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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之际《孟子》阐释的进路比较
——以韩愈、苏辙的阐释为例

2022-11-26路鹏飞

理论界 2022年2期
关键词:学理苏辙仁义

路鹏飞

南宋方回曾言:“孟轲氏没,由秦汉以来,士未有知道之为何物,而学之为何事者也。韩愈氏能言道之用,而未得其要,其学由文而入。至本朝诸大儒出,而后道与学之要大明于天下。”〔1〕其中“道之用”即儒家治道在政治统治方面的功能和作用,韩愈倡导以儒治国,而非以佛老治国,这是他所强调的“道之用”。此后宋儒主要是在学理上更加深入,甚至度越诸子,上接孔孟,然而道学内涵不仅指学理,同样包括其经世致用的一方面。孟子之治道与学理思想,最初由韩愈提出,而造极于宋。韩愈尊孟子,是为了区分儒家之治道与佛老之治道,尊孟子为儒家之治道的载道者,而非单就学理而言,后之学者言儒家之治道则必言孟子。苏辙同样尊孟子,然而他对佛教、道教同样有很强的认同感,因此,他对《孟子》的阐释主要是从“三教融合”的角度谈,且更倾向于学理路向,既有对孟子肯定的一面,也有对孟子批评的一面。这也体现了唐宋时期对《孟子》诠释的指向转变,即由治统向学统、治统并重,由道之用向体用合一的转变。

一、韩愈对《孟子》的诠释——倡儒学之治统,反佛老之教化

《新唐书》对韩愈推崇备至,认为韩愈等人“完然为一王法”,可谓盛誉。既然能够“为一王法”,那么便不仅指学理、文章而言,更多的是就其为统治阶层所“立”之统治“王法”而言。他排除百家以至于“法度森严”,上轧汉周以至于“为一王法”,可见其对儒学统治之道的主张与捍卫。韩愈站在社会统治治理的角度,多次反对皇帝崇信佛老,以佛老治国,他是以排斥佛老的统治和影响为志业的。结合唐朝的统治情况,唐初即开始崇信道教,此后更是信佛、崇道并举,导致宗教盛行,佛教、道教在统治中处于很高地位,而且追随者众多,从皇帝、王公大臣到平民百姓。鉴于此,韩愈强调儒家之治道也是必然之义。

由于当时的统治政策导致政出多门,儒门衰微,也加重了人民的负担。韩愈曾言:“古之为民者四,今之为民者六;古之教者处其一,今之教者处其三”;〔2〕他明确提出政治教化的责任应当由儒学来承担,而非佛老。从社会结构方面说,佛老进入统治阶层后,社会结构由原来的士、农、工、商四民社会发展为士、农、工、商、僧、道六民,且僧、道居于最上层。在政治教化方面,由原来的独尊儒术,发展为儒、释、道三家共同治理,这就导致政出多门、教出多源的局面。农户、百工、商人的数量不见增加,需要食粟、用器、资养的佛教、道教人数却日益倍增,最后造成了民众的穷困与盗窃等社会问题。

1.韩愈对儒家道统之治道的诠释

对于孟子所传“道统”之治道,韩愈提出:“道与德为虚位。故道有君子小人,而德有凶有吉。”〔3〕强调儒家仁义之道德,反对老子去仁义之说。韩愈所主张的是先王之道,包括仁、义、道、德、文、法、民、居、室等几个方面,而非佛老之道,其中他最主要强调的是指先王之治道。他在《本政》篇评述了周之政、殷之政以及三皇之政,提出了先王之“道”去而难复的问题,并提出了“道”之行的治道要求:“其有作者,知教化之所繇废,抑诡怪而畅皇极,伏文貌而尚忠质,茫乎天运,窅尔神化,道之行也,其庶已乎!”〔4〕他的《论佛骨表》同样强调了先王之道,鉴于百姓解衣散钱、焚顶烧指等现象,而反对皇帝崇信佛教。

