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践探索
2022-11-25滕琳艳王亚文范惠廖金花刘伟明
滕琳艳,王亚文,范惠,廖金花,刘伟明*
(1.吉安市农业农村局,江西 吉安 343000 ;2.青原区农业农村局,江西 吉安 343000 ;3.吉安县敦厚镇人民政府,江西吉安 343100 ;4.万安县农业农村局,江西 万安 343800)
为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吉安市于2014年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于2020年10月全市2576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已基本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量化资产总额8亿元,确认成员416.8万人,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643个,成立经济合作社1933个。
1 吉安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
1.1 坚持四个结合,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与宣传发动相结合。各地在改革中坚持从政府层面高位推动、上下联动,市县乡村均成立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改革指导性文件,层层召开了部署会议,并列入了年度工作考核,通过加强宣传发动,扫除干部群众思想认识上的障碍,在改革中发动群众参与管理监督,极大地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1];二是坚持政策引导与项目支持相结合。各地在改革中积极宣讲、落实上级改革政策精神,因地制宜地制定了村集体成员认定办法、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等,从政策措施上保障了农民群众参与改革的权益,另外,帮助改革试点村(组)选准1~2个主导产业,鼓励支持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电子商务、物业经济、特色农业生产及农产品加工等产业项目,已有55个试点分别获得18万元产业扶持奖励补贴,另配套了新农村建设、清洁工程、农旅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支持;三是坚持依法依规与民主决策相结合。在改革中各地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妥善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为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的利益,同时又坚持民主决策,保障了农民群众的决策权和监督权,做到了尊重民意、阳光公开。在成员认定上,一方面严格按照婚姻法、土地承包法等法规界定成员范围,同时又通过农民群众投票表决来解决具体的问题;四是坚持增加农民收入与发展集体经济相结合。各地在改革中,着重考虑帮助农民群众增收致富的同时,兼顾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在组建的2576个股份(经济)合作社中,绝大多数是以农民股份为主,不低于70%,集体股份为辅,不高于30%。这样将增加农民收入与发展集体经济相结合,让农民群众感受到集体经济发展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
1.2 探索四种模式,因地制宜探索集体股份合作方式
在改革试点村组建立股份经济合作社中,吉安各地因地制宜,探索了以下四种股份合作模式:一是资产型股份合作模式。在村(组)经营性资产相对较多、无资源性资产或资源性资产较少的试点村组建资产型股份经济合作社。如吉州区白塘街道北门村是典型的城中村,2016年12月,该村成立了北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共确定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183名,设立股份总数1479股(其中集体股296股,占20%,个人股1183股,占80%),经营性固定资产量化到个人,1人占1股,每股4.32万元;二是资源型股份经济合作模式。在村(组)资源性资产相对较多、无经营性资产或经营性资产较少的村(组)组建资源型股份经济合作模式[2]。如遂川县新江乡石坑村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将13000亩集体林地、近500亩荒地滩涂全部量化到户到人,并组建石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开发利用林地和荒地滩涂,增加社员财产性收入;三是“资产+资源”型股份经济合作模式。在村(组)资源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相对较多的村(组)组建“资产+资源”型股份经济合作模式。如安福县平都镇城南村为发展集体经济,采取引进、合资、独资等多种渠道创办了火腿厂、拉丝厂等小型企业,就地就近帮助本村的待业人员和困难户就业,另外开发尚未征用的土地用于种植经济作物、兴建商铺和商品房住宅等,充分发挥土地的经济效益;四是经济合作模式。在集体经济薄弱,基本无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的村(组)组建经济合作模式。如永丰县潭头村飞龙山组基本无经营性资产,仅有归集体所有的少量承包地80亩。在改革中飞龙山组将股份设置为人口股和土地股(其中80亩承包地折40股,占总股数的40%;25名成员折60股,占总股数的60%)。飞龙山组充分利用18万元的项目扶持资金,将80亩承包地共同经营种植弥猴桃,产生的年经营性净收入的20%提取公积公益金、80%用于股东红利分配。
