免破坏性的开采,通过“组织计算和监督”避免技术因素破坏生态系统的正常运转。
中国共产党历届领导人对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生物安全理论作出了积极的探索。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非常重视疫情的防控,“全国各地普遍注意疫情,有疫者治疫,无疫者防疫”[11]521,这一时期党和国家提出要重视生物学发展和生物研究室建设,构建起行之有效的防疫检疫机制,“农业部门要把牲畜检疫站抓起来,办好生物药品制造厂”[12]640。改革开放之后,邓小平把生物技术的科学运用置于国家发展的重要地位,强调“将来农业问题的出路,最终要由生物工程来解决,要靠尖端技术”[13]275。江泽民注重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确保生物安全,提出:“在掌握全球气候变化、控制沙漠化、保护生物多样性等重大科学问题上,中国的参与是必不可少的”[14]208。战胜“非典”之后,胡锦涛更加关注人民生活中的生物风险,要求“建设世界先进水平的生物安全、食品安全、健康营养生活方式的科技保障系统,建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生物防范网络和系统”[15]405。
习近平总书记接续发展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生物安全理论,从主题主旨、实践指向、遵循要求等方面进一步丰富了这一理论的科学内涵。在深刻把握生物安全与经济社会发展、人的全面发展内在关系的基础上,他提出:看待生物安全应摆脱单纯技术的视角,必须将其纳入“人—物”“技术—价值”双重逻辑加以审视,“要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16]。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物安全系列重要论述,涵括了生物安全治理的责任观、路径观和合作观等内容,集中阐述了防控与治理中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和价值要求,从而为新形势下正确认知生物安全,推动国家生物安全理论的规范化、系统化与科学化奠实了基础。
(三)现实观照:系统回应了新时代如何科学应对生物安全的挑战
新时代,我国正面临着来自于多方面的生物安全威胁。关于生物安全的风险来源,目前学界的观点大体可概述为“四内二外”。“四内”主要是指从内源的角度防止重大疫情突发、生物技术滥用、生物遗传资源流失和实验室生物泄露;“二外”主要是指基于外源的角度警惕生物物种入侵和生物恐怖袭击。依据这一划分,综合当前的具体国情,我国生物安全风险主要体现在:一是高传染性疫病不断出现。从H7N9禽流感到新冠疫情等一系列突发性强、传播速度快和波及范围广的疫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进而影响国家安全。二是外来生物入侵的风险加大。近年外来有害生物呈现了种类增多、蔓延范围扩大和危害程度加剧等特征,直接导致了生物多样性的降低,严重影响了生态系统的功能及其稳定性。“目前,我国共有667种外来入侵生物,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数千亿元。”[1]三是生物遗传资源严重流失。我国作为一个大国,生物遗传资源非常丰富,但正遭受着一些境外组织的非法搜集,通过市场、技术等手段带出境外,导致了生物遗传资源的流失,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四是面临着生物恐怖主义袭击的威胁。恐怖主义是人类的公敌,我国也深受其害。随着科技的普及,生物毒剂制造的技术“门槛”大为降低,这为一些恐怖组织进行生物恐怖威胁与行动提供了便利,也为防范和打击此类恐怖主义增加了难度,因而,我国面临恐怖组织生物袭击的风险上升。由此可见,我国当前的生物安全正面临着来自内外部的巨大风险和现实挑战,其所处环境与发展态势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多变,“现在,传统生物安全问题和新型生物安全风险相互叠加,境外生物威胁和内部生物风险交织并存,生物安全风险呈现出许多新特点”[17]。
新冠疫情的大流行引发了人们对生物安全问题的关注与重视。如何科学分析判断当前我国所面临的生物安全形势,把握其中蕴含的风险挑战,成为全社会普遍思考的重要课题,迫切需要新的理论在实践中予以指导。“问题就是时代的口号,是它表现自己精神状态的最实际的呼声”[18]289-290,纵观人类社会历史,一切重大的理论创新无不是在破解时代课题中创立的。习近平总书记正是基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新冠疫情全球大流行纵横交错的时空背景,在系统把握和深入分析国内外生物安全态势,特别是遭遇的风险挑战的基础上,从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安全需求出发,明确提出了加强国家生物安全的系列科学判断和战略思考,“要全面研究全球生物安全环境、形势和面临的挑战、风险,深入分析我国生物安全的基本状况和基础条件,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19]。
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物安全重要论述的基本内涵
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从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健康出发,就“为何要建设国家生物安全”“如何能建设国家生物安全”“依何可建设国家生物安全”等根本性理论与实践课题,从根本要求、中心任务和基本遵循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判断和具体谋划,形成了问题导向鲜明、内涵系统丰富的重要论述,为国家生物安全治理提供了科学指南,也为推动生物安全国际合作提供了思想启迪。
(一)根本要求:坚持“生物安全—国家安全—人民健康”有机统一
生物安全作为一种非传统的安全形态,关涉生物、国家与个人三个维度,三者间相互关联、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习近平总书记从国家长治久安和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出发,将生物安全与维护国家总体安全、保障人民健康有机连接,凸显了新时代做好生物安全工作的根本要求。
