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缘区域国家认同建构
——以诸葛亮边疆治理为中心的考察
2022-11-23张世均
代 维 张世均
[提要]蜀汉立国之初,南中地区方土大姓和夷帅据土不宾,维持边地的稳定和构建边疆民族对蜀汉政权的认同成为这一时期边疆治理的核心。诸葛亮在治理南中之时,秉持和抚怀柔的德化思想与因俗而治的羁縻之策,采取了重建郡县、重用大姓、发展南中经济等多种举措,力图将国家意志汇聚于边疆地区。在王朝力量和国家意志不断深入边疆地区之际,包括汉族在内的南中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趋势进一步加深,国家认同也日益增强。
引言
诸葛亮作为蜀汉政权的关键人物,“声烈震于遐迩”[1](P.409),为安定南中和争取西北边地诸族的支持,在蜀汉存续期间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学界对此多有关注,涌现出一大批优秀成果。“西和诸戎,南抚夷越”是诸葛亮处理边疆民族问题的核心思想,白翠琴[2]、唐建兵[3]等从政策的生成、贯彻以及影响等方面进行了讨论。杨福华则单独对“西和诸戎”进行了探讨,特别指出“西和诸戎”政策的顺利实施,有助于团结西北少数民族共同抗击曹魏,延缓了蜀汉的灭亡。[4]平定南中叛乱,并重新恢复国家统治秩序是诸葛亮边疆治理实践的重要体现。方铁认为诸葛亮治理南中的策略中,最具有特色的是分类统治,而将南中大姓任命为蜀汉正式官吏的做法具有元明王朝土官土司制度的萌芽。[5]黎虎结合已有文献对诸葛亮的南中治策“心战为上,兵战为下”“皆即其渠帅而用之”进行了再审视,认为南征后“南方不敢复反”并不符合史实。[6]刘咏涛归纳了诸葛亮边疆民族政策形成的内因和外因,指出诸葛亮的治理西南边疆策略对西南各民族的国家认同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强化起了较大的推动作用。[7]从已有研究来看,学界对诸葛亮边疆政策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探讨,形成了一些真知灼见。但也应当看到,这些研究主要居于传统史学研究方法展开论述,缺乏对诸葛亮边疆治理在国家认同层面的深层次思考。有鉴于此,本论文将在学界先贤研究的基础上,从国家认同角度探讨诸葛亮边疆治理和边缘区域国家认同建构这一历史事实,以期为边疆地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深厚的历史文化基础。
一、蜀汉初期的边疆治理困境
蜀汉地处西南一隅,以所辖疆域范围看,北达汉中与曹魏相接,东与孙吴毗邻,南至南中,介于“戎夷”之中。具体而言,西部、西北部汶山、武都、阴平等郡主要是氐、羌等民族的支系聚集区域。如在汶山郡,“有六夷、羌胡、羌虏、白兰峒、九种之戎。”[8](P.295)阴平郡,“多氐叟,有黑、白水羌,紫羌。”[8](P.165)南部则为西汉时的“西南夷”,其地理范围大致包括四川南部、贵州以及云南大部分地区,域内有叟、巂、僚、濮等多个部族生活。东部则是武陵蛮聚集的区域。这些部族活动的自然地理和生态环境千差万别,有河谷地区、山区、半山区和坝区等。不同地理环境塑造了不同生产方式和社会习俗,如好盟誓、重鬼神等,同中原地区迥然相异,在政治、经济和文化方面长期处于王朝国家的边缘位置。[9]在此背景下,这些边缘区域虽有秦汉的初步经略,却并未有效纳入王朝统治体系之中。
及至东汉末年,王朝权威衰弱不堪,中央政府在边地的统治亦受波及。在中原王朝某些措施的刺激下,边疆戎夷诸族时有反叛。其如东汉安帝元初四年(117年),南中越嶲郡“卷夷大牛种”封离等反叛,聚众十余万,使地方多有残破。桓帝建和二年(148年),白马羌人寇广汉属国,杀地方长官。灵帝熹平年间,南中夷人复叛。经过动乱之后,社会经济遭到严重破坏,“民夷困饿,米一斗千钱,皆离散。”[8](P.349)
