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真正共同体”的基本思想探析
2022-11-23姜涌,李畏
姜 涌,李 畏
(山东大学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0)
马克思的共同体概念很多,意义指向也各异,诸如:自然共同体、天然共同体、抽象共同体、冒充的共同体、虚幻的共同体、真实的共同体,等等。尽管马克思没有构建一个共同体的理论体系,甚至没有给出共同体的科学定义,但是,马克思却论证了各种各样的共同体存在,尤其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所指出的“虚幻共同体”和“真正共同体”的诠释,因为在马克思那里,共同体的概念内涵是指人类的社会性意义的具体生存方式和生活模式。“无神论是以扬弃宗教作为自己的中介的人道主义,共产主义社会(Kommunistische Gesellschaft)则是以扬弃私有财产作为自己的中介的人道主义。只有通过扬弃这种中介——但这种中介是一个必要的前提——积极地从自身开拓的即积极的人道主义才能产生。”(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16页。马克思的共同体概念的内涵不断生成和丰富,内蕴着一个由抽象、虚幻的共同体,真实共同体到自由人联合体(Free Man Association)的生成过程。真正共同体相比虚幻共同体是“彼岸”的共同体,但“真正共同体”是对虚幻共同体的超越和扬弃,不同于现行的资本主义社会,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各种模式的“尝试”的社会共同体建设就是一个“真正共同体”的建设。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建设的“共同体”是“此岸”的必然性存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共同体是“真正共同体”的践行,当然是一种“现实的共同体”,是超越资本主义社会“虚幻共同体”的“实际共同体”。我们可以说马克思的“真正共同体”是建构在按劳分配的正义原则的基础上,而“自由人联合体”建构在按需分配的正义原则的基础上。
一、马克思的“真正共同体”思想发展的历程
人是社会性的存在,社会是人的组成。在人类社会的不同时期、不同年代、不同地域,反映人类社会最基本存在的样态就是共同体的存在。共同体是表征人类社会的基本组成方式,在古希腊罗马时期,城邦共同体是最突出的样态,也是具体的存在方式,体现着古希腊罗马共同体的共同生活方式和生存方式。城邦共同体并不是建立在“神”定的共同善的理念和公意基础上,也不是基于之前的“自然共同体”的共同日常生活基础,而是建立在共同负债和亏欠的负担/义务的基础上“共同”的组成。不过,为了维持共同体的存在,在共同体之中必须形成将具有资格的成员和不正当的人区别开来的规范,并防止他者破坏共同体存在的免疫机制。
人是动物,是群居的动物,而且“人类自然是趋向于城邦生活的动物(人类在本性上,也正是一个政治动物)”。(2)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5年,第7页。对于亚里士多德的这句名言,历史上许多思想家给出了十分丰富的解读。但可以肯定的是,这里的“政治(πολιτικóν)的动物”的概念,绝对不能从现代意义上的“政治”概念来解读。一个通俗的解读是,作为生命个体的人,在自然状态之下,并不具有独自生存的能力和条件。于是为了能保存生命,被迫与其他生命个体结成共同体,这个共同体就是城邦(πóλιç),在这个意义上,亚里士多德的“人类在本质上,也正是一个政治的动物”可以进一步解读为“人是一种归属于城邦的动物”,或者说“人是一种生活在共同体中的动物”。人通过结成了一种超自然的共同体,进而摆脱了自然状态,从而可以在共同体或城邦的庇护下为个体的生命寻得一丝保障,同时,由于人成为了城邦的成员或公民,也让归属于“城邦”共同体的人区别于动物在自然状态下的生活。“城邦的长成出于人类‘生活’的发展,而其实际的存在却是为了‘优良的生活’。”(3)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第7页。
共同体基于共同所有的观念或属性,人们往往相信,只有在共同的信念、共同的价值观,共同的生活经历基础上才能形成共同体。也就是说,他们将共同体建立在一个拥有实在属性的共同性质之上。人类社会对共同体的反思正是美好生活的追求和自身生存方式、生活方式的理性验证。“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共同体”,这是马克思在《评一个普鲁士人的〈普鲁士国王和社会改革〉一文》也是马克思在其著作中,第一次提出了“真正共同体”概念。但是,这是一个哲学意义上的共同体概念,这个“真实共同体”概念是指“共同体是生活本身,是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人的道德、人的活动、人的享受和人的本质的。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共同体”。(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394页。而马克思这里的“所谓的共同体应该理解为政治共同体,即国家制度”。(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94页。作为哲学意义上的“真实共同体”与以往的思想家所使用的“共同体”概念在现实和规模上都迥然不一,马克思提出“真正共同体”概念是作为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归宿,“从单个现实的个人的观点出发,是因为那个脱离了个人就引起个人反抗的共同体,是人的真正的共同体,是人的本质”。(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95页。因此马克思在这里得出结论说,“社会主义不通过革命是不可能实现的”。马克思在哲学的意义上指出了反映人的本质的“真正共同体”建构的可能性方向。这个观点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得到更充分的阐述。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文本中,不仅从哲学的意义上论证了“真正共同体”的价值指向,更从政治经济学的视角厘清了“真正共同体”的概念内涵。
