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劳动、数字生产方式与流众无产阶级
——对当代西方数字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学蠡探
2022-11-26蓝江
蓝 江
在智能手机、平板电脑,以及各种终端设备已经成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设备的时候,当人们已经习惯用Facebook、Twitter、Instagram、Tik Tok、Steam等平台进行娱乐和社交的时候,当我们的数据被各个平台和APP应用所提取并通过传感器、中继器、信号放大器、基站来传播的时候,已不用质疑,今天的世界已经进入到一个数字时代。与之相伴随的是,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通过他们的平台数字霸权掌控了全世界大多数国家的数据资源,这是一种新的资本主义形态,我们称之为数字资本主义。然而,尽管近几年来对当代西方数字资本主义的研究逐渐走向热潮,但迄今为止的诸多研究,仍然停留在现象层面的梳理和概括之中,缺少基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批判和研究。一方面,对当代西方数字资本主义的研究,需要借助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方法,从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出发来深入剖析当代西方数字资本主义的内涵,解释其基本概念和构成;另一方面,需要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通过数字平台构建起来的数字霸权、数字资本、数字剥削和压迫等问题,给出一定的解释和策略。在面对数字经济和数字时代的时候,我们需要理解的是,良好的数字经济和平台是助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是形成我们国家制度优势的有效途径。但是我们要祛除附着在这些数字平台和数字经济上的西方资本主义效应,从历史唯物主义和政治经济学的角度,消除西方国家数字资本构成上的不平等的外衣,使数字资源及其平台成为真正被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的平台。
在对当代西方数字资本主义的理论分析和批判中,有一个核心概念是在研究中无法回避的,这个概念就是:数字劳动。实际上,在上个世纪末,当代美国批判理论家迈克尔·哈特(Michael Hardt)、意大利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安东尼奥·奈格里(Antonio Negri)已经注意到了数字技术带来的劳动的泛化问题,他们说道:“在后工业时代,在资本主义体系的全球化时代,在工厂-社会的时代,以及在计算机化的生产取得胜利的阶段,劳动彻底处于生活的重心,而社会作业彻底扩展至社会的各个场所。这就将我们引向一个悖论:就在理论无法看到劳动之时,劳动无处不在,并且在所有地方成为唯一共同的实体。”[1]的确,今天我们面对的情况是,劳动无处不在,我们看手机和刷抖音视频的行为,或许可以成为数字劳动,网约车司机开车刷单的行为可以是数字劳动,甚至游戏玩家在王者荣耀中来场对战的行为也可以是数字劳动。这仿佛让数字劳动看起来不再局限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的产业劳动的概念,给人感觉今天所有行为都成为了数字劳动。但是,这样将数字劳动泛化的观念,让我们缺少了理论进入数字政治经济学分析的基点。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必须通过一系列的概念设定,来确立数字劳动的理论基础。
一、什么是数字劳动?
2020年奥斯卡最佳影片奖被颁给了韩国导演奉俊昊执导的《寄生虫》,这部作品用鲜明的手笔对比了当代韩国社会两种不同阶级的人群的生存状况及其矛盾。作为底层阶级的金基泽一家,没有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在整个故事发生之前,他们住在阴暗潮湿的地下室里,全家人依靠为披萨店折叠外卖盒为生。折叠外卖盒,就同19世纪欧洲的一些妇女在家里为工厂叠纸袋的工作一样,是在工业革命兴起时就出现的一种工作,就其实质看,这种工作形式算不上什么新劳动,而且是非常古老的劳动形式。一家人以计件工资的形式接收着来自于披萨店的外包工作,但在披萨店员来验收外卖盒的时候,却无意中道出了一件有趣的事情,他们这些劳动成果,即这些折叠的外卖包装盒是披萨店用来接收网上订单用的,表面上看这种劳动是与数字时代和互联网完全没有关联的劳动(一家人在简陋的地下室里一起折叠包装盒的劳动),但同数字时代的网络商务联系起来看,他们的最终劳动成果进入了衔接披萨店和网络订单用户之间的交换过程。在这个意义上,我们面对的问题是,他们一家人在一个前数字时代的环境下(导演特别强调了这个地下室的空间是几乎没有网络的,所以主角儿子金基宇要不停地以各种刁钻的角度去蹭邻居家的WiFi),他们的劳动是否是数字劳动?
