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恩格斯晚年的所谓“政治遗嘱”
——对一桩历史公案的澄清*
2022-11-22赵玉兰
赵玉兰
1895年,恩格斯在去世前5个月为首次出版的单行本《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撰写了一篇导言,名为《卡·马克思〈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一书导言》(以下简称《导言》)。在这篇文章中,恩格斯对合法斗争特别是议会斗争的重大作用和积极意义给予了高度评价,从而引起了后人的广泛讨论。特别是爱·伯恩施坦把这篇文章称为恩格斯的“政治遗嘱”(1)参见殷叙彝编:《伯恩施坦文选》,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163页。,并进一步得出:阶级斗争的革命手段已经不再成为必要,资本主义社会将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社会。这就给我们提出了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恩格斯晚年是否放弃了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暴力革命的思想而根本转向了和平主义路线?进一步讲,恩格斯是否因此而成为伯恩施坦修正主义的真正源头?所有这些问题必须得到彻底澄清和全面说明。
一、《导言》中的自我反思
1895年1月底,德国社会民主党机关报《前进报》的出版社经理理·费舍致信恩格斯,提出《前进报》出版社有意把马克思在《新莱茵报。政治经济评论》中发表的关于法国1848年革命的一系列文章作为单行本出版,请恩格斯为之撰写导言。恩格斯欣然应允,并在2月14日至3月6日为这部小册子撰写了《导言》(2)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381、386-388、561页。。在《导言》中,恩格斯指出,如果说在1848年革命期间革命者都坚信,“伟大的决战已经开始,这个决战将在一个很长的和充满变化的革命时期中进行到底,而结局只能是无产阶级的最终胜利”(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382、382、388页。,那么1848年革命失败之后的历史则“不仅打破了我们当时的错误看法,并且还完全改变了无产阶级进行斗争的条件。1848年的斗争方法,今天在一切方面都已经过时了”(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382、382、388页。。由此,关于无产阶级斗争方式的转变问题成为恩格斯论述的核心主题。
第一,简单的突然袭击不可能实现对社会的改造。恩格斯指出,从1848年年中起欧洲开始逐渐复兴,1849年和1850年更是达到全面繁荣。伴随着这一繁荣期,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欧洲许多国家真正发展起来。与此相应,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作为两大主要阶级才真正形成,它们的阶级对立、阶级对抗亦不再局限于曾经零星的大工业中心,而是遍布欧洲、普遍存在。在阶级对立、阶级斗争的大背景下,无产阶级大军亦不断发展,在数量、组织性、阶级觉悟方面都不断加强。恩格斯指出,既然无产阶级不得不慢慢向前推进,逐步夺取阵地,那么这就表明,1848年想通过一次革命、一次突袭来实现社会改造,是多么不可能,多么不现实。(5)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384-385、389、390-393、382、382、384页。
