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准确理解“党媒”新闻报道“全面”观念与“正面为主”观念之间的关系

2022-11-22杨保军

关键词:党媒新闻报道负面

杨保军

中国人民大学 新闻学院,北京 100872

在当前中国语境中,“党媒”狭义上是指党的机关媒体,广义上是指党领导的媒体。本文使用“党媒”的广义概念,并主要指党领导的新闻媒体。经过百年演变发展,“党媒”在新闻报道层面形成了比较稳定的工作观念与工作方法,这就是“坚持以正面宣传(报道)为主”①在本文中,“以正面宣传为主”与“以正面报道为主”只有字面上的差异,实质意义完全一样。后文中,除了引文,一律使用“以正面报道为主”。但需要说明的是,“以正面宣传为主”主要是党和政府文件中的用语,“以正面报道为主”主要是学术界的用语。前者意在强调新闻的宣传功能,后者意在强调新闻的报道功能。就“党媒”作为党的耳目喉舌这一定性来说,用“宣传”更为准确,就“党媒”也是新闻媒体来说,用“报道”更为合理。由于“党媒”宣传功能、舆论引导功能的实现,都要以新闻报道为基础或基本中介手段,必须遵循新闻规律,因而本文使用“以正面报道为主”这一表述。事实上,新闻学界如今普遍使用的也是这一表达方法。另外,在行文中,为了叙述简洁,本文也会在一些地方把“坚持以正面宣传(报道)为主”的观念简化为“正面为主”观念。。与此同时,作为现代新闻媒体一类的“党媒”,在新闻报道层面要求遵循新闻规律,坚持新闻传播真实、客观、全面、公正、及时、公开、对话、交流等基本原则。这就出现了“以正面报道为主”与基本传播原则之间的关系问题。由于“全面”是新闻真实、客观、公正的重要保障条件,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同时,“全面”又与“正面”至少在形式上、逻辑上形成某种看起来有矛盾、有冲突的表达,因而,人们常常对“全面”观念与“正面为主”观念之间的关系有不少疑惑。这种疑惑的实质是,“全面观念”与“正面为主观念”之间能够统一吗?本文的回答是肯定的。全面观念和以正面宣传(报道)为主的观念,都是“党媒”的新闻实践观念,是“党媒”用来指导新闻宣传工作、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观念。这两种观念之间的基本关系是:“党媒”的全面观念,是以正面报道为主的全面观念;“党媒”的以正面报道为主的观念,是全面观念下的正面报道为主观念。这样的“正面为主观念”“全面观念”及其相互统一关系,不同于新闻专业主义意义上的单一全面观念,这样的全面观念正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新闻实践观念①因而,需要特别注意,尽管中国新闻学与新闻专业主义新闻学(西方新闻学)共享很多基本概念,但并不共享同样的观念;对于不少基本新闻观念,中西赋予的实质内涵是有很大差异的。我们需要立足中国实际,揭示这些概念、观念的实质含义,以更好理解和把握中国新闻。,但要讲清其中的道理,还需系统、深入的分析和阐释。

一、全面报道观念的实质内涵与要求

在新闻学视野中,全面观念,是现代新闻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新闻传播观念,与真实、客观、公正、及时、公开等观念一起构成了现代新闻职业传播观念的基本内容。全面是保证新闻真实、客观、公正的重要观念与方法。全面的真实才是真实的真实,“要做到真实,就要全面,缺一面就不是真理”[1]256。全面的客观才是真实的客观,全面而不片面的新闻才能保证新闻公正。可见,全面是实现新闻真实的关键观念和方法[2]253,是实现优良新闻传播的重要观念和方法。具体讲,全面观念的内涵与要求有如下几个主要方面。

