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乡村振兴局长会议在京召开
2022-11-25
会议强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2021年12月27日,全国乡村振兴局长会议在京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部署,总结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分析面临的形势任务,安排2022年重点工作。中央农办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国家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焕鑫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21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起步之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各级乡村振兴部门积极适应机构转型、工作转轨新形势,有力有效克服疫情灾情等不利影响,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脱贫攻坚政策调整优化任务全部完成,全国乡村振兴机构队伍衔接平稳过渡,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拓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
会议强调,做好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务实推进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确保脱贫群众收入增速高于当地农民收入增速、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农民收入增速,使脱贫群众与当地农民的收入比例、脱贫地区农民与全国农民的收入比例不断提高,推动巩固脱贫成果上台阶、乡村振兴开新局。
会议指出,要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脱贫地区要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基础上,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继续保持工作力度和政策强度,响鼓重锤、压实责任、狠抓落实,确保不发生整乡整镇的规模性返贫致贫。要坚持以发展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推动脱贫地区持续提升帮扶产业规模和质量,积极打造特色优势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加强与发达地区的经济联系,不断带动脱贫人口就业和增收。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把困难估计得充分一些,把应对措施研究得深入一些,扎实做好稳政策、稳产业、稳就业、防风险工作。要坚持尊重客观实际和农民主体地位。根据各地发展实际,合理设定阶段性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树牢“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的理念,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会议强调,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乡村振兴部门和脱贫地区首要任务,持续抓紧抓好。抓牢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两个环节”,抓住产业发展和就业帮扶“两个关键”,抓细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两个重点”,抓实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和扶贫项目资产“两个基础”,抓好东西部协作、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和社会力量帮扶“三类帮扶”,用好驻村工作队和农村基层党组织“两支力量”。要推动乡村振兴有关具体工作由顶层设计转向全面实施。务实推进乡村建设,落实好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抓好农村厕所革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进一步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推广应用积分制、清单制等创新经验,深入推进乡村治理试点示范。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加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大力推动农村移风易俗。
会议强调,完成2022年重点任务,要进一步加强抓手、平台和载体建设,强化支撑保障。要用好衔接政策,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细化落实过渡期各项帮扶政策,加强衔接资金使用管理,着力形成上下联动、统一协调的有效衔接政策体系。要强化人才支撑,组织开展乡村工匠培育工程,打造农民工劳务输出品牌,支持乡村人才就业创业,开展“百校联百县兴千村”示范行动,激励退役军人等参与乡村治理。要严格考核评估,用好考核评估成果,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开展常态化监测调度和暗访调研,推动工作提质增效。要扎实做好宣传工作,持续讲好中国减贫与乡村振兴故事,营造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要加强乡村振兴机构队伍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找准定位履好职,持之以恒转作风,加强学习强素质,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为乡村振兴工作全面展开提供坚实保障。
国家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洪天云主持会议,国家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夏更生出席会议。中央农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审计署有关司局负责同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农业农村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国家乡村振兴局督查专员、各司各单位班子成员在主会场参会。北京市支援合作办和福建省、江西省、河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陕西省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乡村振兴局和有关省(市)协作(对口)办班子成员通过视频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