第二,德国社会民主党的政治实践为工人阶级斗争开拓了新的领域。恩格斯对1866年实行普选权以来德国社会民主党在每三年一届的帝国国会选举中所取得的傲人成就做了逐一列举,对该党利用普选权所取得的巨大进步不吝溢美之词。他指出,德国工人“给了世界各国的同志们一件新的武器——最锐利的武器中的一件武器,向他们表明了应该怎样使用普选权”。(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382、382、388页。在恩格斯看来,普选权给工人运动带来的好处可谓数不胜数,它能够使党每三年计算和评估一次自身的力量;它是衡量革命斗争是否适度的尺子;它能够通过竞选宣传使无产阶级政党深入群众;它能够使社会民主党利用帝国国会的讲坛宣传自己的主张,等等。(7)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384-385、389、390-393、382、382、384页。因此,在恩格斯看来,普选权赋予无产阶级一种崭新的斗争方式,这种斗争方式使得它能够在资产阶级的统治范围内为自己争得重大利益。
第三,旧式的起义特别是街垒战已经大大过时。恩格斯指出,1848年前,起义者若想在巷战、街垒战中获胜,至多是在道义上影响、动摇军队的士气,从而通过士兵倒戈或消极对待而夺取起义的胜利。但是在1848年革命之后,这种道义上的影响已经消失殆尽。士兵不再将起义者视为人民,而是视为叛逆者、反动分子;他们对巷战日益熟悉,会采用迂回战术攻克目标;军队装备的改进、兵力集聚的加速也使得镇压起义愈发便利。相反,就起义者而言,他们不仅越来越难以动员社会各阶层人民广泛参与,而且缺乏良好装备、统一指挥和相互配合。恩格斯特别提到,1848年后新建的街道又长又直又宽,根本不适合街垒战。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旧式的起义、街垒战等斗争方式显然已经不合时宜。(8)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384-385、389、390-393、382、382、384页。
可以看出,恩格斯在《导言》中对1848年革命以后斗争条件、斗争方式的变化作了深刻反思,而他在文中反复使用的“我们也曾经错了”“我们当时的错误看法”“我们……是不对的”(9)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384-385、389、390-393、382、382、384页。等表述,亦表明了恩格斯严肃而真诚的自我批评。然而,《导言》中的这些自省被伯恩施坦堂而皇之地拿来论证其修正主义观点。在《社会主义的前提和社会民主党的任务》(以下简称《前提》)一文中,伯恩施坦指出,“现代民族国家的政治制度愈是民主化,巨大政治灾变的必然性和机会就愈减少”(10)殷叙彝编:《伯恩施坦文选》,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102页。,从而极力鼓吹合法斗争的作用,根本否定革命的可能性,强调从资本主义社会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社会。为了佐证自己的观点,伯恩施坦多次引用《导言》中有关政治性突袭已经过时、议会斗争必须加强的阐述,进而得出结论:恩格斯深信,以灾变为顶点的策略已经过时,因此,他认为有必要对这种策略作出修正。(11)参见殷叙彝编:《伯恩施坦文选》,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103页。我们不禁要问,恩格斯晚年确实主张根本修正武装斗争、暴力革命的策略而完全转向了议会斗争的和平主义路线吗?换言之,恩格斯晚年变了吗?
二、20年前的历史预演
要想确定恩格斯晚年的观点是否发生改变,我们有必要首先考察1878年前后恩格斯对议会斗争与暴力手段这两种方式的总体态度。如前所述,自1866年实行普选权以来,德国社会民主党在议会斗争中取得斐然成就。但是,在1878年招来反社会党人非常法的镇压之后,对合法斗争与暴力斗争这两种方式的权衡与抉择就成为德国社会民主党所面临的首要问题,而恩格斯包括马克思亦对这一问题作出了坚决而明确的回答。因此,恩格斯在这一时期针对议会斗争与暴力斗争、和平路线与革命路线所持的立场、观点就能够成为判定1895年他在《导言》中态度是否有变的基准或标尺。
第一,1878年前采取以议会斗争为主、革命斗争为辅的策略。1877年初,德国社会民主党在帝国国会选举中再次取得重大胜利,其选票从1874年的35万票一跃升至60万票。这一胜利令恩格斯欢欣鼓舞,他在一系列文章中谈及了这项重大成就。在《1877年的欧洲工人》一文中,恩格斯在开篇就谈到,“1877年一开始,就迎来了一次胜利,这次胜利是工人曾经取得的最重大的胜利之一”(12)。在《意大利的情况》一文中,恩格斯高度评价了德国1877年选举和与之相关的比利时运动的转折——“摒弃以往实行的不干预政治的政策而代之以争取普选权和工厂法的鼓动”(13)——对意大利工人运动所产生的积极影响。
