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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重“和”

2022-11-23孙军红

平顶山学院学报 2022年3期
关键词:善人阴阳老子

孙军红

(西安外事学院 民办教育研究中心,陕西 西安 710077)

在老子的论域里,“和”也是其常用的表达思想的重要概念,如“冲气以为和”“和之至”“音声相和”“和曰常”“六亲不和”“和大怨”“和其光”等。这些主张表面看来是以语言碎片的形式出现,但实际上却是老子思想的外化形式。本文旨在把老子“和”的语言碎片逻辑组合成系统思维,其建构的逻辑顺序采取“音声相和,前后相随”的“随”的思路,进一步厘清老子“和”概念,从而形成系列的“和”思想。在当今时代,人类面临诸多亟待解决的难题,我们应以开放的眼光,从老子“和”的视角看待宇宙万物,以“和”的伦理精神为人处世,以“和”的情感与心灵体验世间美好的事物,形成以“和”为特征的认识论和方法论。

一、道生和

要正确认识老子的“和”思想,就要认真研究“道”所阐述宇宙万物本原及天地阴阳变化规律之“和”。

(一)道生之

“道”,是老子思想中一个最重要的概念。老子有“道生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1]136-137的论述,这说明万物要遵循普遍的大道,“宇宙世界也才能和谐共存”[2]。老子把“道”形而上化了,“道”是老子哲学的最高概念,“道”是宇宙和万物的根本[3]。从中可以看出,道是和谐体,老子也在追求“和”的价值和境界。

老子主张万物是由“道”生成的,宇宙之间第一要务曰生,而从“和”的角度来理解其与“道、一、二、三、万物”的关系,这是可行的。何谓“道生一”?“道始所生者一也。”[4]168作为“道”的“一”,既有“惟初大极,道立于一。造分天地,化成万物”[5]1的含义,又有“万物之本也”[6]的含义。这旨在说明两点:第一,“道”及其所“生”的“一”阶段的“和”,是尚未分化的混沌状态的“和”;第二,一个和谐的同一体是多种复杂要素[7]之“和”。何谓“一生二”?“一生阴与阳也。”[4]168“二”即阴阳,万物背负阴气而怀抱着阳气,阴阳两气相“负”相“抱”而相“冲”成为“和”。何谓“二生三”之“三”?“阴阳生和、清、浊三气,分为天地人也。”[4]169这里把“三”解释成“和”“清”“浊”三气,也可以直接把“三”中之“一”解释为“和”。严遵《老子指归》也是将“三”释为“和”“清”“浊”[8]。《太平经》把“三”细化为“太阳、太阴、中和”[9]19。何谓“三生万物”?“三者,阴阳相感通而生和气也。和气聚而生万物也。”[10]“是以天地合和,万物萌生,华英熟成。”[11]317“(阴阳)共生和,三事常相通,并力同心,共治一职,共成一事。”[9]155

老子之“道”既重“生”,又尚“和”,将“生”“和”完满地结合在一起[12]。可见,“道生之”的“之”,其中蕴含着“和”。

(二)冲气以为和

所谓“冲”,范应元云:“虚也,和也。”[13]《说文》说:“冲,涌摇也。”[5]952任继愈说:“冲气,冲虚的气,肉眼看不见的气。”[14]152“冲”概念的出现,是在“二生三”之后,相“随”着“和”,即“冲气以为和”,是在阴阳的冲突激荡中和合孕育新的实体。

第一,老子引进“阴”“阳”来说明“道”之所以生万物。史伯说“和实生物”,韦昭注云“阴阳和而万物生”[15]。关于“创生性”的问题,老子的思考主要偏重于:(1)引进“道”;(2)引进“阴”“阳”;(3)运用“冲”;(4)形成了“和”;(5)把“道生万物”转化为具体的、现实的“和生万物”。

第二,老子运用“冲”,联结阴阳二气来化生万物。那是因为“万物中皆有元气,得以和柔,若胸中有藏,骨中有髓,草木中有空虚与气通,故得久生也”[4]169。熊十力认为:“阴阳冲和之势用(气)既盛,则变化行。”[16]张岱年对“冲气”的解释是“阴阳会合之气”[17]。“冲气”和阴阳二气有什么关系?阴阳二气处于相互交冲与激荡的状态[18]。

第三,道是如何通过阴阳二气相互交冲与激荡而“以为和”。以“冲气”的涌摇激荡为基础与内在动力的“和”,也可以理解为“两者交通成和而物生焉”[19]206。老子“不只是看到事物的差异和矛盾,更看到了差异与矛盾的协调与和合”[20]11。