目前,学界对于“道统”广泛引用的一句“轲之死,不得其传焉”一句,究其源,最初为“不绝其传”,韩愈曾经说:“文、武以是传之周公、孔子。书之于册,中国之人世守之。”〔5〕这和“不绝其传”说是相符的。韩愈对于孟子、扬雄、荀子、杨墨等诸子都曾发表过看法,包括五经等儒家典籍,他的看法并非一成不变,这在过往的研究中也有学者指出。即便在晚年,韩愈的思想对扬雄、荀子都很推崇,甚至包括墨子。韩愈晚年读扬雄书,提出“雄者亦圣人之徒”,荀子则“在轲雄之间”。“其存而醇者,孟轲氏而止耳,扬雄氏而止耳。及得荀氏书,于是又知有荀氏者也。”〔6〕进而提出孟子“醇乎醇”,以及荀、扬“大醇而小疵”。对于儒家典籍文本,除《孟子》外,韩愈同样认为《诗》《书》《春秋》“无疵”,对于《墨子》同样推崇备至,“孔子必用墨子,墨子必用孔子”。〔7〕赞成墨子的明鬼思想,而且他对鬼神观念并不排斥,认为鬼无声、无形、无气,《原鬼》中有“无声与形者,物有之矣,鬼神是也”。〔8〕当然,韩愈也有对杨墨非议的内容,如:“道于杨墨老庄佛之学而欲之圣人之道,犹航断港绝潢以望至于海也。故求观圣人之道者必自孟子始。”但总体上看,韩愈对孟子、荀子、扬雄是比较肯定的,“己之道乃夫子、孟轲、扬雄所传之道也”。〔9〕“其所读皆圣人之书,杨墨释老之学无所入于其心。其所著皆约六经之旨而成文,抑邪与正,辩时俗之所惑。”〔10〕韩愈论述以上诸子、经典之说,正是因为这些多属于先王之道,即仁、义、道、德、文、法、民、居、室等内容,如《诗》《书》《春秋》即为其文,诸子主张即为先王之教。因此,韩愈对于儒家诸子的思想观点是持肯定态度的,对孟子是完全肯定,对荀子、扬雄则是绝大部分肯定,这也表明了他希望通过振兴儒学来反对佛道二教的初衷。

韩愈对孟子之提倡,主要是反对佛道二教,其原因主要是出于政治教化的考虑,以此维护儒家的主体地位。他提出并强调了儒家之“道”,认为此道与佛教、道教不同。对于“不助释氏而排之者”的原因,韩愈在《与孟简尚书书》中说得很清楚,“圣贤之道不明,则三纲沦而九法斁,礼乐崩而夷狄横,几何其不为禽兽也!”〔11〕

2.继承儒家之道统以反对佛教、道教

韩愈推崇孟子,认为儒家之道由尧至孟子传下,并以道统传承者自任。过往学者多从学理上研究,认为韩愈对荀子、扬雄持否定态度,二者“择焉而不精,语焉而不详”,如苏轼作《韩愈优于扬雄》文,指出扬雄与韩愈相去甚远。然而,若从治统上考虑的话,韩愈其实对二者基本是持肯定态度的,如此前“大醇而小疵”说等,只是对孟子更加推崇而已。但是道统不仅有治统,同样包含学统之内涵,因为唐代佛、道二教盛行,佛教有法统说,为了重振儒家,以及避免被佛教、道教人士所攻击,韩愈肯定孟子,甚至晚年改孟子后道统“不绝其传”说为“不得其传”说,这应该也是他慎重抉择的结果。因为扬雄对老子多有借鉴,荀子论述性恶有违先王之本,选择孟子作为道统载道者是比较合理的。

韩愈认为,孟子传圣人之道,并以接续圣人之道而自任。一方面,他侧重于儒家之治统,即从先王统治之治道上进行论述。他认为,圣人教之以生养之道,才有君师、衣食、宫室、工贾、祭祀、礼乐、政刑之属,使人们能够免于相欺相夺,因此,反对道家所说的“剖斗折衡,而民不争”之说。君、臣、民恪守其分,社会才能正常运转,他反对佛教所主张的弃君臣、去父子、禁生养之说。阻塞佛老之道,才能恢复先王之道,他甚至提出了一些极端的主张,“人其人,火其书,庐其居,明先王之道以道之,鳏寡孤独废疾者有养也,其亦庶乎其可也”。〔12〕韩愈认为,孟子是儒家载道之人,因此,主张上承孟子,宣扬儒家之道。另一方面,韩愈也从学统上进行了分析。在道的内涵上,韩愈阐释了儒家之道的仁义内涵,强调了其区别于佛教和道教,其中以先王之教反对佛教之法。针对老子反对仁义的观点,韩愈高扬了儒家仁义之说,认为道德即仁义,是天下之公义。韩愈还区分了君子、小人之道,吉凶之德。他反对老子所说的去仁义之说,认为这只是道家的一家之言。强调仁义原为先王之教,能够行仁义就是道,内心充满不假外求就是德。先王之教包括仁、义、道、德、文、法、民、位、服、居,其中法指礼乐刑政,民指士农工贾,位指君臣、父子、师友、宾主、昆弟、夫妇,服则指麻、丝,居则指宫室;食则指粟米、蔬果、鱼肉,这就是儒家之道,而儒家之道不同于佛教和道教之道,他指出儒家之道也有一个传承的过程,分别由尧传于舜,之后由禹、汤、文、武、周公传之孔子,孔子传孟子,然后不得其传。孟子之后,儒家之道最后由韩愈以道统传承者自任。

