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22-11-25王秋菊曹志红威海市文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威海264400
●王秋菊 曹志红 王 渊(威海市文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山东 威海 264400)
动物产地检疫是指动物及其产品在离开饲养场或生产地前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派官方兽医所进行的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实施的检疫。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是动物防疫体系中的关键一环,是从源头上及时发现、扑杀、控制动物疫病传播的最有效手段[1]。加强产地检疫监管是动物防疫工作的关键,可以有效防止染疫动物及其产品进入流通环节,从源头上控制动物疫病的传播。加强产地检疫监管可确保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可以吃上放心的肉、蛋、奶等畜禽产品,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体现着社会责任[2]。但近几年,“瘦肉精事件”“速生鸡事件”等食品安全事件使消费者对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产生了担忧,也给畜牧业敲响了警钟。这从侧面反映出我国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动物防疫工作效果和群众对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满意度[3]。
1 动物产地检疫的目的
动物产地检疫的主要目的是从源头防止病原体随患病动物进入生产流通环节,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最大限度地降低动物疫病带来的危害。
2 动物产地检疫的工作流程
常规动物及其产品,动物养殖场场主需要提前3 d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管机构进行报检;乳用、种用及役用动物需提前15 d报检;特殊需求的动物及产品,随报随检。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报检后,需回复到场检疫时间。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受理后一般3个工作日内到现场进行检疫。经检疫后,对合格的动物及产品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对不合格的动物及产品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3 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存在的问题
3.1 农村畜禽养殖场点多、分布广,产地检疫工作难度大
农村畜禽养殖以散养模式为主,养殖场分布较广,导致产地检疫工作量大、任务繁重,而且某些畜禽养殖场点交通不方便,特别是在雨后,极大地增加了产地检疫工作的难度。
3.2 检疫人员少,检疫设备落后
乡镇检疫人员待遇低,无法吸引人才。乡镇检疫人员数量相对紧缺,影响着产地检疫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别是在偏远地区,一次产地检疫就要花费一天的时间,工作效率大打折扣。同时动物产地检疫设备短缺,快速诊断试剂盒少,影响产地检疫的工作效率。
3.3 养殖场(户)缺乏主体责任意识
动物产地检疫过程耗时耗力,变相增加了畜禽养殖成本。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产地检疫时,多数养殖场(户)具有一定的抵触情绪,养殖场(户)可能会故意隐瞒畜禽既往病史以及当前动物疫病症状。他们认为只要取得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疫病防控责任就会转移给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官方兽医。养殖场(户)缺乏主体责任意识,“重养轻防”的传统养殖思想使得养殖场(户)不愿意主动申报动物产地检疫,无形中增加了各类动物疫病传播的风险。
3.4 动物疫病防控体系不健全
部分畜禽养殖场(户)的生产和管理方式粗放,养殖场布局、设施设备等达不到动物防疫要求。部分养殖场(户)在引种前未向动物卫生监督主管部门报备。引种后,未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就直接混群饲养,导致引种时带病入场。养殖场(户)消毒工作流于形式,防疫工作存在较大漏洞。
3.5 违法行为较多,处理难度大
出于产地检疫意识的淡薄,个别养殖场(户)不申报产地检疫,存在私屠乱宰的现象,甚至有一些不良商贩在利益的诱惑下,将收购的病死畜禽带入流通市场,造成动物疾病的传播,严重影响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
4 产地检疫工作的措施建议
4.1 加强管理,健全动物防疫体系
政府应结合当地动物防疫的工作现状,制定健全的动物防疫体系实施计划。适当增加乡镇检疫员编制,解决检疫工作任务重、人员少的问题。做好动物检疫工作的财力支持,加强和完善动物检疫实验室建设,为动物检疫提供必要的检测设施,提升动物检疫水平,改善畜牧兽医工作者的工作环境。加强与科研院校间的合作,借助科研院校的技术和人才优势,打造一支行为规范、实干高效的动物检疫队伍,促进动物检疫水平进一步提高。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统筹做好各项资金的合理安排和使用,更好发挥财政性资金的撬动作用,为科学建设动物防疫体系保驾护航,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提供可持续保障。
4.2 加大产地检疫的管控力度
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是重大动物疫病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要依法对动物及动物产品实施检疫监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产地检疫管控是否有效,直接影响动物防疫体系是否有效和动物源性食品质量是否安全。因此,可从以下三方面加大产地检疫的管控力度,一是合理设置动物检疫申报点,确保产地动物检疫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要求养殖场户申报检疫时要提供引种检测报告,饲料、疫苗、兽药采购及使用记录,动物出栏、发病、死亡和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的情况,规范产地养殖行为;三是部门联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动物产地检疫中的各类违法行为。
4.3 加强动物检疫员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通过举办技术培训班、讲座和继续教育等方式全面提升动物检疫员职业素养、法律意识和检疫操作技能。动物检疫员履行职责,做到依法、专业和权威。定期组织开展动物卫生监督知识和技能竞赛活动,不断提高检疫员的业务素质。规范检疫员考核制度、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提高检疫员的工作责任心,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法律意识、发展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4],确保检疫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并将所学技能应用到实际工作中。
4.4 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养殖户防控意识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通过,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乡镇畜牧兽医站要以此为契机,利用宣传栏、标语、新媒体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动物防疫法》 《产地检疫操作规程》 《畜牧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做好动物产地检疫申报、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养殖档案记录、落地监管等一系列专业知识的培训,切实提高养殖场户科学防疫意识,不断提高养殖场(户)的主体责任意识,使其自觉配合动物产地检疫工作。
5 总结
为提高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促进防疫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动物源性食品质量安全,需要政府、畜牧兽医行业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养殖场户协力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