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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下我国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效能提升研究

2022-11-24周铭扬谢正阳

成都体育学院学报 2022年1期
关键词:农民体育农村

周铭扬,谢正阳,张 樱,缪 律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十四五”时期,农村工作的重点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促进农村全面发展,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作为农村体育事业的基本组成部分,是提升国家体育治理能力和实现体育强国梦的必由之路,也将迎来蓬勃发展的历史契机。良好的顶层设计为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发展树立了正确的方向标。相关学者对我国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展开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张玲燕[1]等学者认为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存在供需失衡问题;刘红建[2]等学者发现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资源空间存在割裂问题;王松[3]等学者认为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存在绩效考核薄弱问题。以上问题的出现都与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效能存在密切的逻辑关系。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进程中,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发展必须要向高水平与高质量看齐。效能(Efficiency)被广泛应用于管理学,是实现管理目标所显示的能力与获得的效率、效果及效益的综合反映,能够全面、客观地衡量管理工作的效果。“效率”强调使用正确的方法提高达成既定目标的速度,而“效能”强调选择正确的方向往目标迈进,效能在讲究速度的同时更注重方向的正确性。现阶段,学界对公共体育服务的研究侧重从“效率”层面展开深入研究,关于“效能”层面的研究还处于空白阶段。本研究将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效能作为研究对象,研究范畴涉及观念、体制、制度及管理要素等多个方面,在深入分析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转变趋势和效能提升现实阻滞的基础上,提出效能提升的实现路径,为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借鉴和参考。

1 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的转变趋势

1.1 从“单一发展”向“多维共融”转变

过去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的发展模式侧重于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这一物质保障层面,以“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中的“两台一场”为主,但也逐渐难以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个性化、多元化、品质化的体育需求。推动公共体育服务的多维度融合发展是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要求。第一,农村民族传统体育发展模式。农村体育具有较强的地域文化特征,民间体育、风俗习惯也更为突出,这也为“以农为本”的农村特色公共体育服务发展模式奠定了良好基础。例如,“扭秧歌”“踩高跷”“龙舟”“舞龙舞狮”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既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又有鲜明的地域特色,更在发展过程中推动了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与保护。第二,农村体育旅游融合发展模式。我国地域辽阔、自然地貌独特多样,构成了农村体育旅游发展的自然条件保障。随着“体育+”理念的引入,体育与旅游的融合正在逐渐加深,形成“体育搭台、旅游唱戏”的发展模式。形式各异、主题多样、各具特色的农村体育活动,带给农民不局限于“体”的综合性效益,更在于培“育”健康习惯的养成等方面。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与美丽宜居乡村的接轨也将驱动农村地区的“体育扶贫”,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因此,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正呈现出从单一发展到多维共融的转变趋势。

1.2 从“边缘失语”向“聚焦中心”转变

囿于长久以来的制度惯性与路径依赖,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的内容、数量、方式主要依靠上级行政部门和农村基层组织的片面决策、实施,缺乏农民的主动参与。《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农民体育工作条例》等政策条例都凸显出“家长式”的治理模式,一方面固化了行政部门权威,农民需求处于边缘化。单一的决策施政背后是“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例如,县级行政部门会将农村健身场地建设、农村体育器材配备等指标细化后逐级下达到各乡镇府、村委会,相关部门全程包办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环节;另一方面忽视了农民话语权。农民体育需求表达渠道相关研究表明,71.3%的农民“没有反映过”,13.5%的农民“不知道怎么反映”,6.7%的农民“反映后没有结果”[4]。但现阶段正处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时期,为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新发展格局,国家坚持以农民为核心,更注重提升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发展过程中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农村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深入推进也不断创新着为民服务方式,通过设置专门的电话热线、网络平台和意见箱等形式,构建常态化、稳定化的农民体育利益表达渠道和平台,保障农民体育权益能够“下情上达”。因此,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正呈现出从过去边缘失语到聚焦中心的转变趋势。

