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院人力资源培训体系的完善路径初探
2022-11-24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刘军
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 刘军
概言之,同样作为组织部门的司法机关与企业人力资源培训方面是相通的,根本上还是计划通过完善人力资源培训体系来提高工作人员整体的素养。如果说基层法院能够根据自身的司法资源,以及各种需求,科学、合理地制定一套完善的人力资源培训体系,那么就能够推动基层法院健全人才激励的模式和体系,保障基层法院的产出效益。但现实中,社会转型期矛盾纠纷日益突出,对司法工作提出新的挑战,而提升法院工作人员司法能力并不是单纯地依靠增加基层法院工作人员的数量,而是需要科学、合理地配置内部的司法资源,尤其是健全人力资源培训开发与管理体系机制,激励法院内部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主动性,积极地提高司法的收益,只有这样才能够转变基层法院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基于上述观点,为了能够切实推动我国基层法院人力资源培训体系的建设,需要在认真研判分析人力资源培训体系并顺应司法培训规律的前提下,落实人力资源培训体系改革工作,为人力资源培训体系的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积累丰富的经验。
一、基层法院人力资源培训体系概述
基层法院是面向社会提供司法服务的审判机关。提升司法活动的质量与效率,实现司法的公平公正,需要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现代化的具有较高专业司法知识和技能的法官团队。通过人力资源培训体系的应用,能够在基层法院实现司法效益的最大化。基层法院人力资源培训体系建设,实际上指的就是基层法院为了开展业务以及培养人才的具体需求,采取各种各样的方式,对法官还有其他行政工作人员进行有目的、有组织、有计划的培养和训练的管理体系活动。人力资源培训体系建立主要的目标是促进各类司法工作人员不断地更新自身的知识,拓展技能,转变行为和态度,帮助法院能够适应新的要求,令各类司法工作人员在当前巨大的司法工作压力下胜任目前的工作,推动基层法院组织目标的实现[1]。
人力资源培训体系在基层法院中的落实,就是对基层法院内部各类司法工作人员进行一系列的培训及各项培训管理措施,诸如通过落实各项培训工作来提高各岗位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或者是组织基层工作人员就各岗位的绩效考核激励制度进行解读等。创建和优化人力资源培训体系,也是基层法院所必需的一项工作,这项工作在基层法院内部关于人员的薪资福利编制、绩效管理等各个方面体现了较强的原则性监管。随着基层法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完善,国内的基层法院在人力资源培训体系上有了新的要求和发展规划,人事管理和岗位管理更加注重人与岗位的契合以及薪酬的公平公正。
二、基层法院人力资源培训体系完善的重要性
在新时期视域下,“以人为本”的理念早已深入人心,对组织来讲,以人力资本的强化作为提升组织竞争力的必要条件乃是“以人为本”理念的应用。该理念,不仅适用于企业,也适用于作为国家司法机关的人民法院,对基层法院来讲,更是如此。人力资源培训,也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环节,不仅能够提高基层法院的自身竞争力,还能够确保基层法院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更好地为社会提供坚实的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随着国内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基层法院的组织结构呈现出了多元化的发展态势,其对各类司法工作人员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这样就导致人才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对于目前的基层法院而言,对各类司法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也是提升基层法院人才质量的有效方式,人力资源管理作为基层法院行政事务管理的重要部分,对于保持基层法院的优势,推动其长远发展来说,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首先,完善人力资源培训体系,是提升人力资源质量的必然途径,也是吸引优秀人才和调动现有人才积极性、主动性的前提与基础保障。人力资源培训体系的建立,能够使基层法院的司法效益得到提升。通过人力资源培训,基层法院的法官团队和行政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技能都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这样一来,无形中培养了工作人员的创造能力,提高基层法院的竞争力,有利于实现持久、稳固的发展。与此同时,基层法院人力资源培训也能够吸引更多优秀人才的加入。这不仅是基层法院自身发展的需求,更是人才发展的需要,通过不断地培训,可以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帮助其实现自我价值,从而实现双方的共赢。其次,完善人力资源培训体系,能够增强各类工作人员的归属感和主人翁责任感。基层法院人力资源培训能够提升工作人员的知识技能,令其更好地实现自我价值,对于工作人员来说,这不仅仅是物质上的满足,更多的是精神上的成就感和认同感[2]。如此一来,工作人员就能够热爱他的本职工作,强化知识层面的提高学习,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过程。工作人员在实现自我价值的同时,也能够为基层法院作出贡献,也能够更好地为社会大众提供司法服务。最后,完善人力资源培训体系,可以促进双向的沟通,提高基层法院的向心力。文化是基层法院的灵魂,是以价值观为核心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文化体系,人力资源培训也是帮助工作人员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凝聚力的前提与基础。基层法院的人力资源培训,不仅能够促进法院形成自己特有的司法文化,还能够在社会上为基层法院塑造出良好的形象,通过人力资源培训,可以提高工作人员对法院的认同感和自我存在的责任感,提高基层法院各类司法工作人员的团队奉献精神,促进双方之间的互相交流,提高基层法院的向心力。
