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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电影发展再思考:价值引导与内涵提升

2022-11-22

关键词:文化

徐 莹

[提要]微电影作为主要通过新媒体传播的视听艺术形式之一,具有较强的通俗文化属性以及较大的传播影响力。由于其与生俱来的草根性、进入门槛低、创作主体庞杂等因素,微电影的创作与传播一直不同程度地存在量质失衡的问题,亟需对其加强规制及引导。将文化规制及正面引导与微电影创作及传播进程中的自律、他律和建立健全的批评体系结合起来,是促进微电影创作及传播更好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我国微电影传播文化正能量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智能手机的飞速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也极大地丰富了电影的表现形式和美学风格。其中诞生并兴盛于网络平台的微电影,以其鲜明的特色和对社会现实的生动回应,成为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影像表现新形态,其多元价值已被主流媒体机构、视听网络平台、影视创作者及广大观众等共同认可。

微电影在我国的发生发展,可谓起步快捷,发展迅速。相关数据显示,我国微电影的年产量早在2014年就已经达到3.5万部,微电影微视频的总上线量在2016年就已接近10万部[1]。另据《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报告》统计,2020年我国短视频用户规模增长率为12.9%,位居所有互联网用户规模增长率之首。用户规模的快速增长,促进了微电影行业市场规模的迅猛提升。随着国家政策的进一步利好,越来越多的用户需求将会被释放,微电影产业上下游的资源将会被进一步整合,其行业应用场景也会得到进一步丰富。据《2021年微电影行业现状与前景趋势分析报告》显示,2019年我国微电影市场规模已达850亿元,2020年行业市场规模将会达到900亿元[2]。这些数字再次印证了微电影行业规模不断扩大的趋势。

但是,微电影生产相对于传统电影的庞大数量,至今尚未进入一般所谓“有数量就会有质量”的发展阶段,其量与质的失衡乃至价值偏颇现象十分明显。将文化规制及正面引导与微电影创作与传播进程中的自律、他律和建立健全的批评体系结合起来,是促进微电影创作及传播更好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我国微电影传播文化正能量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微电影价值偏颇与量质失衡现象

微电影作为网络视听的主要生产内容之一,具有很强的通俗文化属性及快速传播影响力。由于与生俱来的“草根性”且进入门槛低、创作主体庞杂、行业标准缺失等因素,微电影当前发展依然存在着量质失衡、价值失范等不容忽略的问题。对微电影创作而言,知识产权保护的乏力、题材内容的同质化和打色情、暴力、血腥擦边球等问题一直存在,已严重影响我国微电影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著名纪录片人冷冶夫认为,时下微电影存在的一大乱象就是缺少艺术追求。他曾对基于草根创作的微电影做过粗略估算,“在2014年观看的4000多部微电影中,这样的视频(节目)几乎占了90%以上。这些作品内容欠缺,故事平淡,拍摄随意,伦理虚无,缺乏现实批判力,也缺少人性穿透力,既没有深刻的思想,也没有对人生的思考,更缺少艺术的追求和文化的建设性,沦为自嗨娱人的‘玩意儿’,甚至被批评者嘲作‘荷尔蒙驱动’的结果”[3]。法中文化艺术交流中心执行秘书长、戛纳国际微短片节秘书长郭洪波也认为,目前微电影行业没有行业标准,门槛太低,造成市场混乱、作品质量参差不齐。“没有标准,会让从业者抱着玩玩的心态去做微电影,难以做出精品。政府也无法有针对性地出台扶持政策,难以给微电影创造良好的生长空间。没有标准更是无法评价好坏,使得好的微电影缺乏往上走的空间。”[4]此外,据笔者近年主持的《微电影受众接触情况调查》相关数据显示,在对当前微电影总体质量的评价中,66.77%的受访者认为质量一般,比较满意的比例为21.95%,非常满意的仅有1.52%;在以10分为满分的打分评价中,大部分受访者的打分都集中在6-7分,打9分的人极少,最低的只给了2-3分。这说明当前微电影的整体质量与受众的期待值存在较大差距,微电影质量的提升迫在眉睫且任重道远[5]。