韩愈由“道”推而广之,提出了师说,因为古之学者必有师,圣人无常师,尚且从师而问。他认为,师者非为童蒙之研习句读之师,而是士大夫之师,即能够传道授业解惑之师,他主张不论贵贱、长少,“道之所存,师之所存”。此后宋儒发扬了道学,然而在道学传承谱系里却忽略了韩愈,甚至对韩愈阐发的仁义之道有所批评。方回认为,宋代所构建的儒家之道主要是指仁、义、礼、智,学之切要处则在主敬。“且道何物也?仁、义、礼、智是也。即天之元、亨、利、贞也。”〔13〕此说扩展了韩愈所提出的儒家仁义之道,并与天道观连接起来。

3.韩愈对《孟子》心性论、工夫论的阐释

在性情论上,韩愈批判继承了孟子、荀子、扬雄三者的人性论观点,“三子之言性也,举其中而遗其上下者也,得其一而失其二者也”。〔14〕他反对当时以佛老言性的观点,讨论了性与情,认为性与生俱来,情接物而生,如:“性也者,与生俱生也。情也者,接于物而生也。”〔15〕韩愈以品论性情,提出了性、情三品说。对于性三品说,他提出性的内容包括仁、义、礼、信、智,上者为善,主一而行四,中者可导而上下,有一则少反而四者混,下者为恶,反一而悖四。《原性》:“上焉者之于五也。主于一而行于四。中焉者之于五也。一不少有焉。则少反焉。其于四也混。下焉者之于五也。反于一而悖于四。”〔16〕上者可学、下者可制,即上品之性,学而愈明,下品之性情畏威而寡罪。情三品说与此类似,情之内容有七:喜、怒、哀、惧、爱、恶、欲,即七情。上品于七者,动而处中;中品于七者,有所甚有所无,而求其中;下品于七者,有无与甚两种,往往直情而行。在心性论上,韩愈以《大学》为本,他以儒家之心性说反对佛教之心性说,儒家正心诚意之说主张有为,然而唐代佛教心性说主张无为,佛教心性之说以天下国家为外,导致五伦不存,子不事父,臣不事君,民不事其事。他主张行先王之教,反对佛教之法。

在工夫论上,韩愈主要通过“诚”的工夫来践形,即孟子所说的“反身而诚”之说,主张效法圣人的践形之道,“践形之道无他,诚是也。”〔17〕赵岐认为,“形”是指人的体貌尊严。朱熹指出,人的形色各具自然之理,圣人有是形而能践其理,因此,能够践其形,众人有是形而不能践其理,因此,不能践形。韩愈还化用“养气”“集义”说,指出“集义”即“行乎仁义之途”,“养气”即培养自己的仁义之性,主张“仁义之人其言蔼如也”。他提出行乎仁义则理直气盛,“气盛则言之短长与声之高下者皆宜”,他把人的仁义之行、文气盛衰、言辞雅正等统一到了一起。进入宋代后孟子的地位逐渐上升,其中韩愈的作用不可忽视。

二、苏辙对《孟子》的诠释——出入佛老,复归儒学

宋代诸儒,承接韩愈之道统论,往往出入佛老多年后复归于儒学,这种融摄佛老为己用也体现在苏辙对孟子的研究中。苏辙和韩愈对佛教、道教的态度不同,他对佛老多有借鉴,著有《老子解》等。相比韩愈,苏辙的见解和观点更具有学理性,他对孟子的观点不再是一味褒奖,虽然多数持肯定态度,但是对部分内容持否定态度,主要表现在历史发展观和对“亲亲相隐”上。苏辙对孟子的反驳,并非否定孟子,主要是由于他的出发点和立场不同,提出了不同的观点。或者说出于学理上的考虑,即学统,他注重道之学和道之体,不只强调道之用。对于治统的导向,反而没有韩愈强烈,这也和时代环境有关。

