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教师考核评价体系改革研究
2022-11-23郑琴艳
郑琴艳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福建龙岩 364021)
2016 年8 月教育部颁发《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来,各高校围绕《指导意见》并结合实际,积极推进教师考核评价改革。在考核评价制度改革、体系建设、分层、分类等方面进行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捆绑”“六重六轻”“强管理、弱价值”等问题。2020 年10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明确指出:“经过5 至10 年的努力,引导教师潜心育人的评价制度更加完善。”[3]因此,各试点院校要下大力气研究,不断改进和完善教师考核评价体系,积极引导教师潜心育人。
一、当前试点院校教师考核评价存在的问题
(一)考核评价目标过于功利[4],忽视教师专业发展
《指导意见》特别强调:“将教师专业发展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完善教师培训和专业发展机制,引领教师专业发展。”[5]目前,试点院校主要是对教师一定时间范围内的工作表现及已取得的业绩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绩效分配、岗位聘任、职称评聘等密切关联。这在一定时间范围内激发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了教师及学校的发展,但随着职业教育由传统教育向类型教育转变,这种功利性考核评价的不足也日益显现。由于考核评价目标过于功利,导致教师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将主要精力放在短期内能出成果、出业绩的考核项目上,而忽视难以量化的教书育人成效、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企业实践参与深度、社会服务影响力等,无法潜心问道、长远规划自己的专业发展。因此试点院校教师考核评价应以“发展为本”,合理设置教师专业发展评价指标,积极探索长周期评价[3]。
(二)考核评教指标设置不尽合理,缺少含职业特征的评价指标
在师德考核指标设置方面,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意见和工作部署,各试点院校纷纷出台本校的考核办法,但因师德表现难以量化,存在部分试点院校未建立科学规范的师德评价标准[6],不利于建立良好的师德师风氛围。在教育教学研究指标设置上,以可量化的课堂教学课时数、个人获得专业技能大赛奖项、指导学生技能大赛奖项、教学成果奖奖项、参与质量工程项目数量等为主要指标。而诸如教书育人成效、教育教学质量、教学改革、参与学科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因难以量化,在考核中简单带过。在科研业绩指标设置上,以教师发表的论文级别、论文数量、出版教材字数、出版专著的数量、申报课题数、到校课题经费等为主,而忽视科研与教学的关联度、融合度[2],缺少代表性成果评价。在社会服务指标设置方面,试点院校大都设置了教师企业实践、师企对接等考核指标,但存在考评流于形式现象。而关于教师实践能力、参与社会职业培训、专家咨询、科学普及、科技特派等服务项目未纳入考核指标,无法引导教师积极参与社会服务。
(三)评价标准同一,缺乏个性化评价标准
试点院校特别是高职院校还存在考核评价同一、缺乏精准化、个性化的考核评价体系的问题。试点院校在年度考核、聘期考核、职称评聘、绩效考核过程中,往往大同小异,一般会针对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制定不同的评价指标和标准,而对同一职称不同学科的教师未制定个性化的评价标准,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不同专业教师发展的个性空间,不利于教师发展,不利于试点院校师资队伍建设。
(四)评价反馈不及时,评价结果客观性受质疑
教师评价已成为高校学校治理的日常工作,但是较少高校会及时将评价结果、存在的问题反馈给教师,并对教师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教师发展[4]。有些高校为体现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将教师所在部门领导、教学督导、同行、学生及教师本人均纳入考核评价主体,但评价过程中,评价者和被评价者抱着“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心态参与。部门领导评价、教学督导评价、同行评价同样易受人为因素影响。学生对教师评价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评价随意或有明显的功利性。教师本人因自我保护意识的影响,参与热情也不高。因此,高校教师考核评价结果的客观性不同程度地受被评价教师质疑。
二、当前试点院校教师考核评价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
(一)对试点院校教师角色定位认识不足
“1+X”证书制度的内涵对试点院校教师角色提出了新的挑战、新的要求、新的期待[1]。首先,教师要深入企业,学习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新标准,提高自身职业技能,获得“X”等级证书,示范、传授学生技术技能,吸引学生亲师信道。其次,教师要顺应“1+X”证书制度改革趋势,引领课堂变革,把本专业不同等级专业技能标准融入教学课程中,并能够积极引导学生技能创新,成为学生技能构建的促进者,焕发课堂生命的活力。最后,试点院校教师要根据“X”证书职业技能等级标准,结合区域、行业和企业实际组织编写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校本教材,并配套开发信息化学习资源[7],同时与相关“X”证书培训评价机构协同面向在校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开展职业培训和考核评价[8]。