二、德含和

老子不但尊道而且贵德,不但主张“道生和”,而且主张“德含和”。“德”也是老子所注重的一个范畴。老子说:“含德之厚,比于赤子。……终日号而不嗄,和之至也。知和曰常,知常曰明。”[1]145这段话中所运用之“和”,有德之生成或与之调和的功能。对于这方面的认识,庄子理解深刻:“夫德,和也;道,理也。”[19]154河上公说:“言其德合于天地,和气流行。”[4]147这说明“德含和”,必须保持“和谐的状态才能生生不息”[20]11。

(一)和之至

赤子“终日号而不嗄,和之至也”[1]145。号就是哭;嗄,声嘶也。婴儿哭叫做“号”,那是因为,没有真正从喉咙里哭,没有把声音哭哑了。“复归于婴儿”[1]73就是要复归“和”的境界。老子通过对赤子的赞美,形象地表达了他所追求的理想,即“含德之厚”。在此,用三点来说明之。其一,婴儿“专气致柔”[1]22,关键在于他“无心害物,物亦无心害之”[21]148。其二,其“充纯气之守”,德性至厚,“而其和大同于物者,夫孰能害之”[22]。婴儿之所以能够如此完美,是因为他保持了“和”的最高境界[23]。嵇康说:“外物以累心,不存神气……又守之以一,养之以和,和理日济,同乎大顺。”[24]156“守一”“养和”的养生主张也是以“谐和”为主旨的[25]。“婴儿‘号而不嗄’,这是说明婴儿气的充沛。气的充沛就是精神充沛,气保持着平和,没有情绪激动,没有动妄想,心境永远是平和的。所以叫作‘和之至也’,就是《中庸》上说的‘致中和’。”[26]

(二)音声相和

从“终日号而不嗄,和之至也”引出对于“音声相和,前后相随”[1]6的讨论。嵇康提出:“声音以平和为体。”[24]217只有音与声相和,才能构成和谐的韵律。“前与后,本来是相随而来,相随而去,没有界限的,无论是时间的或空间的前后,都是人为的界别。它的重点,在这个相随的‘随’字。”[27]“音”系指“音律”,即六阳律与六阴吕;“声”系指宫、商、角、徵、羽五声[28]。用现代的学科来说,音即现代语言学称的元音,声即辅音。元音有韵,抑扬顿挫,能延长,故能余音婉转;辅音有爆破、切断、塞、擦。相反,又有“禽无声,兽无音”的说法。禽无声,只有音,故仅能长鸣如鸟;兽无音,只有声,故仅能嘶吼如狮[29]。因此,老子以音和声的前后相随来定义“和”,也能说明“终日号而不嗄”的内在机理。

(三)知和曰常

老子在论述“终日号而不嗄,和之至也”之后,就提出了“知和曰常”[1]145的观点。王弼解释说:“物以和为常,故知和则得常也。”[1]145一方面,从“知和则常”的角度来看,和是德之常。杜道坚说:“和乃德之常,知和则常,知常则明,明则无不容矣。”[30]“和”是一种自然法则。另一方面,从“不知常”的角度来看,那么就是“凶”。老子说:“不知常,妄作,凶。”[1]36如果“知和”,就是“善”;如果不“知和”,那就是“凶”。

三、民合和

老子虽以探索宇宙本原之道为其哲学旨趣,但也重视伦理关怀,把目光投入“民合和”的视域。为什么在伦理关系中的“和”,用“合”来表达?那是因为“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1]81,但老子是从“反”的角度来阐发的,即“要从相反的方面探求天地万物存在的原因和根据”[31]26。“以反求正是老子思想中最有特色之处,也是最容易被歪曲或误解之处。”[32]这一“反”正是对向正方向运动的“否定”[31]29。比如,“与物反矣”[1]168、“反者,道之动”[1]110、“正言若反”[1]187。这里所说的“反”,一般解释为“返回”之“返”和“正反”之“反”[33]。因此,老子在谈“孝慈”“怨”“同”时,正是采用“反”的思维,即老子所说的“正言若反”,从“不”“和”的视角如“六亲不和”“和大怨”“和其光,同其尘”等来谈“民合和”。