1.3 从“作用基础”向“追求健康”转变

过去农村体育发挥的作用较为单一,农民对体育的认知仅停留在“强身健体”阶段。相关研究发现了进行太极拳等体育锻炼有助于机体心肺功能、平衡能力和反应能力等的提升[5],体育发挥的基础作用也已被广泛知晓。此外,经常参与体育活动不但能有效提高身体素质和运动水平,更有助于调节人体血糖血脂,降低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疾病[6]。乡村要振兴,农民健康必须先行。《全国第六次卫生服务统计调查报告》报告显示,我国65岁以下老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群比例呈上升趋势,15岁及以上人群主动参与体育锻炼的比例为49.9%,农村地区的改善效果更为明显,反映出农民对体育作用的认知正在逐渐转变。同时,体医融合正逐渐成为乡村振兴路上的关键催化剂。例如,国家体育总局开展了“健身气功健康扶贫走基层”活动,将健身气功等送到农民身边,以体育为载体开展健康扶贫工作,覆盖47个贫困县,新建站点和中心站点180个,培养健身气功骨干3 120人,通过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促进农民健康,夯实乡村振兴的基础。因此,现阶段我国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正呈现出从过去基础性作用到追求健康的态势。

2 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效能提升的现实阻滞

2.1 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区域间差距显著

第一,城市与农村地区间发展差异显著。我国地域辽阔,由于分配性失衡引起的发展广度问题造成了城市与农村地区的公共体育服务供给失衡。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社会经济高速发展且获得了辉煌成就,国内生产总值由1978年的3 678.7亿元提升至2020年的101.598 6万亿元。相较于城市具有较为完善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拥有功能健全的体育社会组织,充裕的社会资本投入,虽然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发展工作在乡村振兴战略下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支持,但过度依赖政府单一性投资,基础设施存在起步晚、底子薄等问题依旧存在。研究表明,我国有42%的农村公共体育场所缺失,甚至60.1%的农村未组织开展过公共体育活动,78.5%的农村未给居民提供基本体育信息,90%的农村未配备社会体育指导员,55%的农村体育社会组织缺失[7]。

第二,不同农村地区间发展差异显著。根据《中国群众体育发展报告(2018)》,从我国农村地区横向对比来看,东部、中部、西部地区的总经济增长率存在巨大差距,分别为17.73%、1.80%、0.90%;公共体育服务指数分别为1.65、1.22、0.97;体育健身工程覆盖率分别为83.8%、63.5%、57.7%。其余体育场地数量、健身站点人员、综合体质评价合格率等公共体育服务相关指标均呈现出“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的总体发展格局。这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十四五”期间,相对均衡发展成为实施乡村振兴的基本准则,未来亟须进一步缩小不同农村地区间的公共体育服务发展差距。

2.2 农村公共体育服务需求识别不精准

农村公共体育服务需求识别不精准表现为:为农民提供的各种服务产品与其真实基本体育需求间存在偏差,显现出单一化供给与多元化需求的矛盾。当地区恩格尔系数小于40%时,公民会对基本体育运动表现出强烈需求。2018年,农村地区恩格尔系数已降至30.1%,从侧面印证了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对体育的需求将愈发强烈,表现为农民在公共体育服务中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增强[8]。但受限于我国长期以来“自上而下”决策机制影响,公共体育服务需求表达“路径闭锁”现象严重,决策过程中农民参与度较低,仅10.5%的农村开通了“自下而上”体育服务需求表达渠道[9]。早在2006年,我国就提出了“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但工程基于项目实施和考核的便利化而采取统一标准,过于强调硬件供给而忽略了软件供给。同时,农民满意度不仅是衡量和评价服务水平的核心指标,也反映出农村公共体育服务需求识别的不精准,根据对我国东、中、西部9个省份农村地区的调研显示,无论是“整体公共体育服务”指标还是“体育场地设施”“体质监测”等各子指标,“不满意”比例都超过了半数[10],导致部分农村公共体育产品供给相对过剩,偏离了农民实际需求,有限的投入资金达不到最佳效果,难以提升公共体育服务效能。