两汉之际,“大姓”作为一种政治势力逐渐崛起。特别是巴蜀地区出现的纷争局面,削弱了国家在西南边地的控制力,使得南中大姓进一步壮大。“大姓势力不断发展所产生的离心力势必与中央集权统治发生冲突……而大姓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又会与夷帅、夷众结成政治、经济同盟与中央抗衡。”[9]南中地区夷人和方土大姓这种据土不宾的状态一直持续到蜀汉建立初期,严重影响了蜀汉的统治。此外,南中和西北阴平、汶山诸地是蜀汉与曹魏、孙吴对峙的前线,亦是蜀汉获得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补充的重要区域之一。[10]对于蜀汉而言,要想实现安南中、固巴蜀和定中原的战略设想,必须对“脱嵌的势力重新进行整合,只有重新将国家权力嵌入社会当中,才能在碎片化的权力结构中重新建立权威”。[11]
有鉴于此,诸葛亮在担任蜀汉丞相时,根据南中地区国家意志脱嵌,崇尚鬼巫等实际情况,采取了旨在使国家力量和国家意志深入南中诸地的诸多治理举措,以期重构边地各民族对蜀汉政权的认同。
二、诸葛亮边疆治理的历史实践
“在传统社会,人民与国家的距离比较疏远,双方的互动在途径上比较间接,在频率上比较稀少。国家控制人民的深度和力度是极其有限的。”[12]西南边疆虽处于王朝统治的整体版图范围之内,但却一度游离于国家权力体系的边缘,国家意志相对缺失。基于此,维持边地的稳定和构建边疆民众对蜀汉政权的认同成为这一时期边疆治理的核心。诸葛亮在治理南中之时,秉持和抚怀柔的德化思想与因俗而治的羁縻之策,采取了重建郡县、重用大姓、发展南中经济等多种举措,力图将国家意志汇聚于边疆地区。
(一)秉持和抚怀柔的德化思想
蜀汉建政之初,刘备即遣安远将军邓方为朱提太守、庲降都督经略南中。但此时蜀汉尚未深入治理,仅是粗略地羁縻南中诸地。章武三年(223年),刘备攻吴失败,病逝白帝城,南中夷帅和方土大姓势力趁机反叛,南中诸郡仅朱提郡为蜀汉所完全掌握,永昌郡大姓吕凯和府丞王伉则闭境自守,多次拒绝雍闿招降。
“定南中然后可以固巴蜀,固巴蜀然后可以图关中”,[13](P.2450)南中对于国小势弱的蜀汉具有非同一般的战略价值,“对实现诸葛亮为刘备制定的‘西和诸戎,南抚夷越’进而以成霸业的长远计划造成了很大的威胁,甚至蜀汉以四川为立国之本的根基也有被动摇的危险”。[14](P.164)因此,诸葛亮南征不仅要在军事上平息叛乱,更要保证南中的长久安定,将其纳入国家的有效统治中,作为“固巴蜀”“图关中”乃至“恢复汉室”的基地。建兴三年(225年)春,诸葛亮正式率众南征。临别,诸葛亮问马谡:“虽共谋之历年,今可更惠良规。”马谡对曰:
南中恃其险远,不服久矣,虽今日破之,明日复反耳。今公倾国北伐,以事强贼。彼知官势内虚,其叛亦速。若殄尽遗类以除后患,既非仁者之情,且又不可仓卒也。夫用兵之道,攻心为上,攻城为下,心战为上,兵战为下,愿公服其心而已。
考虑到南中险且远,不服中央而“脱嵌”久矣,马谡认为对南中不可简单地以武力镇压。他提出的“攻心为上”“心战为上”的策略与诸葛亮的设想不谋而合,遂“纳其策”。在平定南中和尔后的治理过程中,诸葛亮始终秉持和抚怀柔的原则,反对“殄尽遗类”,力图使边疆夷众从内心深处建构起对蜀汉政权的认同。和抚怀柔的思想既是诸葛亮的政治主张,也是蜀汉政权经略边疆的重要国策。
对孟获“七掳七赦”是诸葛亮和抚怀柔思想的集中体现。在雍闿被弑、高定元败杀之后,“孟获代闿为主”成为事实上的叛乱的首领。作为部族首领,孟获具有较强的号召力。若简单地执而杀之,只会更加激化矛盾,无法实现蜀汉长久经略南中的目的。故孟获虽多次被擒获,但均被诸葛亮释放。诸葛亮此举蕴含两层含义:一是孟获在南中颇有威信,“为夷汉所服”,感化孟获,令其心悦诚服有助于缓解蜀汉与南中地方的矛盾;二是蜀汉政权军事实力强大,能够多次击败孟获,反叛是无法取得成功的。于是,“获等心服”,“边民长不为恶矣”,[8](P.356)蜀汉主导下的国家秩序再次在南中得到恢复。