网约车司机的劳动是通过网络平台(如Uber)接受订单业务,然后开车到指定地点,接上顾客,再将顾客送到目的地,其中的计费形式,仍然类似于传统计程车的里程计费,在整个载客过程中,他们也会与顾客谈笑风生,他们和以往的出租车司机一样,信守着他们的职业道德,按照标准给乘客计价。那么,是什么将他们的驾驶劳动与传统的出租车司机区分开来?答案只有一个:平台。出租车是招手即停的,顾客和出租车司机之间的关系是偶然性的关系,他们之间纯粹是一种地理空间上的匹配。但网约车不同,顾客在平台上下单,而司机同样在平台上接单,司机和乘客之间的匹配不再是传统的空间匹配,而是数据算法的匹配。那么,有意思的问题来了,在数据中究竟是如何实现顾客和网约车司机之间的匹配呢?其实网约车平台会给乘客和司机同时打分,乘客的预约单子会被划分成三六九等,而司机这边被分配了不同的分值,那么具有高分值的司机当然可以拿到更好的乘客预约单,而分值低的司机只能拿到他们口中的“水单”。这样的算法匹配带来的结果是,司机若想拿到平台上的优质单,就不得不拼命地挣平台给予他们的分值,只有分值的增加,他们才能获得更好的盈利机会。进而带来的问题是,网约车司机劳动的一部分目的转向了一个平台提供的抽象分值,而不是直接去挣取乘客的车费,在这种情况下,网约车司机的劳动是否还是传统意义上的出租车司机的劳动?
英国马克思主义学者克里斯蒂安·福克斯(Christian Fuchs)提出,在我们观看Facebook、Twitter、Instagram、YouTube等社交网络应用时,会看到不同长度和层次的广告。以Facebook为例,我们在浏览界面的时候,它们已经通过后台的算法明确了解了我们的兴趣、爱好、行为习惯。在应用的后台,它们已经准确地给我们进行了数字画像(digital profiling),这样的数字画像的目的在于精准地将一些广告投送我们,让我们成为潜在的消费者。那么,当我们被广告所吸引的时候,我们不再是独立的互联网用户,而是变成了今天数字经济学经常说的产消者(prosumer):我们在消费,因为我们在看广告、花钱、欣赏我们喜闻乐见的东西,但我们同时也是生产者,我们生产了数据,被后台的大数据算法精准分析和分类,变成特定的欲望和诱惑的对象。所以“Facebook从来不只是一个社交平台,相反,它利用了我们的社会交往行为,方法就像特百惠的聚会一样……Facebook真正的最终用户是那些想接触并影响我们的营销人员。他们是Facebook的付费用户,而我们是产品。我们是Facebook的工人。无数个小时,我们(特别是年轻人)在Facebook上用我们的个人记录形成未付报酬的劳动,Facebook用它来证明其股票价值的合法性”。[2]福克斯发现了一种真正不同于传统劳动方式的数字劳动,这种作为产消者的劳动方式,在数字时代之前根本不存在,而仅仅是在互联网应用背后的大数据算法出现之后,用户的浏览、游戏、刷视频、点赞等行为才被定义为数字劳动的。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天的数字劳动研究中,上述三种形式的劳动在不同程度上都被视为数字劳动。其中原因在于,在上个世纪末,从互联网诞生,网络用户进入到这个虚拟世界开始,如尼葛洛庞帝、卡斯特尔、丹·席勒就已经将这种围绕着信息和通信技术(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后面简称为ICT)的新资本主义形式称为“数字资本主义”,与这种ICT技术密切相关的行为和劳动都可以称为数字劳动。在这个方面,比较典型的是意大利自治主义思想家莫里奇奥·拉扎拉托(Maurizio Lazzarato)的看法,数字劳动“可以是参与生产、加工和传播信息的所有劳动,可以是直接操纵符号来生产原创知识的劳动,也可以是图书馆员,快递服务公司的员工,甚至是装配电脑线路和元件的劳工从事的劳动,这些都是数字劳动”[3]。和奈格里、保罗·维尔诺(Paolo Virno)等人一样,拉扎拉托等意大利自治主义者用非物质劳动(immaterial labor)的概念,来涵括一切在ICT技术下的劳动形式。如果按照这个宽泛的定义,《寄生虫》中金基泽一家为网络订餐的披萨店折叠外卖盒的劳动也被囊括于其中,尽管这种劳动形式与19世纪在家庭中从事折叠纸袋的女工做的工作并无二致。
