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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服务快递员权益保障问题探析

2022-11-23齐寂允

保险职业学院学报 2022年2期
关键词:商业保险业态企业

孙 洁,齐寂允

(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北京100029;2.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北京100029)

党的十八大以来,飞速发展的快递业在畅通经济循环、方便生产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但是快递员的劳动权益保障受制于职业风险高、劳动合同签约率低、基本社会保险参保率不高等障碍,难以与现实需求相匹配。尽快完善快递员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建立快递行业的多层次保障体系迫在眉睫。为此,2021年全国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就“加快快递员、外卖配送员权益保障,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赴浙江和福建两省开展专题调研。本文基于调研情况主要探讨保险业如何服务快递员权益保障问题。

一、保险业服务快递员权益保障现状分析

202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积极鼓励商业保险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结合快递行业等新业态从业人员特点,丰富商业保险供给,不断提升保险保障水平,着力满足相关从业人员保险保障需要[1]。保险业服务快递业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快递企业或快递员向辖内保险机构投保商业保险;二是众包平台与保险机构协商制定统一的保障方案,其适用于平台所有快递员。目前保险业为快递从业人员提供的风险保障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快递企业以投保雇主责任险为主

快递企业以自身为被保险人,投保责任保险的意识较强。以福建省为例,根据调研数据的统计结果,2020年福建省部分财产险公司承保快递企业责任险,保费收入477.5 万元,同比增长135.7%。其中雇主责任险452.4万元,占比94.7%;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25.1万元,占比5.3%。截至2021年4月底,2020年上述承保的责任险已赔付192万元,部分保单尚在保险期间内,后续仍可能发生理赔支出。相比之下,快递企业以快递员为被保险人,投保商业保险的意愿明显较弱。2020年,福建省共有14 家保险公司为100 家快递企业承保以快递员为被保险人的团体商业保险,保费合计仅为86.4万元,其中意外险65.3 万元,健康险18.6 万元,寿险2.5万元,总保费同比下降3.6%;保额16.6亿元,同比下降8.3%。截至2021年4月底,已赔付38万元,部分保单尚在保险期间内,后续仍可能发生理赔支出。

(二)个人投保意外险、医疗险不足

2020年,福建省共17 家保险公司承保以快递员、配送员等职业类别为被保险人的个人商业保险,保费收入481.5 万元,同比下降37.7%;保单件数3174 件,同比增长31.9%。保单件数高增长主要是受个别公司新增意外险赠险的影响,扣除该部分赠险后,保单件数增长仅为5.1%。在险种方面,快递员投保的个人保险以寿险和重疾险为主,意外险、医疗险投保不足。上述保费收入中寿险233.5万元,重疾险212.5 万元,而医疗险和意外险分别仅为22.1 万元和13.4 万元。在个人保险赔付方面,寿险和重疾险保险期间长,短期内赔付率低,而意外险2020年已赔付21.3 万元,简单赔付率高达159.5%。

(三)众包平台以极短期保障方案为主

美团、饿了么等大型互联网外卖平台在全国渗透率高,此类平台既有专职配送员,也有兼职配送员,其中兼职骑手一般在众包平台接单,其配置的保险通常以全国统一的极短期保险方案为主。如美团众包平台为接单配送员提供的由平安财险广东分公司、泰康在线、人保财险南京市分公司合作开发的综合保障方案,保险责任包括:骑手自身的意外身故与伤残保险金,理赔金额最高60万元;意外医疗保险金额最高5 万元,无免赔额;第三方人身伤害(包含死亡、伤残、医疗),共用保额,每保单累计事故限额赔偿20万元;第三方财产损失,每保单累计限额赔偿5 万元,每次事故300 元免赔额。缴费规则是当天第一次抢单成功后,自动扣费3元,保单生效,保险期间截至次日凌晨1∶30。该保障方案的优点在于采用极短期综合保险方案为被保险人提供较为全面的风险保障,缺点是投保人完全没有自主选择的权利,只能被动接受,只要在众包平台接单,就需要缴纳相应的保费。