最值得关注的当属《关于1877年德国选举给恩·比尼亚米的信》一文。在这篇短小精悍的文章中,恩格斯不仅热情赞扬了1877年德国选举的巨大成就,而且对另外一种斗争形式——革命表达了明确态度。他谈到,“有人会说,那么为什么你们不使用这些力量现在就来进行革命呢?因为,我们取得的不过是550万票中的60万票,并且这些选票又分散在各个区域,我们显然会被打败,举行考虑欠周的起义,采取轻率的行动,我们自己就会把一个运动葬送掉……”(14)显然,对恩格斯而言,议会斗争的胜利仍然属于初级阶段的成就。在群众基础依然薄弱、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力量对比依然悬殊的情况下,草率的革命斗争只会使已有的斗争成果付诸东流。然而,这是否意味着恩格斯根本否定了革命本身呢?并非如此。他极有远见地指出,“普鲁士人……不会不采取对策;但是,反动和镇压越厉害,掀起的波浪就越高,直到最后把所有的堤坝冲毁”(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63、121、115、115页。。看来,恩格斯已经敏锐地预见到,对德国社会民主党的胜利感到胆战心惊的资产阶级必将采取反动措施。然而即便如此,在他看来,社会民主党也会采取相应的反制措施,掀起巨浪,冲毁堤坝。这里的比喻已经充分反映了恩格斯的革命立场和革命态度。
第二,反社会党人非常法生效后对革命的突出强调。如恩格斯所料,1878年10月,德国帝国国会通过了反社会党人非常法,德国社会民主党因此陷入非法状态:党的组织被取缔,报纸刊物被查封,党员遭到迫害。面对资产阶级赤裸裸的暴力镇压,恩格斯并没有悲观失望。在1879年3月撰写的《德国反社会党人非常法——俄国的现状》一文中,他以革命者所特有的乐观精神指出,“反社会党人法将产生对我们特别有利的结果。它将完成对德国工人的革命教育”(16)。这里所谓的“革命教育”正是指关于革命斗争、暴力活动本身的教育。恩格斯为什么强调这一点呢?他谈到,“合法活动使得某些人开始觉得,为了达到无产阶级的最后胜利,不需要再做别的事情了。在德国这样一个缺乏革命传统的国家里,这种现象可能成为危险的现象”(17)。可以看出,多年的议会斗争及其成功在使恩格斯备感欣喜的同时亦使他心怀隐忧。越来越多的人醉心于议会斗争的成功,他们以为只要通过议会活动、选举胜利就能最终战胜资产阶级,夺取国家政权,从而实现工人阶级的彻底解放。这一貌似光明、平坦的合法斗争大道完全遮蔽了“别的事情”和别的斗争途径——革命。在恩格斯看来,恰恰是俾斯麦政府炮制的反社会党人非常法使社会民主党人从迷醉中清醒过来。他们终于意识到,资产阶级绝不可能轻易让权。当社会民主党的上升势头锐不可挡时,资产阶级就会公然采取暴力手段剥夺其合法赢得胜利的机会。因此,社会民主党人必须抛弃对合法斗争的美妙幻想,真正走上革命的道路。
第三,对德国社会民主党内部改良路线的批评。正是基于反社会党人非常法所造成的新的斗争形势,恩格斯对德国社会民主党固守既往的合法斗争路线深感不满,他对这一斗争策略的严厉批评集中体现在凯泽尔事件上。1879年5月,社会民主党议员麦·凯泽尔在社会民主党帝国国会党团的授意下发表了为俾斯麦政府的保护关税法案进行辩护的演说。随着社会民主党的新机关报《社会民主党人报》在瑞士的筹办,凯泽尔事件开始发酵。当时,身在苏黎世的伯恩施坦受社会民主党领导人的委托,邀请正在巴黎的德国社会民主党人卡·希尔施担任新机关报的编辑。然而,正是由于对凯泽尔事件持不同态度,伯恩施坦与希尔施在通信商洽合作事宜过程中发生了严重的分歧,从而导致谈判破裂。一方面,希尔施对凯泽尔事件持严厉的批评态度。他在其主编的《灯笼》周刊中认为,凯泽尔由于“同意拨款给俾斯麦”而违背了社会民主党“整个策略的首要基本准则”——“不给这个政府一文钱”。(18)另一方面,伯恩施坦对凯泽尔事件则持完全宽容的态度。他认为,不能以希尔施主编的《灯笼》“作为榜样”,新的机关报“不应当热中于政治激进主义,而应当采取原则上社会主义的立场。诸如攻击凯泽尔这样一些曾引起所有同志异口同声斥责的事件,无论如何应当避免”(19)。类似地,社会民主党领导人路·菲勒克也认为,《社会民主党人报》不应当成为“扩大的《灯笼》”,而应当“采取冷静克制的立场”(20)。可见,在反社会党人非常法出炉后,德国社会民主党内部在斗争策略上存在很大的混乱和分歧,而凯泽尔事件就像一面镜子把这种乱象展现得一览无遗。那么,恩格斯包括马克思将如何看待凯泽尔事件特别是它所引发的斗争策略之争呢?