1.3 做到四个加强,全面完成村级农村集体产权改革
一是加强组织力量。市级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任副组长,30个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要求县、乡党委书记亲自挂帅[3],明确村党组织书记是直接责任人;二是加强培训学习。据统计,截止到2021年5月,全市共召开产权改革专题、培训会议251次,共培训10791人,组织全市部分农经干部先后赴江苏省南京、句容、洪泽、如皋、常熟、苏州和浙江省宁波等地学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提高了产权改革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加强宣传推广。全市通过吉安电视台、印制宣传标语、发放致农民朋友一封信、推广典型案例等方式,营造了产权制度改革的浓厚氛围。如吉水县广泛宣传发动,已发放《致全县农民朋友一封信》12余万份、编印工作简报15期;四是加强调研指导。全市各地在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后,积极开展集体成员身份认定、折股量化、成立“三会”、制定章程、成立机构、组织赋码登记及证书发放、银行开户等重要环节工作,截止到2020年10月底,全市2576个村、7090个组完成了折股量化,6063个村组成立了“三会”,2576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完成登记赋码和发证,村级完成比例达100%。
2 存在的问题
2.1 改革认识有偏差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任务,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4],而部分地方片面地将之看作农业部门的日常业务工作,对改革的认识不足,且少数地方认为发放股权证会引发农民群众闹分集体资产、对征地拆迁造成阻力等,这些思想都源于对改革认识有偏差,不利于改革的全面推进。
2.2 合作社运营受阻
虽然2018年《民法总则》明确赋予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地位,但这有别于“法人”,合作社在运营中因业务范围为集体资产经营与管理,未能明确某项具体经营内容,而无法顺利领取税务票据,导致在实际经营管理中遇阻。
2.3 改革队伍弱化
因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原从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工作人员多数分流至新单位从事新岗位,工作队伍力量整体弱化,不利于后续改革工作的推进。
3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成效
3.1 改革让集体资产看得见摸得着
在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前,村集体资产对于村民而言,名则人人有份,实则人人无份。通过开展清产核资,村民对集体家底知晓了,发放到手上的股权证详细记录了村集体资产资源总数、总股数和成员持股数,改革让集体资产从此看得见、摸得着。
3.2 盘活了农村闲置资产资源
通过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力盘活了村集体闲置资产资源,激发了农村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如吉水县垇头村为改变落后的局面,增强村集体发展活力,通过开展改革试点,将420亩闲置荒地、120亩井冈蜜柚基地、6200亩林地流转给农民合作社或专业大户经营,农户从中可获取土地流转租金和股份入股分红。
3.3 促进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有了股份(经济)合作社这个经营发展主体,将集体资产资源以租赁、入股、投资等方式,参与到市场经济运行中。如全市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投资购置商业店铺、兴建仓储等对外出租或通过土地流转或土地入股等方式建立产业基地,充分开发运用了村集体资产资源,有效促进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4 几点发展建议
4.1 进一步提高改革质量
加强档案资料管理,完善农村集体产权管理系统成员和改革文件资料信息库,建立健全股权证管理、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报告等制度,探索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抵押、担保、转让、继承等办法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4.2 深挖集体经济发展潜力
一是从内部提升集体经济发展能力。借助吉安市律师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探索发展资源经济、服务经济、物业经济、混合经济等,提升村级经济造血功能;二是从外部优化集体经济发展环境。如在项目、用地、金融、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经济)合作社纳入“财政惠农信贷通”支持对象。
4.3 加快产权改革成果应用
充分应用转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最大限度地增加农民依法获得集体资产股份分红收益,增加财产性收入[5],并加快推动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服务三农”的经营模式,因地制宜地采取与市场主体合作运营或委托运营模式,有效促进各类农村产权顺畅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