“真正共同体”是马克思著作中的重要概念,是我们要论证和要诠释的。Verwirkliche Gemeinschaft可译为:真实的共同体、真正的共同体、现实的共同体。对于究竟什么是“真的”“真实的”“真正的”“现实的”,也就是那些我们不能直接感受,需求去实践验证的、客观现实存在着的“共同体”,更主要的是体现主体价值存在的“共同体”,也是需要我们去捍卫和追求的真正的共同体原则。“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gegenständliche]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37-138页。共同体当下如何是人类社会自身的沉思,人类社会应该在现实社会生活中证明人类社会的共同善和美好生活的意义所在。
共同体由个人组成,共同体是个人的身份属性,也是个人的情感依赖,更是个人的利益基础和构成,所以,个人是共同体的成员,个人的独立性是相对于共同体而言的,因此,个人的利益冲突内蕴于共同体之中才有意义和具备解决的方法。“由于有了社会主义,资产阶级建立的名义上的自由被赋予了真实的自由。”(8)雷蒙·阿隆:《知识分子的鸦片》,吕一民、顾杭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2年,第19页。马克思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理论家的批判,也体现了马克思所关心的不是“财产是怎样分配的”,而是“怎样分配财产才是正义的或公平的”,劳动者能够得到多少具体的利益的份额;不是“人们享有那些权利和自由”,单纯的“应然”“自由”和“权利”没有什么价值,而是“人们应当享有那些权利和自由”,也就是说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具体享有那些“权利”的存在和保障,以及体现主体的“自由”存在状态;一个社会应当用什么理想的标准或规范来指导利益的分配。而要想真正实现马克思意义上的“正义”和“自由”,只能依靠真实的共同体中。所以,真实的共同体是“现实共同体”,也是个体正在践行的“当下共同体”。
在真正的共同体当中,每个劳动者同样关心如何促进社会产品的增加,因为在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社会产品的增加符合集体的利益,同样也符合个人的利益。而区分社会物质的理想正义分配正是“按劳分配”和“按需分配”马克思两种正义分配原则。马克思批判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主要是针对着劳动价值论的量化判断的变形体即虚假共同体,一种排斥劳动者思想意识的“异化劳动共同体”,马克思认为劳动价值论是定量与定性相统一的无产阶级的价值观,其所产生的应当是包含劳动者“自为意识”和“自觉意识”的真实共同体。
二、马克思的“真正共同体思想”的本真意蕴厘析
马克思未来社会的“自由王国”存在状态,应该是“自由人的联合体”,这样的“共产主义社会”是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的具体呈现。“共产主义和所有过去的运动不同的地方在于:它推翻一切旧的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的基础,并且第一次自觉地把一切自发形成的前提看作是前人的创造,消除这些前提的自发性,使这些前提受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支配。”(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74页。共产主义社会是一种新型的人类社会状态,人的本质、人的道德、人的关系等体现的都是不同过往的共同体存在,是全新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彼岸的世界是最完美的世界。“共产主义是对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也就是向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复归。”(1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185页。这是无解的“此岸”共同体与消解的“彼岸”共同体的统一。
当然,我们生活的世界是不完美的世界,甚至可以说是一个“坏世界”,因为人多资源少的客观事实,让我们感知我们生活的世界是一个“无解”的权利分配不公的世界,而这是一个永远矛盾的映像、缺憾的映像。此岸的世界是我们生活的世界,需要保障我们的权利,尽管是矛盾的和缺憾的,但也是我们当下的生存、生活、生产的世界,是每个人权利体系的消解——理解“真正共同体”的另外眼界。“作为紧接着第三等级而来的第四等级,无产阶级接替了资产阶级,把人从地方共同体、个人效忠和宗教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个人在摆脱了传统束缚的同时也失去了传统的保护,并得毫无防备地面对盲目的市场机制和资本家的巨大权力。无产阶级将实现解放,并重建一种人类秩序以取代自由经济的混乱状态。”(11)雷蒙·阿隆:《知识分子的鸦片》,吕一民、顾杭译,第8页。个人原则与共同体原则的统一,意味着自由人联合体为人类未来发展打开新的可能性。马克思“真正共同体”具有这样几个明显的特征:
