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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院校校内学分银行建设探究

2022-11-25奚小网胡俊平

机械职业教育 2022年9期
关键词:终身教育学分成果

奚小网 胡俊平

(1.无锡开放大学,江苏 无锡 214011;2.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江苏 无锡 214121)

学分银行是以学分为计量单位,通过对学习成果分类、分级,对学习者获得的各类学习成果认证赋值,以实现学习成果的积累和转换的学习成果管理制度和学习激励制度[1]。2004年3月,教育部印发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中,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职成学校“大力推进学分制改革,探索和建立‘学分银行’制度,形成学分互认机制,为学习者跨地域、转专业、分阶段参加学习或培训创造条件”,这是国家政策层面首次提出建立学分银行。同年8月,教育部《关于在职业学校逐步推行学分制的若干意见》提出,“探索和建立职业学校学分累积与转换信息系统(学分银行)。依托教育信息化平台,逐步建立职业学校学习者的学习和职业实践经历信息库,为学习者转换学分、取得学历、终身学习和就业提供服务。”此后,我国即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终身教育等领域开展了学分银行建设的探索与实践[2]。2020年1月11日,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信息平台正式上线试运行,标志着国家层面的学分银行建成并投入使用。2022年4月20日公布的全国人大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指出,“国家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学分、资历以及其他学习成果的认证、积累和转换机制,推进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学习成果融通、互认”,首次从法律层面对学分银行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在这一背景下,从职业院校角度分析建设校内学分银行的意义,探讨职业院校应如何建设学分银行以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显得尤为重要。

一、学分银行的基本功能与内涵

(一)以学分认定学习成果

学分银行的首要功能是对学习成果的认定,对学习成果进行认定是建设学分银行的前提,这就需要明确哪些是可认定的学习成果。教育部《关于在职业学校逐步推行学分制的若干意见》鼓励利用学分银行实现职业学校之间、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之间的学分互认;学习者取得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培训证书、不同层次学历教育或职业实践经历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折合成相应的学分,学习者在参加各级职业技能竞赛奖励及其他活动表彰也可以认定学分,这些学分可以与学校教育的学分累加,以获得毕业资格。2016年9月,《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各类高等学校学生通过学习获得的其他高等学校的学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的学分以及职业经历、职业培训、资格证书、在线学习和实习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科学研究等体现资历、资格和能力的非学历学习成果,通过一定的标准和程序,经高等学校和自考机构认定后,均可以转换成相应的课程学分。上述意见界定了常规教学外可以赋予学分的学习成果的主要形式。

(二)以学分存储和积累服务终身教育

学分银行应终身教育的需求而出现,建设学分银行应着眼于服务终身教育。1994年罗马世界终身学习会议后,终身教育理念受到全世界的关注,促使服务于终身教育理念的学分银行建设受到重视。从1995年开始,加拿大、澳大利亚、韩国等国以终身教育理念为依据,着手建立学分转移制度及学分银行[3]。加拿大为消除高等教育学生跨校流动障碍,满足在职人员到校学习的需求,在高等学校之间建立了学分转移协议,增加了学习者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澳大利亚创立了资格框架制度,承认学习者先前学习经历和已有实践经验,拓宽了学习者获取资格的通道,促进了终身学习目标的实现。1998年3月韩国学分银行开始实施,认证学习者在校内外的各种学习经历,并可以授予副学士或学士学位,提升了非全日制教育的整体水平和地位,促进了开放学习和终身教育的实施。

我国也将学分银行建设作为终身教育体制机制建设的重要举措。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把建立学习成果认证体系、建立“学分银行”制度作为“终身教育体制机制建设试点”的重要内容。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把建立健全国家学分银行制度和学习成果认证制度作为构建服务全民的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充分体现出学分银行在服务终身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三)以学分互认构建教育立交桥

畅通的教育立交桥是对教育体系的基本要求,建设学分银行成为完善我国教育立交桥的基础性工作。2014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通过建立“学分银行”制度,促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满足学习者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要。学习者通过不同类型教育、不同途径所获得的学习成果及学分,都可以存入学分银行,并可将这些学习成果按照一定的规则转换为各种类型学校的学分,在不同教育类型之间进行学分互认,这些学分可以认定为学校教育的学分,从而构建起普教、职教、成教融通的“立交桥”。