1879年9月,在与马克思充分沟通后,恩格斯亲笔草拟了一封信寄给了社会民主党领导人,这就是著名的《给奥·倍倍尔、威·李卜克内西、威·白拉克等人的通告信》。在信中,恩格斯充分表达了他和马克思对凯泽尔事件及争论各方的态度。恩格斯首先对希尔施表达了支持的立场,他认为希尔施对凯泽尔支持反动政府的谴责,对其违反党的宗旨原则的批评,是完全正确的。在此基础上,恩格斯进一步批评了伯恩施坦和菲勒克所谓“冷静克制”的论调。他指出,“菲勒克丝毫不比伯恩施坦少卖力气;菲勒克之所以认为伯恩施坦是适合的人,正是因为他过于温和,因为我们现在不能旗帜鲜明地扬帆前进。”(2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342、342、352、351、352、354页。与之相反,恩格斯认为,在反社会党人非常法所鞭长莫及的瑞士,社会民主党所要做的恰恰是“旗帜鲜明地扬帆前进”。在他看来,《社会民主党人报》作为党的机关报,就应该在德国之外面向整个欧洲清晰阐明其原则、立场、宗旨和目标。这里需要的不是冷静克制,而是大胆张扬。毫无疑问,对于反社会党人非常法条件下德国社会民主党所表现出的改良主义的立场,恩格斯是极为不满的。在他看来,在遭到反动镇压的生死攸关时刻,德国社会民主党更应该坚决地表明自己的立场与态度,采取强硬果敢的斗争方式进行回击,从而真正体现一个严肃的革命政党的本色。
三、被删改的《导言》和被抹去的革命
从上面的追溯可知,在19世纪70年代,恩格斯对德国社会民主党的斗争策略有一个从强调合法斗争向强调革命斗争的转变过程,其节点正是1878年实施的反社会党人非常法。如果说在此之前,恩格斯对社会民主党的议会斗争成就欢欣鼓舞、振奋不已,那么在此之后,在遭受极端迫害的严峻形势下,他则主张全面开展果断勇敢的革命斗争、暴力斗争。显然,对恩格斯来说,合法斗争和暴力革命都不是绝对、唯一的斗争方式,它们取决于特定的历史条件和具体的斗争形势。那么,在写作《导言》的1895年,斗争形势又是如何呢?它对《导言》的写作有没有影响呢?