第一,马克思的“真正共同体”是科学性和革命性的辩证统一体。现代化的发展,工业社会的经济统治使全球化影响着每个人的生活理念和生存方式,大众的一体化变成了普遍现象。面对经济全球化和文化的多元化现象,反映在我们生活中的现实就是对生产的控制和劳动者的更多法律上的保护,劳动者参与公共生活主张自己的权利,更新知识,参与“智造经济”。笔者认为这都是马克思真实共同体中主体性意识的事实。作为“自由人联合体”的个人是具有历史基础与自由个性的“现实的个人”,“现实的个人”是以“自主活动”作为其存在的基本形式。作为“现实的个人”,“应当推翻国家,使自己的个性得以实现”。(1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73页。也就是由“现实的个人”组成的“自由人联合体”不再具有剥削性和压迫性,真正共同体是真正的、现实的、一般的、普遍的共同体,它消除了原先“共同体”中所包含的阶级性质和阶级对立,是一种全新的自由个体的联合,是个体的特殊利益与共同体(群体)的共同利益的统一。它推翻一切旧的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的基础,而且在“消灭这种生产关系的同时,也就消灭了阶级对立的存在条件,消灭了阶级本身的存在条件”。(1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3页。“自由人联合体”赋予个体以现实性的内容,赋予共同体以新的内容,实现对人类政治理想的重构,因为联合是一切人的普遍联合,“这种联合把个人的自由发展和运动的条件置于他们的控制之下”,(1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73页。从而得以建构真正的共同体。
第二,马克思的“真正共同体”是现实性与探索性的统一原则的共同体。在真实的共同体中,劳动者在集体所有制中充分就业以劳动者的效力做出科学判断,而并非根据道德价值来进行判断。社会主义的政体保证人们的思想自由和人类团结。目前真实共同体尚未摆脱虚假共同体的前提在于:在社会层面上,人们的平等要求与承接过去的社会等级之间出现利益冲突;在经济层面上,公有制经济(集体主义价值观的集体财产、充分就业、控制)与市场经济之间出现利害冲突;在政治层面上,社会主义价值观与自由主义价值观出现了价值冲突;对个人自由的尊重与和平的统治方式是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价值观的核心内容之一,是所有人的财产,而并非如自由主义者那样,把自由变成私人财产。真正共同体的目的就在于改善弱势群体的生活条件和保障社会公正。而作为真正共同体当中需要解决的一个根本问题就是劳动者的自由问题。有人问:劳动者有自由吗?即为工资而劳动的人是否有自由?“打工一族”所获得的工资收入能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是自由劳动吗?这里的关键问题是如何理解自由?笔者认为真实共同体中的劳动者是自由的。
第三,马克思的“真正共同体”是阶级性和正义性的统一原则的共同体。我们不能否认的是人的劳动本身具有役人性,存在着一种被迫的属性,因为人总是首先要生存,要解决衣食住行的问题。可是当劳动者一无所有的时候,劳动者的自由当如何衡量?如果劳动者不是一种自由的存在状态的时候,劳动者又如何争取自己的最低工资保障?如果只认同劳动的役人性,又如何权衡劳动者工作机会的多寡?这些就是笔者所理解的劳动者的自由问题。我们不能否认的是劳动者存在着“役人性”,一种无奈的被迫性,为生存所迫,为生活所迫,这是劳动者固有的习性、气质、品格。然而在现代社会中,经济独立是必须的。一无所有的无产者仰赖雇主支付工资维持生活,如何保证自己是一个自由的公民,又如何保障自己道德上的独立性和政治上的独立性?劳动者的自由品质,须是摆脱了依附性的结构困境。然而,理想是完美的,现实却是无奈的,劳动者面对当前的社会制度,自由的劳动只能是一种梦想,劳动者的工资制度妥协于工资劳动制度。任何一种人类社会的自由,都需要注重社会联系,追求理想的思想状态。个体要考虑个人所属的群体,因为人们不生活在共同体中,个体也是不存在的,自由就无从谈起。真正共同体应该是说人必须拥有自主性(自由自觉),对自己生活道路的自由选择权,获得“富有生机的、互相支持的和赋予包容性的共同体”。(15)保罗· 霍普:《个人主义时代之共同体重建》,沈毅译,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80页。
“共产主义是对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1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185页。这是马克思真正共同体的完美体现,更是实现“自由人联合体”的价值诉求,然而,在到达这个“真正的共同体”理想状态时,还有一个“过渡”的社会阶段,即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即社会主义社会,如何诠释马克思的中间阶段和过渡阶段?社会主义社会作为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应该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消极”扬弃,以区分共产主义社会对私有财产的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扬弃。而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更需要继续保留一种形式上的私有财产私人占有,这正是为了向社会主义的中级阶段和高级阶段过渡做准备。