据统计,2020年以来,保险行业共有85 家机构①(人身保险公司81家、财产保险公司4家)为快递行业从业人员提供了近800款包含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雇主责任、个人责任和第三者责任等保障内容的商业保险产品。其中,为快递行业从业人员承保意外伤害保险4683 万单,提供了约27.4万亿元的意外伤害风险保障额度,件均保额约58 万元;为快递行业从业人员和用工企业承保责任保险4461.9 万单,提供了约13.9 万亿元的风险保障额度,件均保额约31 万元。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保险行业共办理快递行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理赔约1 万件,赔付约4200 万元;办理责任保险理赔1.1万余件,赔付约3000万元。

二、保险业服务快递行业的难点

虽然商业保险机构通过开发保险产品、与平台企业对接等多种形式,为快递行业等新业态从业人员提供了一些保险保障服务,但总体来看,灵活就业的快递从业人员权益保障还存在较大“缺口”。除了基本社保覆盖率低外,快递从业人员的人身意外风险、第三者责任风险、自身及家庭的健康险,尤其是重大疾病险,由于没有团体员工福利保障,与国有企业相比保障缺口更大。另外,灵活就业的养老保障缺口也同样存在。总之,快递从业人员的商业保险的覆盖面还不够广、保障水平还不够高。

(一)快递员风险高与参保意愿不强并存

一方面,快递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风险相对较高。以外卖骑手为例,为了提高派单完成效率,骑手抢道、逆行、闯红灯等危险行为较多,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较高。同时,一些快递从业人员为提高收入而增加劳动量,身体健康受到损害的风险大大增加。

另一方面,快递员参保意愿不强。首先,由于目前快递从业人员普遍较为年轻,风险防范意识相对较弱,对于自身面临的意外、疾病、养老等风险的长期性保障手段考虑少。其次,快递从业人员收入不稳定,且普遍具有工作平台不固定、工作强度大等特点,按单计费、超时罚款等经营规则导致快递从业人员更多关注当期所得,较少关心自身的健康安全保障。通过笔者与一些购买了商业保险的外卖小哥交流了解到,其购买的商业保险多以价格较低、期限较短的意外险为主,保费多由个人按月支付,持续购买意愿普遍不强,很少关注包括养老、疾病等保障更加全面的商业保险。再次,根据2020年3月中国邮政快递报社发布的《2020年全国快递员基层从业现状及从业满意度调查报告》,超五成快递员月收入不超过5000 元,月入过万的仅1.3%,但快递员职业风险较高,其风险等级一般划分为3-4 级②,保险费率也较其他传统行业更高,在此情况下快递从业人员个人通过投保商业保险转嫁自身风险的意愿明显不足。2021年4月,北京人社局副处长体验送外卖和开网约车引起热议,其中提到“年轻的新业态从业人员,还是更愿意把钱实实在在地握在手里,对他们来说社保还是有些遥远”[2],深刻反映了上述大部分快递员个人缴纳社保意愿较低,不了解如何参与居民医疗保险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认为仅购买商业意外伤害险便足矣,且普遍存在“缴纳医社保会降低实际到手收入”的观念等现状。

(二)快递企业参保商业保险动力不足

一是劳动关系灵活多变导致快递员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低。目前,以“四通一达”为代表的加盟快递企业、本地注册的中小型快递公司和大型互联网外卖平台为节约人力成本,极少与快递员签订劳动合同,而以劳务关系、雇佣关系、合作承揽关系等代之。有研究表明,2019年我国快递员总数超过320万人,其中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拥有五险一金的快递员仅占快递员总数的10%。2021年备受关注的美团代表对话巡视组时提到的“470万骑手均为外包公司员工,与我们无直接劳动关系”再次引起公众关注[3]。而现行的社会保险是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前提的,正是快递行业普遍采取上述不同于传统形式的劳动用工关系,导致了快递企业不愿意也不能够为快递员购买基本社会保险[4]。二是快递企业为快递员投保商业保险动力不足。在调研中,只有少部分快递员表示“公司为自己购买过保险”,大部分快递员表示“公司未购买”或者“不清楚”。在企业为快递员购买的商业险中,大部分是人身意外险,很少涉及健康险。在未购买基本社会保险的情况下,少数快递企业通过购买一定额度的雇主责任险,来化解自身在快递员工伤案件中面临的财务风险和纠纷。多数快递企业出于成本考虑,缺少为快递员购买意外险、医疗健康险、养老险等商业保险的意愿。2020年11月中科院专家团队在北京开展的调查显示,六成以上受访外卖骑手无社保,工伤保险保障不足,养老保障缺失。

