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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背景下吉林省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及对策研究

2022-11-24

市场周刊 2022年10期
关键词:吉林省一带贷款

边 婧

(吉林工商学院,吉林 长春 130028)

一、“一带一路”倡议与吉林省中小企业发展

(一)“一带一路”背景下吉林省中小企业发展机遇

“一带一路”倡议于2013年底提出,经过8年的共建,截止到2021年,中欧班列累计开行突破5万列,通达欧洲23个国家的180多个城市。中国已经与145个国家、32个国际组织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200余份[1]。从经济建设到科技创新积极与沿线国家广泛开展国际合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吉林省作为“一带一路”北线的重要组成,在资源禀赋、基础设施、物流环境等方面具有天然优势,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建立了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兴隆综合保税区,召开了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中韩技术转移大会,开通了“常满欧”“长珲欧”班列和国际货运包机航线,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一带一路”倡议开拓了中小企业的国际市场,促进了跨境与国内贸易的融合,推动了对外开放基础设施的建设,鼓励了境外投资、工程承包及科技文化的合作,提升了中小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为吉林省中小企业争取了新的发展机遇与窗口。全省中小企业的净资产、营业收入、投资收益、现金流量等主要经营指标持续增长;技术研发、产品设计、生产制造及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创新整合能力均有所提升。

(二)“一带一路”背景下解决吉林省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紧迫性

随着“一带一路”的建设,国内、国际竞争格局开放程度不断提高,吉林省中小企业的跨国发展面临更多的地缘风险、宗教问题、文化差异及政治法律迥异的挑战,在境内也面临着境外及国内发达省份企业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方面的竞争压力。总体上看,全省民营中小企业市场化水平较低,企业数量、质量不高等问题突出,发展比较滞后,已经成为东北振兴和“双循环”新经济中的掣肘因素。破局的关键在于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遭遇的资金短缺、融资难等问题。中小企业在初创到发展的过程中,无论是扩大生产规模还是吸收技术和引进人才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扶持。吉林省金融办联合工信厅对中小企业融资情况的调查显示,全省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持续增长,但资金需求满足率低,银企对接成功率低。资金少、融资难已成为制约吉林省中小企业发展乃至生存的首要问题。

二、“一带一路”背景下吉林省中小企业融资瓶颈

(一)信息不对称,中介服务不健全

在“一带一路”倡议的指引下,吉林省不少中小企业积极走出去,参与境外项目的投资和建设,但是不少中小企业不具备跨国公司或者国企一样的对投资项目的科学调查能力,项目又受地域限制、信息获取、自身评估等因素的影响较大,使得尽调成本居高不下,加之中小企业的国际信用评级较低,缺乏国际融资经验,企业对国外融资环境、融资渠道、法律制度的研究和熟悉不够,且境外融资缺少增信支持从而频繁出现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融资难或者国际融资能力不强的局面。此外,吉林省金融市场不完善,没有形成多层次的市场金融体系,存在金融抑制,如针对境外融投资的多头管理、审批手续繁杂,没有建立为海外项目融资输血的保障机制。中资金融中介机构境外服务网点较少,覆盖率较低,匹配的金融咨询服务、法律和仲裁服务、会计税务服务、信用担保服务都存在需求缺口,还未形成完善高效的融资服务支持体系。

(二)融资渠道不畅,融资成本高

“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小企业要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开拓海外项目过程中,应更加主动地通过投资国银行融资、全球授信、应收贴现等渠道开展境外融资。现实状况是与东南沿海省份相比,吉林省境外融资的比例和绝对值仍然非常小。以2018年为例,吉林省中资企业利用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境外融入资金3.32亿美元,对比同期的广东省,这一数据已经突破400亿美元。吉林省中小企业在开展跨境融资,拓展融资渠道,寻求新的融资手段、融资机会中依旧任重道远。事实上中小企业在国内发展过程中的融投资也面临着投资渠道不畅,融资成本高的问题。由于企业本身存在财务管理不健全、发展规模、经营管理水平较低等问题,绝大多数中小企业不具备上市条件,企业融资渠道仍显单一,主要采取银行信贷的方式,而较少利用股权融资、企业债券融资、私募基金等渠道。银行机构出于资金安全的需要,对中小企业贷款主要以抵押、担保贷款和短期贷款为主,中小企业存在信用评级低甚至不能通过评级,缺少固定资产抵押物及担保方等问题,这一矛盾很难调和。部分中小企业面临资金需求的时候往往会采用民间借贷这一形式进行融资,借贷成本年利率往往可以达到10%到30%之间,造成企业融资成本畸高[2]。