1.学统和心性论:由道之用向体用合一的转变

相比韩愈,苏辙没有再特别强调“道”的治道方面,只是论述其学理的内容。韩愈强调治统,他更倾向于学统,即学理意蕴。此前,韩愈已经讨论过道的内涵:仁、义、道、德、文、法、民、居、室等。

对于道的看法,韩愈论述的顺序是有先王而后有先王之道,苏辙则提出与其学圣贤,不若直接学道,也就是说苏辙将道提到了更高的位置,即圣人之上。对于孟子的“造道”说:“君子深造之以道,欲其自得之也。”(《孟子·离娄章》)他认为,孟子所说的造道即学道,对于儒家圣人之道,苏辙认为与其学习圣人不若学道。学习圣人看起来是其所是,非其所非,实际上只是学习圣人之貌,并没有学到根本内容,“名近而实非,有不察焉”。因此,不若学道信然。孟子以巧论智、以力论圣,伯夷、伊尹、柳下惠、孔子分别作为圣之清者、任者、和者、集大成者而受到推崇。其评价标准在于巧和力,由于巧有所不能,而力无不至,即巧时有不中,而力则无不中。苏辙肯定了孟子视孔子为圣人的观点,孔子之速、久、仕、处,能够终身行之,而伯夷、伊尹、柳下惠则不然。

对于仁,苏辙指出孟子“仁者如射”与孔子“克己复礼为仁”一以贯之,强调仁者正射先正己——诚必由礼,则仁不可胜用。若居于人上,而所为非礼,其害物者必众。苏辙赞成孟子扩充人善心的观点:无欲害人之心与无穿窬之心,他认为可以造端乎夫妇而察乎天地。对于义,苏辙就具体历史事件讨论了何为“义”,对于陈仲子的做法,苏辙认为:“天下无伯夷、仲子之义,为不居且不食也,天下不可待伯夷而后居而后食。”〔18〕即陈仲子之“义”非君子之行,他主张君子之行要可充可继,而仲子之行无可继。苏辙提出君子不受于盗,但是对于“犹盗者”不问,而后才可以立于世。同时,他还杂引诸子以说明孟子的内涵。就义利之辨来说,苏辙认可为国者不谋利而利存的观点,先王、先圣躬行仁义,不为利而利存,“小人以为不求则弗获也,故求利而民争,民争则反以失之”。〔19〕他同时也赞成荀子所说的“君子两得之者也,小人两失之者也”的观点,反对追名逐利。对于法,苏辙主张立法随时势而变更,如夏后氏之贡法不如助法,篆不若隶、简策不若纸、车不若骑、席不若床等,苏辙认为法的建立有一个从粗到精、随时势变化的过程,他认为当时之法,如同夏朝之贡法。他提出:“法非圣人之所为,世之所安也。圣人者,善因世而已。”〔20〕即认为法并非圣人所创制的,这和韩愈的观点相左,韩愈把法、民、位、服、居等皆归之于先王之教。

在心性论上,孟子提出“莫非命者,顺受其正”。苏辙认为有天命、正命。莫之使而自然者为天,莫之致而自至者为命,天与人不相害为正命,天授人以心、性,而人不能存心养性,这是对天之所授有所不事。夭寿非人力所为,因为是命所立。正命者,苏辙解释为天之受我者尽受,君子修己以全天。以人与天不相害为正,忠信孝悌为顺,若有不幸以至大故而为命,如立于岩墙之下必受压、行于桎梏之中必受困,而人若蹈之生祸是为命,苏辙赞成孟子所说的“无为其所不为,无欲其所不欲”。对于孟子所说的“乐天者保天下,畏天者保其国”,苏辙从天命心性方面进行了解读。他认为,国之小大、人之贵贱其命皆出于天,然而其间有乐天者、畏天者之分,乐天者是“中心诚乐而为之也”,非出于畏惧或不得已,而畏天者则是不可违、不得已而从之者。尧舜禹之禅让,汤事葛、文王事昆夷皆为此类。另外,苏辙赞成山林薮泽应与民共之,赞成为人臣要经常责难于君,以陈善闭邪。

