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视域下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的思考
2022-11-24赵继明广饶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赵继明 广饶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组织财政收入中,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是重要的税种之一,可以说国家发展与我国民众生产生活直接受到个人所得税征收成效的影响。国家税收征管中,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是核心征管内容,同时也是国家治理中的重要环节,由此可见,对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的完善显得尤为重要。
2018 年,我国继续进行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这是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第七次修订,必须从多角度来进行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解决与完善。对此,本文从大数据视域下个人所得税征管的角度,对我国现阶段执行个人所得税征管中的问题加以深入探析,对国外个人所得税征管建设的优势、经验予以借鉴,并结合我国国情实际,提出对个人所得税征管的优化、完善策略,促进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能力的有效提升。
一、个人所得税征管的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开展实证分析、规范个人所得税有效性前,有必要详细研究征管的有效性个人所得税。一方面要明确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重要性,另一方面要其明确影响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因素。由此,再详细阐明个人所得税征管现状及所面临的问题,最后进行系统分析,结合相关理论,展现大数据视野下完善我国个税征管思考的成果。
(一)个人所得税
1.常规视角
我国社会民众在一定时期内所获取的应税所得征收税款称之为个人所得税,是政府部门直接对个人收入分配参与的一种形式。个人所得税有多种区别于其他税种的特点,其中包含实行分类征收、比例税率与累进税率并用、费用扣除额较宽、计算简便、源泉扣缴制和自行申报制并存这六个最主要的特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具备多种功能性,包含了:调节收入分配、增强纳税意识、树立义务观念、体现社会公平以及筹集财政资金多种功能。正因如此,在世界各国和地区都将其视为是一个重要的税种。
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相较于西方发达国家来说占比虽小,但其发展空间是非常可观的。未来可以预见,中国整体经济将进一步发展,人民收入水平将迈上新台阶,个人所得税征管队伍将继续扩大,个人所得税收入将有效增加,在税收总额的占比中,个人所得税比例将持续提高,这将成为财政收入增长的强大助推力。
2.法理视角
在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对除了企业法人外的个人限定为自然人。其中,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而自然人包括个人业主、个人投资者、个人员工、个体工商户、合伙伙伴和独资经营者。与其他税种相比,对国民经济流量征收直接税是个人所得税的主要体现,是个人收入分配国家直接参与的重要手段与方法。
(二)个人所得税征管
所谓个人所得税征管即:纳税人在国家税收政策法规指导,计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税务机构的日常征收工作,实现对纳税义务和纳税权利的正确履行与行使。并且,个人所得税征管的主体是税务机构,主要征管依据是税收征管法、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象为个人所得税,内容包括税务管理、税款征收和税务检查三个方面。
我国的税收征管经历了多种模式转变,个人所得税征管是税收征管的分税种细化,因此,税收征管的基本特征也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加以体现。目前,我国采取的就是具备包罗性特征的,对个人所获取的全部可以计算利益征收所得税的征收模式。
二、大数据视域下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面临的挑战
(一)信息不对称
大数据视域下存在多种信息的不对称性问题,其中包括税务机构对税源的监控信息不对称、稽查选案的信息不对称以及纳税评估的信息不对称这三种主要问题。这些问题从某种程度上讲是我国目前在税源管理工作中所面临的极大挑战。一是随着信息时代的发展,对虚拟货币的应用成为普遍现象,且个人收入呈现出多样化特征,但是这也加大了税务机构采集税源信息的难度,征税与纳税人士掌握的信息不同导致信息不对称。二是个人涉税信息保密程度高,目前人为操纵相应税额严重,致使我国税务机构对纳税人的经济行为难以有效把控,易产生偏差,无法掌控涉税信息,难以准确对税收数据开展分析与预测。
(二)征管缺乏有效协作及数据的统一管理
首先,我国征管机构主要实施“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制度,造成了内部缺乏有效协作的问题。各级税务机构之间无法进行正常的信息交换。在上传下达这样的单一执行无法因地制宜下达任务。并且国税与地税合并后,全国各地的税收系统软件也存在差异,税务系统平台对海量信息处理能力也比较欠缺,对汇总各地涉税信息难以保障效率和精准度。其次,征管机构与第三方部门缺乏有效协作,在此尚未实现数据的统一管理。最后,第三方部门的涉税信息的处理问题上,并没有建立起相应的持之有效的信息交流平台,各单位信息共享性普遍较低,直接导致对于纳税人税收行为的评估缺乏全面性、真实性、及时性和可靠性。
(三)税源监控难度较大
1.大数据治税理念未得到深刻贯彻
税务机构对大数据技术的利用中,对大数据监控税源技术的利用能力差,缺乏对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性问题的有效化解。出现此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思维观念落后。大数据技术的用处多体现在思维中,其重要性并未在实际中得到应有的重视。二是大数据治税理念贯彻效率较低。随着新税务机构的出现而产生的低效期,造成全国范围内税务机构之间的高效配合度不足,造成了大数据全面挖掘进度的时滞性。