“安边抚远,务在得才”。蜀汉政权委派到南中的官员也能较好地执行诸葛亮怀柔远人的德化思想。如南征后继任庲降都督的李恢,妥善地处理了南中地方夷帅、大姓与蜀汉政权的关系。建兴九年(231年),李恢病故,蜀郡太守犍为人张翼担任都督,张翼对南中民族情况知之甚少,又持法甚严,“不得殊俗和”,激起夷帅刘胄反抗,扰乱诸郡。张翼率兵征讨未能成功。“时,在南中以威惠著声,惟李恢、马忠,而恢已卒”,诸葛亮遂以马忠为庲降都督代替张翼。马忠在任两年,“柔远能迩,甚垂惠爱,官至镇南大将军”,深得当地民众喜爱,在其死后,南中夷汉民众“为其立祠,水旱祷之”。之后的继任者亦大体遵循马忠之策,其中尤以霍弋为最,“抚和异俗,为之立法施教,轻重允当,夷晋安之”。[8](P.360)霍弋在南中的治理卓有成效,成为后世的榜样,“今官和解夷人,及适罚之,皆依弋故事。弋卒,子在袭领其兵,和诸姓。”[8](P.361)
张嶷任越巂太守亦不负诸葛亮所托,用宽缓和善的手段招抚了汉嘉郡的旄牛夷部,使得地方安定。“旄牛夷种类四千余户,其率狼路欲为姑婿冬逢报怨,遣叔父离将逢众相度形势。嶷逆遣亲近赍牛酒劳赐,又令离逆逢妻宣畅意旨。离既受赐,并见其姊,姊弟欢悦,悉率所领将诣嶷,嶷厚加赏待,遣还。旄牛由是辄不为患。”[15](P.1053)张嶷“在郡十五年,郡国安穆”,在离任之时,“夷民恋慕,扶毂泣涕。过旄牛邑,邑君襁负来迎,及追寻蜀郡界,其都相率嶷朝贡者百余人。”当越巂民众听闻张嶷的死讯后,“无不悲泣,为嶷立庙,四时水旱辄祀之。”[15](P.1054)
在氐、羌生活的汶山郡,“地广形险,俗负强很,故人多不臣。”[16](P.533)太守王嗣待当地少数民族甚为宽厚,“绥集羌、胡,咸悉归服,诸种素桀恶者皆来首降,嗣待以恩信,时北境得以宁静。”后王嗣随姜维北征,不幸为流矢所伤,不久亡故。在王嗣死后,“戎夷会葬,赠送数千人,号呼涕泣。”不仅王嗣受到戎夷爱戴,其子孙亦被羌、胡视之“如骨肉,或结兄弟”。[15](P.1090)
诸葛亮这种“不以力制,而取其心服”的做法,缓和了蜀汉与南中地方的矛盾冲突,又从南中地方内部逐渐培养起对蜀汉政权的认同。在这种宽缓怀柔政策的影响下,“蛮夷皆服,颇来降附。”与之对应的则是西晋放弃和抚怀柔的民族政策,代之以粗暴的统治方式,致使南中地方矛盾激化,出现全面动荡。
诸葛亮以恩抚之,但并不意味着放任不管,而是坚持恩威并行、宽严相济,既要“攻心为上”,又要“威之以法”,避免“今日破之,明日复反”的局面出现。例如,南征结束大军北返,南夷复叛,李恢率军“身往扑讨,锄尽恶类,徙其豪帅于成都”。建兴十一年(233年),南夷豪帅刘胄反叛,马忠“遂斩胄,平南土”。又“永昌郡夷獠恃险不宾,数为寇害,乃以弋领永昌太守,率偏军讨之,遂斩其豪帅,破坏邑落,郡界宁静”。[15](P.1008)在怀柔德化与武力征伐相结合下,进一步增强了蜀汉政权在南中的统治权威,维持了地方的稳定。
(二)采取因俗以治的羁糜之术
“国家庞大的疆域要由统一的中央王朝统治和治理,而疆域内的不同区域的巨大差异又要求采取针对性的治理方式。”[17]秦朝统一之后,面临庞大的疆域以及由此带来的核心区与边缘区域的巨大差异,采取了差异化的措施进行治理。继之而起的西汉王朝,在原南越国和西南夷地区设郡遣吏,共设置十七个“初郡”,实行“以其故俗治,毋赋税”的政策[18](P.1440),承认当地民族首领特权和地位,实行郡县和土长结合的统治制度。这时“初郡”的设置,重在边疆的防御,即“守在四夷”。随着“募豪民田南夷”的展开,汉族移民源源不断地涌入南中,逐渐发展成为方土大姓。在行郡县制时,中央政府亦对当地少数民族首领进行封授,以期利用他们的影响力对当地少数民族进行统治。在中央政府的扶持下,到东汉末年,这些少数民族首领已经演变为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夷帅”。至此,南中地方权力主体是夷帅、大姓和长吏,以及依附于他们的夷汉民众。如建宁郡雍闿,“恩信著于南土”,为当地夷汉所服。[15](P.1011)
