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校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在逻辑
2022-11-24车思超福建省泉州科技中学362000
车思超(福建省泉州科技中学 362000)
我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立于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文件的发布之上。该文件明确提出,学校是负责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阵地,学校必须建立能记录学生成长过程的、健全的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学生的实际情况,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要求。同时,还要完善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以便为后续高校招生提供相关资料。新高考改革的大背景下,国家和社会对高中学校实施常态化的综合素质评价达成明确共识,同时也提出相关的细化规定和要求。本文将深度研讨高中学校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在逻辑,并针对目前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尝试提出可行的应对举措。
一、高中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在逻辑
1.综合素质评价的核心价值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有关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文件内容指出,综合素质评价是一个有效手段,能全面观察、记录和分析学生的成长发展状况,能有效培养和发扬学生的良好个性,同时综合素质教育评价也是我国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制度之一。这个定义也让学校和教师对综合素质评价有了更为准确、明确的认知。从文件内容中我们能够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的功能在于观察、记录和分析,综合素质评价的核心价值是培养和发扬学生的个性。这与传统评价理念有本质的区别,传统评价理念强调“筛选”“甄别”,新高考背景下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更多的是想要让学生发挥自身的个性,同时也能关注到学生的个体差异,将学生的个性特点作为本质的核心价值和最终诉求。评价观念的转变,具有极大的划时代教育学价值。
发扬和培养学生的个性,也就是要关注、发现和培育学生与众不同的独特品质和独特优势,并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采取行之有效的举措推动学生个性化、多元化的成长和发展。这种能够观察得到的独特品质,也往往是学生个人的兴趣所在,因此这一资源也更为难得。教师如果能够很好地观察学生的这种优势潜能,并进行恰当的教育培养,能够顺应学生的兴趣和需要,教育培养的效果也会大大提升。综合素质评价实践致力激发学生的优势潜能,并采取有效的措施促使这一潜能快速发展,引导学生形成坚定的专业志向,培养和提升学生在某一优势潜能上的核心竞争力。随着学生个性的进一步发展,这种优势潜能也会越来越突出、越来越鲜明。那么,高中学校如何在综合素质评价实践活动中彰显和发挥学生的个性这一问题,成为高中学校和教师关注的重点。事实上,在基础教育阶段,学生能够参与到多种多样不同类型的社会实践活动,但需要记录的部分却不是非常多,应当采取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原则,突出重点,可以不记录一般性的活动,学生的档案资料也要择优而记,有明确的重点,不能面面俱到如流水账一般,也不能千人一面。
这种设计思路的目的在于有效推动和引导学生,发挥学生的潜能,以最能反映学生优势潜能和个性特点的活动和成果为依据,从而在异彩纷呈的社会实践活动中逐渐明确学生自身独特的优势、兴趣和特长。在记录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社会实践活动的过程中,学生也逐渐发现和完善自我的独特个性,充分发挥和挖掘自身的内在潜质与优势。
这就要求高中学校在综合素质评价时,应贯彻陶行知先生的生活教育理论。陶行知努力探索适合中国国情和时代需要的教育理论,提出了“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教学做合一”的生活教育主张,强调学校教育要与社会生活、生产劳动相结合,要手脑并用,在劳力上劳心。这正是高中学校应该倡导和推动的社会实践活动的实施理念,既给予学生充分展示特长和发扬自身个性的机会,又注重结合国情实际,注重搭建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平台,让学生在具有中国特色的道路上不断进取创造,不断完善自己的观点和个性特长。
2.客观写实