苏辙讨论了孟子所说的性和故的关系,他提出:“无所待之谓性,有所因之谓故。物起于外,而性作以应也。”〔21〕对于孟子所说的“故者,以利为本”。苏辙认为,性之所有事为故,即无事时无可无不可的状态为性,有事发生时趋利而避害的倾向则为故,故盛而性灭。苏辙把性和物、性和事对立起来,无物、无事时为性,“有性而无物,故可以谓之人之性”。〔22〕有物则有事,利诱、害止而是失其性。苏辙提出性静则天下之至明无以窥之,性动则为天下所知。他认为,孟子是以故言性,进而不赞成孟子所说的四端之心,同样是言性之所有事,而非说性之本然。性善、性恶同样如此,“惟其与物相遇,而物不能夺,则行其所安,而废其所不安,则谓之善。与物相遇,而物夺之,则置其所可而从其所不可,则谓之恶。皆非性也,性之所有事也”。〔23〕苏辙认为,善、恶皆非性之本然,而是性之所有事。

2.对孟子工夫论的阐释

苏辙不仅尊《孟子》,同时重视《大学》《中庸》,他认为孟子思想贯通子思。“子思言圣人之道出于天下之所能行,而孟子言天下之人皆可以行圣人之道。子思言至诚无敌于天下,而孟子言不动心与浩然之气。凡孟子之说,皆所以贯通于子思而已,故不动心与浩然之气,‘诚’之异名也。”〔24〕子思、孟子二人共同倡行圣人之道,同样主张“诚”——苏辙认为孟子之不动心、浩然之气即“诚”之异名,子思言其端——“诚”,孟子言其终——浩然之气。“诚者天之道”,落于心为诚然,诚然而行安,故心不动而气浩然,“诚之为言,心之所谓诚然也。心以为诚然,则其行之也安。是故心不动,而其气浩然无屈于天下。此子思、孟子之所以为师弟子也”。〔25〕苏辙指出《孟子》一章而三说,且三论相须不可废。“其一论养心以致浩然之气;其次论心之所以不动;其三论君子之所以达于义。达于义,所以不动心也。不动心,所以致浩然之气也。”〔26〕他主张养不动心以生浩然之气,达于义而心不动。由以上,共同构成了以下两个表达不同但内在理路一致的逻辑顺序:诚—心之诚然—行之也安—心不动—浩然之气;达于义—不动心(养心)—浩然之气。苏辙由此主要论述了浩然之气、不动心、达义三个工夫内容。

苏辙首先分析讨论了浩然之气,因为浩然之气源于不动心,而为“诚”之终。人莫不有气,气为人心之所发。然而,其中有不养气者、有养气者。不养气者发而为忿气,忿气发则忘身而乱斗,不知其身为小、天地为大以及祸福之可畏,最终胆大妄为而无所畏惧,“不养之气横行于中,则无所不为而不自知”。〔27〕不养之气者有进而勇、退而怯两种,然而两者皆非人之本意,勇则气盛,怯则气衰,两者都是气主宰人,莫之禁所致,而非人主宰气。儒家主张养气,孔子曾言人一生而气血三变,每一变皆有所戒,如少年戒色、中年戒斗、老年戒得。《孟子》则认为志与气有密切的关系,因此,主张修志以养气,提出志盛则夺气,气从于志;若志意不修,则导致气盛而夺志,志听从于气。因此,《孟子》有“志至焉,气次焉”的说法。其次,有不动心方有浩然之气,苏辙认为,气为心之使,“心所欲为,则其气勃然而应之;心所不欲,而强为之,则其气索然而不应”。〔28〕人必有是心而后有是气,因此,君子积义,养不动心而成浩然之气,使心气相狎,如此方能临事而气不屈,志至而气从之。苏辙并举古之君子为例,昔之君子言未发而众喻,功未见而志信,力不及而势与,皆是由于有此浩然之气。“养志以致气,盛气以充体。体充而物莫敢逆,然后其气塞于天地。”〔29〕对于不动心,苏辙认为心必有所守方能不动,而所守者不能多,多学而守则事至而不能应。他引入老子观点说:“是以落其枝叶,损之又损,以至于不可损也,而后能应。”〔30〕即损其枝叶至于不可损,方能应事,如孔子“一以贯之”,北宫黝以无辱养勇,孟施舍以无惧养勇等。曾子之所以自守,“自反而不缩,虽褐宽博,吾不惴焉;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苏辙将自守区分了两种情况——“自反而不缩”与“自反而缩”,苏辙认为“缩”即入、受,“自反而缩”即自反而心受,无憾为之,则心嚣然而气应。最后,苏辙分析了达义。因为孟子主张浩然之气必配之义与道,即“达于义”,“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也。”若不合于义,则心不慊,心不慊则气不充于体,即心馁,因此,君子达于义。苏辙反对勉强而行、放而不求,前者劳苦失真,后者终身不获。“夫君子之于道,朝夕从事于其间,待其自直,而勿强正也;中心勿忘,待其自生而勿助长也,而后获其真。”〔31〕强求其正,助望其长,皆是迫于外,非诚正诚长,他认为学道之要即“达于义”在于:待其自至而不强。