诸葛亮取得南征军事胜利后,南中地方权力结构仍然保存较为完整,国家力量还无法进入郡县以下的基层社会,政治控制相对较弱,仍由当地夷帅、大姓等把持。显然,要实现蜀汉在南中地区的有效统治,不得不依靠当地夷帅、大姓进行统治,遂“渠帅而用之”,保留其原有权势。对此,诸葛亮解释道:“若留外人,则当留兵,留兵则无所食,一不易也;加夷新伤破,父兄死丧,留外人而无兵者,必成祸患,二不易也;又夷累有废杀之罪,自嫌衅重,若留外人终不相信,三不易也。”[15](P.919)“三不易”的客观存在,使得诸葛亮审时度势采取不留兵和不运粮之策,继续延续秦汉以来“故俗治”的羁縻政策,充分利用南中大姓和夷帅为蜀汉服务。诸葛亮采取“不留兵,不运粮”这一政策充分考虑到了蜀汉国小力弱和南中的特殊性问题,减少了国家财政支出。
“异于正统意识形态的原始巫术、异端信仰”在边缘区域具有相当的影响力。[19](P.248)史载“南人轻为祸变,征巫鬼”,具体如朱提郡“俗妖巫,惑禁忌,多神祠”,[8](P.421)牂牁郡“俗好鬼巫,多禁忌”[8](P.378)。南中大姓雍闿煽动“夷、叟”叛乱时就假借“鬼巫”之口,“夷、叟”信而拘张裔,送之东吴。因此,要实现对南中地区更加广泛的治理,“信鬼尚巫”这一习俗不得不考虑。诸葛亮遂为其作“图谱”,“先画天地、日月、君长、城府,次画神龙,龙生夷,及牛、马、羊,后画部主吏乘马幡盖,巡行安恤,又画牵牛负酒,赍金宝诣之之象,以赐夷。夷甚重之,许致生口直。又与瑞锦、铁券。今皆存。每刺史、校尉至,赍以呈诣,动亦如之”。[8](P.360)通过上述记载可知,诸葛亮根据当地少数民族“感龙而生”和信奉鬼巫之俗,为其作画,其目的在于宣扬夷汉同好、夷为汉治的观念,从而建构起南中少数民族对国家的政治文化认同,最终确认蜀汉政权在南中的统治权威。[16](P.21)
南中部族除尚鬼巫外,又有“好诅盟”之俗。盟誓在当地少数民族政治活动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故蜀汉官吏在处理同南中诸族事务时常与其“以盟诅要之”。汉嘉郡旧有旄牛道与成都相通,“自旄牛绝道,已百余年”,为开通旧道,张嶷遣侍从以财货给旄牛夷头领狼路,并与之“盟誓,旧道复通。”[15](P.1053)这种利用宗教盟约建立契约关系,确定政治互信,从而稳定局势的方式,是国家力量暂时无法进入边缘区域而采用的重要手段。
西汉政府在秦“张官置吏”管理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在部分区域推行郡县制,“南平氐羌、昆明……廓地斥境,立郡县,百蛮率服,款塞自至,珍贡陈于宗庙。”[20](P.3156)到东汉末年,随着地方势力的崛起和国家控制削弱,郡县制在西南名存实亡,大姓、夷帅乘机据土称雄,叛服不定。平定叛乱后,在保持南中地方大姓、夷帅基本利益的前提下,诸葛亮效仿旧例“众建诸侯而少其力”,对南中固有政治格局进行调整,将南中五郡调整为七郡。南中原有五郡,叛乱涉及其中四郡。南征结束后,改益州郡为建宁郡,其郡治移至中心地区的味县(今云南曲靖)。分建宁、永昌二郡为云南郡,又分建宁郡、牂牁郡为兴古郡,并任用当地大姓和派遣汉人进行管理。至此,在所辖地域没有明显变化的情况下,诸葛亮将原有五郡拓展为越巂、永昌、云南、建宁、兴古、牂牁、朱提等七郡,使其犬牙相制,不得为患。经过调整,叛乱势力较大的益州郡大大缩小,对于分割和限制夷帅、大姓势力意义明显,使得南中地区有所削弱的郡县体制再次得到强化。一部分支持蜀汉的大姓和夷帅成为新的郡县官员,其与蜀汉政府的互动相较以往也有所增强,扩大了蜀汉在南中的统治面,有助于增强蜀汉政权对南中的统治。在西北部氐、羌控制的聚集区域,增设平康、白马、都安诸县,又在曹魏改广汉属国为阴平郡的基础上增置广武县。此外,蜀汉还在汶山郡附近汶江、龙鹤、冉駹、白马、匡用五围“修屯牙门”,进一步完善了对羌人地区的统治。
同时,诸葛亮还将孟获、爨习、孟琰等有影响、有能力的“南中豪杰”大姓、夷帅领袖人物调遣至蜀地中央任职,此举既显示了蜀汉政权对他们的信任,又在客观上对南中旧的政治势力有所削弱。在蜀汉中央、南中地方大规模任用夷帅参与地方治理的办法,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内诸夏而外夷狄”的偏见,这在当时而言是十分可贵的。这样的做法大大消除了民族隔阂,增强了彼此间的联系和交往,令蜀汉政权与南中地方的大姓、夷帅拥有共同的政治利益,使得国家权力延伸至边地,对于缓和社会矛盾、推动南中地方对蜀汉政权的认同有重要意义。
