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名人文化产业创新发展路径研究
——以杜甫为例
2022-11-25张辉辉
张辉辉
(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 旅游管理系,四川 成都 611743)
历史名人兼具有文化和经济价值,历来受到大家的重视。在历史名人文化产业研究方面,目前较多关注与旅游、影视等方面的结合,且尤以名人故居或故里最为热门。同时这些研究大多侧重于对单个历史名人的研究,而对这一群体的一般性归纳较少。而在十九大以来“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昌盛”的新时代,这种一般性、全面性和系统性地归纳便显得更为急迫。故而对历史名人文化产业相关定义、所存在的问题与机遇、演化路径、未来趋势等亟需予以综合讨论,以指导历史名人文化产业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进而推动其快速提升。
一、核心定义探析
(一)历史名人的定义
研究历史名人文化产业,首先需要回答的重大问题是什么样的人物能称之为历史名人。在历史和文化研究中,历史名人和历史人物的概念具有高度相似性,因而有必要进一步探析明确。
关于何为历史人物,梁启超[1]、钱穆[2]从史学角度均有相关论述。梁启超认为伟大人物是作专史的主要对象,并认为人格伟大或关系重要的、性情奇怪的、旧史不载的、挟嫌污蔑的、本纪简略的、与中国文化上政治上有密切联系的外国的、近代学术事功比较伟大的都是人物专史的对象。而钱穆则认为历史人物特指创造历史或持续历史者,必须在历史上表现出其事业伟大、人格突出、思想与学术突出,且不以成败、有无表现来论伟大。总的来说,梁、钱二位先生关于历史人物的讨论,均继承并发展了中国古人立德、立功、立言的三不朽。邓蜀生[3]、成林[4]、钟民[5]、李小沧[6]、邬春红[7]、徐国利[8]、赵晓峰[9]、周建漳[10]、黄浦明[11]等当代学者在研究历史人物时,均持相似的观点。
而历史名人和历史人物则常被混淆使用。如何媛[12]、董芳[13]、吴丹[14]以历史人物的概念来论述历史名人,认为李莲英等或其他反面人物均为历史名人。而魏苏宁[15]、陈淑娟[16]、夏东波[17]、张辉辉[18]、王海燕[19]等学者,均以产生积极影响的历史人物为历史名人。故暂时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广义的历史名人可等同于历史人物,狭义的历史名人则是对社会产生积极影响的历史人物。
那么,在文化产业中,采用历史人物或广义的历史名人概念是否合适呢?我们可以从近年来所发生的一些公众事件和相关政策中得到一些启发。在对反面历史人物的经济价值开发过程中,2016年马步芳公馆事件较为典型。邱方明对青海马步芳公馆旅游开发过程中淡化历史、敷衍历史的行为予以了公开批评[20],网络舆论对该景区美化马步芳的行为也是多有声讨,并猜测该事件是促成同年马步芳公馆被A级景区摘牌的导火索[21]。而近年来对劣迹艺人的零容忍,也反映出了当下社会的核心价值观。2014年多名艺人吸毒成为社会热点事件,龙敏飞[22]、吴晓东[23]、邓文卿[24]等在《中国消费者报》《光明日报》上刊文要求慎用劣迹艺人,后续广电总局则旗帜鲜明地限制有丑闻劣迹、违法犯罪等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艺人参加文化娱乐活动,直至2020年相关禁令则扩大到网络综艺范围[25],基本上实现了对文化娱乐活动的全覆盖。
这些公众事件的后续处理结果,与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水平等要求是密不可分的[26]。而在国家“十四五”规划中,进一步明确要求文化产业发展应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27]。由此我们可以明确的是,那些以负面社会效益为主的历史人物,不属于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应当阐发的人物。
综上可得出结论是,在文化产业视域下采用历史人物或广义历史名人的概念是值得商榷的,而用狭义的历史名人概念更为恰当。故张辉辉对历史名人的定义是较为符合文化产业实际的。即在文化产业中,历史名人是指历史人物中具有盛名的人,是主流价值观、主流文化观长期筛选出来的集中代表,很多时候还出现在跨文化交流的研究中,对当代社会具有重大的建设性价值。
(二)历史名人文化产业定义
文化产业是历史的产物[28]。现代文化产业(cultural industry)的概念最早在1947年被提出。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发布的分类标准,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29]。而由于各国和各类型社会组织所面临的发展现状及目标的差异,各国和社会团体对文化产业的定义及范围均有差异,苑捷[30]、桑彬彬[31]、范周[32]等学者对此均有深入的探讨。如英国和韩国的娱乐和音乐行业发达,则更加关注创意创造;国际标准产业分类(ISIC Rev.3)和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有着天然的工业基因,故更关注可量产性;而美国版权产业十分发达,则更为关注知识产权。