所以,如何从文化研究视野出发认识微电影发展中存在问题的根源并寻找更好的价值引导与文化规制等解决之道,也是我国当前思想文化建设方面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提升中华民族文化软实力和文化正能量,都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一)价值偏颇、量质失衡的文化原因

微电影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几乎与生俱来,其中文化原因相对集中。作为新媒体时代的一种大众文化艺术产品,微电影是在草根、非专业人士中发酵成长的,又因为其进入门槛低、创作主体庞杂、监管相对缺失和研究关注滞后,导致其中部分作品只求眼球效应、不顾社会效益。诸如《床上关系》《私密日记》《偷窥》《欲望保姆》等微电影,仅从片名就能感受到所谓卖点和看点在文化方面存在的明显弊端。这样的片名在网站宣传过程中,几乎不需要花费很大力气就会有比较高的点击率,因为它们或多或少迎合了部分受众的低级趣味。其实微电影草根创作所具有的草莽气息和参差不齐,正是其发展生机勃勃而问题倍出的一个自然原因。

作为与生俱来的草根大众文化艺术形式,微电影的微故事、微时长等特点,确实比较容易满足大众参与文化艺术创作和碎片化时间观看的需求,因而备受欢迎。但是,当它成为新媒体传播时代的宠儿时,人们又不得不面对其创作与传播的“鱼龙混杂”。很多微电影在文化思想层面存在内涵空洞、缺少家国情怀与人文情怀等缺点,尽管这种情况在近年来有所好转。正因如此,草根的粗俗、情感的泛滥、对政治的调侃、偷窥欲、私生活等一定数量的微电影,至今仍不时出现。毋庸讳言,这种情况对于大量人生观、价值观尚未成型、相对缺少自我判断能力的未成年网民而言,其媒介文化伦理缺失和缺乏文化传播正能量的弊端就更加显而易见,亟需对此进行比较严格的文化规制和正面引导。

(二)价值偏颇、量质失衡的经济原因

如果说微电影生产的草根性、调侃性是导致其量质失衡、价值偏颇现象的文化原因,那么微电影生产的低投资、快传播则是导致其出现此类现象的经济原因。部分新媒体网站和创作者认识到微电影投资少、传播快,一旦火爆,经济利益就比较可观的特点,在创作内容和选择作品传播的过程中,往往不注意处理好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更有甚者,为了提高网站点击率以赢得更多广告投入,默认乃至纵容格调低下、内容差劲的微电影广泛传播,其负面影响引起了公众强烈关注与批评。近年来,有一些微电影创作者及播放平台,开始比较自觉地遵守基本的媒介伦理道德,一方面自觉实行实名制上传,将上传质量与个人信誉挂钩,另一方面发现“问题”视频,宁可损失一些利润,也要果断叫停。尤其是主流媒体开始主动进军微电影创作与传播领域,如新华社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而专门制作的微视频《新中国密码:15665,611612》;又如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指导,芒果TV、优酷、爱奇艺、腾讯视频联合出品并于建国70周年期间播放的系列微纪录片《十一书》,就专门为全网传播而打造,由12位文艺工作者以讲述的方式,再现11位英烈的感人故事,该片一经发布,便引发热烈反响,获得广泛好评。这在有利于改变微电影创作与传播量质失衡、价值偏颇现象的同时,彰显了文化规制对于微电影创作与传播的正面价值引导及积极作用。

(三)价值偏颇、量质失衡的社会原因

如果说微电影生产的低投资、快传播是更多导致其量质失衡、价值偏颇现象的经济层面原因,那么微电影准入的低门槛和政府有关部门对微电影管理的缺位及滞后则是导致其量质失衡、价值偏颇现象的主要社会原因。网络新媒体作为一种流动载体,能够承载和传播非常广泛的文化内容,有产生积极影响的,也有产生消极影响的。当下,包含微电影在内的音视频网络传播内容,正在日益成为更多人文化生活娱乐不可分割的精神伴侣,甚至被称为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为了提升民族文化软实力及文化正能量,必须“运用网络传播规律,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好网上舆论引导的时、度、效,使网络空间清朗起来。”[6]这就势必要求“从政府主导的权威的自上而下的单向管理走向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协作的上下互动、彼此合作的共治路向。”[6]事实上,微电影的健康发展是不可回避的文化建设问题,对于营造风朗气清的网络视听空间意义重大。从文化研究和社会文化建设方面来观照微电影量质失衡、价值偏颇现象,不仅可以看到其产生问题的文化、经济和社会等原因,而且政府和社会都有责任对其实施恰当的文化规制和进行必要的正面价值引导。这不仅涉及微电影自身繁荣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净化我国新媒体发展文化空间、维护社会主流价值观正能量影响力的必要举措。