三、基层法院人力资源培训体系的完善策略
(1)加强人力资源培训的针对性和计划性。事实上,基层法院人力资源培训体系的建立,与传统的法院行政人员或者是法官的考试录用体制是相互关联的,并且,与高等院校司法专业的招考培养体系,也是一脉相承的。这些都是一个综合全面的体系。无论是基层法院的法官或者是其他行政人员,都是国家公共组织群体的重要成员,所以,基层法院的人力资源培训体系与公务员的培训体系,在过去这么多年一直是紧密联系的。以往基层法官的培训和其他行政机关的公务员的培训是同时展开的,这种模式也确实为基层法院培养了大批的优秀人才。但是,随着国家司法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以及司法管理体系的全新要求。基层法院面临着全新的机遇与挑战,传统的人力资源培训体系已经无法适应新时期基层法院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需求。
首先,明确人力资源培训的目的,为了能够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培训的针对性和计划性,基层法院在培训管理工作展开的过程中,需要明确培训的目的,只有搞清楚培训的目的,明白到底在哪几个方面需要对其进行培训,才能够提高人力资源培训的质量取得良好效果。其次,明确培训的重点以及侧重点。根据对应的培训教材和培训资源,增强人力资源培训的效果。最后,强化培训的针对性和计划性,选择培训的内容,人力资源培训在展开的过程中,涉及的内容比较多,种类也比较繁杂,想要做好这份工作,就一定要根据培训的内容提升计划性和针对性,不断地满足培训的实际需求,根据目的有计划地进行内容的选择,以此来实现人力资源培训的效果。
(2)将培训开发体系与法院人力资源建设融为一体。为有效推动人力资源培训体系的完善,应当综合考虑培训开发体系和人力资源建设之间存在的内在联系,提出具有针对性,且符合时代发展需求的措施。传统的基层法院在人力资源管理上,绝大多数的精力都在工作人员的考勤以及档案管理,还有干部任免等等事务性的工作上。现代化的人力资源更加强调的是以全面、系统的理念来统筹人力资源。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人力资源也就不仅仅局限于对应的部门,而应该将其作为支持基层法院长远发展的战略力量,只有将人力资源培训开发体系与人力资源建设融合在一起,短期内可以推动基层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长期内可以推动基层法院各项职能全方位实现的总体目标,从人力资源的角度来说,基层法院的人力资源管理本身就是一个全方位的系统,法院人力资源建设和培训开发体系,也是这个大系统中的重要部分,任何一个部分的变化,也必然影响到其他部分。基于上述观点,人力资源培训体系的开发,一定要与相关的资源建设整合在一起,只有这样才能够进一步推动基层法院的持续发展。
(3)构建具有司法特色的培训文化。基层法院需要根据人力资源培训工作在开展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探索出一条以司法特色为主的培训文化及体系机制,推动基层法院人力资源培训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基层法院需要将培训作为培养司法人才创新工作形式的主要途径,结合科学合理的规划,不断地推动人力资源培训体系机制的形成,促进基层法院司法工作的进一步发展[3]。首先,基层法院需要强化司法考试培训,为了能够推动司法工作的持续发展,基层法院需要有针对性地展开考试之前的培训。其次,需要强化学历教育培训。法院各岗位工作内容较为专业,对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以及守法意识有严格的要求。诸如法官需要经过严格系统的法律训练,才能够对法律的意识和精神有更深刻地了解和把握,只有这样才能够胜任相关的工作。基层法院需要将本科以上的学历教育培训,作为创建学习型法院的重要载体,令终身学习成为法院基本工作的状态和运行的准则,也成为推动司法工作进步的主要动力。最后,强化业务技能和综合知识的培训。基层法院需要根据各类司法工作人员存在的主要问题,增强相关的意识,提升基础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司法工作发展的实际需求,每一年度可以制定一个培训的主题,探索比较完善的人力资源培训体系,推动整个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4)借助质量管理体系,理顺各类人员配置与管理。基层法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需要借助质量管理体系,理清楚法官以及各类行政人员的配置与管理,详细地记录工作人员参与教育培训的相关信息,方便与从事的服务和工作的岗位任职要求进行比较,寻找可以匹配的工作人员。在落实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中,应当按照不同岗位的职责构建区别化的人力资源培训体系,并制定对应的量化管理指标,对各类人员参与培训的实际效果进行评估。需要注意的是,在应用质量管理体系的时候,要根据基层法院的实际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有效培训,主要是为了把控好人力资源培训的效果,确保法院各个岗位上的工作人员经培训后可以提高岗位素养,同时,更新自己的工作理念。基于质量管理体系对人力资源培训的结果进行评估时,应当根据评估得到的结果对人力资源培训体系进行不断完善,实现精细化专业分工,保证基层法院工作的高效运转。
四、结语
总的来说,基层法院人力资源培训体系的建设需要以提高司法效益和人力资本收益为主要目的,利用现代化的企业人力资源培训模式,结合基层法院存在的一些障碍,根据基层法院的具体需求以及客观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高质量、高效率的基层法院人力资源培训体系,尽可能地避免培训流于形式化,强化针对性和计划性,不断地优化各个环节,提高法官和其他行政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提高基层法院司法服务水平,推动法治化社会建设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