第一,《导言》背后的《反颠覆法草案》。1895年3月初,费舍受德国社会民主党执行委员会的委托,致信请求恩格斯接受他们对《导言》提出的修改建议。3月8日,恩格斯复信费舍,表示大体同意执行委员会的修改建议,但是有三处删除除外。这三处删除分别是:其一,原文“群众……自己就一定要弄明白这为的是什么,他们为争取什么而去流血牺牲”中的“流血牺牲”被删去了;其二,原文中的“无准备的攻击,到处都退到次要地位”一句被删掉了;其三,原文“现在社会民主党是靠遵守法律来从事颠覆的”中的“现在”被删掉了。(22)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659-660页。显然,这三处都是关于斗争策略的,前两处涉及具体的斗争方式即革命斗争,第三处涉及合法斗争的时效性。那么,执行委员会为什么要删除这几处呢?原来,1894年12月,德国政府向帝国国会提交了一份《反颠覆法草案》,建议对蓄意用暴力推翻现行国家秩序者予以严惩。不言而喻,这一法案针对的正是旨在推翻资产阶级政权、实现工人阶级解放的社会民主党,因而可谓是升级版的反社会党人非常法。从1895年1月14日至4月25日,该法案经历了长达三个多月的审议期,而《导言》的写作及准备出版恰恰发生在这一审议期内。正是在此背景之下,执行委员会希望恩格斯对《导言》进行修改删节,尽可能冲淡其中的暴力、革命色彩。由此可知,《导言》其实诞生在一个极为特殊的历史背景下,它的内容并不是恩格斯思想的独立、全面、充分的展现,而是受制于社会民主党有可能再次遭到镇压的独特的时代境遇和历史条件。
第二,恩格斯的基本态度和立场。既然恩格斯非常清楚社会民主党的考虑,那他为何仍然要求保留上述三处原文而不作删改呢?这就涉及他当时对社会民主党斗争策略所持的基本态度了。从致费舍的信就可以看出,恩格斯对社会民主党针对《反颠覆法草案》所采取的应对策略是极难苟同的。在他看来,社会民主党一味坚持合法斗争是极不合时宜的,“我不能容忍你们立誓忠于绝对守法,任何情况下都守法,甚至在那些已被其制定者违犯的法律面前也要守法”。(2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659页。对恩格斯而言,合法斗争虽然在一定条件下有效,但它并不是绝对的、永恒的斗争方式,绝不能无条件地、不惜一切代价地守法。进一步讲,社会民主党为了遵守所谓合法斗争的路线竟然声称绝对放弃暴力,更是愚不可及的。正因如此,恩格斯坚决要求保留上述的前两处原文,从而捍卫革命斗争、暴力活动的应有地位。至于恩格斯在第三处改动中坚决要求保留的“现在”一词,则尤其体现了他对斗争策略之时效性的强调。在恩格斯看来,德国社会民主党通过合法斗争来从事颠覆活动,这一点只适用于当时当日,而不是一劳永逸地适用于一切场合、一切情境。这意味着,合法斗争、议会斗争并不是根本的、不容置辩的原则,而只是一种斗争方式、斗争策略,它因时而易,因地而变。
第三,《导言》的本来面貌。1895年,《新时代》和《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单行本分别全文发表了《导言》。没有人知道它由于特殊时势而遭到了删改,因而并非恩格斯本来思想的如实呈现。而伯恩施坦正是以这一正式版为基础,把恩格斯绑架为其修正主义观点的源头。但是在30年后的1925年,达·梁赞诺夫依据他从柏林搜集到的恩格斯遗稿,在德文刊物《在马克思主义旗帜下》公布了《导言》的全部删改细节,从而使这一重要文本的“庐山真面目”首次呈现在世人面前。由此我们发现,不仅恩格斯坚决要求恢复原貌的三处改动依然保留了两处(只有第三处的“现在”一词得到恢复),而且还有多处关于暴力、革命、斗争等有违合法斗争策略的内容遭到了删除,它们不仅涉及字词、语句,而且还涉及大幅段落。