首先,全面既是新闻报道的一种观念,也是新闻报道的一种方法。不管在哪个层面上,全面都是相对片面而言的。全面是对新闻报道者提出的要求,是在报道对象与报道结果的关系中比较而言的。全面的根据主要在于:在本体论意义上,作为新闻报道对象的新闻事实,存在着一面、多面与全面的客观构成关系,这样就从根源上使全面与片面的关系成为传播主体必须面对的问题。在认识论意义上,认识既可能做到全面,也有可能停留于片面;而要真实、客观反映、再现对象,就得做到全面,片面的真实不是真实,因而,全面观念就成为新闻传播的内在观念、规律性要求。在价值追求上,全面观念是确保新闻能为社会提供比较健全新闻信息服务的观念,做到全面,新闻真实的实现才能超越具体或个别真实的层次,达到整体真实的较高境界,更有可能赢得社会大众的信任,“新闻报道做到既真实,又全面,就能实现具体真实和整体可信的统一”[3]218。

全面观念也是新闻收受主体在解读新闻时应有的观念,以保证新闻理解的准确性和新闻真实的最终实现。但如上所说,全面首先是对新闻传播主体的要求。从原则上说,全面观念要求传播者要向社会公众提供全面的而不是片面的,整体的而不是零星的,正确的而不是歪曲的事实、情况和意见,即“提供各方面的事实、情况、意见,不片面报道和隐匿事实”[4]84。全面原则的提出,用意就是要求传播主体不能停留在低层次的真实、客观上,而是要“从事物总体,社会的总体联系中来考察、评判事实”[2]253,不仅达到“一时一事”的具体真实,而且还要努力反映“全时全事”的整体状况,这显然是一种高层次的要求。新闻报道针对的事实世界是变动的、复杂的,在新闻价值论视野中,包含有不同价值属性或性质的事实,即相对社会发展和人们的利益而言,有“好”事实,也有“坏”事实,当然也有处于“好坏之间”或一时难以判定其属性的“不好不坏”的事实。作为新闻传播的全面观念,要求传播者要全面反映不同性质的新闻事实,而不能仅仅关注某一类属性的事实。至于如何处理不同价值属性之间新闻事实的关系,后文再做仔细分析。

其次,全面观念只有落实在操作层面,才能产生实际的作用。在新闻报道操作层面上,可以从不同角度把握全面观念的具体要求。从报道对象角度看,全面观念有三个层次的要求:一是针对个别事实报道的全面性,二是针对目标报道领域的全面性,三是针对一定社会整体报道的全面性。从报道的过程性上看,全面性包含“即时全面”和“历时全面”。即时全面是指具体新闻报道要反映事实在截稿时刻或某一确定报道时间点为止的整体面貌;历时全面的核心含义是指新闻报道要反映新闻事实历时变化的全面性和完整性。

对于个别新闻事实来说,做到全面报道是相对比较容易的,其中的关键是把握好构成具体新闻事实不同侧面之间的客观关系。对于针对目标报道领域、社会整体的新闻报道来说,困难的不是对其中具体新闻事实的全面报道,而是如何处理好目标报道领域、社会整体中不同属性新闻事实之间的关系,力求实现新闻意义上的整体真实[5]。而更高的、进一步的追求是,通过新闻意义上的整体真实,反映一定目标报道领域、社会整体在社会意义上的主导真实面貌,即通过新闻整体真实呈现社会主导真实,努力使人们通过长期的新闻接触形成对目标报道领域、社会整体主导真实情况的了解和把握。这里关涉到“新闻真实”与“社会真实”之间复杂的关系问题,需要专门讨论。但可以从原则上说,依据新闻规律的内在要求,新闻真实不能必然反映社会整体真实,新闻真实至多只能反映新闻事实范围内的整体真实情况,只能反映社会整体真实中具有新闻价值的变动部分。但是,如果新闻不仅仅以狭义的新闻眼光关注社会,而是在以更为广阔的社会眼光关注事实世界的变化,那就有可能呈现出一定目标报道领域以致整个社会主导性的真实情况,而这正是中国“党媒”在全面观念上提出的要求。对此,后文再做进一步的论述。