(三)积极发展生产,建构“经济共同体”
鲁西奇指出,与“核心区”多处于河谷或低洼地带不同,“边缘区域”多位于高地、沼泽和绵亘的山区,土地开发利用难度大,而山林、矿产资源则相对丰富,从而使得边缘区域在经济形态上具有多样性。[19](P.241)如越巂郡,“好桑蚕,宜黍、稷、麻、稻、粱。”永昌郡,“宜五谷,出铜锡。”朱提郡内“有龙池,以灌溉种稻”。牂牁郡,“畲山为田,无蚕桑。”[8](P.378)在社会发展程度方面,蜀汉时期的南中还在奴隶制时代,或者正向封建社会过渡。经济形态的多样性和地理空间的阻碍,使得“核心区”蜀地与“边缘区域”南中无法结成紧密的政治共同体。而“政治共同体的团结和凝聚,以经济共同体的密切合作和共同发展为基础”[21]。诸葛亮以解决军粮供应和获取北伐物资为出发点,在南中大兴屯田和积极推广纺织、农耕等先进技艺,在最基本、最切实的利益层面建立起他们对蜀汉的认同。
蜀汉对南中地区的经营开发,奉行“富国安民,以民为本,以农为本”的思想。[22](P.313)诸葛亮征服南中后“不留兵”的因素很多,其中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当地经济不够发达,无法支撑庞大的驻军的粮秣消耗。平定南中后,诸葛亮在南中的建宁郡郡治味县大兴屯田,由五部都尉负责管理。《华阳国志》谓:“建宁郡,治故庲降都督屯也,南人谓之‘屯下’。”[8](P.402)这些五部都尉均由南中大姓充任,领有“夷汉部曲”。屯田不仅解决了部分军粮问题,使得蜀汉军队有可能在南中长期驻守。更为重要的是,在屯田的推动下,南中农业得到发展,屯田的中心区域建宁郡很快成为滇中、滇东社会发展较快的地区。此后的数百年中,曲靖一带一直是云南地区的行政文化中心。
在屯田之外,诸葛亮还在南中大力推广汉族地区的生产技艺。如在西汉已有名声的蜀地织锦业,到东汉时已经蜚声内外,“女工之业,覆衣天下”,成为蜀地的一大产业。至蜀汉建立时,蜀锦已是“决敌之资”。贵州地区长期盛产“武侯锦”,“用木绵线染成,五色织之,质粗有文采。”据传就是诸葛亮令人教授的,“俗传武侯征铜仁蛮不下,时蛮儿女患痘,多有殇者,求之武侯,侯教织此锦为卧具,立活。故至今名之曰武侯锦。”[23](P.91)又如云南永平县的打牛坪,“相传武侯南征,驻师兹坪,辰值立春,鞭土牛以训夷耕,遂以名驿也。”[12](P.5192)
诸葛亮在南中“命人教打牛以代刀耕”“劝彝筑城堡,务农桑”等举措,使得南中地方社会有所发展,部分“上方夷”开始远离山林,逐渐“徙居平壤”,成为定居的“下方夷”。[24](P.40-41)从山林到平地城邑,表明一部分夷人生产生活方式已经悄然发生改变,逐渐融入汉族农耕经济文明体系中。这种囊括范围更大的“经济共同体的形式使部分少数民族与汉民族有了共同的经济生活,‘这种经济的共同性成为跨越文化差异的亲和剂。’”[25](P.18)在汉族农耕经济和技术的影响下,当地世居民族的生产生活方式逐渐发生改变。而南中诸郡所产的耕牛、战马、丹漆、犀革、金银等物又补充了蜀汉所需,双方内在关系更加紧密,最终在情感上也渐行渐近。云南昭通地区的《孟孝琚碑》旁就曾发现汉代五铢钱和蜀汉所铸造直五百株货币,这是两地经济交往频繁最有力的证据。这种经济上的密切联系,也构成了南中夷汉民族之间政治联系和日常交往的重要基础。[26](P.219-229)
南中大姓的先世均为内地移民,随秦汉对西南地区经略而陆续迁入。经过数代繁衍生息,到东汉末期,他们已逐渐成长为在当地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势力,如建宁郡有大姓焦、雍、娄、孟、李等。在蜀汉政权建立之初,出于稳定南中的需要,诸葛亮对南中大姓采取扶持的政策。平定南中叛乱之后,在政治和经济上进一步给支持蜀汉的大姓以优待。如诸葛亮采取分配或者鼓励大姓“购买”少数民众中的青壮年充当部曲,使得大姓经济势力得到壮大。这种做法使得“中原正在加强中的封建的隶属关系,带进到西南少数民族那里去……封建的隶属关系,就是这样地在西南地区发展起来了”。[27](P.81)封建生产关系在南中发展,使南中地方与内地逐渐拥有共同的经济基础,彼此间联系更加紧密。