(一)六亲不和

老子指出,“六亲不和,有孝慈”,王弼注曰:“六亲,父子、兄弟、夫妇也。”[1]43孝慈是指对上孝敬,对下慈爱。“威庄而安,孝慈而敬。”[34]为什么用“六亲不知”来讲“孝慈”?老子这种“否定”的方法是对儒家思想的否定,即“绝仁弃义,民复孝慈”[1]45。

在传统社会里,普遍存在“六亲”和“慈孝”的家庭伦理观念,这是无法回避的问题。《论语》中有“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的观念,一直以来学者们也在议论一个问题,即“亲亲相隐”以及与之相关的“父子相隐”。这种观念记录在《论语·子路》篇:“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35]这句话至少需要包括三重含义:第一,“直躬证父,是舍父而取法”[36],即“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同理“其子攘羊,而父证之”,推至“六亲”关系。第二,“父子相隐,是舍法而取天伦”[36],儒家重人伦,但能否推论出“孔子主张‘父子相隐’优先于‘证父攘羊’”[36]。第三,这个事件中,是否罔顾羊主人的利益。而道家则从别一视角进行阐述,即“六亲不和,有孝慈”。六亲和睦乃人伦常情,孝敬仁慈本该相和,然而,亲情伦理仍有冲突,六亲仍有不和。和与不和,需不需要倡导孝慈,只是出发点不同而已,只是显性和隐性的问题。其中的逻辑关系是这样的:因为六亲不和,才需要孝慈的精神,发挥孝慈的作用;反之,只要六亲关系融洽和谐,根本无须孝慈精神,因为其本身即包含着孝慈。另外,孝慈精神不是保持六亲和睦的主要伦理,孝慈通常造成任人唯亲、姑息养奸,所以,六亲和谐是关键,孝慈精神是从属。“室家合和,父慈子孝,天垂福庆。”[11]317六亲不和,才有所谓的“父慈子孝”。

(二)和大怨

为什么会出现“六亲不和”局面?如何解决?老子认为“六亲不和”是由于“必有余怨”,而解决的办法就是“和大怨”,即:“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1]188无论是道家还是儒家,都重视“怨”的问题。无论出于什么原因,都有可能产生怨。第一,埋怨自己。由于社会物欲化而产生的巨大压力,个体不能面对自己,转而仇恨自己。第二,怨天尤人。个体把这种情绪归结于“天”或埋怨于“人”,即归咎于他人或社会,这样的心理状况便会形成愤恨情绪。同时,这种负面情绪的累积,极易“由小怨演变为难以调和的大怨”[37]。

要怎么消除个体心中的“怨”?老子力主“报怨以德”[1]164,并且提出:“安可以为善?”[1]188其一,要善待“不善”之人,因为“不善人者,善人之资”[1]71。其二,要善待“善人”,因为“善人者,不善人之师”[1]71。老子认为,靠“和解”等办法,可以暂时了结大怨,不能了结余怨、小怨[38]。这个心理根源就是“怨”。“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天道无亲,常与善人。”[1]188之所以“执左契”,那是因为“左契”乃“防怨之所由生也”[1]188。“圣人手中虽有债权人的凭证,但不该依此苛责于债务人,而要给对象以充分的时空去完成承诺。”[37]总之,“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1]71,那么自然就“和大怨”了。

(三)和其光

“和其光,同其尘。”王弼注:“无所特显,则物无所偏争也;无所特贱,则物无所偏耻也。”[1]148陆希声说:“上和光而不皦,下同尘而不昧。”[21]149其意是“与世浮沉,随波逐流而不立异”[39],“涵蓄着光耀,混同着垢尘”[14]182,“含敛光耀,混同尘世”[40]278。老子通过倡导“和光”以达“玄同”之境,以创造开放心态达到人与人的和谐共处。陈鼓应解释说:“‘玄同’的境界是消除个我的固蔽,化除一切的封闭隔阂,超越于世俗褊狭的人伦关系之局限,以开豁的心胸与无所偏的心境去待一切人物。”[40]279“和光”指不显耀,善于和合;“同尘”并非等同,而是玄同。“和光同尘”,实际上是通向人内心和谐的一个重要途径[41]。

综上所述,老子有关“和”的论述,表面看来零乱,实则有很强的逻辑性,它们是老子“和”思想在不同问题上的表述:从老子以“道生和”的宇宙观来看待宇宙万物,以“德含和”的认识论来指导主体素质提高,以“民合和”的伦理关怀齐家,进而在治国安邦以及为人处世中感悟“和”之真谛。此三者“不可致诘”,是“混而为一”的,统一于“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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