再次,新闻实践中,新闻报道只能做到有限的全面。对新闻全面的有限性,主要可以从三方面去理解。其一,从新闻传播的内在要求看,新闻全面,是新闻范围内的全面。新闻报道关注的是有新闻价值的事实,特别关注的是具体事实有新闻价值的部分,这样的内容选择从根本上决定了新闻全面是新闻意义上的全面,而不是社会整体事实意义上的全面,不能随意扩展新闻全面包容的范围,赋予新闻传播难以承担的“全面”任务。其二,不管是整体的还是个别的传播主体,其新闻认识能力原则上说都是有限的,因而,不管是在宏观层面(针对社会整体或一定目标领域的报道)还是在微观层面(针对具体新闻事实的报道),都只能逼近新闻全面,而无法做到绝对全面。即使在新闻范围内,新闻传播主体也不可能关注到所有新闻事实。就是在当今多元传播主体共在的环境中,我们也只能说新闻传播有更大的可能反映更多的新闻事实,但依然不可能把全部有意义的新闻全面呈现出来。其三,从新闻传播环境角度看,尽管既存在有利于新闻全面实现的因素,也存在制约新闻全面实现的因素,但在社会系统中,新闻领域属于意识形态领域,其自主性或独立性是相对较弱的,主要是依赖性的存在[6],更多受制于政治、经济、文化、技术等力量的作用和影响,特别是政治、经济力量往往把新闻作为实现自身利益的工具或手段,迫使新闻偏向于政治权力或资本权力喜好的事实,从而不仅难以实现新闻的全面性,甚至会遮蔽事实、扭曲事实。

二、以正面(宣传)报道为主观念的内涵与要求

在事实论视野中,我们身在其中的世界是个事实世界,是由各种各样不断发生的事实构成的世界。新闻认识面对的就是这样持续变动的世界。新闻认识要在事实世界的展开过程中及时挑选出一部分特殊的事实进行反映和报道,以实现监测环境、守望社会、服务人民的目的。这就自然关涉到选择什么样的事实、如何选择事实的问题。以“党媒”为主体的中国新闻传媒体系对此有自己的明确回答,这就是“坚持以正面报道为主”。正面报道为主,不仅是“党媒”新闻宣传工作、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观念,也是“党媒”在具体工作层面的基本操作方法。

第一,以“正面报道”为主,就是以报道“正面事实”为主,而不是以报道负面事实为主。如何理解“以正面宣传(报道)为主”,前提是理解“正面报道”。在这一基本问题上,学术界始终没有达成共识,但形成了两种典型看法:一是从报道内容出发理解正面报道①如有研究者写到,“一般认为,‘正面报道’有这样几个特点:它的报道焦点往往集中在社会的积极部分或光明一面;它的基调是提倡和鼓励的……”。张威.中西比较:正面报道和负面报道[J].国际新闻界,1999(1):49-57.,即正面报道就是对正面事实的报道;一是从报道效果出发理解正面报道②“正面宣传本身对报道题材的选择并没有什么绝对的限制……社会效果的好坏是检验宣传是不是正面宣传的唯一标准。”喻国明.正面宣传:判断标准与操作定义[J].新闻记者,1990(4):12-15.,即正面报道就是取得正面效果的报道。本文倾向于前者,根据是追本溯源,“以正面宣传(报道)为主”在最初提出时,尽管在内容与效果之间存在一定的模糊性,但总体偏向正面内容,这是比较明确的③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是由曾经担任过中共中央高级领导人的李瑞环提出的。在1989 年11 月召开的全国新闻工作研讨班上,李瑞环作了题为《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的讲话。他说,新闻报道必须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这个方针,就是要准确、及时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事求是地反映社会现实生活的主流,让人民群众用创造新生活的业绩教育自己,形成鼓舞人们前进的巨大精神力量,在当前就是要造成一个有利于稳定局面的舆论环境”。他还对“正面”“为主”做出了具体的解释:“我们所说的‘正面’,所说的‘为主’,就是要着力去宣传报道鼓舞和启迪人们发展社会生产力的东西,鼓舞和启迪人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东西,鼓舞和启迪人们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东西,鼓舞和启迪人们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东西,鼓舞和启迪人们热爱伟大祖国和弘扬民族文化的东西,鼓舞和启迪人们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东西,鼓舞和启迪人们为推动世界和平与发展而斗争的东西。总之,一切鼓舞和启迪人们为国家的富强、人民的幸福和社会的进步而奋斗的新闻舆论,都是我们所说的正面,都应当努力加以报道。”从这段论述的整体意思上看,正面主要指的是新闻宣传的“内容”,并且明确是指“生活的主流”(主流只能指“正面事实”,不可能指“负面事实”)。但“鼓舞和启迪”人们的恐怕不只是对“正面事实”的报道,对“负面事实”的报道,也许更能使人们关注国家的前途和自己的命运。正是因为有“鼓舞和启迪”这样的表达,才为“正面效果”论的解释留下了空间。但就李瑞环整篇讲话的上下文来看,偏向“正面内容”是没有问题的。[7]729-755。而且,中国共产党及其主要领导人关于“党媒”新闻宣传工作、新闻舆论工作的文献中,“正面为主”主要指向的仍然是“正面内容”为主。更为重要的依据是,如果我们直面各层级、各领域“党媒”的现实新闻实践活动,就不难看到,被当作正面报道的事实,实际上都是正面事实,而非负面事实。也就是说,不管理论家们如何解释或论辩,“党媒”实践的正面报道为主,就是以报道正面事实为主。

