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村级组织减负 为乡村治理增效
——民政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农办负责人就《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答记者问
2022-11-24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民政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农办负责人就《意见》起草印发和贯彻落实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为深化拓展村级组织减负工作成果,进一步增强村党组织领导的村级组织体系整体效能,民政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农办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凝聚工作合力基础上,深入研究破解村级组织行政事务多、机制牌子多、不合理证明事项多等问题的政策思路,起草完善《意见》并报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
《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基层负担的决策部署,紧盯关键节点,加强源头治理和制度建设,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彰显了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推动村级组织减负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意见》充分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对村级组织和村干部的深切关爱,坚决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树立为村级组织松绑减负、激励村干部担当作为的鲜明导向,有利于不断提高农村基层治理水平,推动村干部把更多精力放在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上,促进党群关系更加紧密、干部作风更加务实、党心民心更加凝聚。
第二部分主要阐述重点任务。减轻村级组织工作事务负担方面,要求明确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创新村级组织工作方式、完善村级组织考核评价机制。精简村级工作机制和牌子方面,要求从严控制党政群机构设立村级工作机制(含各类分支机构和中心、站、所等)、整合村级组织和工作机制办公场所、规范村级组织和工作机制挂牌。改进村级组织出具证明工作方面,要求压减村级组织出具证明事项、规范村级组织出具证明工作。
第三部分主要阐述压实各地党委和政府、党政群机构的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负担常态化监管机制,增强村级组织能动性等组织实施方面要求。
《意见》既注意加强与党的十九大以来推进基层减负的决策部署衔接配套,又注意总结提炼各地创新实践中成熟定型的经验做法,增强相关工作的系统性、协同性和可操作性,力争让各项政策措施实践管用、基层会用、群众受用。
《意见》对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也作出安排,提出民政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农办要协调推进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工作,适时组织监督检查和跟踪评估。为统筹推进城乡社区组织减负工作,《意见》还明确,规范城市社区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相关工作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