(三)商业保险专属产品开发不够

从统计数据看,当前快递从业人员的商业保险保障内容较为单一,主要为意外伤害保险,而用工企业的商业保险保障也主要为企业责任保险,多层次、广覆盖的保险保障机制还不够健全,相关从业人员在养老、健康等保障领域的风险敞口还较大。截至调研结束,尚未发现保险公司开发快递员专属保险产品。一方面是快递员数量多,工作时间不规律,流动性大,职业风险暴露高,交通事故频发且责任认定难度大,保险公司在理赔核查时较难确认出险人员是否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从事与工作相关的业务受伤,极易引起纠纷,且大部分未参加基本社会保险,导致保险公司对承保快递员商业保险持谨慎态度。另一方面,快递员和快递企业投保意愿低造成行业积累的相关经验数据不足。同时,快递员长期从事快节奏、高强度的快递配送工作,会造成快递员群体的部分疾病,如肠胃病、腰椎疾病、心理疾病和心脏病等发病率高于其他群体,而商业保险机构因缺乏快递从业人员风险特征、发生概率等基础数据的获取渠道,无法科学准确地设定保险责任和保险价格,导致保险公司开发设计专属产品的难度增大。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12月,重庆市在快递行业推出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解决方案。重庆市邮政管理局、重庆银保监局指导重庆市快递协会、重庆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印发《重庆市快递员群体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推广实施方案》,在全市快递行业(从业人员近5万人)中率先推出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解决方案,为全国推广此类保险提供了“重庆样板”。与传统商业养老保险相比,快递员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具有灵活、安全、长期、可选择性强及更惠民等特点。灵活性表现在保费起缴金额低,试点期部分公司最低100元就可投保,同时,缴费期灵活,选择月缴、年缴、趸缴均可,投保人经济紧张期间可暂停缴纳,养老险账户不会失效;安全性表现在采取“保证+浮动”的账户收益模式,账户有最低保证利率,无亏损风险;长期性表现在产品旨在帮助消费者为未来进行养老储备,退保要求更为严格,前期退保有损失,引导消费者长期积累养老金,明确长期持有至60岁进入领取期;可选择性强表现在产品提供稳健(保守)和进取(积极)两种账户供投保人自由选择或组合配置,有效期内还可实现稳健和进取账户的转换;惠民性表现在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销售费用大大低于在售的其他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公司试点期间减免初始费用,充分让利给消费者。

三、加强保险业服务快递员权益保障的建议

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人工智能与互联网等新技术的应用,新业态发展潜能会不断被释放,这将极大地提高生产力、提升生产效率,并在稳就业、保民生、促改革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平台灵活就业是在市场机制推动下,数字经济发展中形成的商业现象,应在发展中引导并规范。建议从“六稳”“六保”出发,以解决新业态风险保障问题为导向,力求制度创新,逐步建立新时代新业态制度体系。促进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护,应坚持包容审慎、协同施策的原则,既要维护相关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的自主权,更要维护广大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发挥商业保险的保障功能,尊重劳动者权益保障方面的自主选择权,支持平台与商业保险公司共同商议新业态商业保险方案。

(一)完善相关劳动关系法律以适应新业态用工特点,切实保障快递行业等新业态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明确新业态用工的合法地位,并划清不同就业形态之间的法律关系界限,细化劳动关系界定标准。同时,“对症下药”,出台政策和法规,正面引导用工企业建立科学合理的经营激励机制,促使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相关企业依法依规用工。一方面,发挥和尊重新型用工模式对扩大就业的贡献,保护新业态的发展动力与制度优越性,避免陷入思维定式、僵化套用现有法律框架的现象;另一方面,尽快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规定,进一步明确非标准劳动关系认定方法和标准,以及新型用工形式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增强法律适用性,将现行劳动法保护手段有选择地适用于非标准劳动关系等用工形式,保护快递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合理劳动收入。针对快递员最关心的收入问题,要求平台建立与快递员工作任务、劳动强度相匹配的收入保障机制,不得将“最严算法”作为考核要求,要通过“算法取中”等方式,合理确定订单数量、在线率等考核要素,适当放宽配送时限[5]。