2.征管机构难以应对税源多样化
个人收入来源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呈现明显的分化趋势,其中,在全国相关税务机构工作开展中,大数据技术得以普遍应用,我国纳税人在税收筹划方面实现了更加虚拟化和专业化的趋势。根据研究数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正在迅速上升,但鉴于大数据税务管理的新形势,税务机构要运用大数据思维和大数据技术,改进税收征管方式,从而解决征管资源匮乏的问题以及税源管理的复杂局面。
(四)税务人员素质、能力问题
我国税务人员知识和教育水平较低,年龄结构极为不合理,使他们缺乏思想和专业技能。一方面,信息时代的快速发展推进了大数据技术的快速更新,但税务系统中的老员工多数是终身制的,缺乏自学以及进步意识,故而难以跟上信息时代的步伐。在当今税务系统中,许多税务人员长期担任同一职位,并且大多数人都取得了财税学位,他们在心底认定自己只需要做好自己的工作,不需要涉及税务信息化工作。另一方面,大数据人才培养体系和激励机制的缺乏。缺乏对大数据人才培养的重视度,造成税务机构内部相关专业人才流失。对大数据技术人员的建设要求税务机构并没有给予明确,同时也缺乏有效激励政策来激励员工在工作中对大数据共享系统开展不断优化。
三、大数据视域下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对策
(一)完善大数据视域下个税征管法律法规
1.制定税收征管信息化相关法律制度
一方面,对个人所得税信息征管法律法规的科学制定,制定明确的税收信息管理规定,提供法律制度保障,确保依法纳税和依法管理。另一方面,确保涉税数据和信息的安全,对相关涉税信息安全法律法规的科学制定。纳税人隐私或机密信息在采用大数据进行纳税人信息获取时无可避免地会涉及到,因此,为了确保数据和信息的安全,应制定税收征管信息化相关法律,充分运用法律的约束性和严肃性,降低系统风险性,保障平台的安全运行。
2.完善税收征管信息化的法律环境
当前社会高度关注相关数据和信息安全的问题。因此,信息安全法的延伸也随之变得至关重要,即可以为大数据时代下税收征管工作的开展提供法律保障,又可以构建良好的法律环境。与此同时,在信息共享的背景下,要想实现对国内外账户监管的强化,积极创设良好的国内外税收信息监管法律环境也尤为重要,实现国内外涉税信息保障工作在良好法律环境中落实开展,保持与世界健康的紧密连接。确保在世界范围内,纳税人涉税信息的有效获取及交换,严格监管国内涉税账户,对于出现的问题及时、直接干预,防止出现账户违法行为。
(二)深化大数据技术在个税征管领域的应用
一是增强大数据分析能力。科学利用大数据信息工具开展个人税收征管工作,从而推进个人涉税数据的“云管理”“云计算”“云存储”,对大数据工具要积极学习并熟练掌握,利用其各种分析功能,在纳税风险的预警中,实现自然人自动辨别能力的提升。二是构建个人所得税风险监控体系。建立风险前预警机制、风险中监控机制和风险后追溯机制,建立健全相应的监控体系,取得相应的结果,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三是对税收信用管理中大数据技术的深入探索与应用。以对纳税信用制度健全、完善作为制度保障,渐渐推进覆盖所有社会民众个人信息的管理系统构建,在个人社会信用的全过程、全方面渗透个税信用,推进社会信用与个人纳税信用的协同管理。
(三)提高纳税人纳税遵从度
1.培养纳税人大数据思维
具备大数据思维是纳税人执行纳税义务以及税务机构员工开展大数据税收征管的重要前提。通过大数据技术,能够加大政府税务机构税收征管行为的透明度,纳税人也可以清楚地了解自己纳税的每个步骤,增加自身纳税的透明度,因此,一方面,应该加强税务机构和企业之间的合作。税务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加强业务学习,并且运用当前通信工具,参加相关培训,确保税企有效沟通。另一方面,加强与各方的协作。与各大渠道合作同开展个税主题普法宣传,充分发挥信息化平台优势,实现公民纳税意识以及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的提升。
2.完善申报激励机制及稽查处罚力度
首先,在征管流程中,纳税人如实准确地进行年度纳税申报工作的开展是首要环节与关键点。因此,我们必须尽一切努力对纳税人申报的积极性予以调动,实现对纳税申报率的有效提升。在大数据视域下,我们需要的是根据我国国情和各地特点因地制宜的形成一套纳税申报奖励机制。对于税务机构而言,对纳税人数据库提供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以及各政府部门、社会机构的完善数据加以利用,实现信息共享,并根据纳税人的需求,提供特定的、多样化的优惠政策,以此提高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其次,加强检查和处罚。首要进行有效的评估和稽查,建立一个专业的稽查团队,赋予他们税务机关执法权,积极开展对大数据所提供的数据信息和评估审计结果的对比分析,来实现对相关民众的重点评估稽查,发现税务风险。其次还需严惩逃税行为,加强对于逃税行为处罚的震慑力,进行有针对的限制出行、就业及医疗等方面地处罚。
(四)加强大数据视域下税务机构人才培养
在大数据时代的征管要求下,深入分析我国当前税务机构制度的负面性影响因素,我国建立扁平、高效的组织机构事不宜迟,税务机构各项管理受到扁平化组织结构响应,推进了管理高效开展,实现了全国税务机构的有效联动和工作效率的提高,是大数据时代发展背景下行之有效的措施手段。并且在大数据视域下进行相应的人才获取后,建立相应的人才管理制度,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完善人才培养机制,使各层级的税务人员拥有最新的知识体系,加强沟通交流,并在大数据背景下提出卓有成效的完善个税征管的建议。
四、结语
当下,从大数据视角切入不难发现,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开展仍需要突破多种问题挑战,经研究表明,必须站在顶层设计环节,解决当前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通过对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当作坚实保障基础,将体系、制度建设作为发展架构,从源头上防止税收的进一步流失,积极开展对大数据治税问题对策的深入探究,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以大数据作为技术手段,推进税收征管工作的信息化、现代化、科学化方向不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