例如,在谈及德国社会民主党通过合法的议会斗争而成长为国内的决定性力量时,恩格斯写到,“我们的主要任务就是不停地促使这种力量增长到超出现行统治制度的控制能力,不让这支日益增强的突击队在前哨战中被消灭掉,而是要把它好好地保存到决战的那一天”(24)。可见,尽管恩格斯强调议会斗争的量的积累,但他并不否定最终到来的一场决战及其造成的质的飞跃。然而,这段话的后两句作为其观点的点睛之笔却被删除了。再例如,在强调时势的变化使起义愈发不易而镇压起义却愈发容易时,恩格斯用整整一大段阐述了巷战依然具有的作用及其未来的获胜可能性。在该段的开篇,他用反问的方式明确表态:“这是不是说,巷战在将来就不会再起什么作用了呢?决不是。”(25)D.Rjasanow, “Engels Einleitung zu Marx’ ‘Die Klassenkämpfe in Frankreich 1848-1850’”, Unter dem Banner des Marxismus, 1925-1926(1-1): S.164,163; 中文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396、393页。遗憾的是,这一大段论述在发表时也被完全删除了。
因此,如果把被删除的内容纳入考量,我们就会发现,它们与恩格斯的既有论述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辩证的统一体。恩格斯既强调一次性的突袭日益不可能,肯定斗争的长期性,但又不否定最终会有一场决战、一次决斗;他既赞赏议会斗争、合法斗争的重大作用,又不否定暴力革命、流血牺牲的积极意义;他既承认旧式起义、街垒战在当时已然过时,又不否认它们在未来依然存在并有取得胜利的可能性。由此,《导言》的原初稿本就使我们真正看清了恩格斯思想的完整原貌。
四、恩格斯的思想澄清
从上述分析可知,只有立足于《导言》的原初稿本,立足于恩格斯的完整阐述,我们才能真正把握恩格斯的思想原像,进而清理和回答与《导言》相关的重大理论问题。
第一,恩格斯晚年的观点改变了吗?上文对《导言》原初稿本的考察已经表明,恩格斯对议会斗争的肯定是限定于当时当日的,他并没有把议会斗争绝对化、永恒化、唯一化,更没有根本放弃暴力革命思想而转向和平主义路线。不过,笔者以为,仅仅局限于《导言》自身内容来回答这一问题还不够充分。要想真正弄清恩格斯晚年对议会斗争和革命斗争的态度是否发生了根本转变,需要立足于更广阔的历史视野和更多面的比较分析。这里,我们有一个重要的参照点,即恩格斯在19世纪70年代对斗争策略问题的所思所想。之所以选取这一时间段,是因为恰恰从此时起,德国社会民主党开始利用普选权真正投入到议会选举、议会斗争之中。也正是从此时起,合法斗争与暴力革命的两个选择才现实地摆在社会民主党及其理论领袖恩格斯包括马克思面前。因此,关于恩格斯晚年观点是否有变的问题就具体化为:恩格斯在19世纪70年代对议会斗争与革命斗争的态度同19世纪90年代特别是《导言》写作时期是否有别?
如前所述,19世纪70年代德国社会民主党在议会选举中一路高歌猛进,1877年其选票达到了史无前例的60万张。关于这一胜利,恩格斯在多篇文章中均有提及并作了高度评价。同时,他也强调了议会斗争的诸种好处,如“统计自己的力量”(2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 2001年,第163、354页。等等。此外,恩格斯也认为,革命的时机还远不成熟,因为群众基础依然薄弱、敌我力量依然悬殊。所以,若在此时举行革命,只会为反动政府的镇压提供机会。正如恩格斯谈到的,俾斯麦最希望的事就是暴乱,因为“那时他就可以开枪了”。(2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339页。可以说,恩格斯在70年代议会斗争高潮时期所作的这些论述,令我们有强烈的似曾相识之感,因为在1895年写作的《导言》中,类似的论述比比皆是。