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新形势下横州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存在的问题研究探讨与对策建议

2022-11-23吴冰宁陈丽娟陈秋暖韦洪逍

农村科学实验 2022年14期
关键词:全程食用农产品

颜 靖 吴 峰 黎 菲 吴冰宁 陈丽娟 陈秋暖 韦洪逍

(1.广西横州市六景镇农业水利站,广西 南宁 530300;2.广西横州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广西 南宁 530300;3.广西横州市横州镇综合治理中心,广西 南宁 530300)

1.研究背景

随着“三农”工作重心全面转入推进乡村振兴,农业农村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作为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基础保障,在新时期,构建“从农田到餐桌”全程监管的制度和机制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1.1 新形势下的大势所趋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特别是要求要建立健全全程监管的工作机制。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要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2021年,乡村振兴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实现产业兴旺的前提保障,加快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全程监管机制,才能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护航农业产业发展。

1.2 新任务下的迫切需要

进入“十四五”以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面临诸多新的任务和挑战,2021年农业农村部等7部门联合实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聚焦禁限用药物使用和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突出问题;正在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建立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加强与市场准入的衔接,这些重点工作都需要以全程监管为基础,强化各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才能进一步创新工作举措,破解突出难题,推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1.3 各地工作的实际需求

食用农产品的流通贯穿从产地到市场的全过程,必须以全程的角度实施监管,近年来,各地均在积极探索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机制,特别是2020年以来,全国各省市都由农业农村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发文,共同推动这项工作。但横州市在工作实践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与困难,亟需加快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的顶层设计研究,由中央层面进一步强化推动全程监管的健全完善,建立统筹协调、问题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真正实现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

2.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存在问题

当前,横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体现在部门衔接、全程监管和支撑保障等三个方面。

2.1 部门衔接的问题

从内外两方面提出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在部门衔接上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门协作需要加强。虽然各地已经探索建立了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刑衔接等机制,但难以有效落地,但还需要进一步在国家部委层面强化顶层设计,健全工作机制。二是内部合作有待强化。在农业农村部门的内部系统中,农产品质量安全涉及监管、执法、监测、产业等多个部门,存在职能交叉、重复管理等问题,发现问题与快速解决问题机制还不顺畅,风险隐患难以及时解决。

2.2 全程监管的问题

重点聚焦源头治理、过程管控、责任落实等方面提出全程监管过程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源头治理方面。主要存在着特定农产品严格管控区域划定不清楚,多部门监管,职责不明确;农业投入品网络销售存在经营主体资质亟待规范、监管职责界限区分不明;横州市农业标准制修订在制标和贯标方面存在不一致的问题。二是全程管控方面。在“三前”环节中,农产品收贮运环节一直是监管的模糊地带,存在监管盲区,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另外,收贮运主体流动性强、主体信息不明确,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三是责任落实方面。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没有充分发挥作用,尽管具备溯源凭证基础,但是,实践中,市场上很难见到。一旦发现问题农产品,由于缺少溯源信息,难以溯源到具体的生产经营主体和生产产地。

2.3 支撑保障的问题

随着机构改革的推进,基层部门合并整合,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支撑保障方面出现如下问题。一是有的横州市乡镇监管服务机构被整合进农业水利站,保留监管站牌子。机构整合后的乡镇监管人员编制削减,任务增多,监管员专职少、兼职多,导致基层监管缺少有力抓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成为“空中楼阁”。二是随着机构改革的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不断被整合或撤销,其中大部分为市级质检机构,整合后出现检测队伍不稳、工作不顺、能力削弱、保障不力等突出问题。

3.对策建议

从行政推动、科研论证、检验检测体系、农业标准化、拓宽交流渠道等方面提出如下建议:

3.1 强化部门协作

部门之间应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形成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合力,这是基层所盼,也是工作所需。建议强化承诺达标合格证与市场准入要求中的可溯源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衔接,完善监管全链条;健全产地环境监测评价制度,预防因产地土壤、灌溉用水等环境因素带来的问题隐患;加强农业投入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严防禁用药物、假劣农资通过网络流入市场;建立不合格产品信息、问题案件线索双向通报机制,确保通报的问题产品来源明确;着力推动在案件联合执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方面建立会商机制,加强协作配合。

3.2 加强科研支撑

横州市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食用农产品全程监管中核心问题和重点任务的研究支撑,重点围绕食用农产品概念范围界定、高风险农产品目录制、产地监测制度研究、收贮运环节监管措施、食用农产品入市前监督抽查制度、食品安全全链条追溯机制、大数据应用服务模式、农新产品安全工作与产业发展、农产品品牌化发展等方面强化需求分析与理论研究,将理论研究成果转化为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技术支撑,探索创新更多监管措施,护航农业产业发展。

3.3 建立网格化监测网络。

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制度。入户产业调查,摸清产业主体情况。开展乡镇产业主体调查摸底,掌握本乡镇农业产业发展现状,了解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难题。围绕产品入市前各环节质量安全管控,健全监管制度,开展巡查记录、做好监测档案和工作台账,规范监管行为;落实监管人员分区、包片、联点责任制,分解量化任务,将岗位责任落实到农资经营门店和生产基地、田块,实行网格化监管管理。以网定格、以格定人,以人定责,监管有主体、管理有痕迹。