(二)加快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的顶层设计,完善多层次保险保障体系

结合新业态劳动者自身特性,发挥商业保险的灵活性,探索并提供多样化商业保险保障方案,确保足额投保,着力提升保障水平。借鉴养老保险“三支柱”体系,建立快递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多层次、“三支柱”体系,实现快递员群体的权益保障“保质保量”。一是以社会保险保障为基础,以基本社会保险为第一支柱兜底,要求快递企业为快递从业人员购买社会保险,为快递从业人员提供基础性、兜底性保障。二是推动政府与市场相结合,建立以快递企业为从业人员购买补充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或行业内统筹建立救助基金等为第二支柱,政府为相关企业提供适当的财政支持加以引导。一方面,根据职业环境和行业特性,将快递行业从业人员风险特征、发生概率等基础数据与保险行业进行共享,便于保险行业更加精准地开发相应的保险产品,科学定价,丰富产品供给;另一方面,不断强化快递行业等新业态用工企业的主体责任。用工企业应兼顾市场运营模式创新与劳动权益保障,在满足快递行业等新业态从业人员基本社会保险保障的基础上,为从业人员提供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和养老保障等必要的商业保险支持,减轻从业人员的经济负担。三是以鼓励有能力和意愿的快递员个人购买商业保险为第三支柱,进一步丰富快递从业人员的风险保障范围。

(三)积极探索保险业服务快递行业新模式

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公司机构、网络完善和专业优势,参考先进经验,探索适当模式,积极参与快递从业人员权益保障“三支柱”体系建设。如江苏吴江区采取的“政府主导、商保承办、自愿购买”模式,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承办公司,推动吴江区内近5万名新业态从业人员购买保险,人均保费为180 元/年,财政补贴120元/年;浙江湖州、衡州采取的“单险种基金+商业保险”模式,将新业态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并鼓励新业态企业和其他工伤保险参保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为员工选购补充商业保险;蜂鸟众包、美团众包的模式,鼓励保险公司开发设计极短期综合保险计划,为电商平台配送员、小型快递企业员工提供保险保障。

(四)提升保险业服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一是鼓励并支持保险行业与快递行业互动交流,保险公司采取进快递企业宣讲、为快递员赠送保险等多种形式,积极为快递企业及快递员提供保险保障方案,以及保险咨询、风险管理、健康管理等意见建议。二是鼓励保险公司改进现有产品,加快推出更多快递员专属保险产品。引导保险公司在有效管控风险的前提下,通过提升保障、灵活缴费、合理收费等方式,拓宽保障范围、丰富服务类型、增强产品灵活性和吸引力,更加贴近快递员需求;鼓励保险公司针对平台企业运营特点、风险保障需求等,开展“一对一”定制化服务。

(五)探索体制机制创新,通过社保区块链平台实现平台劳务人员社保的共治与共享

在灵活就业人员保障机制的推动上,建议跳出现有制度模式,运用互联网思维和区块链技术,由地方政府牵头,联合平台企业,率先在地方试点建立中国特色的新就业保障制度;以取消灵活就业保险的户籍门槛限制为前提,允许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缴纳保险,并根据行业的收入水平量身打造各个群体的缴纳基数和缴纳比例[6]。政府应鼓励先试先行,以区级试点设置“灵活就业先行示范区”,探索对灵活就业群体全方位的保障机制。社保区块链的各方参与主体可共享并编辑平台上的个人社保信息。

(六)健全风险防控和矛盾处置机制

立足维护稳定大局,督促平台开展风险防控责任落实工作,依托现代化信息优势,建立风险评估常态化动态机制,做到对风险因素“早发现、早预警、早报告、早处置”。同时完善劳动者诉求渠道,明确处置程序、时限,做好正当诉求的处置。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管理,特别是在安全、健康等领域的教育引导,处理好灵活与安全的平衡关系。

[注释]

①数据来源: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②通常保险公司将职业风险由低到高划分为6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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