实施综合素质评价要以客观写实作为基本和底线要求,教师需要在学生成长过程中客观地记录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内容,需要包含具体活动的内容,并收集其他相关材料,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填写活动记录单。教师记录活动的事实资料需要有细节,做到证据可查。综合素质评价的改革体现了对学生活动客观记录的要求,此次改革之后,综合素质评价和其他的综合素质实践区分开来,成为主要的创新点之一。进行这样的制度设计,就是重视学生个人生活的真实记录,避免长久以来对学生素质评价的主要弊端,以往教师在写个人评价时,倾向采用比较主观和模糊的评价方式,如该学生团结友善,在生活中常常帮助其他学生,在课外活动时能保持积极主动的态度,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守则,乐于承担班级事务和大扫除工作,还对课外活动保持足够的好奇心。这种评价方法的模糊性较强,能套用到几乎所有学生的身上,评价方式较为雷同,在不同的活动评价中经常出现,但是也没有人能够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尽管这种评价方式能让其他人掌握学生的基本状态,但是这种评价方式无法充分反映出学生个人的认知特点,也无法对学生未来学习的潜力充分描述出来,同时也无法描述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当前的精神状态。这种评价方式具有多种弊端,招生院校在看到这些评价的时候,无法通过这些模糊性的语言对学生的性格以及心理状态建立起足够的认知,因此也无法理解学生在活动中所承担的主要责任,更无法对学生的整体状况和综合素质水平做出判断。因此,很多招生院校不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重点考查的材料之一,也不信任综合素质评价的最终结果,这种现象已经变得越来越普遍。采用新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就是要对学生的日常行为和综合素质客观评价,不过分修饰评价内容,以旁观者的视角记录学生的日常成长活动和主要经历,这便是高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要求和关键准则,是实现鲜明教育意义的关键性要求之一。
二、目前高中学校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困境
从当前高中学校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实际情况来看,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1.综合素质评价的科学性有待提升
目前,高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实践活动中,存在科学化保障不强的缺陷问题。首先,高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的评价目标、评价过程、评价标准的表达不够明确,界限不够分明,还未建立起逻辑清晰、层次分明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机制,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整体可操作性不够强。许多学校所实施的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内容、评价准则和实施规定参差不齐,一致性不强。学校往往按照自身的理解,各行其是,而且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过程中会受到一些人为因素的影响,导致最终的评价结果存在明显的差异。其次,学生的知识水平往往能从考试的成绩和结果得知。但是学生的各方面能力、学生的性格特点、学生的品格道德这些内隐性的存在,往往没有精准的测量办法,这就使得目前高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科学性不强。
2.综合素质评价的公平性有待加强
目前,一些偏远地区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公平性受到质疑。目前国内越来越多的高等学校会把某个学科或领域的专业比赛成果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但是偏远地区、薄弱学校往往受到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学校办学实力的限制,并没有很多参与这类专业领域学科竞赛的机会。国内许多基础设施完善、师资力量强大、学校财政投入较多的学校,享有政府政策的支持,也获得了许多支持性的软件资源,这些学校也与相对弱势的学校拉开了差距。此外,高中学校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所采取的方式是写实记录,但是在记录的过程中却不能很好地保证记录的全面性。
3.综合素质评价的应用性不强
新高考改革背景下,相关政策的出台,各项改革举措也在积极践行实施。但是就目前各项改革举措的实施情况来看,各项内容并不是齐头并进,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和应用相对并没有受到很高的重视。越来越多的学校提出要积极开展综合素质评价,许多高校也有明确的需要。但是,具体综合素质评价如何有效实施,最终综合评价结果要发挥怎样的作用,却没有明确的信息要求。究其原因,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第一,目前综合素质评价应用的主观性因素较多,这些因素会影响综合素质评价的实践应用。学生在面试的过程中,不同的专家会综合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结果。但是,难免有部分专家对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的认知不够全面、准确,最终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掺杂了较多的主观性因素。第二,高中学校的办学实力、师资力量、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内容、综合素质评价的流程等,学校之间在这些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这也就导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横向对比缺乏合理性,降低了综合素质评价的应用效果。