(四)以反馈发挥引导激励作用

认定学习成果的根本目的是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全面发展,认定本身是一种积极的正向反馈,可以对学生的学习起到激励作用。学分银行为学习者建立终身学习账户,对其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通过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所获得的所有学习成果进行认定、积累和转换,并可提供相应学习成果认证证明,这本身就是对学习者学习行为的积极反馈和激励。对学习成果的持续认定,可以促进学习者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学习动力机制。学习者参加各种学习和实践获得的学习成果,能够进行存储和转换,从而激励学习者自觉参与学习活动。学习者在不同教育类型之中取得的学习成果可以进行认证和转换,能有效避免重复学习、重复考试,提高了学习效果,降低了学习成本。学分银行的反馈激励作用还体现在对学习者终身学习情况进行记录,可以帮助社会学习者通过学分积累获得文凭,进一步提升主要劳动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还可以作为其岗位聘任、职称晋升、技能等级晋升、转岗择业、执业注册等的重要依据。学分银行必将提升我国教育质量和人力资源水平,引导激励人人自觉积极参加学习,从而推动学习型社会的建设。

二、职业院校校内学分银行建设的主要意义

(一)职业院校校内学分银行是学分银行体系的基础

学分银行拥有国家、省市和院校等不同层级,在国家学分银行体系中,国家和省、市学分银行是总行、分行,职业院校校内学分银行则是基层储蓄所。在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层面,教育部职成司2020年3月发布《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国家学分银行建设的目标任务是坚持以学习者为中心,结合“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简称1+X证书)”制度试点,有序开展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X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在省市层面,2012年7月,全国首家省市级学分银行——上海市终身教育学分银行成立[4],主要承担为上海市民提供各种教育学习成果的认证、查询以及开具证明等服务,同时研究制定学分转换标准并为各类成果转换服务。2012年春季学期开始,国家开放大学全面启动学分银行建设工作[5]。2013年12月,江苏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正式成立。2015年12月,广东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网站正式开通网上运行[6]。学分银行体系的良好运行,必须有面广量大的基层分支机构来直接面向学习者。《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意见》提出,“鼓励区域、联盟学校建立学分认定、积累及转换系统”,即鼓励在职业院校建设学分银行基层储蓄所。从完善国家学分银行体系来看,建设职业院校校内学分银行是十分必要的。一方面,学分银行目前主要还是为在校学生服务,校内学分银行便于在校学生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另一方面,职业院校数量多、分布广,据《中国教育概况——2020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情况》统计,全国有中等职业院校9 896所、高职(专科)院校1 468所,覆盖31个省市自治区,以职业院校作为学分银行基层储蓄所可以为在校学生,也可以为社会学习者就近提供服务,便于他们将学习成果就近纳入学分银行系统。

(二)校内学分银行可以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学习和全面发展

学分银行可以通过认定常规教学外的学习成果,起到鼓励学生的个性化学习、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作用。职业院校校内学分银行可以方便学生及时存储学习成果,并根据需要申请认定课程学分,从而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各职业院校根据学生发展需要和学生课余学习活动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认定办法与转换学生取得的学习成果,对学生个体的全面发展具有很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学生之间有极大的个体差异,仅用常规课程学习的成绩难以全面客观地评价他们的发展水平,学分银行可以对有特殊专长的学生做出更为全面客观的评价,从而鼓励学生发展自己的兴趣和爱好。学生获取的学习成果存入学分银行后,学校可以及时将学习成果认定为学分并告知学生,便于学生及时掌握本人学分变化情况,促进学生自主选择后续课程的学习内容。

(三)校内学分银行可以促进学校开展成果导向教育

成果导向教育理念作为国际实质等效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已被完全采纳,普遍适用于工程教育和技术教育。随着教育国际化的不断推进,成果导向的教育理念对我国职业教育的影响也在不断扩大。成果导向教育理念高度关注学生通过教育过程所取得的最终学习成果,学习成果在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中通过毕业要求来体现[7]。职业院校校内学分银行建设将进一步促进成果导向教育理念在职业院校的实施,促进职业院校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激励学生获取多种形式的学习成果。比如,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可以将发表的论文、获得的国家专利、技能大赛的奖励等学习成果通过学分银行进行学分认定,置换必修课程[8],从而促进职业院校将研究性学习、创新性实验、创业模拟等活动纳入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四)校内学分银行可以引发学生对学分银行的潜在需求

虽然终身学习的观念已深入人心,但大众对学分银行的认识还很有限,因而国家、省市学分银行在运行过程中需求不足。建设职业院校校内学分银行是引导、培养学生对学分银行的需求,服务学生终身学习的重要途径,可以让学生在校期间即形成对学分银行和学习成果的初步认识,了解和掌握利用学分银行积累学习成果的方法,进入职场后,也将继续成为学分银行的用户。在我国中等教育普职比大致相当、高等职业教育占据高等教育半壁江山的现实背景下,同时职业教育学生也将是继续教育最重要的对象群体的前提下,职业院校校内学分银行可以为国家和省市层面的学分银行创造巨量需求,带来大量用户,从而推动国家学分银行体系的完善。