第二,正面事实就是“好”事实,负面事实就是“坏”事实。如果以正面报道为主就是以报道正面事实为主,那评判、认定事实正负好坏性质的标准就至关重要,评判主体是谁则更为关键。从一般意义上说,新闻报道的对象是事实世界,它是由不断产生、变化、消失的各种具体事实构成的。所有人就在这样的事实世界中,他们本身或是一些事实的创造者,或是一些事实的旁观者,或是一些事实的承受者。总而言之,人与事实之间会形成纷繁复杂的关系,不同的人与不同的事实之间有着不同的利害关系、效应关系。在新闻价值论视野中,在相对社会主体的价值关系中,作为新闻事实的客观事实必然是多样化、多形式、多属性的存在,最简单的划分方法是一分为二:正面事实(好事)与负面事实(坏事)。如果客观事实对社会正常运行发展总体上是有益的、有利的,就定性为正面事实;相反,如果客观事实对社会正常运行发展是有害的、不利的,就定性为负面事实。事实属性的正负是客观的,不是随意凭借主观认定的。尽管同一事实对不同主体的效应往往是不一样的,但对社会发展好坏并不是难以评判的事情。在新闻实践中,直接评判事实正负好坏的是传播主体,就本文而言,就是作为组织主体的“党媒”。从原则上说,“党媒”评判新闻事实性质的根本标准是人民的利益,对人民利益有好处的事实就是正面事实,相反,则是负面事实。在具体的新闻操作中,这种原则性的标准则要落实为新闻价值标准、宣传价值标准与受众利益标准的统一运用中[8]80-100。

第三,以正面报道为主,并不仅仅是多报道正面事实,少报道负面事实,更不能简单说成是以报道正面事实为主,以报道负面事实为辅,而是在多报道正面事实、少报道负面事实的前提下,追求整体新闻报道的“正面效应”。就是说,“正面效果”或“正面效应”才是“党媒”新闻应该追求的目标。在新闻实践中,经验事实告诉人们,正面报道并不必然产生正面效果或正面效应;同样,对具体负面事实的报道并不必然产生负面效果或负面效应。新闻报道能够产生什么样的结果或效应,与报道什么样的新闻事实与如何报道的方式都是紧密相关的,并不仅仅取决于报道内容的性质。只要时机合适,方法得当,拿捏有度,对各种属性新闻事实的报道都可以产生正面效应。因而,需要区分“正面报道”和“正面效应”这两个概念,我们可以把针对正面事实报道的新闻称为“正面新闻”,而把产生了正面效应的新闻称为“正效新闻”[9]。“党媒”坚持以正面报道为主(也即以正面新闻为主)的目的当然不能停留在“正面新闻”上,而是要追求“正效新闻”。追求“正效新闻”,自然就不限于对正面事实的报道,也可以报道负面事实,展开新闻批评,进行新闻监督。但从宏观上说,只有坚持以正面报道为主的总体观念和方式,才能实现新闻报道整体上的正面效应,其中的道理是什么,这正是下一部分要分析阐释的关键问题。