总的来说,目前多从创意创造、可量产性、知识产权三个维度中的一个维度为核心来定义文化产业,以及确定产业分类的边界。这三个维度的定义,均侧重于具有经济属性的物质,以及娱乐体育明星或网红等商业化生产的当代人物,而对已经逝去的、保留在民族和文化共同记忆中的历史名人关注较少。而历史名人是具有时代价值的文化遗产[33],既有经济属性,更有文化属性,且在持续时间上显著高于现代明星或网红。故而借鉴文化产业的一般定义,历史名人文化产业是一项由来已久的、建立在公众普遍文化记忆之上的文化经济活动,是为社会公众提供历史名人相关文化产品和服务、以及相关生产活动的集合。
(三)可发展文化产业的历史名人需具备条件
具备发展文化产业条件的历史名人,除了应符合上述历史名人的定义之外,还应当至少具备如下三项特点,方能纳入到区域或国家文化产业发展的行列予以考虑。
其一,具有积极的社会效益。该历史名人的作品、事迹、遗址遗迹及社会评价等需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助于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能够增强人民精神力量,以及凝聚民族精神和坚定文化自信。
其二,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该历史名人相关文化遗产及其衍生创新产品,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能够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而提供相应文化供给,能成为该区域或该国家旅游、体育或娱乐业发展的核心吸引物之一,从而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同时,我们还要做到不要一味追求经济效益,在对创意内容的产业化过程中,要根据外部力量的反应来不断调整扩展与收缩的节奏[34]。
其三,能够促进文化交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交流互鉴是文明发展的本质要求。只有同其他文明交流互鉴、取长补短,才能保持旺盛生命活力。”因此,具有一定的跨文化交流价值的历史名人,方能保持旺盛的文化活力,从而在对外文化交流和多层次文明对话中不断发展。
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历史名人灿若星辰。故从组织、区域或国家等不同主体的角度来讲,历史名人文化产业对历史名人的选择应当是优中选优的,并且还应尽可能打好组合牌,以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和重要作用。
二、产业分类标准
历史名人文化产业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历史名人文化产业相较于娱乐明星、新闻出版、休闲体育等文化产业而言,最突出的差异是以极其丰富而厚重的文化遗产作为资源基础,既有丰富的无形文化内容,还有大量的有形文化内容。如全国各地的杜甫草堂、苏东坡纪念馆等,是这些历史名人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也使得历史名人的相关创意多为“命题作文”而很难有所突破,且习惯于利用相关文化遗产本身(如遗址遗迹)来创造经济价值,而未更多关注可量产的产品设计与生产,以及因著作权已普遍超出保护期限而不太关注知识产权的布局。这也使得既有的一些文化产业分类方式可借鉴性较低。
(一)相关研究概述
马黎明认为基于历史文化资源优势的文化产业发展,实质上就是历史文化资源的资本化过程[35]。而David Throsby也注意到了依赖文化遗产来发展文化产业的地区的不同之处,并认为其文化产业发展背后的核心创意表达,是从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中汲取灵感[36]。故其所推荐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所(2009)文化产业结构框架[37],更为符合有丰富文化遗产的历史名人文化产业:(1)六个核心领域,包括文化和自然遗产、表演和庆典、视觉艺术和手工艺、书籍和出版社、视听和互动媒体、设计和创意服务;(2)两个相关领域,包括旅游、体育和娱乐;(3)三个横向领域,包括教育和培训、存档和保存、设备及配套材料。
其中,六个核心领域为历史名人文化内容的发源或载体,是历史名人文化产业的根和魂。但这些产业并不一定带来直接的经济价值,其中一部分还带有非营利性的文化事业属性。
在两个相关领域中,旅游行业无疑是很多文化遗产产业化发展的主要出路。近年来,文旅融合是行业发展的趋势和方向。而具有观赏性或参与性的体育赛事,以及电影、音乐、电视及视频、游戏、酒吧、餐厅和夜总会等娱乐活动,也常常与旅游行业密不可分,共同为历史名人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奠定经济基础。
三个横向领域,则与国家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标准(2018)中辅助生产和服务的概念具有一致性。考虑到历史名人文化产业具有文化遗产较多的特点,故将教育和培训、存档和保存、设备及配套材料确定为三个主要辅助支持的领域是恰当的。此外,相关教育和培训除了培养产业发展所需专业人士之外,相关的公众文化教育也是应有之义。