二、微电影自律与他律的文化规制

和谐社会的建设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平衡社会心理的过程。公众舆论虽然代表了大多数人的意见,但不一定都是理性的和具有公共精神的。“传媒(媒体)作为一种经典的现代公共领域,在营造意见空间、凝聚社会舆论、监测舆论客体、引导舆论走向、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持大众普遍利益上,具有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7](P.134)所以,微电影及其文化的健康发展就非常重要,有关方面应该对微电影及其文化发展的自律和他律给予正确的文化价值引导和规范的行业管理,使之更好地为时代和社会发展服务。

(一)微电影行业自律行为及文化规制

微电影与新媒体发展高度依存,新媒体网站和创作者都是加强微电影创作自律及文化规制最为核心和最为关键的部分。对新媒体网站而言,家国情怀和责任担当意识必不可少,也是其行业自律的生动体现。当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无法兼顾的时候,一定要以社会效益为先,在想方设法为提高网站点击率的同时,也应该对格调低下的微电影的上传和传播进行严格把关。网站从业人员应自觉遵守媒介伦理道德,加大对微电影上传者的管理力度,实行上传者实名制,并将上传质量与个人信誉挂钩。一旦发现“问题”视频,一定要果断叫停,对其做出严肃处理,宁可损失一些利润,也要坚决维护网络传播环境的纯净健康。同时,要明确微电影治理的相关政策标准、明确评价微电影治理成效的量化指标,将之纳入日常工作的绩效考核中,赏罚分明,有据可依,形成制度“规范”的常态化。

2016年以来,各大网络视听平台为响应有关部门的规定,纷纷对所属内容进行审核,下架了一大批违反政策精神的网络视听节目,同时设定一系列监管底线。其中如“爱奇艺禁九条”“搜狐七把控”“乐视十不准”等实施细则的公开发布,有效地杜绝了暴力、色情等不良作品的传播[8],这是网站文化自律的生动表现。与此同时,相关管理者认识到,网站的价值不仅体现在为大众带来轻松娱乐的轻内容,还体现在文化和精神层面要养心化人。一味娱乐搞笑、只求经济利益的作为,终会导致网站美誉度的丧失和公信力的缺乏。虽然市场经济的严酷竞争客观上导致网站不得不把受众需求放在首位,但是这并不能成为网站只求经济效益、罔顾社会效益的理由。传媒业作为现代文化产业中最具影响力的文化产业子类,其意识形态属性赋予它天然的社会责任。有什么样的网站,就会吸引什么样的网民,网站推送的内容与网民的品位格调永远处于一种双向互动的动态发展中。一味迎合低级趣味,只会将人性弱点不断放大,让人的高尚情操逐步消失。应该知道,那些“定位相对高端的文化类节目自身并不能带来丰厚的经济回报(事实证明也并非如此),但其所具有的文化气韵与标杆意义却对塑造网络媒体的良好形象和品牌价值功不可没,而这正是网络视听媒体在日趋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核心竞争力。”[8]

就微电影创作和传播层面而言,网站同样担负着极为重要的职责,网站对“把关人”角色的履行是否到位,直接影响到微电影这一网络声像艺术形态整体的效能发挥。哈贝马斯认为,在公共空间领域内,人们可以自由地集合与组织并自由地表达和公开他们的意见[9](P.125)。公共空间强调的是意见交流,但大众传媒尤其是网络舆论空间除了汇聚各类不同意见之外,往往还充斥着各种情绪,其中也不乏戾气。网络空间不仅是意见交流之地,更是情感抒发和情绪宣泄的场所。虽然网友通过微电影表达或传递的情绪相对缓和,借助影像揭露的社会问题也由于包裹了一层艺术的外衣而显得不那么刺眼,但其中沉淀的情绪却能维持相当长的时间,通过网友点评、转发和互动酝酿起来的情绪表达往往会产生直抵人心的力量,具有强大的冲击力。所以对微电影进行价值引导,“既需要从主流价值观与意识形态层面进行价值引导,也需要从人文主义关怀和受众情感角度出发进行情绪疏导。”[10]这就要求网站在审核、把关、推送某部微电影的过程中做到自我统筹兼顾,具有前瞻思维和策划意识,不仅要考虑眼前的流量和商业价值,更要关注长远的影响和社会效益。