生物安全事关国家安全。生物安全领域“黑天鹅”“灰犀牛”事件频发及其消极影响一再警示我们:生物安全出问题,势必会影响社会大局的稳定,阻滞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现,因而,“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加强生物安全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国家安全战略,颁布施行生物安全法,出台国家生物安全政策和国家生物安全战略”[17]。将生物安全提升到国家安全范畴,这是在纷繁复杂国内外环境下的必然选择。从国内来看,近年来,随着传染性疾病、动物疫病等不断爆发、生物新技术滥用、外来物种危害加重等问题的相继出现,致使国家的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和生态安全都受到了严重威胁,进而生物安全已然成为了国家总体安全的重要课题,必须将其纳入国家安全体系,从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加以审视与应对。从国际来看,当前我国正处于战略承压期和风险挑战集中期,在生物安全领域面临着西方发达国家的战略挤压和技术“卡脖子”问题。许多西方国家都已把生物安全纳入了国家安全战略,积极构建国家生物安全体系,并从技术上抢占战略制高点。如美国于2018年9月制定了《国家生物防御战略》,并围绕这一战略部署了系列兼具军事意图的项目;英国也于2018年7月制定了《英国国家生物安全战略》,强调要全力保护自身利益免受生物安全风险的影响;此外,澳大利亚、俄罗斯和欧盟国家也纷纷发布了国家生物安全战略规划。从总体实力来看,我国还远未成为生物安全强国,在当前世界大国博弈的复杂形势下,必须要高度重视生物安全作为国家安全前沿要素的重要地位,从国家总体安全的视角做好生物安全工作。
生物安全关乎人民生命健康。本质上说,生物安全是为了人的安全,而人的安全最重要的是身体健康。生物安全出了问题,往往会影响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如突发疫病传染性强、扩散速度快,一旦爆发必然会使很多人感染发病甚至死亡,极易造成社会的恐慌。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人们生活方式的变迁以及疾病谱发生的重大变化,我国仍然面临多重疾病威胁并存、多种健康影响因素交织的复杂局面,这其中源自于生物安全领域的健康风险尤为需要重视。在应对生物安全风险挑战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要坚持人民健康至上,在经济社会发展价值与人的生命健康价值之间,生命健康价值居于第一位。新冠疫情爆发之后,他从一开始就明确强调,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不惜一切代价。基于人民健康本位观,习近平总书记在领导抗疫中,提出要构建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对于社会中存在的一些滥食野味,破坏人与自然和谐现象,他郑重指出“引发这次疫情的病毒,包括此前的非典、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疫情的病毒,多数病原体来自野生动物或与之有关”[19]。所以,“食用野生动物的风险很大”“再也不能无动于衷了!”[20]
(二)中心任务:落实“系统治理—重点把控—基层面向”战略部署
生物安全涉及领域广、发展变化快和社会危害程度深,因而,制定并实施切实可行、科学有效的政策措施非常重要,这关系到能否妥当应对各种危险生物因子及相关因素威胁。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在生物安全工作中要树立系统治理的理念,强化重点领域、问题防控机制,不断推动将工作重心转向基层,全面提升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的现代化水平。
在系统治理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系统思维,科学施策,统筹谋划,抓好全链条治理”[17]。其主要包含三个方面:首先应将治理的过程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努力将生物安全风险降到最低。在这一过程中,要尤为重视做好关口前移工作,事先排查与化解各种生物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健全重大突发生物事件的应急预案,完善快速响应机制,借以防控重大风险事故的发生,突破传统偏重于事中与事后管理的思维定势。其次,生物安全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由各种要素所构成,有着不同的层次与结构,因此,在治理上既要把握宏观形势,加强顶层设计,力避陷入“头疼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境地,也要重视从操作层面探索有针对性的举措,按照风险程度确定相应对策,从而使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最后,在治理主体上要充分发挥社会、单位和个人等多方的积极性,有效整合、优化各种生物安全治理的力量和资源,增强风险应急与处置的合力。
在重点把控上,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盯牢抓紧生物安全重点风险领域,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17]。其中,最主要是筑牢“两门两规”四道防线。“两门”即出境门和入境门。守好出境门,就是要强化生物资源安全监管,坚决防止境外机构非法采集、盗取我国人类遗产资源、珍贵物种及其遗传资源并携带出境;在把好入境门上,持续提升动植物疫情和外来物种源头阻断能力,健全“人防、技防、物防”三位一体监管体系。“两规”即健全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和抗微生物药物管理规定等,通过规制建设全面加强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的分类管理,确保严格执行相关的标准规范。同时,对于抗微生物药物使用加大管理力度,强化职能部门责任意识,杜绝违规违法现象出现。