三、针对高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困境的深度思考
第一,必须建立具有统一标准的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高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主要是围绕学生的知识技能、思想品质、情感态度几个方面展开评价。由于综合素质评价自身并不能对学生的某一方面能力进行精准的测量,为了提升综合素质评价的应用效果,相关人员对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真实性的重视程度也更高。高等学校、高中、社会、国家都在积极呼吁建立具有统一标准的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从而有效确保综合素质评价最终结果的客观性。与此同时,高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也面临差异性的考量,客观性和差异性的矛盾问题无法规避。学生个体存在明显的差异,每位学生都有着巨大的优势潜能的个体,每位学生的教育经历、生长环境、兴趣优点都不同,学生个体的差异是十分明显的。
第二,必须坚持过程性评价的导向功能。综合素质评价是一种对学生评价的有效手段和方法,传统的评价方式往往更重视学生的科目考试成绩,传统方式也的确无法全面综合地展示学生各方面的能力和综合素质,也不利于高等学校对学生进行综合全面的认知和评价。综合素质评价采用写实记录的方式,更加注重对过程的参考,能够较为全面且有侧重点地对学生综合评价。但是,目前综合素质评价实际应用却逐渐凸显终结性评价的导向特征。有些学生为了获取更优异的成绩,可能会过度美化自己的实践活动过程,导致综合素质评价并没有很好地体现和突出对过程的参考。综合素质评价需要对学生从各个方面和各个维度展开评定,只有过程性评价,才能够真正地发挥它的独特性作用,才能够启发和引导学生建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和不断发扬自身个性,发展自我。
第三,必须全面提高对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视程度。综合素质评价事实上在一系列教育的改革实践活动中,目前并不是处于首要地位,相关人员对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视程度仍然需要提升。从这一角度来看,如果仅仅从政策的角度推动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还远远不够,必须从应用的角度出发,通过应用型扩充推动综合素质评价的有效应用和建设。随着综合素质评价应用范围的扩展和应用程度的提升,学校、家长、学生能逐渐提升重视程度。这样一来,才能够知行合一,真正从观念到行动高度重视综合素质评价的实践与应用,进一步提升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活力。
四、总结并提出综合素质评价应用出路
1.完善综合素质评价指标
综合素质评价旨在评价学生的多种能力和素质,采用客观的方式记录学生的日常生活,但是很多评价性指标并不科学,指标的选取方式需要进一步改进。综合素质中的指标需要保障可操作性,需要对综合素质评价的各维度进行优化。此外,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成长过程的综合性评价,因此需要避免采用主观性过强的指标,也要避免削弱或增加某些权重在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地位。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构建中,教师需要采取开放和包容的态度,将能体现时代精神的各种指标内容添加到评价体系之中。
2.完善地方综合素质评价平台
在保证综合素质评价指标的客观性和一致性不受影响的前提下,需要考虑学生个体普遍存在的差异性,需要按照统筹和综合的安排,不断丰富和完善地方综合素质评价平台。对此,需要激发地方教育部门的整体规划能力,确定好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规则和流程。随着大数据技术和信息技术的普及,高中教师要善于利用信息化的手段,采取多种不同的数据获取方式综合评价学生的各种表现。教师需要对学生在课堂内外和线上与线下等不同场景的行为分别评价,针对学生建立起完善的评价体系,采用更为科学和全面的方式评价。为此,当地教育部门应该建立并完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平台,充分发挥监督和管理的职责,落实评价原则。地方政府还需要充分发挥自身的协调作用,统筹社会各方面的资源,针对发展程度低的高中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尽可能减小不同高中学校之间的差距。
3.积极拓宽综合素质评价方法
高校需要积极拓宽综合素质评价方法,采用多元化原则对评价方式升级,这是实现全面综合素质评价的必然要求。学校可以进一步拓宽综合素质评价的适用范围,不仅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考虑学生的素质成果,也需要在自主招生等招生模式中应用创新方案,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应用情况。各个高校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合作,通过经验分享等方式寻找能够拓宽评价内容和评价多样性的具体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