2.3 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资源整合不充分

资源整合是一个从识别、吸引到组合的资源构建过程[11]。农村公共体育资源整合过程分为资源识取(外部行为)和资源配用(内部行为)两大阶段,是一个复杂动态的过程。

第一是资源识取问题。资金获取是公共体育服务资源识取的关键,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是一项典型的财政支持性事业,经济条件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财力支持力度不足,而体育专项经费从“中央—省—市—县”逐级配备,乡镇一级没有专门的经费配备。我国为实现各地区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协调发展采取了转移支付制度,但转移支付体系中“税收返还”占最大比例,采用基数法的计算方法是以来源地为基础分配财政资金,地区上缴税收愈多,税收返还也就愈多,削弱了转移支付的横向均等化作用,易导致“富者愈富、穷者愈穷”的马太效应。落后地区农村税收返还额度必然较少,富余资金也倾向运用在医疗教育等方面,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农村公共体育资源的整合,不利于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发展。

第二是资源配用问题。资源配用是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资源的配置与利用。一方面,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人力资源整合不充分。社会体育指导员起到体育活动组织、运动保健指导等作用,但农村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0.2人,远远低于城市的2.2人[12],造成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活力丧失,内在动力不足。同时,农村地区体育教师紧缺,教育部数据显示,全国中小学及幼儿乡村教师290多万,仅约占同学段教师总量的25%,造成农村体育教育活动难以有效开展。其次,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市场资源整合不充分。市场机制完善的特点是农民对服务具有选择权,促进了供给主体间的良性竞争,但现阶段市场机制建设并不充分。例如,我国大多数体育场馆分布在东部沿海地区的主要城市,农村地区的体育设施配置较为滞后,现代化体育场馆数量极少[13]。

2.4 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资源利用效率偏低

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发展中始终存在利用效率不高的问题,许多优质资源合理化流动不足,阻碍了其效能提升。

第一是“有形”资源利用方面。江苏省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发展总体态势良好,70%以上的行政村(社区)基本实现“两室一场一路径”全覆盖,人均拥有2.32 m2公共体育设施面积,这一数据位居全国前列。毫无疑问,标准取向有利于政策制定与落实,能够在短期内起到效果。但根据相关学者对“江浙闽三省农村公共体育设施利用效率”的统计显示,江苏省经常使用人群占57.8%,偶尔使用人群占27.3%,从未使用人群占14.9%,而浙江、福建均低于江苏[14]。诚然,采取单一化供给方式能够借助公权力保障其供给公平,但若是过于强调标准的整齐划一,失去了灵活性,那么面对庞大的农村公共体育需求时候,将很难兼顾农民的真实需求。“以数量代替质量”的评价方式凸显出公共体育服务利用效率不高,容易导致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的低端供给甚至无效供给增多,效能始终无法得到质的提升。

第二是“无形”资源利用方面。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的利用不仅包括基础设施等“有形”资源的利用,还应包含公共体育文化、精神、素养等“无形”资源的利用,无形资源的利用效率更具根本性意义。但是现阶段农村地区传统文化根深蒂固,对农民的生活生产方式有着巨大影响,普遍存在体育意识薄弱等问题,而农民的文化素养制约着他们对体育的文化认知[15]。农村地区体育“无形”资源的利用效率不高将导致:虽然配备了体育基础设施,但缺乏有效的组织引导,资源的浪费现象始终存在,严重制约了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效能提升。

2.5 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管理要素结合不足

管理要素是为实现特定目的而进行决策、计划、组织、指导、实施、控制的过程。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的管理要素可划分为结构要素、运行要素与制度要素。

第一是结构要素结合不足。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管理组织系统以乡镇文体站为管理部门,以村委会为依托,是自上而下的单一化管理模式。乡镇文体站与村委会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容易“同构”于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尽管社会组织、企业逐步成为服务供给的重要力量,但社会组织登记准入制度较为严苛,尤其是草根型社会组织很难获得合法身份,无法发挥应有作用。同时企业受限于利益最大化的思维习惯,对公益性较强的公共体育服务领域的参与性还有待提升。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农村公共体育事业政府部门投入资金占86.8%,社会力量(企业、社会组织、个人)投入仅占13.2%[16]。