在基层面向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织牢织密生物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网络,健全监测预警体系,重点加强基层监测站点建设,提升末端发现能力”[17]。从地位和功能来看,社区和乡村等基层单位长期以来都是生物安全防控的第一道防线,在发现风险源、阻断传播链、灭除潜在风险点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基层也是推进生物安全治理转化为现实治理效能的落脚地,生物安全治理体系与措施科学是否,首先要通过基层的工作实践来检验。因而,习近平总书记立足于更精准、更有效的主动治理,要求夯实基层在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构建等方面的基础地位,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向基层进行倾斜,尽可能把资源、服务和管理放在基层,补齐其在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和技术设备等方面的短板不足,搭建起覆盖整个基层的生物安全工作网络。
(三)基本遵循:统筹“科技为本—法治为要—教育为先”一体推进
面对社会环境和生物环境日趋多变,生物安全治理该如何推进,在千头万绪中必然有一个比较选择、优先权衡的过程,只有抓住要领,方能事半功倍。习近平总书记基于生物安全治理的内在结构,从系统性建构的维度来统筹推进生物安全治理工作,其中,立足于科技创新是根本、加强法治建设是保障,普及公众教育是首要,明确了新时代国家生物安全建设中应遵循的原则与要求。
一是揭示了科技创新在维护国家生物安全中的根本支撑作用。要掌握国家生物安全的主动权,科技创新这一“国之重器”不可或缺。在领导抗击新冠疫情的斗争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最终战胜疫情,科技是关键,“纵观人类发展史,人类同疾病较量最有力的武器就是科学技术,人类战胜大灾大疫离不开科学发展和技术创新”[21]99。生物安全涉及到一系列高尖端的科技,有效防控生物安全风险,科技是强大支撑。纵观全球,虽然我国的生物安全科技投入日益加大,产出了一系列重要科技成果,但总体上,目前我国生物安全技术水平与西方发达国家尚有较大差距,且在一些核心技术领域常受制于人,因此,大力发展生物安全技术,优化科技创新模式,已成为形势之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立足于自主创新,尽快形成核心技术联合攻关的新型举国体制,打造一支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战略科技力量,提升战略储备能力,推进生物科技创新和产业化应用,进而实现生物安全领域科技自立自强,“生命安全和生物安全领域的重大科技成果是国之重器,一定要掌握在自己手中”[22]。
二是凸显了法治建设在维护国家生物安全中的基础保障作用。要构建严密的生物安全体系,有效应对生物威胁,维护国家生物安全必须依靠法治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从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等环节入手,不断建立健全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法律法规不仅可以界定生物技术发展的边界,制裁危害生物安全、滥用生物技术实施侵害他人等行为,还可以落实治理主体的法定职责,规范与引导生物技术朝着有益于人类的方向发展。2021年4月15日,国家《生物安全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生物安全法治体系建设迈入了新阶段,有助于在新时代依法守护好人民的健康福祉,化解各类生物安全风险,提升国家生物安全能力,掌握住打赢未来国际生物技术竞争的主动权;但同时,也应看到,我国的生物安全法治建设离强国目标、人民盼望尚有一定的距离,本次新冠疫情暴露出的不少问题与短板,就显示了当前法律规制上仍存在很多不足。此外,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也仍需进一步加强,以提升生物安全法治治理的统一性和完整性。
三是强调了公众教育在维护国家生物安全中的引导固化作用。长期以来,由于对生物安全相关知识宣传的力度不足,加上群众性的生物安全培训与政策法规解读等活动组织不到位,社会公众对生物安全比较陌生,防范意识比较薄弱。对此,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加强宣传教育,提升生物安全的社会知晓度、关注度,通过广泛发动群众、坚定依靠群众以及凝聚群众力量,增强国家生物安全治理的中坚力量,“加强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和生物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生物安全风险防范意识。要夯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基层基础,打好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人民战争”[17]。在本次抗击新冠疫情中,他要求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教育引导人民群众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等等,无一不体现加强教育对于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意义。
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物安全重要论述的践行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物安全重要论述作为新时代国家生物安全建设的理论指导,是应对日益严峻的生物安全挑战,维护国家生物安全基础,助力全球生物安全治理的重要思想资源。要深入贯彻落实这一重要论述,必须坚持党对生物安全的全面领导,发挥应对风险的制度优势;推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筑牢国家生物安全屏障;加强生物安全领域的国际合作,贡献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