三、全面报道观念与以正面报道为主观念之间的统一关系

“党媒”是一类特殊的新闻媒体,既要尊重新闻规律,坚守新闻传播的全面原则,同时又要承担“党媒”的职责,完成“党媒”作为耳目喉舌的新闻宣传任务,坚持以正面报道为主,实现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的目标。由于“正面”并不就是“全面”,至少在形式上看只是“一面”,因而在新闻理论和新闻实践中常常面对这样的问题:为什么不直接设定全面报道的原则?全面原则不是更符合实事求是的认识路线和思想路线吗?这看起来确实是比较尖锐的问题,需要从理论上做出分析和阐释。

其一,“全面报道”观念与“以正面报道为主”的观念是统一的,并不存在根本的矛盾。在中国“党媒”新闻语境中,全面观念与正面为主观念之间的基本关系,可以概括为:全面观念,是以正面为主观念的全面观念;或者说,正面为主观念,是全面观念下的正面为主观念。这是准确理解“全面”观念与“正面为主”观念关系的关键,其实质是:正面为主,必须顾及全面,全面则必须把正面作为主要方面。

从原则上说,任何事物都是多面构成的,但在多面之中总有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差别或区分,就像在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总是有主要关系和次要关系、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一样。进一步说,即使在主要关系、主要矛盾内部,也还存在着关系的主要一方、矛盾的主要方面。因而,要在一定的视野中处理好一定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关系,就得抓住主要关系、主要矛盾,进而抓住主要关系中的主要一方或主要矛盾的主要一面。这是我们理解“全面观念”与“正面为主观念”必须坚持的方法论观念。

其二,正面为主的全面观念,是符合中国社会整体实际情况的新闻报道观念,这是理解正面为主观念与全面观念之间关系的根本所在,也是正面为主观念之所以科学、合理的核心根据所在。一种实践观念的正确性、合理性并不完全取决于观念本身,而是取决于观念是否与其反映的实际相符合,是否能够满足主体的合理需要。不管是在社会视野中还是在新闻眼光中,现实中国都是一个总体上蒸蒸日上、繁荣昌盛、快速发展、迅猛崛起的中国,是一个正面新闻事实占据绝对主导态势、主流地位的中国,这是任何人都不能否认的宏观“中国实际”。中国新闻只有反映呈现出如此中国的面貌,中国新闻和关于中国的新闻才是真实的、客观的、公正的,如果不是这样,就是不真实的、不公正的。以正面事实为主反映中国、报道中国、呈现中国、传播中国,不仅是合理的,也是理所应当的,只有这样,才符合新闻传播的真实原则、客观原则和公正原则。进一步说,正面为主的观念才是实事求是的观念,正面为主的报道方法才是符合实际的报道方法。而且,作为新闻报道观念的正面为主观念,直接明确,清清楚楚,一点也不吞吞吐吐,模模糊糊,对“党媒”的新闻实践具有直接的指导作用,反映了“党媒”立场坚定、倾向鲜明的显著特征。

其三,全面观念下的正面为主观念,是更为科学、合理的正面为主观念,是更易被人们理解接受的新闻报道观念。如上所言,中国实际是正面事实占据绝对主导地位、主流地位的实际,这是不争的事实,但同时谁也不能否认,在中国社会发展过程中,依然存在着并不断产生着不少影响社会优良健康发展的各种各样的负面事实,它们也是中国实际的构成部分。事实上,正是由于占绝对主导地位的正面事实与不断滋生的负面事实一起构成了完整的中国实际,这才意味着,要以新闻方式真实反映中国的实际变化,就必须反映报道那些负面事实,这是新闻真实观念、全面观念的内在要求。何况,这些负面事实往往是新闻眼光更易发现、更易关注到的事实,是与社会大众利益更易直接发生即时关系的事实,是更易激发社会大众兴趣、触发神经敏感的事实。因此,以客观反映或新闻批评、新闻监督方式报道负面事实是符合新闻规律的,也是合理的。“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新闻工作方针是全面之下的正面为主,并不排除对负面事实的报道。”[8]136“舆论监督和正面宣传是统一的。新闻媒体要直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直面社会丑恶现象,激浊扬清、针砭时弊,同时发表批评性报道要事实准确、分析客观。”[10]333作为新闻实践观念的全面观念下的正面为主观念,不仅能使传播主体自觉地把新闻注意力主要集中在社会实际的主导变化方面,也能够时刻提醒传播主体必须注意到社会实际支流的变化状态,并进一步关注到主流与支流之间的关系,更真实全面地以新闻方式反映呈现社会的变动情况。如果“党媒”体系的新闻报道既能以正面为主,同时又不忽视负面情况,那就可以用新闻方式使社会大众更为全面真实地了解社会、了解国家,不至于陷入片面的认知,从而导致可能的盲目乐观或悲观。因而,诚如有人所说,“全面性这一要求可以使我们防止犯错误和防止僵化”[11]291。就目前的实际情况而言,除了继续加强正面为主的新闻报道,“党媒”系统应该特别强化新闻批评和新闻监督报道,真正实现正面为主的“全面”报道,以赢得人民群众对“党媒”新闻、“党媒”宣传、“党媒”舆论更大的信任。