第二是运行要素结合不足。现阶段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运行机制契合了社会管理体系,依据职务的阶梯顺序和固定章程确定权力范围,金字塔状的等级制度牢固且有序。该运行机制下,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的起点是乡镇人民政府,终点为农民,但这一过程中多元主体和农民的参与度均不足,例如,农村体育指导员仅有126 065人,不及城市的十分之一。受限于规章程序和行政指令,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相关工作人员的首要任务是满足规章程序和行政指令,而不是满足农民需求。由此甚至引发农民体育需求、体育权利诉求和农村社区体育工作之间的冲突。

第三是制度要素结合不足。现阶段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管理中政府拥有绝对的权威。“农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过程中,体育场地选址布局、活动举办、器材数量种类、专项经费筹措使用等方面都是由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和项目考核。农民、外部媒体以及社会组织等社会监督评估主体很难参与其中,垂直化监督评估制度容易引发利益固化、路径依赖、路径锁定等问题[17]。可以看出,在这一过程中法治保障、激励机制、监管制度的多重制度保障缺失,制度要素有机结合不足。

3 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效能提升的实现路径

未来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将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扮演重要角色,其效能是衡量公共体育服务结果的尺度,追求效能提升不仅是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工作的起点,也是其生命所在。

3.1 推动区域均衡发展,提升自我造血能力

以乡村振兴战略为依托,加快推动区域均衡发展,保障全体农民都能公平可及地获取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

第一是政府应将提升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供给、增加农民参与度等纳入体育发展战略规划,形成“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的最低配置机制,注重供给平衡。应加强法律和财政体制约束,注重不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农村帮扶问题。增加对欠发地农村地区公共体育服务的资金投入,在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同时适度增加体育彩票公益金等专项资金的提取比例。政府应利用调结构、转方式、扩规模等多种方式推动不同人群的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在加快构建农村公共体育服务需求传导机制的同时注重要提升老年人、女性、儿童、残障等相对弱势群体的供给水平。

第二是加快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标准化建设。标准化是一个涵盖了标准拟定、公布、实践的系统性活动[18],推动标准化建设不仅有助于实现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亦是供给主体多元化的保障。应在遵循客观性、适应性、全面性和一致性的基本原则下,构建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标准,如服务项目标准、服务供给标准、质量控制标准、监督评估标准等,有助于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发展和供给效能提升。

第三是不断探索“体育+”“+体育”,提升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自我造血能力。产业兴旺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基石,也是乡村振兴的总要求。加快体育和旅游、文化、康养等产业的融合发展,以新产业和新业态为载体带动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发展,补齐短板。例如嵩皇体育小镇、德清莫干山“裸心”体育小镇、绍兴柯桥酷玩小镇等体育特色小镇借助平台优势,充分放大了“体育扶贫”的经济效应,激活了农村体育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推动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发展均等化,不能仅依靠政府“输血”,而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挖掘农村当地优势资源,加强自我造血能力。

3.2 坚持以农民为中心,强化需求的牵引力

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效能提升既应问需于民,也应问效于民,从以下两方面着手强化需求的牵引力。

第一是参与力,农民个体能力提升。在静态上表现为农民的价值观、体育观、体育知识与技能,在动态上表现为农民的参与是否间接提升了决策效能。首先,在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决策中推广听证机制,建立农民提案制度,列席者代表农民群体对公共体育事务进行表达主张,反映真实需求。其次,以农民素质教育作为决策参与能力提升的关键。借助宣传教育手段加强农民现代公民意识与民主法治意识的培养,促进参与意识觉醒。定期开展相关培训,发布体育信息,在实践中不断强化参与表达技能。最后,拓宽农民社会学习空间,搭建线上线下交互式沟通平台,利用这种交互认识为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决策提供支持,以此提升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中的农民参与力。