孟子提出:“形色,天性也。惟圣人然后践形。”世人皆知强于形色,《孟子》认为此是天性,苏辙认为勉强力行则进必锐,不胜而怠厌则退必速,因此主张,“于其不可已而已者,无所不已,于其所厚者薄,无不薄也”。〔32〕陈仲子的无亲戚君臣上下即是“不可已而已者”,居于陵不能以不义不受齐国即“进锐而退速”。

3.苏辙对孟子部分内容的否定

然而,苏辙同时对孟子也有部分否定,一方面是对历史发展演变的判断,如对孟子所说的“不仁而得国者,有之矣;不仁而得天下者,未之有也”。苏辙举司马懿、杨坚为例,认为不仁而得天下不损于仁,仁而不得天下无益于不仁。且得国与得天下并无异同,提出“君子之所恃以胜不仁者,上不愧乎天,下不愧乎人,而得失非吾之所知也”。〔33〕另一方面是对“亲亲相隐”的观点和心性论方面的质疑,如对《孟子》所说的瞽叟杀人而舜窃负之逃于海滨的说法,苏辙明确表示是野人之语,非君子之论,主张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观点,“且天子之亲,有罪议之,孰谓天子之父杀人而不免于死乎?”〔34〕

关于心性说,苏辙认为《孟子》以四端之心言性并不能使人信服,有四端,就有非四端。性对于人来说可知而不可言,无形是性,有形时已与物相接。“夫性之于人也,可得而知之,不可得而言也。遇物而后形,应物而后动。方其无物也,性也;及其有物,则物之报也。”〔35〕当人性与物相往来,不受物之影响,能够行性之所安,而废其不安,则为人性善。当物夺其性时,则弃其所可,从其不可,即成性恶。苏辙认为,善恶皆非性,而是性之所有事,如水火之能上下、焚熟皆非水火,而是水火之所有事。包括孔子所说的“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苏辙认为,习和善恶一样,也是性之所有事,而非性之本身。“习者,性之所有事也。自是而后相远,则善恶果非性也。”〔36〕对于孔子所说的“上智与下愚不移”,苏辙认为上智、下愚皆非性,而是《孟子》所说之“故”。

苏辙对《孟子》的解读主要就学统,即学理上来讲。因此,他参照孔子、子思、老子等进行解读,侧重于子思和孟子的一贯思想,重点在于“诚”之终始——浩然之气、不动心、达义的解读,他对孟子的圣人之道、天命、正命等说法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但是他对孟子的心性说、亲亲相隐说提出了质疑。例如,在亲亲相隐说方面就主张大义灭亲,但是苏辙本身对孟子是很推崇的,如他曾自言道:“盖晚而读《孟子》,而后遍观乎百家而不乱也。”〔37〕“故士之言学者,皆曰孔孟。何者?以其知道而已。”〔38〕他在治统上没有强烈的立场,因此,并不排斥、反对诸子和佛老。韩愈虽然同样对诸子百家有所吸收,然而由于出于捍卫儒家治统地位的需要,他更多表现出对诸子的排斥和对佛老的反对。

三、结语

孟子在唐宋时期兴起的升格运动,同时也伴随着《孟子》思想阐释由重视治道向学理、治道并重的转变,即由治统向学统、治统合一的转变,或由道之用向体用合一的变化。这也是和当时的统治环境密切相关的,唐朝佛老盛行,儒学衰微,宋代则崇儒右文,对儒学多有推崇。最初韩愈为辟佛、老,对《孟子》的阐释侧重于儒家治道,以及儒学和佛老的斗争性,他把《孟子》作为儒家圣王之道的传承者,以此接续儒道。宋代在学理上既有尊孟的一面,也有非孟的一面,如苏辙对《孟子》的阐释侧重于道学、工夫论方面的建构,同时也不乏对孟子的批评。清代方濬师指出:“而孟子一书虽有注疏,实表自王荆公,而苏辙《孟子解》、张九成《孟子传》、余允文《尊孟辨》,皆在朱子之前。今人第知《四书》为朱子之功,不知集注而外,诸家尚不可胜数耳。”苏辙的《孟子解》作为表彰孟子升格过程中的主要代表,为朱子最后确立四书体系做了思想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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