(一)坚持党对生物安全的全面领导,发挥应对风险的制度优势
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维护生物安全工作关乎国家安全、人民健康以及民族的永续发展,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对生物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既是健全完善领导体制,保障国家生物安全建设高效运作的内在要求,也是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形成全国一盘棋的客观需要,故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实施更为有力的统领和协调”[23]218。作为国家安全的重点领域,生物安全涉及的领域和类型非常广泛,只有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才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和各方力量,汇聚成强大合力,提升应对各种生物安全危机事件的效能。实际上,无论是2003年非典、还是当前的新冠疫情,正是由于党的全面领导,才取得了重大的胜利。
具体来说,坚持党对生物安全的全面领导,发挥制度优势,需要做好这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前瞻性研究谋划,完善国家生物安全战略。从战略上谋划问题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战略问题是一个政党、一个国家的根本性问题。战略上判断得准确,战略上谋划得科学,战略上赢得主动,党和人民事业就大有希望。”[8]10新时代,生物安全所面临的风险挑战形式愈加多变、频次明显增加,因此,必须未雨绸缪,积极应对,不断完善国家生物安全战略,这就需要在战略思路、战略规划与战略定位等方面进行研究谋划。身为一个使命型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在谋划经济社会发展时,对生物安全可能会出现的问题与风险,充分发挥各类智库和专业研究机构的作用,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纳入国家生物安全战略规划中,以指导生物安全风险应对的具体实践。二是直面“四个突出”,构建生物安全工作的协调联动机制。如前所述,在维护国家生物安全方面,当前仍存在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即防控体系构建不足、工作密切配合度不够、自主核心技术不多、法律法规覆盖面不全。要解决这“四个突出”,最根本的依靠是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党依据制定的生物安全目标规划、推进步骤等,既引导、调动各地区、各部门主动作为、不断破解难题,又注重协调联动,让各地区、各部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提升国家生物安全的综合能力。三是持之以恒抓好新冠疫情防控,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健康需求。当前健康已成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的内在要素,其健康获得与满足状态,影响他们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感认同,关乎党执政基础的巩固。当前,虽然国内新冠疫情防控取得了重大成就,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但不容忽视的是全球疫情仍在肆虐,国内个别地区也时有反复,各级党委和政府须坚持人民健康至上,始终将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摆在首位,“要持之以恒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懈心态,从严从紧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守住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17]。
(二)构建科学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筑牢国家生物安全的屏障
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是从制度与法律上应对生物安全风险和威胁、提升国家生物安全整体水平的基础保障和重要支撑。面对当前生物安全的严峻形势,必须构建起科学的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唯此,才能保障生物安全治理运行过程的规范性以及最终结果的有效性,某种意义上可以说,生物安全防控和治理体系科学与否直接事关国家生物安全治理综合能力。习近平总书记非常重视推进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与治理体系建设,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进行了科学规划和顶层设计,提出要“按照以人为本、风险预防、分类管理、协同配合的原则,加强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切实筑牢国家生物安全屏障”[17]。不仅为国家生物安全工作提供了根本指引,也对党提升生物安全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具体来说,构建科学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筑牢国家生物安全屏障,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不断提升国家生物安全的法治水平。法治是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方面,当前虽然国家《生物安全法》已颁布,使生物安全有了基础性法律保障,但相关配套的法律及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方面仍存在一些空白,亟需加紧制定、完善生物安全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将基础法和专门法相衔接,织密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的法律体系,同时大力宣传普法,引导形成知法、守法与护法的社会氛围。