第二是回应力,管理部门的组织能力建设。在静态上表现为决策资源的整合能力和决策组织的规范程度,在动态上表现为组织是否提升了决策效能。行政部门在供给中要避免“代替性决策”,加快构建有效的参与框架,创造条件、鼓励引导农民介入项目决策、内容方式及监督评估,通过民意调查、政务热线、意见信箱等拓宽表达渠道。引导村委会、村民合作组织在合法范围内参与决策。管理部门主动将资金投入使用、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体育活动安排、监测评评估考核等信息公开化、透明化。管理部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新媒介,整合分散体育资源,多维度采集农民需求信息,从而建立多元化、立体化、整合化的沟通渠道。依据不同农村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及资源禀赋等,分区域、分阶段差别化推进,以此提升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中的管理部门回应力。

3.3 增强资源整合能力,发挥政府调节与市场机制作用

在巩固拓展农村体育发展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过程中,应不断增强资源整合能力,充分发挥政府调节与市场机制作用。

第一是行政资源整合,发挥政府调节作用。首先,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各级行政主体在明确体育事权配置的基础上,理顺相互关系。贯彻《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关于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指导意见》等制度。合理划分中央、省、市、县、乡镇级行政主体的事权、财权责任,完善规范公共体育财政体制。其次,提高财政支持比重。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相关要求,加快公共财政向“三农”倾斜力度,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最后,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立规模适度、稳定可靠的转移支付基金,优化资金结构,改善非均等化资金的占用比例,改用“因素计算方法”以降低马太效应。加大对农村地区税收返还比例,提高农村地区财政支持水平,以此优化横向转移支付。实施差异化的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专项拨款制度,因地制宜配套资金方案。

第二是社会资源整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首先,加强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的人力资源保障。加强落实惠农政策,拓宽农民的创收增收渠道,优化农村生活环境,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留住农村体育专业人才。在农村地区设立大学生实践基地,鼓励支持体育专业学生展开教育实习与就业,充实人力资源。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激励保障机制,通过定期工作考核,从农村专项体育资金中抽取部分资金对优秀指导员进行奖励,适当增加专业岗位设置,配套完善的岗位工资体系和管理制度。其次,适度引入市场机制,合理优化配置,形成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实践过程中,利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来为农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间接培育了承接主体。同时,通过引入价格机制与竞争机制为当地公共体育服务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强大动力。例如,江西赣南地区拥有“红色旅游”优势资源,大力发展红色体育旅游、客家体育文化旅游等特色项目。

3.4 加快资源合理配置,提升有形与无形资源的利用率

乡村振兴要注重加快资源合理配置,特别是提升有形和无形资源的利用率,从而保障公共体育服务效能提升。

第一是提升“有形”资源利用效率。首先,加大农村公共体育设施的社会开放力度。贯彻落实《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办法》,体育场馆在保障专业训练比赛等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开放,并通过引入现代企业制度激发活力。其次,积极整合当地资源以实现资源共享。提升我国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力度,体育社团以较低的租金使用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展活动,政府给予政策优惠支持相关体育社会组织、企业参与供给,从而充分整合现有资源。最后,改变传统农村体育设施的运营管理理念,避免政府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的“包办式”模式。适度引入市场机制,以公开招标方式向社会择优选取专业的运营管理公司,负责对体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等后续管理服务。发挥运营管理公司在资金、人才、经验等高端要素方面的优势,减少体育设施因年久失修造成的器械损坏问题,提升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资源的利用效率。

第二是提升“无形”资源利用效率。发展农村体育文化能够增强农民对体育的认同感、归属感,培养正确的体育思维方式与价值取向,促进农民积极参与并享受公共体育服务。首先,农村地区要加大对体育文化的宣传与教育力度,借助微博、公众号等手段丰富宣传教育方式,学校开齐开足体育课,保障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锻炼时间。其次,农村要积极开展乡村体育文化活动。一方面,结合当地的传统体育项目,学校积极引入抖空竹、跳竹竿、抽陀螺、滚铁环等传统体育项目,让学生更好地继承发扬传统体育文化,而此类项目也应随时代的变迁加以创新、转化,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另一方面,根据农民的偏好引入特色公共体育服务,例如布依族的跳把式、朝鲜族的秋千、瑶族的顶杆等,打造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公共体育服务,激发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新活力,营造出浓厚的体育文化氛围,这也是促进乡风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乡村振兴的总要求。