(二)产业要素分类
而从现有研究成果来看,在讨论文化产业的要素构成时,不同利益主体通常有着不同的产业关注点。其中大部分研究是站在国家文化产业管理部门或地方政府的视角在讨论文化产业要素的构成,而较少从企业的角度来讨论文化产业的发展。这也与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现状有关。即我国尚处于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的发展过程中,尚未培育出具有行业引领作用的特大型文化产业集团,从而表现出以政府为主的基本形态。故在讨论历史名人文化产业要素构成中,仍然坚持以政府主导、企业及协会共同参与的理念,并以健全历史名人文化产业的现代产业体系为基本目标。因此,在政府为主导的视域下,参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分类逻辑,将历史名人文化产业的要素分为文化核心类、产业发展类、产业保障类三大主类。
1.文化核心类
文化核心类由历史名人文化遗产挖掘与保护等内容构成,是文化创造力的动力和源泉,并与文化事业相衔接。其在历史名人文化产业中的主要功能在于成果转化,即将所研究和挖掘的文化灵感转化为文化商品或服务。其主要构成要素见表1。
表1 历史名人文化核心类产业要素分类表及说明
2.产业发展类
产业发展类是从历史名人文化遗产中汲取灵感并转化为商品或服务的盈利性活动。该类型旨在健全文化市场体系,培育文化创新企业,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其主要构成要素见表2。
表2 历史名人产业发展类产业要素分类表及说明
3.产业保障类
产业保障类由提供支持与保障的活动所构成,是保障历史名人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推动因素。考虑到历史名人文化产业大多属于构建和整合初期,因此产业保障类的要素主要功能在于文化赋能,即通过各级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门的积极改革、规划和建设来推动历史名人文化产业发展。其主要构成要素见表3。
表3 历史名人产业保障类产业要素分类表及说明
三、创新发展路径研究
(一)新的创新任务
创新是文化产业发展永恒的动力。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创新发展有着不同的历史任务。因此,我们有必要首先明确当前的发展任务,然后再探讨创新路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提出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等文化建设新举措。近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十四五”规划也明确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发展任务。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建立健全现代产业体系和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成为当下历史名人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总体任务。
在这一新的总体任务指引下,历史名人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还应承担以下七项具体任务:其一,统筹历史名人文化建设,明确产业主体责任;其二,增强历史名人文化教育,坚定国民文化自信;其三,布局历史名人知识产权,构建新型创新体系;其四,实施数字化和科技创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其五,围绕文化做好多产融合,实现资源叠加效应;其六,加强历史名人对外交流,创新推进国际传播;其七,革新文化产业教育模式,培养更多优质人才。
(二)创新发展路径
在历史名人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及问题相关研究方面,赵飞指出了现有理论研究基础仍较为薄弱,案例研究多为“故居”或“故里”类研究,且对非物质性资源利用较弱[38]。褚红提出河南作为中原经济文化中心,应重视开发名人文化资源的经济效益[39]。肖波认为名人故里发展文化产业常常会遇到品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陷阱[40]。这些研究大抵归纳出了目前历史名人文化产业发展的现状及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有学者认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理念上应走集约化发展模式,在创新路径上形成“文化+科技+资本”的纵深融合[41]。而历史名人文化产业发展尚处于筚路蓝缕的发展初期,因此相较于产业要素的“融合”,对产业要素的“整合”及组织间联合模式的创新更为重要。故从历史名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的角度予以综合考虑,建立健全历史名人文化产业的发展路径可以分为逐次递进的五个层次,即文化赋能层、成果转化层、产品供给层、产业效益层和总体目标。