与这种泛化的非物质劳动的定义相反,克里斯蒂安·福克斯对数字劳动作出了一个层级结构的定义。他在《数字劳动与卡尔·马克思》一书的序言中明确提出他的著作的任务是“对资本主义ICT产业中的一些劳动进行批判,其总问题是:什么是数字劳动?如何透彻地理解它的工作条件?”[4]在这个意义上,福克斯思考的基础仍然是ICT产业以及围绕着这个产业开展的一系列劳动层级。在对具体案例的研究中,他将各种数字劳动分成了四个不同的层级:首先,他谈到了刚果人民共和国在极其野蛮的条件下开采制作计算机、智能手机、服务器、电池等必要的钼矿和铂矿的矿工,他以控诉的口吻描写着刚果军政府对矿工的野蛮剥削:“铂金是一种生产硬盘的主要资源。所有的硬盘都含有铂,据估计,铂金占硬盘合金的35%。这意味着信息和通信技术(ICT)产品不仅仅基于对非洲矿井工人的剥削,而且是流血的剥削。……信息和通信技术产业是一个血腥产业,其凶残性和剥削性隐藏在商品拜物教的背后:例如,像电脑或硬盘这样东西是劳动关系的产物,但这些关系是不能通过审视产品而被观察和体验到的,它们隐藏在终端产品的背后。”[5]其次,在ICT产业的硬件层次上,福克斯谈到了东南亚和印度的富士康工厂,这是一种19世纪的工业装配产业,它们处在刚果矿工的下游产业链上,但富士康工厂的劳动形式与传统产业的劳动形式也并无太大差别。再次,在软件层次上,福克斯看到了位于印度班加罗尔等地的外包软件工程,相对于刚果矿井和富士康工厂的恶劣的劳动条件,印度的软件工程师“主要来自于中上层阶级,均受过很好的教育”[6]。他们在整个ICT产业链中具有相对优渥的劳动条件。最后,处于ICT产业的最上游的是美国硅谷里的白领精英,他们不需要面对恶劣的劳动条件,也不需要像印度的程序员一样每天不停地敲代码,他们成为了“资本家阶级的工人帮办”[7],虽然他们还是受雇佣者,但他们的生活条件和工作环境都是ICT产业其他环节不可比拟的。
尽管福克斯围绕着整个ICT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对其生产劳动进行了四个层级的划分,但是这种划分仍然面临着巨大的问题。首要的问题就是ICT产业的劳动是否是数字劳动?或者说,只要与ICT产业有一点关系的劳动都是数字劳动?当拉扎拉托等人的非物质劳动可以扩展到一般的家庭分包式劳动,福克斯的ICT产业下的矿工和血汗工厂的工人都被纳入数字劳动,那么这种劳动形式与传统的产业工人的劳动形式有什么区别?刚果民主共和国的铂矿和钼矿工人的采矿与19世纪英国兰开夏郡的煤矿工人的劳动有什么区别?富士康工厂里的劳动与德国西里西亚的纺织女工的劳动有什么本质不同?仅仅是因为这些劳动为数字经济的ICT产业服务吗?仅仅从ICT产业及其整个生产链条来区分数字劳动和非数字劳动是否在逻辑上是自洽的?
显然,对数字劳动的认识,不能依赖于所谓的ICT产业的区分。毫无疑问,今天刚果的矿工劳动与东南亚和印度的富士康工厂的血汗劳动仍然是传统的产业劳动部分,它们的存在形式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19世纪的产业劳动的分析并没有太大差别。那么,回到之前的三个例子,我们可以排除《寄生虫》中金基泽一家折叠外卖盒的劳动是数字劳动的可能性,尽管他们的劳动与互联网订餐有一定的联系。那么网约车司机和观看Facebook界面的用户的劳动是否是数字劳动?我们可以说,Facebook用户的劳动当然是数字劳动,因为这是传统产业不具有的劳动形式,但网约车司机的劳动相对复杂,他们的行为既有传统劳动的成分,也有数字劳动的成分,是一种复合型劳动。之所以是传统的,是因为网约车司机的驾驶劳动仍然是传统性质的,但是在他的驾驶中,受到了平台数据的监控,他们接受平台评定分数的制约,同时他们不得不为挣得更多的分值而拼命工作,使得他的劳动形式具有了数字劳动的形态。
由此可见,我们需要在新的界面上来定义什么是数字劳动。这种界定不是产业性的,不能根据互联网产业或ICT产业来划分不同的劳动形式。最关键的是,哪种是在数字技术产生之后才出现的劳动形态,譬如观看视频的行为,网约车刷分的行为等等,都是在大数据技术下才具有的独特性行为。因此,我们可以试着这样定义,在数字技术和智能算法成为日常生活的基础之后,产生了一种新的生产方式,我们称之为数字生产方式(digital mode of production),而与数字生产方式相对应的是产业生产方式(industrial mode of production)。因此,可以这样来定义数字劳动,即:在数字生产方式下产生,并能够形成一定的生产后果的活动。反之,一个劳动行为即便与ICT相关,但它仍然依附于传统的产业生产方式,那么它就不是数字劳动,而是产业劳动。这也就是为什么折叠外卖盒、在刚果的采矿劳动、东南亚和印度的富士康工厂流水线上的劳动都不是数字劳动的根本原因。为了更清楚地理解数字劳动,需要进一步去理解数字生产方式。
二、一般数据:数字生产方式下的劳动构成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已经深刻地意识到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以及其带来的产业革命,并不是直接对旧社会秩序的延续,而是一种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历史变革,而这种历史变革,并不是体现在人的观念之中,也不是体现在某种启蒙或自我意识的觉醒,而是体现在一种社会存在的关系发生的巨大变化,这个变化的核心就是生产方式。正如马克思告诉我们的:“人们之间一开始就有一种物质的联系。这种联系是由需要和生产方式决定的,它和人本身有同样长久的历史;这种联系不断采取新的形式,因而就表现为‘历史’,它不需要用任何政治的或宗教的呓语特意把人们维系在一起。”[8]