“由现实的发展进程产生的结果,是资本家必然战胜土地所有者,也就是说,发达的私有财产必然战胜不发达的、不完全的私有财产”,(1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176页。“资本必然要在它的世界发展过程中达到它的抽象的即纯粹的表现”,而“整个关系的顶点、最高阶段和灭亡”。(1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172页。同时必须要说明的是劳动具有役人性,现如今人类社会中,任何形式的劳动都具有“被迫性”,劳动不只具有创造性。如果说人必须劳动只是为了每个人的生存,养活自己,那么,这样的劳动属性决定了人只能生活在“此岸”,因为不管何种形式的劳动,都是将人“囚禁”于必然王国之中,限制在“此岸”之中,而非解放于自由王国。而“彼岸”的创造性、自由自觉的劳动则使人能客观地看待自己,更重要的是“彼岸”世界的人能自由地确定自己要遵守的规则,人是处于一个自由人联合体,人可以自由地创造,“人可以完全随心所欲地对待物;人将自身置于物外,‘自由’于物”。(19)Herbert Marcuse, “On the philosophical Foundation of the Concept of Labor in Economics”,Telos16(1973)pp.9-37.这样以来,就可以科学地论证道:“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而为了人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复归。”(2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97页。作为真正共同体的“共产主义社会”是“在场”的共同体,同时也是人类社会的“当下”社会价值坐标系。
三、自由人联合体的建构
马克思未来理想社会(Zukünftige Gesellschaft)的思想是贯穿各个时期的重要凝聚点。代表马克思未来理想社会共同体思想有三个概念:自由王国(Freies Köigreich)、自由人联合体(Free Man Association)、共产主义(Kommunistische Gesellschaft),其中自由人联合体概念可以说涉及马克思未来社会共同体思想的所有描述,诸如《评一个普鲁士人的〈普鲁士国王和社会改革〉一文》《共产党宣言》《资本论》等。
“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2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422页。这是马克思对未来社会人们生活的描绘,其中的“自由人联合体”概念是马克思借用施蒂纳的表述,但是,“自由人联合体”概念被马克思借用以表述未来社会的社会性组织——真正共同体。马克思说得非常清楚:“真理的彼岸世界消逝以后,历史的任务就是确立此岸世界的真理。人的自我异化的神圣形象被揭穿以后,揭露具有非神圣形象的自我异化,就成了为历史服务的哲学的迫切任务。于是,对天国的批判变成对尘世的批判,对宗教的批判变成对法的批判,对神学的批判变成对政治的批判。”(2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页。马克思自觉地承诺要“确立此岸世界的真理”,在此岸人们所生活的共同体当中,确立人类社会生存的真理,也就是:“建立共产主义实质上具有经济的性质,这就是为这种联合创造各种物质条件,把现存的条件变成联合的条件。共产主义所造成的存在状况,正是这样一种现实基础,它使一切不依赖于个人而存在的状况不可能发生,因为这种存在状况只不过是各个人之间迄今为止的交往的产物。”(2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02页。充分地利用人类社会的过往条件,这样“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2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99页。同样,个体“在真正的共同体的条件下,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2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99页。即建构完全实现个体自由和真正存在的“真实的共同体”,而人类社会的当下的世界是“虚幻的共同体”。“Falsche Gemeinschaft”译为:错误的共同体、虚假的共同体、非真实的共同体、冒充的共同体,马克思的“虚假共同体”是马克思对其所生活的社会共同体的批判,指出其所生活的共同体的“虚假性”“虚幻性”“冒充性”和“错误性”。
我们翻译的“真实共同体”“真正共同体”“现实共同体”是建构于唯物史观原则基础上的共同体,即为“真”的共同体,也必须是“实”的共同体,也应该是经过我们认真思考检验的、讲解出来、理性反思的,是理性主义建构的共同体。如此,正如马克思所言:确立此岸世界的真理,这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也就是说建构的“真实的共同体”,实际上是建构于“此岸世界的真理”前提基础上的“现实的共同体”。马克思诠释“社会”概念时提出了“经济社会形态”(ökonomische Gesellschafts Formation)的概念,用以指称以经济结构为基础和标志的整个人类社会:“生产关系总合起来就构成所谓社会关系,构成所谓社会,并且是构成一个处于一定历史阶段上的社会,具有独特的特征的社会。”(2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724 页。“社会”的“当下”特征,呈现着“当下”社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和社会关系。