为了让微电影步入自律而良性发展的轨道,建立一定数量的组织机构或行业协会,予以业务上的指导是必不可少的。2011年8月19日,我国网络视听领域唯一的国家级行业组织——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成立。该协会也是我国互联网领域规模最大的行业协会之一。协会现有会员单位700余家,包括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湖南电视台、浙江电视台等广电播出机构,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等主流新媒体机构,阿里巴巴、腾讯、百度等互联网企业,优酷、爱奇艺、搜狐视频、B站等视听节目服务机构,涵盖了网络视听行业全产业链,对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领域的影响重大[11]。2014年4月27日,北京微电影产业协会也宣告成立[12]。行业协会能够发挥的自律作用,除了在宏观政策上明确自我规范,同时还包括日常工作中予以一定的微观指引乃至内部监督帮助。如加强对微电影艺术特点、传播规律、审美特征等本体属性的研究探讨,让更多的微电影创作者知晓微电影的特性,提升文化传播的责任感;制定具体的微电影行业规范和相对统一的评价标准,适当抬高微电影的准入门槛,改变其发展初期鱼龙混杂的局面,树立一批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微电影标杆,发挥其价值引领作用;提出符合国情的、适合用微电影进行传播的主流价值观类型,尝试与现有的微电影类型进行匹配,建立一系列成功范本予以大力推广;指导并协助网站对微电影开展有效的自我审查工作,对存在问题自行提出解决方案,对多方评价好的树立典型加以行业推广。

(二)微电影他律措施及文化规制

任何事物的健康发展,都离不开内因和外因的相互作用。微电影的健康发展,在强化创作者自律的基础上,强化他律的措施及文化规制也不容忽视。这两年广电总局虽然已经将管理权限下放,采用“网站自审+观众举报”的方式对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进行内容上的审核,但由于其标准相对宽松,仍有一些隐含色情、暴力、低俗、媚俗等三观不正的网络剧、微电影出现,打政策擦边球成为一些网络视听节目取悦观众的“不二法门”。换言之,广电总局虽然加大了对网络视听产品的监管力度,但真正切实可行的标准依然缺乏,总局和网站对“尺度”标准的认知存在较大差异,如何有效监管依然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虽然很多网站都收到过上级管理部门关于强化播出平台主体责任、加强对平台内容审核员资质审核等工作的文件要求,但是各平台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仍部分存在把关不严的现象,尤其是对三俗、软色情的内容边界模糊,尺度弹性比较大,明知不可而为之的做法时有出现。文件精神如何有效落地,成为一个非常现实而关键的问题。

近年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微博、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传播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原创视听节目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创作播出管理的通知》《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等九项规定。这些文件从事前、事中、事后等各环节加强了对网络视听节目的引导和管理。这意味着包括微电影在内的网络视听节目已告别无人监管的野蛮生长状态,逐渐步入有序发展的轨道。但从当前实际看,事前引导和事后管理相对比较容易,事中的交流却明显不足,甚至处于缺位状态。有通知中提到,“要健全内部责任追究制度,出现问题要深入分析成因、倒查责任,对失职渎职人员严肃追责。”[13]但是,这个问题只要网站和制作机构自己不说或意识不到,管理部门是很难及时发现的——毕竟对于浩如烟海的微电影创作大军,管理部门没有这个精力去“卧底”或“跟踪”并发现全部问题。