在这里,马克思将批判的锋芒指向了空谈自我意识的青年黑格尔派和费尔巴哈的历史观。在马克思看来,历史的变革从来不是观念的变革,观念变革不过是社会历史变革的结果。在工业革命和资本主义诞生初期,这种社会历史变革直接表现为生产方式的变革,生产方式的变革直接导致了人类与社会的各种物质性联系发生了变化,当兰开夏郡的羊毛被送到曼彻斯特的毛纺织工厂的时候,羊与人类的关系不再是封建社会下自给自足式的农业生产关系,不再由乡间的农妇和村镇上简陋的作坊制作毛皮制品,这些羊毛通过蒸汽火车运输到曼彻斯特,经过机器大工业的加工,成为批量制造的羊毛大衣、羊毛挂毯等一系列工业产品。在这个基础上,虽然农场的羊仍然成群结队地被剪羊毛,最后它们的羊毛也被制造成羊毛制品,但人类与羊毛的关系却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从原初的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变成了产业生产方式。当羊毛经由统一的收购,被送进火车的车厢,然后塞进毛纺织工厂的仓库,最终在机器的加工下生产为可以统一在市场上销售的商品,这个过程告诉我们,那个简单的人与羊毛以及简陋的羊毛作坊的生产关系一去不复返了,取而代之的就是产业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在隆隆的轰鸣声中,兰开夏郡的碧水蓝天下恬静地吃草的绵羊,变成了秩序化和产业化的生产原材料,直到最后塞满商店的货柜和橱窗,任人选购,它们才完成了整个过程,而这个过程就是产业资本主义带来的生产方式的变革。因此,后来马克思在批判普鲁东主义的狭隘的带有手工作坊生产方式的自治互助论时,他才以醍醐灌顶的方式,敲打着普鲁东那个停滞在法兰西乡村作坊里的浪漫主义的脑袋。马克思说:“社会关系和生产力密切相联。随着新生产力的获得,人们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随着生产方式即谋生的方式的改变,人们也就会改变自己的一切社会关系。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9]由此可见,在马克思那里,生产方式并不是一种抽象的存在,而是在历史中作为一个尺度,区分着不同的历史阶段。在马克思用“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的譬喻来说明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的区别时,其中最核心的就是手推磨和蒸汽磨所体现的生产力和生产方式的区别,而蒸汽机的成功使用不仅仅在于提高了生产力,还在于它从根本上重新塑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各种生产关系,正如约瑟夫·巴尔拉(Josef Barla)所说:“在走锭精纺机出现之前,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之间的劳动关系和等级关系都没有稳定下来。也正因为如此,机器成为一个制导因素,甚至是一个社会关系网络本身,而不是单纯的物体:机器和物质对象(包括人和非人因素)彼此结合在一起,不仅构成了工厂体制,也将前现代的闲散的劳动者组织化为工人阶级。”[10]
这就是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从社会生产方式的变革,而不是从观念上的变化来思考整个历史的进程。在马克思看来,产业资本主义之所以超越农业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是在于工业生产将各种要素和劳动力集聚在同一个平台上,让人与人之间,人与生产之间,人与产品之间,乃至于人与自己类本质之间发生巨大的变化。尽管在早期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仍然使用异化(Entfremdung)来形容产业生产方式塑造的工人作为无产阶级的存在方式,但在后来对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中,马克思已经明确地放弃了异化的概念,而是在探索资本主义之下,产业生产方式如何来塑造不同的人与人、人与生产之间的关系,这就是为什么巴尔拉强调机器形成的工厂体制,即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将前现代的闲散的劳动者组织化为工人阶级”的原因所在。