3.4 健全网格化监管,落实监管责任。

健全市、乡(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把做好农产品质量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规定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制定监管分布图、公示栏。落实监管人员、协管员,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等职能,实行区域包片负责、靠前督办,确保工作有人抓、信息有人报、问题有人查。

3.4.1 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

3.4.1.1 建立监管“三名录”。建立乡镇内农产品生产主体名录、农产品生产品种品类名录、重点风险农产品名录“三大目录”。

3.4.1.2 明确“三定”要求。建立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的“三定”网格化监管机制,明确每个监管员、协管员的监管区域、工作内容和工作任务等。

3.4.1.3 完善“三图”上墙。根据监管“三名录”和“三定”要求,形成监管区域分布图、网格化监管平面图和监管责任分配图,张贴在办公室墙上明显位置。

3.4.1.4.健全“九项”制度。乡镇应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协管员制度、考核评价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巡查检查制度、隐患排查制度、报告汇报制度、监管例会制度、应急处置制度9项监管制度。

3.4.2 开展定期巡查与监测

3.4.2.1 开展定期巡查指导。严格执行农业生产巡查制度,确保每年至少巡查4次纳入监管名录的生产主体,督促和指导生产者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规定,建立健全生产档案。巡查检查过程中发现农产品存在疑似风险隐患的,应立即实施现场抽样,通过快速检测或委托定量检测进行研判确认。

3.4.2.2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定年度监测方案,监管名录的生产主体100%纳入监测范围,按时认真完成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南宁市下达的快速检测任务,示范乡镇和示范市均能开展禁限用农药和常用的常规农药的快速检测,推广实施胶体金免疫快速检测技术。

3.4.3 指导和督促名录内生产主体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制度

3.4.3.1 指导生产主体公示信息。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养殖大户在醒目位置公示生产主体基本情况、质量安全责任人、质量安全承诺书、网格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张贴禁限用农药兽药名录等。

3.4.3.2 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管理制度。指导生产主体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至少应有生产技术规程、禁限用农药(兽药)名录、投入品使用规定、产品收获及质量安全检测规定等制度。

3.4.3.3 加强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指导辖区内生产主体对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实现追溯信息的互联互通。辖区内列入监管名录的农产品生产主体100%实行质量安全追溯。

3.5 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

对辖区内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和商品农产品收储运主体的调查摸底和备案登记,强化动态管理;开展生产经营条件审查,对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限期整改,分类建立农药、肥料产品使用指导目录;在生产基地竖牌公示禁限用农药产品、肥料产品使用安全规定,公布联点监管责任人姓名和举报电话。同时与经营主体签订种植业质量安全承诺书,要求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完善自律制度,坚决杜绝违规使用禁用高毒农药行为。

3.6 加强产地准出管理,推行“合格证”制度。

农产品上市前须经生产者自检或当地监管站抽检合格后准出,检出农药残留超标的要推迟采收上市,经延迟采收、在上市时必须逐批次检测准出;检出含有禁用物质或已采收的农残超标农产品,应责令并监督生产者自行销毁,对拒不销毁的要强行收缴后集中销毁;加强对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的质量安全抽检,严防不合格农产品进入流通消费市场。所销售的食材必须通过农药残检,合格后才可以出库,必须定期接受第三方抽检和不定期的政府风险抽检。

3.7 加强技术服务,制定各产业绿色食品生产规程。

通过定期培训、手机微信群、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服务,开展法律法规、农事农情、预警提示等信息咨询服务。以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经营主体为监管重点,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农产品全程标准化生产体系和全程标准化质量控制体系,制定了“茉莉花、甜玉米、番石榴、番木瓜、稻谷”等绿色食品生产规程。并开展对相应基地进行绿色食品认证,严格证后监管,规范绿色有机农产品的用标行为。

3.8 拓宽交流渠道

在疫情防控期间,围绕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定期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线上直播轮训,针对全国范围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者,重点解读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的要求,对豇豆、韭菜、芹菜等11个品种管控技术措施进行培训指导,解读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飞行检查、日常巡查等工作的设计部署和开展要求,邀请广西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专家“现身说法”,分享交流安全县创建、网格化管理、农安信用监管、农产品品牌发展等方面实践经验和创新做法。

4.结语

总而言之,近年来,人们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这对人们的生活健康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然而,在实际中,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存在诸多问题。例如,部门衔接、全程监管和支撑保障,各监管部门的权责不明确,导致出现盲区。因此,需要重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进一步完善“从农田到餐桌”全程监管的制度和机制的同时,还要增强农业标准化的体系,切实为人们提供达到有关质量标准的农产品,为我市农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提供重要的保障。

猜你喜欢

全程食用农产品
农产品网店遭“打假”敲诈 价值19.9元农产品竟被敲诈千元
上半年我国农产品出口3031亿元,同比增长21.7%
全程“录像”,写观察日记
冷冻食品,如何选购和食用?
全程管控在机电工程设备安装的实施
各地农产品滞销卖难信息(二)
垃圾全程分类的上海模式
中国食用植物油供需平衡表
中国食用植物油供需平衡表
手工制鞋全程L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