因此,如何正确引领微电影创作和把握好平台播放,如何以技术手段来审核海量微电影并提供必要的文化规制,都将成为下一步可能的着力点[14]。为了强化管理部门能够发挥“卧底”“跟踪”的功能,及时发现并解决相关问题,提供有效的文化规制,必须充分重视现代科技手段的作用,如运用大数据进行智能化他律的可能性。清华大学彭兰教授曾指出,智能化技术在信息核查即时快捷性方面优于人工,如“来源分析、语义分析与模式识别、交叉验证、演变跟踪等”[15]。面对海量生产的微电影,在人工审核他律措施难以即时反馈并发挥作用的情况下,充分发挥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来强化对微电影的他律作用,不失为微电影发展过程中更好发挥他律作用的一支重要力量,同时具有一定文化规制的积极作用及意义。

此外,如何避免平台和影视机构的短期逐利冲动,如何以法律手段规制平台也非常值得关注。新修改的《著作权法》第三条对作品的概念进行了明确界定,即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①微电影作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视听作品类型之一,其版权保护问题自然备受关注。与传统电影的专业化创作不同,很多微电影的创作者是非专业人士,他们创作了数量极为庞大的微电影作品,其最大诉求是“娱己又娱人”,因而期望其作品得到尽可能广泛地传播,即“大多数的作者只要求署名权以及保护作品的完整性,并不主张财产权”[16]。所以对微电影版权的治理必须区分不同的情况,“重点打击未经授权使用的行为”或“以牟利为目的团伙性侵权行为”。平台也必须负起责任,“充分运用技术手段,最大限度过滤、删除侵权内容”[16],以达到维护微电影创作者积极性并促进微电影产业良性发展的目的。近年来,以区块链技术为依托的华夏微电影微视频版权服务平台,就是“为微电影微视频产业打造的一个集版权登记、运营交易、数据监测、稳定安全存储、全网搜索、收益结算为一体的产业化平台”[17],有效解决了微电影产业存在的版权保护困难、监管手段缺失等主要问题。

三、微电影批评理论构建与价值引导

文艺批评,不仅可以对文艺创作实践进行总结提升并由此形成部分新的理论内容,而且可以同时规范和指导文艺创作更好发展。在这个意义上来说,对于微电影的批评,尤其是相关批评体系的构建,不仅对于微电影创作,而且对于微电影传播,都将具有很好的文化规制的效果以及正面的价值引导作用。

(一)构建健康的微电影批评平台

随着微电影传播对人们生活的全方位浸润,微电影批评也自然随之而来,只是早期的微电影批评普遍令人尴尬。除了国内最大的短片分享平台“V电影”(2018年已更名为“场库”)曾经有一些剧情简介和感想式评论外,其他网站则基本没有像样的微电影批评。号称“微电影第一平台”的中国微电影网,其首页也只是一张张微电影海报,点击海报就直接进入微电影播放界面,既没有更多的文字介绍,也很少有像样的微电影批评。虽然观后留言区偶有一些网友的点评,但也是鱼龙混杂、瑕瑜互见,其深度、广度和艺术引领作用自然无法跟专业批评相提并论。那么是什么导致了微电影专业批评的一度失语?这种失语对微电影的发展会产生怎样的影响?这值得我们深思。时至今日,微电影的艺术地位依然未得到学界的普遍认可,不少专家对微电影嗤之以鼻,认为它无法跟传统电影相提并论;很多影评人根本看不上微电影,觉得去评论微电影有失身份;更有人觉得微电影压根儿就没有批评的必要,它过于简单、过于琐碎、过于市井气……种种“不以为然”导致年产量几万部的微电影在理论批评界无人问津或少人问津。另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微电影与生俱来的互联网基因模糊了市场和艺术的边界,很多制作粗糙、艺术品质一般甚至低俗的微电影往往能获得超高的点击量,引起网民的极大关注,并创造持续热议的话题。这种现象虽然在大型电影制作中也存在,但是在微电影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好评度与点击量之间并不成正比,好评度排名与点击量排名都靠前的微电影很少。很多影评人看重的艺术本体特征,经常被话题性、现实关联性、明星效应等外部因素所淹没。对很多网民而言,观看微电影的主要目的不是艺术欣赏,而是休闲娱乐、填补碎片化的时间,其中当然不乏一些无聊者的主动猎奇。如此现状自然会让那些传统影评人“无从下手”。所以,微电影批评的集体失语,除了传统影评人“不屑一顾”的清高外,似乎还有某种难以言说的无奈。这样的情况,显然对于微电影的健康发展非常不利。在消费主义逻辑指引下,微文化的生态失衡现象与日俱增。如此背景下,批评,尤其是独立批评的价值意义会越发突显。那些有理论高度的批评,犹如众声喧哗时代的一盏明灯,能指引更多的人明智、求真、向善。这就是说,从文化批评和文化建设角度来推进微电影批评,对微电影发展将会具有很好的文化规制的效果及积极的价值引领意义。

