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21年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存在问题与建议
2022-11-23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 刘莹基
2021年山西省农机化质量工作再上新台阶,服务领域不断拓宽,服务能力持续提升,监督检查力度有效加强,为农机化“两全两高”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
一、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和处理效能
随着新一轮机构改革精简,农机质量基层投诉监督机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全省11个地市级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其中8个并入其他管理科室,人员混编,职能保留;有3个机构待定。115个区县级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或重组或重设,工作人员调整幅度较大。
为充分利用网络时代优势,采取了一系列信息化手段强化投诉监督职能,确保投诉监督效果。
一是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在农机“3·15”活动期间,充分利用互联网等多媒体手段,宣传农机质量政策法规,传授伪劣农机产品识别常识,接受农民农机质量投诉和咨询,集中开展农机质量宣传咨询活动,提高消费者依法购机和维权意识,维护农机市场合法经营业态。
二是发挥微信平台优势高效解决投诉问题。一般投诉都具有很强时效性,于2018年成立了全省投诉工作群,实时发布跟踪投诉受理进度,解决基层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例如,在农机质量实地调查时,有些一线调查员无法判定关键部位状况,可在群里咨询专家现场解决问题。通过微信平台,用户可第一时间反映问题,利用语音、文字、图片及时提出问题诉求,也可以及时与生产企业、经销商沟通,尽快解决投诉问题。
二、农机质量投诉特点
2021年,山西省共受理农机质量投诉案件4起,其中收获机械3起,耕地机械1起,所有受理案件均结案。其中,要求修理、更换的2起,占比50%;要求退货的1起,占比25%;要求退货并赔偿的1起,占比25%。涉案金额76.08万元。在投诉站协调沟通下,每件投诉有回应、有落实,共挽回经济损失1.80万元,用户对投诉处理结果较为满意。根据部总站要求,按时将投诉信息录入管理系统,按季度上报投诉情况。
2021年数据显示,山西省农机质量投诉案件逐年降低,结案率逐年上升。深入分析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在基层投诉监督机构变化中,投诉监督工作基本没有停滞,这种局面基于多年来全省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的运行维护,也在于山西省站强化了协调管理。二是农机质量调查的逐年加强,进一步提高了广大企业的质量意识和服务水平。三是基层投诉站对一些小投诉案件及时协调沟通,使问题得以在源头解决。四是一些结构简单的农机具,用户大多自行维修更换。
三、存在问题与建议
1.机构改革后,基层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撤销合并较多,致使原有体系受到较大影响。在新形势下,部总站需统一规划全国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调整完善《全国农机质量投诉管理系统》。
2.在农机化部门建制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相关法规部分内容已不再适应当前形势。应对《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等进行修订,待新机构完善之后,加强新上岗人员培训。
3.影响投诉处理效率的关键因素来源于企业,若企业积极配合,案件处理就顺畅;若企业消极应对,案件处理周期就拉长。对不积极配合的企业,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时应给予减分处理;在质量调查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给企业,督促企业改进产品质量并加强售后服务,避免或减少投诉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