边地民众“对国家认同的具象化是在与国家整体的互动中逐渐形成的,民众在此过程中通过生产与生活的实践来提升对国家整体的认同感和归属感”。[28]如前所述的“武侯锦”“打牛坪”等诸葛亮传授少数民族生产生活技艺传说的广泛流传则是这种认同感和归属感最鲜明的体现,实现了国家意志在南中的另类再现。
三、诸葛亮边疆治理成效探析
诸葛亮的边疆治理举措,使东汉以来一度非常松弛的“边缘地区”和“核心区域”再次紧密联系起来,实现了蜀汉对西南边疆地区社会关系、民族关系的有序调整,为国家力量在西南边疆的深入提供了帮助。
(一)“国赖其资”:南中地区对蜀汉的支持
秦汉时期,南中地区在王朝国家的政治文化版图中一直处于“边缘”区域,叛服不定。至蜀汉经略南中时,诸葛亮采取和抚怀柔、因俗而治、发展地方经济的政策,密切了南中地方与蜀汉的关系,使得南中不复再叛,成为蜀汉“军资所出”的重要区域。
南中地方首先在物资上为蜀汉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其地所产的金银丹漆,耕牛战马,是蜀汉重要的“军国之用”。《三国志·蜀书·李恢传》记载:“赋出叟、濮耕牛战马金银犀革,充继军资,于时费用不乏。”[15](P.1046)又载“南方远夷之地,平常无所供为……自丞相亮南征……是后供出官赋,取以给兵”。[15](P.1031)西北地区的羌胡也在牛马等物方面给予了支持,其云:“羌、胡出马牛羊毡毦及义谷裨军粮,国赖其资。”[15](P.1090)这也为后人所称颂,唐人张柬之言:“诸葛亮五月渡泸,收其金银盐布,以益军储……故《蜀志》称自亮南征之后,国以富饶,兵甲充足。”[29](P.22)
在物资外,人力支持也是一大部分。南征之后,在蜀汉政府的动员下,南中少数民族与首领参加了对曹魏的军事行动。以南中“劲卒青羌”组成的精锐五部军,作战十分勇敢,“所当无前,号飞军。”还有南中大姓孟琰率领所属万余部曲亦是精锐部队,曾随诸葛亮北伐,立下功勋,授虎步监。在诸葛亮北伐曹魏的军中,除青羌五部飞军外,还有“賨、叟、青羌散骑、武骑一千余人”。[15](P.922)在邛都夷七个部落中,蜀汉从中抽调丁壮,每部组建一营,号称“七部营”。七部营之外,邛都地区还有由叟人组成的“四部斯叟”军。通过一系列军事活动,这些劲卒精壮从旧的部落民众,逐渐演变为国家的战士,成为蜀汉政权“数十年之内所纠合四方之精锐”,[15](P.922)是其进行统一事业的重要力量。
上述表明,包括南中在内的民族地区已经成为蜀汉政权牢不可分的一部分,他们在蜀汉争取国家统一的军事战争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蜀汉在南中获取物资,从对象来讲,有地方大族,也有濮、叟和昆明等少数民族,纳赋性质已经从象征性的贡赋向封建王朝国家的“皇粮国税”转变,相较于秦汉时期的“毋赋税”之策,已经是很大的进步了。到了西晋统治南中时期,“每夷供贡南夷府,入牛、金、旃、马,动以万计。”[8](P.363)在这个过程中,体现出边地少数民族对王朝国家治理制度上的渐进适应的过程,反映了国家意志在西南民族地区日趋深入的现实。
(二)“夷汉粗安”: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早在秦时,中央政权即在南中“置吏”管理,开“五尺道”以利往来。西汉时,中央政府“开路西南夷,凿山通道千余里”,“募豪民田南夷”,对西南地区的治理日益加深。东汉后期中央政府对其统治虽然一度削弱,但经过四百余年的治理,中原文化、经济已经通过政治制度植入、文化交往和人员流动等方式缓慢渗入包括南中在内的整个西南地区。诸葛亮在秦汉的统治基础上进一步加深这一种趋势,大量南中本土大姓担任蜀汉政府的各级官员,最大限度实现与边疆区域各民族的交往互动。