例如,恩格斯在《导言》中对19世纪70、80、90年代议会斗争的成就作了详尽历数并称许有加;他对议会斗争的益处作了逐一说明,如“每三年计算一次自己的力量”(28),这与70年代的表述如出一辙;恩格斯同样强调,决不“糊涂”到被“骗入巷战”(2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389、397页。,以免成为反动政府的炮灰。可见,不论是70年代还是90年代,在议会斗争的高潮期,恩格斯对合法斗争、议会选举都是颇为肯定的,而武装斗争、暴力革命在他看来则是次要的斗争方式,需谨慎对待。然而,当斗争形势发生急剧变化时,恩格斯便会及时调整斗争策略。在1878年反社会党人非常法实施后,恩格斯一改曾经对议会斗争的支持态度,根本反对社会民主党人所盲目固守的合法斗争路线。上文提及的他对凯泽尔事件的批评,恰恰反映了他在变化的形势下对和平、温顺的议会斗争策略的否定以及对激进、高昂的革命斗争策略的推崇。类似地,当1895年初反动政府炮制的《反颠覆法草案》再次让社会民主党人面临受迫害的威胁,而后者再次错误地采取了忍让退却、温顺守法的斗争策略时,恩格斯则再次坚决主张革命立场和革命态度,并努力在《导言》中为最后的决战、巷战,为流血牺牲、暴力斗争保留空间和可能。可见,当合法斗争毫不可行、反动迫害极为严酷时,恩格斯就会高举革命大旗,以暴力手段、流血斗争正面回应资产阶级的暴力镇压。
因此,不论是19世纪70年代还是90年代,不论是议会斗争高潮期还是反动镇压严酷期,恩格斯都会根据具体的斗争形势来选择具体的斗争策略。而正是由于这两个时期斗争形势的类似发展轨迹,我们可以看出恩格斯在不同阶段上所采取的斗争策略都是相同的、一致的。这就表明,晚年恩格斯在斗争策略上并没有发生根本转变。
第二,恩格斯是伯恩施坦修正主义的源头吗?单从观点上讲,上文对《导言》原初稿本的考察已经充分证明,恩格斯晚年并没有如伯恩施坦所说的那样根本否定革命斗争,进而主张从资本主义社会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社会。但是这样的答案还不够全面完整。笔者以为,对这一问题的考察既要依据《导言》,又不能局限于《导言》;既要考察恩格斯,又要考察伯恩施坦。如果说19世纪末期伯恩施坦才正式抛出了修正主义的论调,那么在对19世纪70年代恩格斯斗争策略的分析中,我们亦发现了伯恩施坦修正主义的最初苗头。不论是对凯泽尔事件的维护,还是对希尔施及其主编的《灯笼》的批判,不论是对政治激进主义的否定,还是对冷静克制态度的强调,伯恩施坦处处表现出改良主义、修正主义的倾向。正如恩格斯所批判的,“菲勒克之所以认为伯恩施坦是适合的人,正是因为他过于温和”(3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 2001年,第163、354页。这里的“温和”一词可谓一语中的,它根本揭示了伯恩施坦的改良主义倾向。
值得一提的是,恩格斯不仅围绕凯泽尔事件对伯恩施坦的改良路线作了尖锐批评,而且还对1879年伯恩施坦、卡·赫希柏格和卡·施拉姆等“瑞士三人团”在《社会科学和社会政治年鉴》中发表的文章《德国社会主义运动的回顾》(以下简称《回顾》)作了严厉驳斥。在当年9月8日致贝克尔的信中,恩格斯扼要概括了这篇文章的“奇谈怪论”“无稽之谈”:德国社会民主党宣称自己为工人党是错误的;它对资产阶级的不必要攻击给自己招来了反社会党人法;需要的不是革命,而是长期的和平发展。(31)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364-365页。可以想像,这些观点对于恩格斯而言是何等荒谬,何等愚蠢。如果德国社会民主党不是工人政党,那么它的无产阶级性质将不复存在,它的宗旨和纲领将被根本抛弃;如果它不对资产阶级发动进攻,而是对之逢迎应和,那就根本放弃了它的斗争目标,放弃了它所应处的反对党地位;如果它抛弃革命、盲目守法,就不可能彻底推翻资产阶级政权,从而实现工人阶级的解放。