不过,马克思通过对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等人的政治经济学著作进行研究,找到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最关键的要素:劳动抽象化为劳动一般,并在这个劳动一般的基础上,将各种生产要素结合起来,成为整个资本主义生产过程。马克思指出:
“干脆就是劳动,既不是工业劳动,又不是商业劳动,也不是农业劳动,而既是这种劳动,又是那种劳动。有了创造财富的活动的抽象一般性,也就有了被规定为财富的对象的一般性,这就是产品一般,或者说又是劳动一般,然而是作为过去的、对象化的劳动。这一步跨得多么艰难,多么巨大,只要看看连亚当·斯密本人还时时要回到重农主义,就可想见了。这也许会造成一种看法,好像由此只是替人——不论在哪种社会形式下——作为生产者在其中出现的那种最简单、最原始的关系找到了一个抽象表现。”[11]
这个抽象的劳动一般,是产业资本主义变化的结果,但正是通过整个劳动一般,让在封建社会中彼此分散的力量和要素,凝结在一个巨大的产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下。在《资本论》中,劳动一般进一步成为衡量资本主义生产的尺度,“劳动对资本的特有使用价值,是这种劳动作为创造交换价值的要素的性质,是这种劳动作为抽象劳动的性质;但是,问题不在于劳动一般地代表着这种一般劳动的一定量,而在于劳动代表着一个比劳动价格即劳动能力的价值所包含的劳动量更大的量”[12]。而劳动一般摆脱了劳动的具体性,成为了让商品交换价值成为可能的交换价值,资本主义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都依赖于劳动一般,以至于马克思对剩余价值学说的发现也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马克思在劳动一般基础上发现的交换价值,以及对商品的政治经济学根基的揭示,反映的是资本主义特有的社会现象,也是产业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带来的变革。在马克思那里,劳动一般,或者在此基础上的产业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有效地将产业生产与前资本主义社会的手工业和农业生产区别开来。那么,马克思的分析对于我们的启示在于,如果我们需要在当代西方的数字资本主义时代,将数字生产方式与产业生产方式区分开来,我们也需要找到一个类似的量,一个可以将当代西方数字资本主义时代的各种要素和条件聚集在一起的量。
对于如何理解数字时代的生产方式,实际上曾经有理论家做过尝试,例如美国马克思主义理论家马克·波斯特(Mark Poster)就在马克思的生产方式基础上,提出了信息方式(mode of information)的概念。波斯特指出:“要想恰如其分地描述电子化交流方式,便要有一种理论,能够对社会互动新形式中的语言学层面进行解码。作为向这一目标迈进的一步,我在此提出信息方式这一概念。……我所谓的信息方式也同样暗示,历史可能按符号(symbol)交换情形中的结构变化被区分为不同时期,而且当今文化也使‘信息’具有某种重要的拜物教意义。”[13]在这里,波斯特所依赖的理论基础与其说是马克思的生产方式,不如说是让·鲍德里亚(Jean Baudrillard)的《符号政治经济学批判》中所提到的符号价值。但是问题在于,符号仍然是面对人的符号,是人们在交往过程中形成的符号,换言之,符号只有在人与人之间的交换网络中才具有意义,如果一个人的Gucci、CHANEL、Hermes等符号不能被另一个人看见,或者不在社会中被价值化,这个符号就是没有意义的。无论是波斯特的符号,还是鲍德里亚的符号,表面上形成了消除以人为中心的象征能指链,但实际上,这种符号体系仍然存在于人的生产关系之中,唯一的区别在于,它用符号的关系取代了对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的直接表达,成为了生产方式在人能够理解的符号层面的映像。所以,无论是符号价值,还是波斯特的信息方式,并没有真正走出产业生产方式的藩篱,只是用一种符号和信息的镜像取代了直接的表征劳动一般的商品价值的内涵。