在这五个层次中,文化赋能层为第一个层次,其主要由产业保障类要素所构成,为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和重要支撑。成果转化层为第二个层次,其主要由文化核心类要素构成,通过产业转化等形式,将文化灵感转化为商品或服务。产品供给层为第三个层次,其主要由产业发展类要素构成,并形成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健康休闲产业集群、广播影视娱乐产业集群、文化数字化产业集群、艺术品与文创产业集群五个主要类型的产业集群。产业效益层为第四个层次,主要有提升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两项功能,并应做到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通过上述四个层次的综合作用,达到第五个层次——总体目标,即建立健全现代化的历史名人文化产业体系,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其发展路径图详见图1。
图1 历史名人文化产业创新发展路径
总的来说,历史名人文化产业的创新发展路径有文化赋能层、成果转化层、产品供给层、产业效益层和总体目标五个逐次递进的层次。在发展过程中,还应同时做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立产业转化中心、选准产业发展核心领域、创新推进国际传播四个方面工作,以实现这五个层次的协同发展。
(三)应用建议
为了发挥好历史名人文化产业创新发展路径图的作用,在建设历史名人现代化文化产业体系的过程中,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为文化产业发展赋能。目前历史名人相关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相关主管部门有文化旅游、宣传、国资管理等多部门。在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应确定历史名人文化产业的主管部门及处室,统筹相关发展资源,制定和完善相关产业规划和政策。此外,在改革过程中还应牢记文化体制改革的目的,即通过统筹管理文化产业资源来赋能历史名人文化产业发展,为产业发展提供所需的外部条件和发展基础。
第二,有必要建立多种形式的产业转化中心,以归拢、扩展及转化相关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授权,是文化核心类中各文化遗产要素获得经济利益的主要手段。因此,设立相关知识产权管理的专门机构——产业转化中心,就显得十分有必要。还可以依托专业协会或研究机构、相关主要经济实体、政府主管部门成立多种主体的产业转化中心,以营利或非盈利、单一归属或股份制等灵活的市场主体,来协调文化核心类别的九要素和产业发展类别的六要素之间的产业活动,并实现产学研协同发展,以及知识流和资金流的良性互动。
第三,选准产业发展的核心领域,重点培育龙头企业。在历史名人产业创新发展的初期,必然是筚路蓝缕。因此,为实现产业发展的重点突破,资源的集中投入就显得十分必要。所以有必要根据所在区域和历史名人的产业现状和市场趋势,从文化旅游、健康休闲等六大产业集群中选定近期重点发展的核心领域,并培育龙头企业,以实现未来可以以点带面,进而实现六大产业集群的综合发展。
第四,以讲好中国故事为着力点,创新推进国际传播。在发展历史名人文化产业的过程中,还应当具有国际视野,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角度思考产业发展,通过艺术品和文创产品、广播影视娱乐产品的走出去,以及吸引更多外国人来中国消费文化产品,来推进历史名人的国际传播,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和多层次文明对话。
四、杜甫文化产业创新发展探讨
(一)杜甫文化产业发展现状
杜甫是享誉海内外的诗人,其文化产业已经得到了较好的发展。根据文化产业发展的资源分类,结合杜甫文化产业发展的资源分类现状(详见表4),杜甫文化产业发展现状总结如下:
表4 杜甫文化产业资源现状分类表
第一,文化核心类。杜甫有关的物质类文化遗产类型丰富,分布范围广,地域集中,主要分布在四川、陕西、湖南、湖北等地;非物质类文化遗产类型丰富,时间跨度大,从宋至今的诗歌中外版本均有遗存。
第二,产业发展类。杜甫有关的文化产业发展类主要有新闻信息服务类、内容创作生产类、创意设计服务类、旅游休闲娱乐类、文化传播渠道类等,其中新闻信息服务类数量庞大,内容创作生产类类型丰富但影响力相对有限,旅游休闲娱乐类类型相对较为丰富,但是景区景点除成都杜甫草堂外普遍级别较低,休闲活动影响力小。