(三)资金供给不足,贷款实际获得率较低

“一带一路”的推动下,吉林省中小企业获得快速发展,与之相伴的是对资金的需求也水涨船高,但国有商业银行在控制信贷风险、减少不良资产增量的目标要求下,对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非常谨慎。从贷款产品供给看,主要以满足国有大中型企业为主,授信及资产评估制度也主要针对该类型企业,信贷资金投向存在失衡的现象。吉林省工商联数据显示,大型企业的银行贷款覆盖率可以达到100%,中小企业的信贷可获得率只能达到18%。从全省的企业贷款结构看,截至2020年末,吉林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6071.74亿元,小微企业贷款占各项贷款的27.42%,众多中小企业因信用等级较低而难以得到贷款支持。另外,中小企业在申请贷款时因违约风险较大,会受到银行较为严格的财务、信用记录、资产评级等风险控制审查导致融资周期较长,贷款实际获得率较低。吉林省银行信贷资金对中小企业供给不足,不仅造成融资结构与产业结构的不对称性,也限制了经济增长速度[3]。

(四)中小企业金融风险防控、处置能力不足

吉林省中小企业在管理体制、人才储备以及对金融市场风险控制方面的能力都存在不足。从管理体制上说,很多中小企业属于家族企业,尚未建立完善的法人或职业经理人治理机制,在企业内部的组织机制不健全,缺乏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机制,缺乏对金融环境、合作伙伴选择等方面的科学论证,缺乏融投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在金融环境和金融政策发生变化时,缺乏有效合理的应对措施。在人才储备上,大多数中小企业缺乏项目谋划、证券投资、融资租赁、资产确权等熟悉金融市场业务的内部人员,在与银行的融资对接中,中小企业缺少能与银行、税务、法律等部门无障碍沟通的人员,因而往往出现企业需求与资本不能精准匹配的问题。由于近几年国际金融市场持续动荡,美元、欧元及人民币等主要货币汇率波动幅度增大,加之吉林省中小企业管控融资有关的货币、利率、期限等错配风险的能力和本外币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又比较弱,为此一些寻求海外发展的中小企业付出了较多汇兑成本,甚至承担了较大损失。

(五)缺乏政策性金融支持体系

“一带一路”倡议共建过程中,先后设立了亚投行、丝路基金和欧亚基金,推动了“一带一路”基础建设和关键领域、重大项目的融资,促进了沿线国家在世界经济和全球金融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但是还应看到目前还没有营造出中小企业优良的营商环境,针对民营中小企业的政策性金融扶持并不是很多,落地的帮助中小规模企业获得贷款的具体措施不够,企业对金融市场风险的抵御能力还比较差,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的债券保险较少,在企业面临破产时的金融援助也较少。近年来,吉林省出台了一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但政策执行的过程中缺乏科学有效的监管和数据统计与分析,也没有相应的具体配套措施,因而效果并不理想。另外,由于金融扶持政策宣传的缺位,许多中小企业对扶持政策缺乏了解的渠道,致使一些企业没能有效地利用吉林省在“一带一路”建设上的融资倾斜政策。