当然,马克·波斯特是在20年前写下的《信息方式》,或许在今天的大数据技术占据主导地位的背景下,我们可以将他的结论进一步推进,即从以符号价值为基础的信息方式,走向以数据为基础的数字生产方式。在波斯特那里,他虽然肯定了马克思的生产方式概念,但是在提出信息方式的概念时,他却摒弃了生产,这也意味着他并不认为符号是一种生产的产品和结果。显然,我们在今天面对着完全不同的情况,我们不仅面对着手机界面中的各种符号和语言,更面对着这些语言和符号界面背后的数据,符号已经是一种被算法解码的产品,也就是说,它是可以供用户观看和使用的信息数据。与这些数据不同,在界面背后,在那些服务器和交换器里,还存在着从各个用户、各个节点提取而来的大量的不向用户开放的数据,这些源代码和数据都是用最基础的冯·诺依曼代码和ASCII代码写成的,在不同的机器和设备之间交换和传递,人只是参与这个数据生产过程的一小部分。在这个意义上,数据已经成为了这个时代最重要的生产要素,正如加拿大理论家尼克·斯尔尼塞克所指出的:“我们应该把数据作为必须提取的原材料,用户的活动是这种原材料的天然来源。就像石油一样,数据是一种被提取、被精炼并以各种方式被使用的物质。数据越多,用处越大。”[14]但是,对数字生产方式的研究,不能停留在对各种不同数据的解析和分类上,正如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从来关心的不是具体劳动,而是能够将各种商品纳入统一的平台上的交换价值,即在劳动一般的支配下形成的商品的社会属性。同样,数字生产方式仍然是一种生产方式,它是在我们用户活动中被生产出来的,这些活动包括了用户直接浏览页面、上传视频,也包括外卖员接单送餐、网约车司机接单等等,这些活动在数字世界中不断地交换着,成为了一个巨大的数据总体,我们可以称之为“一般数据”(data in general)。正如我在另一篇文章中所强调的那样:“一般数据并不是具体的某种数据,与劳动一般一样,它代表着所有数据的抽象层面。数字化时代或者数字资本主义的典型特征,是将一切都数字化,转化为一个可以进入到云计算界面的数据,而这种数据的抽象形式就是一般数据。”[15]
由此可见,我们可以将数字生产方式的根基落实在“一般数据”的基础上。首先,数字劳动生产的不仅仅是抽象的价值,而是一般数据。当我们打开智能手机的时候,无论我们是购买商品、阅读书籍,还是玩游戏,都无一例外地生产着数据,这些数据共同组成一般数据。其次,数字生产方式的劳动构成形式,就是将这些由我们的活动生产出来的数据,在大数据算法作用下,变成一个可分析、可利用的数据结构,然后让这些数据结构在互联网络中发挥着巨大作用,如精准分析出某一地区在特定时间段上的消费需求的品种和数量,从而有效地指导生产厂家进行生产,避免生产过剩。而诸如Tik Tok和YouTube等平台,通过对用户的精准分析,可以精准地投放广告,让用户成为他们的固定对象。在一般数据的作用下,数字生产方式将用户、厂商、资金、原材料、物流等诸多因素凝聚在数据平台上,从而区别于之前的产业生产方式。在数字生产方式下,原先由商家和客户、出租车和乘客、餐厅和食客构成的直接交换关系,变成经由平台中介的交换关系,而原先看起来中立的第三方平台,在数字生产方式的加持下,变成了凌驾在买卖交易双方之上的新的垄断资本,即数字资本。换言之,数据之所以成为今天具有巨大权力的数字资本,正是因为在每一个人的数据生产之下,所有数据被数字生产方式整合成一般数据,而一旦一般数据形成,也意味着所有的元素和资源,都必须依赖于一般数据的生产,若是一般数据被某些资本所占有,就会变成高高在上的数字资本。这就是当代西方数字资本主义的奥秘。当马克思说商品拜物教将人变成帽子时,今天的数字拜物教进一步将帽子变成了数据。这种数字生产方式的出现,不仅没有消除产业资本主义时代的剥削和不平等,反而将剥削和不平等扩大化了。
三、数字劳动下的流众化:数字无产阶级及其未来可能性
现在,我们可以明确地将数字劳动定义为在数字生产方式上展开的劳动形式,在一定程度上,数字劳动仍然是一种生产劳动,与马克思时代作为价值的劳动一般不同,今天的数字劳动生产的是一般数据。而数字生产方式是与传统的产业生产方式不同的生产方式,在产业生产劳动中,需要劳动者在工厂和机器旁不断地重复着劳动过程,而他们的劳动被抽象地计算为一种价值,这是商品拜物教和货币拜物教的根源。而在今天的数字生产方式之下,不再需要将工人集中在工厂的厂房里或机器旁,而是可以分散在各个场所中,甚至可以在家里,他们手上的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和其他终端设备是接入到巨大的生产资料的接口,因为一般数据已经将其触角延伸到所有的场域,因此可以将所有拥有智能终端设备并能够从中生产数据的个体演化成数字劳动者。就像巴尔拉所说的那样,如果说珍妮精纺走锭机成功地将闲散的劳动者变成大机器的工人,让他们无产阶级化(proletariatization)了;那么今天的看不见的一般数据通过各种终端设备,将各个盯着屏幕看的个体变成了他们的劳动者。尼克·迪尔-维特福德(Nick Dyer-Witheford)看到今天的人们正是因为拥有手机,才被一般数据的控制论(cybernetics)形态无产阶级化的,他指出,“这些条件(指手机的通信传播)要求人们在无产阶级化过程中进一步日常使用控制论,而手机通过允许资本更广泛、更精细地激活‘非正式’和不稳定(precarious)的有薪工作,这种不稳定感实际上在许多方面加剧了这种情况”[16]。