在西汉时期,中央政府将移民作为边疆地区治理的重要手段,从最后的结果来看,成效也较为明显。蜀汉政府也效仿先例,在南征胜利后采取移民举措,以期加强对边地的治理。如李恢任职建宁太守期间,曾将永昌地区的“濮民数千落”迁徙至建宁郡、云南郡的郡界处生活。诸葛亮还将部分少数民族内迁于蜀地统治腹地。平定南中伊始,诸葛亮就“移南中劲卒青羌万余家于蜀”,号曰“飞军”。牂牁郡獠人反叛,庲降都督马忠“令嶷领诸营往讨,嶷内招降得二千人,悉传诣汉中”。[15](P.1052)建兴十四年(236年),蜀汉“徙武都氐王苻健及氐民四百余户于广都”。[15](P.897)延熙十年(247年),“凉州胡王白虎文、治无戴等率众来降,卫将军姜维迎逆安抚,居之于繁县”。[15](P.898)在国家力量作用下,西部氐、羌和南部的叟人等远离旧时生活区域,进入农耕文明更加发达的蜀地核心,不仅改变了原有的民族分布格局,还增强了他们与汉民族的交往与互动。
大量汉族移民也随着诸葛亮南征留在了南中当地。景泰《云南图经志书》云:“旧汉人有姓氏,世传诸葛武侯引蜀兵平永昌郡,尝留守其地,今诸葛营所居者皆此类也。言动服食,衣冠礼仪,悉效中土制度”,惟妇女装饰方面“与云南僰人同”。[30](P.325)又正德《云南志》说:“居诸葛营者,称旧汉人,衣冠礼仪悉效中土。近年以来郡中大夫凡交际之间必高帽长衫,文其语言,不为俗态。虽市井常人出入之间,其衫帽亦不少离”。另万历《云南通志》亦有类似记载,云:“诸葛营在府城南十里诸葛孔明南征屯兵之所,孔明既凯旋,汉人有遗于此者,聚庐而居,今犹称为旧汉人。”上述云南地方文献记载表明,当时居住在永昌诸葛营附近的百姓认为是诸葛亮用兵南中留下的后裔,到明代时尚保留有“中土”的文化习俗。为与元代之后进入当地的汉人相区分,他们被称作“旧汉人”。这些“旧汉人”之说很大程度上并不是真实的历史事实。但他们都传递了一项重要的历史记忆,那就是诸葛亮治理南中取得了良好效果,为当地各民族世代崇敬,拉近了域内不同民族间彼此的距离,为不同族群和谐共处提供了共有的精神家园。
在南中内部,诸葛亮还将夷帅统治下“羸弱”的民众分配给支持蜀汉政权的焦、雍、娄、孟、毛等大姓为部曲,规定部曲多者可世袭为官。不服从大姓所谓“刚狠”的“恶夷”则鼓励大姓出金帛购买,“于是夷人贪财货,以渐服属于汉,成夷汉部曲”。通过分配、收买,一些夷人成为大姓的私属,与汉族大姓结成了经济上的共同体,夷、汉之间交往的频率和程度大大增加。夷人同早先进入南中地方的汉族移民共同劳动共同生活,不仅有利于提升本部族的社会生产,更有助于夷汉民族间的交往。“这种把大量奴隶变成部曲的做法,既加深了民族融合,起到了改善民族关系的作用,也使南中地区封建生产关系得到进一步的发展。”[31](P.225)故“与夷厚者谓之‘百世遑耶’,恩若骨肉”。关于“遑耶”之义,有“与夷为婚”的姻亲说,和类似汉族的拜把子或者结成干亲家之说。[32](P.59)但无论哪一种含义,都表明了夷汉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日益紧密的这一历史事实。1963年,在昭通西北后海子发现一座东晋时期墓葬,墓主为南中大姓霍承嗣。在这座墓西壁上有一幅“夷汉部曲”壁画,共三排部曲。第一排十三人着汉族服饰,持环首铁刀。第二排第三排共二十七人,披毡跣足,头顶挽髻,为“夷人”打扮,与凉山彝族服饰相同。此幅壁画在题材和风格上直接继承了汉代的壁画和画像石刻,与同时代其他地区的壁画和画像石刻基本一致,内容上形象地反映了南中大姓的社会习俗状况,是当时“夷汉粗安”、民族融合情况的真实再现。[33](P.307)
(三)共有的“社会记忆”:诸葛亮事迹在西南地区的流传
“由于地理空间的阻隔、族群构成与社会结构的差异、政治控制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相较于中原诸地,南中地方始终处于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的“边缘区域”,[9]被视作“蛮夷之邦”或“不毛之地”,同“核心区域”存在难以跨越的鸿沟。这些边缘区域的“蛮夷”如何跨越这道鸿沟?“一个历史记载可视为一众社会记忆;为了某种现实理由,社会常选择、强调或创造一些‘过去’。”[34](P.280)诸葛亮因其和抚怀柔的德化思想和“因俗而治”的民族政策在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是众多少数民族共有的“过去”,遂成为他们跨越鸿沟的桥梁,并以之作为表达对中华文化认同的国家符号。