二是加大投入力度,强化资金保障。在中央财政支持基础上,各地在工程建设管护、技术研发、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积极发展新型水利项目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以合资、独资、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水利工程建设,逐步形成政府投入为主导、社会力量为主体、金融部门积极支持、全民广泛参与的多渠道、多形式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投入机制。
然而有些试点院校在“1+X”证书制度建设中,对教师角色定位认识不足,还没有深入研究“1+X”证书制度对教师、教材、教法的新诉求,没有设置和制定适应“1+X”证书制度的考核评价制度,对教师评价仍然沿用原有的考核评价体系,致使教师的考核评价指标和标准与“1+X”证书制度建设目标与任务不相适应。
(二)考核评价价值取向游离
试点院校教师考核评价应从教师的发展需求出发,体现“人本管理”思想[9],明确“人本性”考核评价价值定位,根据考核结果,发现问题并给教师建议。目前,我国大部分试点院校对教师的考核评价不同程度地存在“强管理、弱价值”的价值取向游离状态[10]。考核评价结果运用不理想,考核指标经过数据整理、处理和分析后,对教师的反馈更多的是量化数据的表征。这种简单的量化数据呈现,难以真正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难以引导教师找到发展目标。
(三)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权重失衡
部分试点院校在制定评价指标时,对可量化的教学工作量、教研科研业绩会过多地关注,而对师德师风、教书育人、教学质量、课程建设、社会服务等难以量化、难度较大、成效具有延时性的指标往往只是形式化。试点院校教师考核评价指标的设计应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注重教育教学与科研的权重指数,将师德作为考核评价的首要指标,将职业技能、课程建设、社会服务能力等纳入考核范围,坚持质性评价和量化评价相结合[2],使二者互为支撑,互为补充。
(四)教师参与评价深度不够
试点院校在考核评价制度制定过程中,存在教师主动参与性不强,认为指标的设置和标准制定是学校管理部门的事,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收集到的更多是教务处、科研处、学工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建议。在评价实施过程中,同样存在部分教师主体性不强,随意性大,对考核评价的内涵没有深刻理解,对考评结果缺乏自我反思等问题。
三、“1+X”证书制度下教师考核评价体系的构建
(一)构建的原则
《总体方案》提出:“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原则。”[3]科学、专业、客观的考核评价体系是推动教育教学改革,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提升师资队伍建设的“源动力”。“1+X”证书制度下,教师考核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
1.考核方式: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首先,试点院校教师考核评价应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在教师的各类考核中,除了在可量化的教学工作量、教研科研业绩等考核内容中明确量化指标外,针对无法量化的师德师风、教书育人、教学质量、社会服务等方面,设置由学生、个人、同行、领导、第三方评价机构等评议环节,增强评价的合理性、公平性。其次,建立数量和质量的转换折合机制[11],避免考核过程中教师“重数量、轻质量”。
2.考核内容:综合评价与分类评价相结合
试点院校教师考核评价指标设置上,应坚持综合评价与分类评价相结合。不同的专业教师对各项专业技能的要求不同,试点院校应积极思考,科学设置“部门负责、多方联动、重点评价”的多元化、分层次、分专业的个性化的单项考核项目,促进教师教育水平提升。试点院校要依据自己的办学定位,制定学校、二级学院、教研室三个层面的考核评价指标。其中,教研室层面的考核评价指标可结合教师专业特点和所属专业技术职务级别的不同,制定个性化的考核评价标准,积极引导不同学科、不同层次的教师朝不同方向差异化发展,组建能力互补的师资队伍,充分发挥教师的专业特长和专业优势。
3.结果应用:奖惩性与发展性相结合
发展性评价是教师考核评价发展的方向和趋势,但在当前时代背景下,还不能完全摒弃奖惩性教师评价[12]。考核评价结果应坚持奖惩性与发展性相结合,以促进教师发展为首要位,探索出一种以发展性评价为主,奖惩性评价为辅的评价模式[13]。试点院校教师考核评价应注重评价的诊断功能,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应及时将评价结果进行反馈,实现“以评促管、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发展”。
(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1+X”证书制度带来教学模式及人才培养模式的变革,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与新时代教育发展方向一致的教师考核评价体系,以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活力。
1.健全师德考核