那么,我们现在可以针对数字劳动以及数字生产方式得出几点推断:
1.作为数字生产资料的一般数据
数字劳动和数字生产方式所依赖的生产资料就是一般数据,手机和电脑不过是接入这个巨大生产资料的接口。正是因为一般数据的无处不在,可以让人在只要能通过手机和电脑接入大数据的任何地方就能工作。那种传统意义上办公室、工厂与家庭的区分,工作与休闲的区分在这个地方便变得不再稳定。
2.数字生产关系的变革
正是由于工作的不稳定,可以让这些数字劳动轻易地外包出去,可以让世界上任何已接入网络的个体从事这种劳动。换言之,一般数据的全球化,导致的结果是传统雇佣关系的解体,也是产业生产关系的解体,在办公室和工厂里不再需要雇佣大量的工人和雇员,只需要保障维持公司和平台架构的基本员工就足够了。这是一种生产关系的变革,数字生产方式之下,资本家和雇佣者不用保持长期的雇佣关系,不稳定数字生产关系下的资本家也不用为工人主动寻求社会生活和工作的保障。当雇佣关系变成临时和偶然的,从常态雇佣变成了零星态劳资关系时,意味着一般数据下的数字劳动是一种不断变动也不具有稳定性的劳动形态。
3.流众无产阶级的出现
与仍然坐在办公室里具有稳定工作的员工不同,大量的劳动被推向了社会,变成了不稳定的劳动,即外包型的零工经济下的劳动,人们可以随时在网上接各种活计来养活自己,但这里没有稳定的雇佣关系,也不会有稳定的工会和劳动法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有的仅仅是一种不稳定的劳动状态。美国思想家居伊·斯坦丁(Guy Standing)将这种劳动状态下的无产阶级称之为不稳定的无产阶级,并将传统的不稳定性(precarious)和无产阶级(proletariat)两个合并起来,创造了“流众”一词,其目的就是为了突出当下无产阶级状态的不稳定性。正如一些学者所指出的:“这种不稳定的新型劳动力组织方式在资本主义全球化下呈现日益普遍化的趋势,而这恰恰是数字资本主义和劳动力市场弹性机制相互渗透的必然结果。”[17]也就是说,数字生产方式不仅让生产关系变得不稳定,也让劳动本身变得偶发和不稳定。在巨大的一般数据的控制论面前,通过电脑和手机,通过偶然性的数据链接,我们都被无产阶级化了,或者借用斯坦丁的话来说,我们都被流众化了。
那么,应该怎样看待这种流众化的数字劳动呢?首先需要思考的是:我们为什么关注Tik Tok、YouTube、Facebook、Instagram、Twitter等应用软件?是因为他们的软件和平台开发得很不错吗?当然不是,虽然一个平台的算法软件和界面开发对于用户使用体验来说十分重要,但是对于用户而言,他们更关心的是这些平台界面上的内容和信息,比如通过Tik Tok观看短视频,这些短视频基本上都不是由字节跳动公司的员工制作的,大部分是由全世界各地的网友录制有趣的视频上传到Tik Tok的后台上,供全世界的用户在上面点击、观看、分享甚至评论。点击量最多的视频会被推上热搜,以供更多的用户观看。当然,这些平台公司从这些被用户点击的视频中收获了大量的广告收入和资助收益。但是问题在于,我们在平台上观看的这些视频、阅读的帖子、观赏的照片以及其他一些内容,实际上都不是由平台公司提供的,而是由用户自己上传的。用户上传的视频或文字,尤其是那些原创性的内容,实际上是用户所付出的一定的劳动量,如在Tik Tok上的视频,是一些工作团队花精力制作出来的,还有录制的一些讲座的音频和视频也是如此。不过,在绝大多数时候,这些被用户上传的音频、文字和视频,并没有为用户换得一定量的收入,也就是说,对于绝大多数用户来说,他们是免费提供了自己的劳动,并上传到平台上,他们除了获得偶然几个关注和点赞之外,并无其他的任何收益。美国政治学家约迪·迪恩(Jodi Dean)曾经研究了这种网络上独特存在的新型关系。她以Twitter为例,指出了网络平台的赢者通吃(winner-take-off-all)的财富分配模式:
“排在第一位的‘第一名’是通过生成一个公共领域而出现的。这些公共领域可以通过各种方式产生:在帖子的评论中(想想Reddit和读者对帖子进行上下投票的方式;荷兰的例子是Slashdot和Kuro5hin),在网络文章中(想想《赫芬顿邮报》的博客或其他提供大量点击广告的网站),在Twitter上(通过标签),以及通过比赛(想想最佳城市旅游应用程序的比赛),这只是几个例子。比赛产生了一个共同的领域,将产生一个赢家。参与的人越多,领域越大,不平等就越大,也就是说,一个人和许多人之间的差异就越大。扩大领域就会产生一个人。”[18]