此外,还要尽快制定生物安全风险评估、监测与处置等相关国内统一标准,形成系统、完备的生物安全标准体系,以完备的法律和标准体系,规范生物安全工作的流程,制止任何危及生物安全的行为。二是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生物安全意识和能力。领导干部作为治国理政的“关键少数”,也是推进生物安全治理的核心力量,其生物安全意识与能力状况事关国家生物安全治理的成效,故提升领导干部的生物安全意识与能力是加强国家生物安全治理的内在要求。首先,应将生物安全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培训学习的内容中,使他们能够从自身责任与使命担当的角度来认知生物安全的重要性,知晓国家关于生物安全的法律底线与政策红线,使之成为懂生物安全的内行领导。其次,应将生物安全列入各级领导干部的工作考核中,以此督促他们重视新突发疫情、防范外来生物入侵、公共卫生建设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物安全工作,强化其生物信息收集判断、依法及时上报、群众组织动员等工作能力。三是不断提升生物安全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发挥我国应急管理体系的特色和优势,借鉴国外应急管理有益做法,积极推进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24],按照这一要求,应不断加强国家生物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进一步整合优化相关力量与资源,如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公共卫生危机事件的监测、预警与即时检测鉴别机构等建设,形成一支听从指挥、反应灵敏、上下联动、专兼结合的应急队伍,加快危机事件应对速度,将关口前移,尽早对相关风险苗头进行及时处置,力争从源头上消解生物安全的风险因素和潜在隐患。
(三)推进生物安全领域的国际合作,贡献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
生物安全不是一个国别问题,而是一个全球性问题,“生物安全问题已成为全世界、全人类面临的重大生存和发展威胁之一”[19]。面对日益严峻的生物安全挑战,国际社会必须携手应对,共同推动全球生物安全治理,在政策制定、信息共享、技术支持和应急处置等方面加强合作交流,协力提升应对的整体能力,避免生物安全风险危及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积极参加全球生物安全治理是习近平总书记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重要内容,他多次提出,国际社会应同心协力加强生物安全领域的合作,应对各种难以预测的风险挑战,同时强调中国应当积极参与全球生物安全治理,为这一治理的理念、方式与路径创新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共同应对地区争端和恐怖主义、气候变化、网络安全、生物安全等全球性问题,共同创造人类更加美好的未来”[25]。
具体来说,推进生物安全领域的国际合作,贡献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要主动参与国际间生物安全相关规则与标准等协商制定。面对生物对人类福祉的挑战越来越大,生物恐怖主义威胁不容忽视等现实压力,国际社会开始越来越重视生物安全方面的合作,正如党的十九大报告所提出的:“没有哪个国家能够独自应对人类面临的各种挑战,也没有哪个国家能够退回到自我封闭的孤岛”[23]46。各国对制定国际间关于生物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共享、应急处置等规则与标准的意愿越来越强烈。在此背景下,我们应主动深入参与国际间生物安全规则和标准的协商与制定中,向各方表达中国在生物安全问题上的目标诉求,提出中国关于全球生物安全合作的理念和政策举措,使得相关国际规则和标准能够体现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价值原则,更好服务于全球的生物安全治理,确保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正当权益与利益不受损害。二是要通过双多边渠道开展务实合作,推动全球生物安全治理体系的完善。在生物安全全球化时代,中国应积极利用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以及国家间交流合作等双多边平台,在生物科技研发、公共卫生信息分享、预防生物恐怖袭击等领域开展务实合作。在本次新冠疫情全球蔓延中,中国在做好自身的防控工作、维护本国人民生命安全的同时,秉持公开透明、负责任的态度与国际社会开展信息共享、防控合作,提出并践行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理念,针对当前全球生物安全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与漏洞,推动各国共享相关信息、共同研究应对策略,展现了大国的担当。三是要积极对接“一带一路”建设,不断强化同沿线国家间的生物安全合作。作为承载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具体实践,“一带一路”也是推进国际生物安全合作的重要渠道,要加强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生物风险防范与应对的合作。例如与相关国家开展国门生物安全的共治合作,共同协作阻断疫情跨国蔓延的传播链等,同时,积极在医药医技、疫苗研发、检验检测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向其他国家传递中国的防控经验,共同提升生物安全水平,保护生物多样性,推进本区域国家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的生命共同体,进而为国际间生物安全治理合作树立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