三、“一带一路”背景下吉林省中小企业的融资策略

(一)构建融资信息平台,健全融资服务体系

整合企业法人征信、纳税、海关、人社、工商等价值数据,扩充中小企业信用数据库,整合“一带一路”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在此基础上构建吉林省“一带一路”融资信息平台。为保证平台信息的公开透明,可以引入区块链技术。通过平台可以让企业、金融机构、政府监管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帮助企业了解更多项目及项目所在国经济、政治、法律等方面的信息,也帮助金融机构发现客户并有效识别风险,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实现一体化信用评估和各金融机构与企业的智能高效对接。“一带一路”中中小企业的海外项目融资,政府部门一方面应该制定海外融资业务指导,开展业务培训,完善融资服务机构,并引导企业最大限度利用各类专业中介服务,提高中小企业海外融资能力;另一方面应该鼓励国内金融机构创新跨境人民币贷款,建立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为中小企业提供多元化跨境金融服务,全方位赋能中小企业的融资。

(二)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从融资的可操作性角度说,吉林省中小企业的融资应该以境内融资为主,海外融资为辅。过往的中小企业融资主要采用商业银行贷款和民间融资的模式,在“一带一路”红利下,企业应寻求更多的融资渠道。比如通过多元化的信用担保机制尝试信用贷款,通过债券市场尝试发行企业短期、集合债券,通过有限合伙人模式引入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基金、投资银行,还可以通过典当、融资租赁、承兑汇票、不动产抵押、同业拆借、贴现等模式融资。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吉林省中小企业要积极寻求新三板、科创板、创业板以及主板的上市机会,实现资本市场的股权融资。针对海外项目,要重视与境外金融机构及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利用国际银行贷款、国际股票融资、吸收外商直接投资、贸易融资、特许权融资方式寻求海外融资。融资方式的创新和融资渠道的拓宽,可以形成各渠道有序竞争的格局,从而实现中小企业融资成本的降低,此外中小企业应与金融机构积极沟通实现融资合约的展期,降低财务成本。

(三)推广普惠金融,提升融资可得性

普惠金融是指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4]。吉林省各商业银行应该立足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原则,大力推广发展普惠金融,实现金融贷款的总量增长、受众群体扩展、贷款成本降低和贷款投向结构的优化。面向全省中小企业提供有质效的金融服务,优惠贷款利率,增加贷款额度,解决企业短期、小额、高频次的贷款需求,支持企业经济持续经营。加大普惠金融产品的开发,推出“电商贷”“跨境快贷”“退税贷”“科创贷”等新型产品,开发网络化、智能化审批,减少融资流程与时间,并积极为中小企业免除贷款抵押评估费、登记费等,持续提升参与“一带一路”共建的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对暂时经营困难的中小民营企业,落实展期还款期限等助企政策,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保障中小企业资金链条不断裂,助力企业渡过发展难关。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2月末,吉林省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049亿元,小微企业贷款户数4.3万户,普惠金融的发展成效已经初步显现。

(四)提升中小企业金融素质

传统中小企业不转型升级,不转变发展方式,信贷永远不够[5]。中小企业要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就要转型升级,提高企业发展质量,提升其金融素养。目前,吉林省一半以上的中小企业是家族式管理,要完善推进企业法人制度和经理人管理模式,构建有限责任制公司治理形式,形成产权清晰、财务透明、管理规范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要建立良好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吸引优秀人才,特别是熟悉国内外融投资业务的人才,这样可以加快中小企业在资本评估、财务审计等方面的步伐,提高民营企业与各类型金融机构对接的能力。针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项目的国际融资,中小企业可以考虑采用本地化经营团队,提高沟通效率。同时规划中长期融资方案,运用好各种金融避险工具,做好防范和应对国际金融市场各种风险的工作。

(五)完善扶持性金融政策体系

2020年6月吉林省出台了《关于锚定稳企业保就业目标,进一步做实做细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实施意见》,2020年8月出台了《关于全面提升民营企业融资服务质效,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指导意见》。这些金融政策的颁布,足以见得政府对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重视和扶持。吉林省要继续释放政策红利,最好能结合“一带一路”倡议,制定出服务于“一带一路”中小企业的融资扶持计划,督促引导金融机构参与进来。要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推动扶持政策的有效传导,让中小企业充分知晓并享受到便捷高效的融资服务。同时,为保障扶持政策的落地和执行,要对金融机构扶持中小企业的情况持续监测、通报和评估,对政策执行不力的组织和机构,通过监管约谈、检查整顿等督导措施,强化其对中小企业合理金融需求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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