基于上面的理解,马克思“真正共同体”的具体特征还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深入阐述。
第一,“真正共同体”是真正的、现实的、客观的、真实的共同体,个体在共同体中将实现人的自由发展。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那样,“在过去的种种冒充的共同体中,如在国家等等中,人格自由只是对那些在统治阶级范围内发展的个体来说是存在的,……在真正的共同体条件下,各个个体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2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71页。“冒充的共同体”“虚幻的共同体”只是反映统治阶级利益的共同体,所谓人格自由是统治阶级的“任性自由”,而非被统治阶级的人格和自由。所以,“冒充的共同体”等并非是“真实的、实际的、全面的、一般的、普遍的、社会的共同体”,它只是统治阶级的“特殊利益共同体”。马克思的“真正共同体”是基于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的、一般的、普遍的利益而建构的“自由人的联合体”,是一种真实的、自由的共同体。
第二,“真正共同体”建构于各个个体的一种自由联合基础之上,而非独立于个体的一种阶级的联合。因为“现实的个体”是实践的主体、自由的个体,是未来理想社会——“自由人联合体”这一“真正共同体”的主体,“真正共同体”就是建构于“使一切不依个体而存在的状况不可能发生”的现实基础上的“共同体”。(2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74页。“真正共同体”是个体自由全面发展其才能的必要条件,是自由人联合体。
第三,人是利益的存在,共同体的组成基于人的利益组成,共同体的基本内容就是利益构成的共同体,在“真正共同体”中,人的特殊利益与普遍利益是有机的统一。“正是由于特殊利益和普遍利益之间的这种矛盾,共同利益才采取国家这种与实际的单个利益和全体利益相脱离的独立形式,同时采取虚幻的共同体形式。”(2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36页。因此,破解共同体中的利益矛盾是建构真正共同体的根本问题,国家是共同体的特殊表现形式,也是利益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所以,一旦扬弃了国家,就意味着特殊利益与普遍利益的对立的消除。因为“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体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人格自由”。(3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71页。“真正共同体”中个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意识,将是个人发展的内在矛盾——利己与利他的协调统一和有机融合,真正共同体中的利益构成应该是个体利益的有机统一,是对利己主义与利他主义的扬弃和超越。
马克思阐述了理想社会共同体的哲学意蕴,论证了个体自由的自觉基础,作为理想社会生活的共同体是超越地域性的世界性的共同体形态,因为它体现了人的自由个性。与此同时,个体自由之道德自由的实现有赖于理想社会生活的实现。
自由人联合体应是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前提下,由主体性自由支撑起来的社会共同体,在这样的共同体中,“他们用公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并且自觉地把他们许多个人劳动力当作一个社会劳动力来使用”,(31)《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96页。从而使“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3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422页。
四、结 语
“共同体”概念从古至今都在影响着人们的社会生活,影响着人们的社会行为。2020年初至今的“新冠肺炎”突显了西方世界正处于“极端”个人主义的冰冷时代,因而期盼共同体的温暖和人性关系的复苏。整个人类社会对共同体的渴望是一个时兴现象,因为人们对各谋其利、貌合神离的现代生活不满,传统共同体失去之后的社会不能实现“幸福生活”,所以渴望新的开端和社会新变,渴望共同体精神和价值。“文明不只是根据文化、技术和经济上的发展的定义,也是根据共同体的情感来定义的。”(33)丽莎·希尔:《激情社会——亚当·弗格森的社会、政治和道德思想》,张江伟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8年,第235页。共同体的情感在于共同体中人们友善的交往,即使是在艰难困苦的状况,共同体也充满了感情和快乐。在当代社会共同体中,公民享受着基于自发的感情而非基于职责或期待回报的关系,共同体是美德的苗圃,在共同体当中发挥着哺育作用。
现如今共同体的生活是人类存在的最高价值,私人的生活只有在共同体中才能存在,因为共同体使人的个体变成自由存在的人。个体的自由人只有在共同体中才能平等自由地谋求公共利益中属于真正个体的人的自我利益,才能使自为的人拓展为自由的人的存在空间。所有的公民都是国家列车上的“乘客”,列车属于所有“乘客”,而这是展现自我存在的共同体。因此,人类命运共同体是马克思通往理想共同体的有效形态,是主体自由,超政治自由和道德自由等的联合体,是真正共同体的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