微电影批评及文化价值作用的发挥,既要注意尽力满足受众的需求,又要实施必要和合适的文化规制。从思想文化建设角度来看,只有处理好这几者关系,将其视为常抓不懈的工作目标,微电影文化价值的核心竞争力才会很好地突显出来。在人人都是麦克风的时代,受众的赋权运动已经使媒介从业人员、文化批评者的概念大大泛化,创作者与受众及批评者的界限也变得越来越模糊。在网络空间,此处的受众和批评者,很可能就是彼处的创作者或文化规制者,多重身份的存在与身份的无意识转化,使网络空间文化状态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多样性和复杂性。雷蒙德·威廉姆斯认为,文本有较多的“意义协商”空间,“流行文本不单单是压迫和对文化的竭力控制;文本消费者在文本与文本意义作用方面有更大的话语权。”[18](P.65)这不仅要求微电影等网络视听产品的创作者及相关行业自律,也要求视听产品的观看者、转发者、二次创作者和批评者同样都做到思想自律和文化自律。事实上,只有各方协调好自己的多重身份,积极应对网络生态环境变化,才能更好地促进微电影产业和批评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这需要创作者和传播者巧用微电影传递温暖、感动的正能量,在媒介素养和文化素养方面凭借“传-受-评”共同发力、持续提升。这样,微电影接受者和批评者的成长发展空间才会越来越开阔,微电影的文化内涵及文化影响力也才会越来越富有正能量和建设性,我国的网络社会文化环境也才会越来越风清气正。

此外,微电影批评标准和批评目标也应做出相应的调整。如前所述,很多网民观看微电影的主要目的是休闲娱乐、打发碎片化的时间,他们对微电影的艺术审美价值本来就没有报以特别高的期望。很多微电影的创作者也不是专业人士,他们只是自娱自乐,并没有票房和市场的压力。所以针对微电影的相关评论,就不能只着眼于艺术标准,也要相应地顾及其娱乐价值。当然这里的“娱乐”绝不局限于单纯的搞笑和感官刺激,也包括深层次的情感宣泄和交流。对社会热点和现实生活的生动展示与及时回应,或许可以成为微电影评论一个有效的切入点。如果评论者还能对片子的进一步完善给出真诚的指点,提供相对专业的指导和建议,帮助其提升艺术品质,那么其评论一定会得到包括微电影创作者在内的众多受众的认可。毕竟微电影的创作主体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影视爱好者,他们对自己影视素养的提升有着浓厚的兴趣。对拍摄技巧的探讨和相关内容的切磋,也是他们“娱乐”需求的应有之义。

微电影诞生和传播于互联网,社交属性非常明显。从微电影诞生伊始,网友的转发、评论,上传者的回复、互动等都已经成为微电影及其亚文化不可分割的部分,它们和影像本体共同构成微电影日益丰富的社会文化文本。所以,对微电影的批评不应完全局限于传统大电影那样的“自成一体”,而是应该适时融入对网友留言的点评、回复和互动环节,在交流中评论,在互动中引导。其批评方式也可以灵活多样,任何有利于微电影文化艺术品质提升的评论方式都可以被尝试,比如大学生群体对于微电影的批评就值得关注研究。微电影的主要消费群体是大学生,全面鼓励爱好微电影的大学生参与到批评队伍中来,鼓励他们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参与其间,不失为“互联网+”时代微电影评论队伍扩充的明智选择,更容易造就“传-受-评”多方共同发力、共同提升的局面。应该认识到,如何让优秀的微电影不被淹没在海量信息中,常态化的、与微电影总体体量相对应的微影评显得非常重要。当代大学生群体,既是微电影的主要创作者,也是微电影的主要消费者和批评者。努力将微电影发展中的大众创作、大众传播、大众批评有机地融为一体、共同发展,能够促进微电影探索更多有文化价值的主题,同时带来很好的专业推广。从文化建设及研究角度看,将微电影批评融入对网友留言的点评、回复和互动中,其实就是融创作、传播与批评为一体。这种情况的出现,对于形成微电影发展的良好文化艺术生态环境极其重要,对于强化微电影发展文化规制及引导也具有积极意义。