第三,产品保障类。与杜甫文化核心产业类所在地的重视程度和开发程度有着密切关系。部分关注到和重视杜甫文化产业价值的地方和区域,推出了一系列相关的政策,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推动杜甫文化产业的发展,比如由四川省省委宣传部牵头,2017年经过申报、专家初评、复评和四川历史名人文化传承创新工程领导小组审定,最终评选出四川首批十大历史名人,包括大禹、李冰、落下闳、扬雄、诸葛亮、武则天、李白、杜甫、苏轼、杨慎等10人,涵盖政治、文化、科学等领域。在此之后,四川省文化、旅游、教育、科学研究等领域开展了四川首批十大历史名人的一系列相关活动。此外,其他杜甫文化遗产所在地也多成立有杜甫文化的社会团体,但多为地方性或者区域性的社会团体,少有全国性或者国际性的社会团体。
总的来说,杜甫相关的文化产业已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也存在产业发展规模和效益相对较低、产业发展主体不清、行政管理政出多门、产业发展目标不清等问题尚待解决。这也是历史名人文化产业为什么需要进一步去探究如何实现创新性发展的原因和目的所在。
(二)创新发展路径
杜甫是享誉国内外的历史名人,相关文化产业已经得到了较好的发展,并形成了一定的特色和优势。而以历史名人文化产业创新发展路径图为指引,可较为清晰地看到产业发展的问题与机遇。目前杜甫文化产业发展主要面临着产业主体不清、行政管理政出多门、产业发展目标不清等问题。
首先,谁来发展杜甫文化产业。杜甫文化产业相关经济和文化主体散布于全国各地和多个行业。而若要从全国层面将这些主体实施统一的管理,目前来讲有较大的难度。但在杜甫文化资源富集的一些区域,可通过实现局部的重点资源整合,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产业主体不清、行政管理政出多门等问题,为杜甫文化产业迈向有目标、有规划、有体系的现代产业轨道奠定政策和组织层面上的基础。
其次,发展目标如何设定。在建立健全现代化的历史名人文化产业体系、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总体目标指引下,杜甫文化产业发展的首要任务是探索并建成一个现代化的文化产业体系。因此,我们可以将杜甫文化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设定为建立健全现代化的杜甫文化产业体系。
而基于总体目标,构建现代化的杜甫文化产业体系还需要重点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其一,深化体制改革,统筹产业发展力量到核心领域。从产业全局的角度,在四川、陕西、河南或其他有条件的区域,尝试将杜甫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相关工作统筹起来,尽可能成立专门的机构来做到协调发展,以文化事业促进文化产业,以文化产业反哺文化事业。而考虑到杜甫的大量文化资源是集中在文化旅游方向,故先期可将杜甫文化产业的主要发展方向确立为文化旅游产业集群方向,并培育相关龙头企业。在夯实文化旅游产业集群之后,再以此带动文化数字化产业集群、艺术品与文创产业集群等其他产业集群的发展。
其二,建立杜甫文化产业转化中心。目前,杜甫有关的学术研究成果丰富,且衍生出了一批具有经济发展潜力的文化符号。因此,有必要成立一个专门的产业转化中心,该中心可以依托龙头企业或者相关学术组织组建形成,并还可以探索股份制、授权分账等多种形式来提升该产业转化中心的活力,并为杜甫文化产业发展奠定坚实的知识产权基础。此外,该产业转化中心还应当逐步开始承担杜甫文化国际化传播的任务,逐步开始国际化的知识产权布局。
由上述讨论,我们可归纳出杜甫文化在文化赋能层、成果转化层、产品供给层和产业效应层的各自重点及传导路径,并形成杜甫文化产业的创新发展路径图(图2)。即在文化赋能层重点加强政策法规、人才培养、社会团体三方面的工作,并将遗产相关场所、文学艺术、演艺活动、节事活动、服饰装饰等内容转化为商品或服务,从而将这些产品和服务在文化旅游产业集群的引领下先期重点提升经济效益,以达到建立健全现代化的杜甫文化产业体系的总体目标。
图2 杜甫文化产业的创新发展路径
五、结语
中国人对历史名人及相关文化遗产向来重视,对历史名人的文玩字画、遗址遗迹等也多有珍藏或凭吊,在古籍出版、文物收藏、节事活动、纪念场所等方面的文化经济活动经久不衰。本文在现有文化产业研究的基础上,从历史名人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出发,首先回答了哪些历史名人可以发展文化产业的问题;然后结合当前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新任务,将历史名人文化产业发展新任务定位为建立健全现代产业体系、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进而从历史名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的角度予以综合考虑,将建立健全历史名人文化产业的发展路径分为逐次递进的五个层次,即文化赋能层、成果转化层、产品供给层、产业效益层和总体目标,并围绕杜甫文化产业进行初步研究。但文化产业的发展并不是一蹴而就的,本文所探讨的发展路径尚需在历史名人文化产业发展的实践中进一步总结和修正,才能科学地指导产业实践,进而加速文化产业向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大步迈进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