因此,恩格斯指出,“这篇文章表明,这三个人全都是最平庸的资产者,和平的博爱主义者。”(3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367页。历史地来看,《回顾》不仅是德国社会民主党改良主义路线的集中体现,更是伯恩施坦未来的修正主义观点的初步亮相。正如倍倍尔在1898年10月给正式提出修正主义观点的伯恩施坦写信时谈到的,“你和赫希柏格以及施拉姆写了那篇可恶的文章(1879),它把我们大家都惹火了,现在提起那篇文章就使人鲜明地联想起你目前的观点,只不过你今天走得更远罢了。”(33)中央编译局国际共运史研究室:《德国社会民主党关于伯恩施坦问题的争论》,三联书店,1981年,第60页。
如倍倍尔所说,19世纪末期的伯恩施坦确实走得更远。他在1899年出版的《前提》中指出:社会主义的最终目的是微不足道的,运动才是一切,社会民主党应当更加关注当前形势下工人阶级政治权利的斗争和经济活动的组织。同时,他认为,所谓的崩溃论、灾变论并不适用于社会民主党,不断地前进比一场灾变所提供的可能性更能保证持久的成功。(34)参见殷叙彝编:《伯恩施坦文选》,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103-104页。显然,伯恩施坦的修正主义不仅否定了无产阶级的革命斗争,否定了资本主义的必然崩溃,而且根本抛弃了共产主义的最终目标。它彻彻底底地背离了马克思主义。然而,伯恩施坦却以《新时代》和单行本中被删改过的《导言》为自己的观点辩护,因而把恩格斯卷入了修正主义的泥潭。已逝的恩格斯如何能够为自己辩护呢?我们惊喜地发现,正是在70年代对《回顾》一文进行批判时,恩格斯留下了一段极为精彩的评述。它像一段未卜先知的辩护词,对未来伯恩施坦对自己的歪曲利用提前做出了回应与澄清。恩格斯指出,按照伯恩施坦等人的观点,“党不应当把那些能吓跑资产者并且确实是我们这一代人无法实现的长远目的放在主要地位,它最好是用全部力量和精力来实现这样一些小资产阶级的补补缀缀的改良,这些改良会给旧的社会制度以新的支持,从而把最终的大灾难或许变成一个渐进的、逐步的和尽可能温和的瓦解过程。”(35)恩格斯的这段论述可谓逐字逐句地概括了伯恩施坦后来在《前提》中提出的修正主义错误观点:对共产主义的虚无化、对社会改良的鼓吹、对崩溃论的否定以及对和平渐进路线的推崇。而恩格斯对伯恩施坦之流的态度是怎样的呢?他言辞犀利地批判道:“正是这些人在忙个不停的幌子下不仅自己什么都不干,而且还企图阻止别人做任何事情,只有空谈除外;正是这些人想把历史禁锢在他们的狭隘的庸人眼界之内,但是历史每一次都毫不理睬他们而走自己的路。”(3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360、360-361页。可见,对于主张“改良”“渐进”“温和”的修正主义观点,恩格斯持根本的反对态度。这就充分表明,恩格斯非但不是伯恩施坦修正主义的源头,相反,早在20年前后者初步提出修正主义观点时,他就已经是修正主义的严厉批判者了。
综上所述,恩格斯晚年在无产阶级斗争策略问题上并没有发生根本转变。如果仅仅因为他对议会斗争的高度评价而认为他转向了和平主义路线,从而把《导言》视为其“政治遗嘱”,那就犯了以偏概全的重大错误。对恩格斯而言,合法的议会斗争和武装的暴力革命都不是唯一的、绝对的斗争方式,它们均取决于具体的时代背景和斗争环境,必须因时而行、因势而动。因此,《导言》作为恩格斯晚年的重要著作之一,它所体现的一切从实际出发、根据具体形势确定斗争策略的精神,可谓是恩格斯留给后人的一份宝贵遗产。它时刻提醒我们,不能教条、不能武断,而是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