(二)评奖机制强化微电影价值引导

与微电影批评体系构建密切相关的是建立并完善相对高端的微电影评奖机制。评奖不仅会有多方面的价值标准,而且会有多方面的教育引导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具有文化规制及正面引导效果。2013年10月,首届中国(杭州)国际微电影展以“公益、爱心、艺术”为主题,力求把微电影推动成为传播正能量、营造良好精神世界的独特载体,“公益”主题也一直延续至今,成为该展的鲜明特色,成为价值引领的成功典范②。笔者在参与的《浙江省网络剧、微电影发展趋势》调研中发现,很多参与微电影创作与传播的社会文化传媒机构也表达了对此的高度认同和祈愿。他们认为,微电影有时可以比传统电影更具接地气的正能量,适当而足够重视的评奖机制以及主流媒体予以采纳播出,不仅可以鼓励更多的微电影创作者,也可以鼓励到主要传播微电影的新媒体,对于微电影的健康发展非常有利。“希望政府能多多扶持微电影,使微电影的拍摄价值得到进一步认可,如提高微电影奖项的含金量,在政府的相关考评中占有一定的地位,而不仅仅只是一个形式上的荣誉”“希望主管部门能够把微电影当一回事儿,在扶持力度上做到与传统影视一视同仁。”[14]这些来自一线的呼声的确值得政府主管部门引起重视并给出及时的回应。

在以武汉为重点的中国人民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伟大斗争中,《那个被感染的急诊科女护士》《武汉,我们等你》《阳台里的武汉》等作品让人们特别感受到了微电影本该有的积极作用和巨大的传播影响力。央视九套《微9》栏目陆续播出的一些社会媒体乃至个人拍摄的微电影,如“二更”公司拍摄的《疫战:一路归来》等,以及后来多家主流媒体及中外著名纪录片导演等又在汇集了来自社会媒体与个人媒体拍摄的素材基础上制作的不少抗疫大片,如《武汉战疫记》《英雄之城》等,都获得了很好的评价。所有这些评奖机制及事实上的褒奖行为,无疑都对推进我国微电影创作与传播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而积极的意义。

四、结语

“微电影还是大网络需求的对象,管死和试图去管理的思维需要注意其民间性和网络性的生存特点,允许其一定程度上的自我调节必要。”[19]对于微电影,人们必须对其质量的提升预留足够的时间。引导、限制等磨合过程不可避免,相关理论的构建和批评也必须跟上。当然,创作者和受众影像文化素养的提高也是最为基础和关键的。只有创作者和受众具备了一定的审美感知和艺术判断能力,才能自如地应对海量的微电影作品,择其优者而观之,并得到一定的心灵滋养。

作为一种颇受欢迎的网络声像艺术形态,微电影以其对当下社会、现实生活、百姓故事的深切关注和多元表达而呈现出独特的艺术文化价值,堪称微时代的影像沙龙和影像档案,其传播效果有时甚至令部分影院电影都无法望其项背。微电影以碎片化的时长消减了影院观影的仪式感,让大众在日常生活空间中感受世间百态和人生况味,其大众性的网络传播,令无数草根突破地域、阶层等限制,顺利实现自我表达和人生逆袭,显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如今,微电影已经成为新媒体主要传播内容之一,并被越来越多的大众所接受,其具有的影响力和传播效应可以在更广泛的领域发挥积极作用,成为社会价值引导的主流传播载体,助力美丽中国的建设和中国梦的实现。

注释:

①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http://www.gov.cn/guoqing/2021-10/29/content_5647633.htm,2021年10月29日。

② 参见:《首届中国(杭州)国际微电影展10月举办》,人民网,http://media.people.com.cn/n/2013/0926/c40733-2304859 6.html,201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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