史载,诸葛亮去世后,“黎庶追思,以为口实”,“百姓巷祭,戎夷野祀”,“苗僚诸种事武侯为神明”,“爱之如祖考”。诸葛亮逐渐成为共有的历史记忆镌刻在当地民众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自隋唐时起,诸葛亮南征遗迹、传说开始见于史籍记载。据明人刘文征所撰《滇志》记载,云南13处府州建有武侯祠,与诸葛亮相关的诸葛营、诸葛碑以及诸葛井广泛分布于各地,其中尤以滇西永昌为最。如《蛮志·云南城镇》记载唐人说永昌城西边大洞川有诸葛武侯城,“城中有神庙,土俗咸共敬畏,祷祝不阙。蛮夷骑马,遥望庙即下马趋走。”[35](P.416)
实际上,在很多诸葛亮没有到过的地区,都流传有诸葛亮的各种传说。如在云南佤族中,流传诸葛亮教会他们筑房、种植水稻的故事。在现实社会活动中,武侯祠成为他们祈福禳灾的重要场所,是当地民众的宗教活动的一部分。“诸葛亮本人没有到过傣族地区,而今天的德宏和西双版纳,无论傣族、哈尼族、佤族、基诺族,对诸葛亮都有很高的信仰,称之为‘孔明老爹’,传说一切文化、制度都是孔明老爹教给的。这种崇高的民间信仰从哪里来?只能有一种解释,诸葛亮‘南抚夷越’的政策是有积极意义的。”[36](P.313)诸葛亮事迹在西南不同民族中的流传,反应了诸葛亮经略南中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得到当地民众的拥护,也意味着王朝国家的意志以另一种方式——信仰、传说在边地呈现,已经深刻烙在地方民众的精神生活中。
王明珂曾言:“历史记载可以被当做是一群人的集体记忆,这种集体记忆固然大多是根据过去发生的事实,但也有许多是创造、扭曲、假借而产生的虚拟性集体记忆,或至少都是选择性的,以符合某社会群体所认知的社会现实。”[34](P.296)诸葛亮在生前安定南中,去世后又以各种传说形式广泛持久地流传在西南地区多个少数民族中。诸葛亮已经由一个真实的个体官员演化为代表王朝政权、先进农耕文明的国家符号,成为处于边缘地带群体表达与国家密切关系的重要媒介,“反映了南中各族向往中华大家庭的共同文化心理”,体现了边疆地区民众对王朝国家的向往与认同。在这种共同体意识、共同文化心理作用下,此后的西南边疆地区,再也没有和内地分离过。[7]
结语
边疆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构成部分,事关边疆安全和国家稳定。因此,边疆治理的核心在于将国家意识根植于边疆各族内心深处,从而形成最广泛的国家认同。布罗代尔曾经说过:“山没有自己的文明史,它几乎始终处在缓慢传播中的巨大文明潮流之外。”[37](P.31)在传统社会中,囿于地理空间的限制,边疆同核心区域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直接互动较少,往往被视为国家的边缘区域,在其治理中多奉行“守中治边”的理念。秦、西汉是建构西南边地国家认同的开创时期,其如“唐蒙、司马相如开西南夷,凿山通道千余里”等举措,使得“夜郎”等边地“殊方万里,说德归谊”。
至东汉晚期,以夷帅、大姓为代表的边地势力崛起,中央政府对西南边地的控制有所减弱。蜀汉建立之初,面对国家意志脱嵌的实际情况,诸葛亮在南中等主要少数民族聚集区域推行各种举措,旨在加强各民族对蜀汉政权的认同,将其作为“北伐中原,还于旧都”争取统一的重要基础,具有实用和开明的特点。这些治理举措取得了良好效果,使得南中地方与蜀汉政权的关系再次紧密,实现了“纲纪初定,夷汉粗安”的安定局面。在此过程中,诸葛亮受到西南诸族的崇敬,成为西南许多少数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是连接西南边地各民族和内地的情感纽带,为西南边地社会的国家认同建构提供了重要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