其四,正面为主的全面报道观念,是有可能取得更大更好社会传播效果的新闻报道观念和原则。从一般经验上说,正面的东西更易鼓舞和引导人们的正面行为、积极情绪,负面的东西可能更易使人们产生消极心理、负面情绪。“党媒”作为党的耳目喉舌,赋有通过新闻方式宣传、鼓动、组织、引导社会大众的职责。实现这样的职责,对于作为新闻媒体的“党媒”来说,极为重要的一条就是通过新闻舆论来引导社会舆论,“舆论导向正确,是党和人民之福;舆论导向错误,是党和人民之祸”[12]564。可以说,强调新闻舆论对社会舆论的“引导价值”是中国“党媒”体系的典型特征[13]。根据“党媒”自身长期的历史经验,坚持以正面宣传或正面报道为主,是实现正确舆论引导的有效方法。

其五,以正面为主的全面观念,是“党媒”适应新兴媒介环境应有的新闻观念。在新兴媒介环境中,已经形成了新的媒体生态结构。尽管当前中国的新闻媒体生态依然是以“党媒”体系为主导的总体生态格局,但与“传统新闻业时代”相比,“后新闻业时代”的开启[14],造就了前所未有的多元化的新闻传播主体结构方式[15],这给“党媒”体系的正面为主的全面报道观念带来了新的问题,确实是既有机遇又有挑战,既有好的作用也有负面影响。一方面,人们都能体会到,现在的整体新闻图景越来越丰富多彩,现实世界的方方面面、角角落落、大事小情、正面的负面的,都有可能得到及时快速的反映和呈现,使人们能够了解认知一个更为真实全面的不断变动的事实世界。但另一方面,人们也看到,传统的正面为主的观念和做法,由于存在着过度偏向于正面而对负面关注不够的现象,在客观上为以“党媒”为代表的专业媒体以外的其他传播主体(特别是自媒体)提供了过度传播负面新闻事实信息的机会和空间,其中真真假假、虚虚实实的各种所谓新闻或意见,给正常的新闻秩序、舆论环境带来了不小的影响,也在某种意义上削弱了“党媒”正面报道的引导力、公信力和影响力,甚至在专业媒体与其他类型媒体之间形成了似有似无的某种对立情绪,造成了所谓线上线下两个舆论场、“官媒”“自媒”两个新闻场多少有些分裂的局面。因而,如何在新兴媒介环境中有效坚持正面为主的全面观念,塑造出“党媒”与其他传播主体的和谐共处、融合相助、合作互补的良好局面,是“党媒”系统面临的紧迫而重大的问题。多元主体之间的融合、合作更有可能呈现出一个全面、立体的新闻变动图景,更有可能通过新闻图景来呈现社会主导性的变动面貌。

猜你喜欢

党媒新闻报道负面
“她时代”新闻报道中的“时代精神”呈现
正面的人和负面的人
1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将启用新版负面清单
事实与流言的博弈
浅谈互联网“党媒”新闻队伍建设和创新
让新闻报道充满正能量——江西宜春“夺刀少年”报道的启示与思考
人文关怀——新闻报道体现群众观的有效路径
改进时政类新闻报道提高联播类电视节目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