正是这种数字生产方式的不稳定性,让今天的网络平台公司可以在其内部重组收益的分配方式。在今天的平台分配中,上传各种信息、图片、视频、文章的用户,实际上只有10%的人能够获得收益,处于顶尖的0.1%的人能够成为“网红”,这些“网红”塑造了一种成功模式,他们不仅拥有大量的财富,也赢得如同明星一般的关注,同时也获得了诸多特定的数字权力(如可以随时压低供货厂商的价格来搞所谓的打折活动,赢取数字流量)。但是,需要理解的是,这种“网红”模式实际上是一种模板效应,它并不代表所有进入直播间和从事数字劳动的用户都可以拥有他们的财富和各种优越的条件,“网红”的存在只是一个诱饵,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到这场数字劳动的狂欢中,成为平台中的新的劳动力。
此外,赢者通吃的“网红”模式暴露出来的另一个问题是,平台和用户之间关系的不稳定性制造出数字生产关系的不平等。在传统产业生产关系时代,资本家与工人之间是稳定的雇佣关系,比如说,一个资本家一年的收益500万元,除去各种开支和扩大再生产的费用,他可以用来支出雇佣员工的费用是100万元,那么每个员工根据各自的级别和绩效的不同,都是可以分得一个基础收益的,同时每个员工的收益底线是由工会和劳动法保障的。这样在各个员工之间的收益差别不会出现严重不平等。但是在赢者通吃模式下,所有的用户跟平台不是雇佣关系。为了稳定业绩,平台也需要分配收益,但由于不是稳定的雇佣关系,平台方不需要有基本工资保障,它们只需要制造一个认为只需要跟着平台好好干,就能获得无限收益的幻境。这样平台采用的策略是,将绝大多数用来分配的收益给予极少数(迪恩所谓的0.1%)“网红”,让“网红”成为诱惑的样板。但真实的情况是,由于平台已经将绝大多数收益给予了顶尖的0.1%,形成赢者通吃局面,这样无论普通用户多么努力,他们都不可能真正变成“网红”,也不可能获得与“网红”一样的生活水平。但在诱惑的冲击下,无数用户投入到数字生产之中,生产出各大平台上的繁荣界面。如果说美国作家索洛曾经在产业时代写下了“美国铁路的每一根枕木下面都横卧着一个爱尔兰工人的尸首”,那么我们今天也可以说,在每一个数字平台繁荣的泡沫后面都横卧着一个普通用户的灵魂。
因此,数字生产方式下数字劳动的必然结果是,普通用户的流众化。这不纯粹是克里斯蒂安·福克斯提到的产消者问题,即自己生产,自己消费,而是在整个数字产业的循环模式中,形成了一个更多变的不稳定的结构。这种数字生产方式一旦成形,就意味着对传统工薪制度的生产关系的打破,传统的工会体制和劳动保障也随之丧失了效力,取而代之的是流众化的无产阶级,以及比之前的产业生产方式更为不平等的数字生产方式。在雇佣体制下,员工之间虽然具有收入差别,但是这个差别是在可以预想范围之内的,而在赢者通吃的局面下,我们看到的是传统劳动被零工化、边缘化,而走入数字平台的劳动出现了严重的不平等。
如何面对这些严重的数字劳动的不平等?在当代西方数字资本主义研究中,不难发现,当代西方数字资本主义的真正问题不是0.1%的网红和99.9%的普通用户之间的矛盾,因为这种网红经济的幻象是被数字平台人为制造出来的。最重要的是,数字平台的垄断化和私人占有与数字生产的公共性之间的矛盾。在数字生产方式下,所有的数据、信息、照片、视频、博客,是所有参与数字网络的用户生产出来的,但是它们却被掌握了数字生产资料(一般数据)、生产工具(数据结构和智能算法)以及其终极产品(广告、注意力、推送、影响等)的大平台所垄断,最终让所有的用户都隶属于平台的规则。也即是说,本应该被所有人共享的一般数据,现在变成了私人资本和公司的所有物,并不断地从中获得收益,垄断收益的分配。如果说在马克思的时代,面对产业资本主义的统治,需要砸碎的是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即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雇佣劳动关系),而不是像卢德分子一样砸碎机器,那么在今天数字无产阶级的解放不再是将自己捆绑在“网红”式梦境之中,而是打破这种赢者通吃的平台和用户的关系。如果传统产业资本主义的目标走向是实现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公有化,那么当代西方数字资本主义时代走向未来的可能性在于,一般数据和数字平台的共享、共治和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