师德师风是教师评价的红线。各试点院校应结合学校发展目标和教师发展需要坚持“党管人才”,把师德师风建设放在首位,制定科学合理的师德考核要素指标,落实师德考核[4]。试点院校成立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副职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各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分工明确,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坚持立德树人,从教育培训、激励、考核、失范惩处、监督等方面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完善师德评价标准,将师德考核贯穿于年度考核、绩效考核、新教师录用考核,以及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全过程,发挥师德考核的约束和激励作用,坚决杜绝教师的“实绩工程、面子工程”,破解“重实绩、轻师德”难题,提高教师师德水平[14]。
2.突出教学业绩
高校教师本职是教书育人[15]。为适应“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教师应积极探索适合“1+X”证书制度特点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不断提高课程教学水平,增强培养“大国工匠”“能工巧匠”人才的本领。首先,试点院校教师教学评价设置除课堂教学工作量外,还应将教师的书证融通、开发新教材、教学改革能力、教学规范、教学运行、课堂教学效果、教学获奖、学生获得“X”技能证书等情况纳入教学业绩评价指标,强化教学质量。其次,“1+X”证书制度要求教师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创新及信息化教学能力。如,依托云物大智移、MR/AR/VR 等新技术,为学生创设线上线下、虚实融合、智能化、感知化、个性化、项目化、理实一体化的生态课堂,让学生“动起来”,让课堂“活起来”。试点院校可将专业教师建设网络课程资源、参与资源库建设、灵活应用信息化教学手段等纳入考核范围,并作为教学业绩考核的一个指标。
3.强化专业水平考核
试点院校应注重过程性评价,将教师专业水平纳入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如专业态度、“双师”素质、企业实践、专业培训、专业引领、技能大赛、取得的“X”技能等级证书等有助于体现教师发展的评价指标纳入考核体系,激励教师参照企业行业标准设置的通用技能[16]、专项技能等主动进行职业技能的更新,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4.调整科研评价导向
近年来,高校对教师科研业绩重数量、轻质量的考核评价方式催生了“学术泡沫”[17],“1+X”证书制度建设中,试点院校教师的考核评价应调整科研评价导向。首先、试点院校除把论文数量、课题科研、科研获奖作为考核指标外,应突出质量导向,建立以重大技术应用、理论创新、教育教学改革经验、艺术类作品、专利发明、成果转化等“代表性成果”和被政府采纳的决策建议、网络文化成果、学术贡献替代学术论文的评价方式,充分认可教师在报刊、学术会议等地方发表正能量文章、报告的贡献。其次,推行同行评价和由用户、市场、专家等相关参与方的第三方评价[18]。试点院校可制定评价标准、严格筛选评议专家、进行动态调整、提高评价质量。
5.重视社会服务考评
服务地方是试点院校教师职能之一[16]。试点院校应鼓励教师积极开展社会服务活动,主动推进科技文化传播。如,可将艺术类成果、专利发明的转化和推广、对外职业培训、社会兼职、开展“X”证书考核评价、科学普及、科技特派等技术服务的贡献纳入考核指标体系,但在评价内容设置上应针对各学科、各专业发展与社会服务的差异性,建立起有利于各类专业人才脱颖而出的社会服务评价机制。
(三)考核评价的实施主体
多元化的评价信息是促进教师发展的基础[10]。首先,试点院校重建考核评价系统时,在定性评价项目中,应构建由学生评价、个人自评、校内同行评价、院系评价、学校评价、校外专家评价等多元的评价主体对教师进行考核评价,并合理分配不同评价主体所占的权重。如,在教学质量、育人工作成效方面,学生是教师考核评价的主体,权重可占50%左右,个人自评、校内同行评价、院系评价、学校评价共占50%左右。而社会服务考评项目方面,校外专家(同行)或被服务对象应成为评价主体,提高评价比重。其次,试点院校要积极完善评教系统,在评教系统中搭建评价模块设定评价细则,评价主体利用互联网及5G 技术在电脑或手机上进行评价,提高评价效率。
(四)考核评价的结果反馈
首先,试点院校要利用信息技术,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考核评价反馈机制,牢牢把握评价反馈方法、重视评价反馈环节,把重点放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上。随着信息技术在高等教育管理中的应用,传统的由学校反馈给二级学院、二级学院反馈给教师本人的“三级反馈机制”的不足得以破解,信息化系统使教师考核评价信息的采集、处理效率大大提高,评价结果的反馈方式得以优化、反馈内容不断丰富,反馈时效不断增强。而分类、回归分析、聚类、关联规则、特征、变化和偏差分析等数据挖掘方法的使用,能够针对教师的薄弱环节实施智能推送,实现评价与培养的无缝对接。其次,针对考核结果,一方面试点院校要充分发挥教师发展中心的作用,利用教师发展中心设置相应培训项目,聘请专家对专业教师分层分类的培训和个性化的指导,帮带教师补缺补漏,促进教师全面发展;另一方面试点院校应建立基于考核结果的绩效分配体系,将绩效分配放权到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制定绩效分配方案及考核细则,负责对本学院专业教师提出岗位工作要求,并实施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
四、结语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试点院校教师考核评价机制改革任重道远,师德考核是灵魂、教学业绩考核是核心、激励机制建设是动力、师资培训是保障。同时,需要各职能部门建立企业实践认定标准、课堂教学标准、督导听课评课制度、社会服务认定等相应的制度保障,以及各职能部门之间大数据共享机制等。试点院校要积极响应时代要求,主动作为,勇于创新,建立评价数据管理平台,充分提高数据采集、加工、预警、挖掘、决策分析的效率[19],在不断的实践、探索中完善,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适合“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建设特点的考核评价方法,促进师资队伍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