三、职业院校校内学分银行建设要素

(一)要完善学习成果导向的人才培养方案

建设校内学分银行,必须保证学分认定标准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一致,并基于成果导向完善课程标准和毕业要求。《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人才培养的通用毕业要求。职业院校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时,首先要根据通用毕业要求保证专业培养目标与规格,并结合学校实际细化、明确毕业要求。教育部公布的高职专业教学标准,在各专业“培养规格”中都明确规定了毕业生应具有的素质、知识和能力,各职业院校在制订校本人才培养方案时,应结合内外部需求,以成果形式体现毕业生应具备的素质、知识和能力,并尽可能以成果形式反映到毕业要求中[9]。在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中,要遵循反向设计原则,以毕业要求所包含的主要学习成果为参照来设计课程体系。在每一门课程的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的选择及在课程教学过程中,紧紧围绕具体学习成果,以成果为指引和目标。在课程考核评价方面,明确学生课程学习过程中取得的各级、各类学习成果与课程学习达成度的关系,鼓励学生运用所掌握的知识和技能获取多样化的学习成果。

(二)要在学习成果认定标准中妥善处理课证双向融通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高职学生应该并能够取得的最重要的学习成果。《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1+X证书制度作为一项重要改革举措,是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抓手,同时要求学分银行建设可以有序开展“X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拓宽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通道,这对教学工作和学分银行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设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时应针对1+X证书制度,优化毕业要求和课程体系设计,针对专业教学标准和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将“X证书”学习内容有机融入课程体系,设置课证融通课程[10]。学生通过课证融通课程的学习,可替代“X证书”培训的相应内容,在取得课程学分的同时,“X证书”相关培训内容认定为合格免修。同时,参加“X证书”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X证书”的学生,可以认定为通过对应课证融通课程的学习,取得相应学分,免修相关课程。与毕业要求相关联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的培训内容也可参照执行。

(三)要合理拓展学分银行认定的学习成果

学生的个性化、全面化发展要求合理拓展学分银行认定的学习成果,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同样需要拓展学分银行认定的学习成果。对校内学习者而言,所有可以反映学生对毕业要求达成度的学习成果,都可以被认定为学分并可转换为课程学习的学分。除了学历教育的课程学分外,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运用所学知识、技能和能力取得的一些阶段性学习成果,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试证书、培训证书,参加创新创业教育的学习成果(如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取专利、自主创业、科学研究等成果),以及社会实践经历(如职业经历、实习实践经历、志愿服务),等等,均可按照规定的标准转换为学分。在认定学习者参加其他同类院校或高层次学校在线课程学习取得的学分时,应当以科学的考核评价方式和认定办法,确保学生学习外校课程与本校学习实质等效。对在职业院校学习的有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来说,他们所取得的对个人职业发展有利的学习成果,也可以认定、积累并转换为学分。如学习者获得的专业技术职务,参加本专业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和新技术等方面培训,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大赛等,均可认定为学习成果存入学分银行。

(四)要规范非学历教育与学历教育课程学习成果之间的转换

学历教育人才培养课程体系根据毕业要求构建,毕业要求必须逐条落实到具体课程中,所以学分银行在认定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并与学历教育课程学分进行转换时,要准确把握相关课程对应毕业要求的具体知识能力指标,根据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所蕴含的技能、知识和能力,按照实质等效的原则确定对应关系。绝大部分内容一致的,可以将该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认定为学历教育课程学分,并免修该课程;如果只有部分内容一致,则可以将该学习成果作为课程学习的成果之一,在计算课程目标达成度时予以倾斜,从而进一步支撑毕业要求的达成。职业院校要不断完善学生学习成果评价体系,制定实施办法,明确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转换为学历教育学分的范围、数量、标准和程序,逐步拓展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认定的范围,沟通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促进人才成长。

(五)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方便学习成果的积累与转换

各地学分银行建设都充分运用了信息技术,当前,上海市终身学习学分银行已经接入上海市“一网通办”平台,浙江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也已经链接入“浙里办”浙江省政务平台[11]。所以,职业院校校内学分银行的建设也应充分利用数字化技术,运用信息化手段,根据上级学分银行网络平台建设标准,打造成与各级学分银行互联、互通的数字化银行。同时,数字化学分银行的建设要便利学生的使用,学生可以随时将取得的学习成果录入学分银行系统,经审核批准转换为学分后,学生可随时查看取得的学分以及可以置换的各类课程,自主进行课程置换,申请免修。学生进入职场后,其所取得的学习成果也可以直接带入上级学分银行,服务于个人终身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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