3.5 破除体制机制阻碍,实现管理要素有机结合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要不断加强创新,破除体制机制阻碍,实现管理要素有机结合是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效能提升不可或缺的环节。

第一是推进结构要素有机结合。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强调参与主体间的平等协商、互动合作。首先,政府主导有别于政府主管,是通过规划、监督、评估等手段明确其顶层引导的职能地位。公共体育服务作为一种纯公共产品具有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其性质决定了在大多数经济欠发达的农村中采取免费供给的方式更为合适,大规模财政压力只有政府能够承担。政府通过定义规则边界、设计反馈机制,与其他主体搭建密切伙伴关系,确保不同机制的一致性与互通性。其次,对于农村纯公共体育服务,例如体育场地设施、体育活动组织、宣传体育文化知识等社会效益高、需求人数多、偏好差异小、利润较低的项目,适当交由体育社会组织承担,与政府供给形成较好补充。最后,对于农村准公共体育服务和农村私人体育服务,例如体育健身俱乐部经营管理、体育旅游等经济效益高、消费水平高、利润较高、门槛较高的项目,通过政府购买、合同委托、特许经营等多种方式,吸纳企业参与,提升市场竞争性与活力。

第二是推进运行要素有机结合。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要加快构建协同参与格局,创新多元主体合作机制。首先,在“自上而下”的维度中,发挥政府导向作用,当地政府联合多部门制定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整体发展规划、政策制度、资源调配等。其次,在“自下而上”的维度中,畅通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信息沟通渠道,形成以需求为导向的项目选择、参与方式、监督考核等自治议题。最后,在“横向”的维度中,村民委员会、农村体育社会组织、农民等参与主体要切实依据公共体育服务开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交流,对于产生的问题及时调整修正。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运行过程中这3种方式独立存在,但相互交叉、上下互动、融合运行,发挥基层政府的引领协调作用,发挥体育社会组织和企业的专业优势,推进运行要素有机结合。

三是推进制度要素有机结合。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管理要素的有机结合离不开制度要素的保障。首先,推动法治保障制度完善。加快推进《体育法》修订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利用基层地方立法权,积极构建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坚持法规规章切口小、聚焦准,在突出农村地区特色的同时确保可操作性与实用性。增设如《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标准》等一系列专项制度规范,适度提升此类制度规章的“刚性要求”,将部分“暂行办法”上升至“条例”“法律”高度,保障其权威性。其次,通过激励制度激发各类主体活力。简化社会组织准入程序,拓宽准入渠道,以“备案制”“直接登记制”使更多体育社会组织获得合法身份。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让社会组织和企业在参与中提升自我能力。最后,健全监督评价制度提升服务公信力。要加强服务的前、中、后期监督,明确行政主体、农民、媒体等不同监督主体的法律地位、责任、权限,构建完善的第三方评估机制,对服务效能进行科学评估。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科技优势,积极构建反映服务动态效果的大数据、云计算等开放共享体系,运用大数据将传统的被动式和碎片式监督评估转变为主动推送、精准化监督评估。

4 结论

乡村振兴战略下,我国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正处于全面升级的窗口期,在追求发展速度的同时更要注重发展方向与质量,其效能提升是亟待突破的重点。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的3大转变趋势映射出农民对体育梦的执着追求和对高品质生活的美好向往。然而,农村公共体育服务面临着效能提升的一系列现实阻滞,本研究提出了公共体育服务效能提升的实现路径,但未来仍需在复杂的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发展实践环境中接受检验,并不断完善和细化,最终推动我国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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