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十年少先队教育发展脉络与问题审视
2022-11-22曲美艳
赵 彩,曲美艳,麻 超,2
(1.石河子大学 师范学院/兵团教育学院,新疆 石河子 832003;2.石河子大学 心理应用研究中心,新疆 石河子 832003)
一、问题提出
为进一步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推进素质教育的战略主题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1]少先队尊重儿童主体地位、倡导开展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与《纲要》的指导思想和战略主题不谋而合。少先队谋划开展各项工作,必须结合自身发展规律和组织属性,深入领会国家的思想理论、方针政策。因此,《纲要》为少先队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和方向引领,在其指导下,近十年来少先队教育事业开展了大量研究,形成了丰富的成果。《2019 年少先队工作报告》指出“少先队面临着全童入队现实下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如何树立、德育格局中少先队组织的独特功能如何体现、新的社会条件下少先队的工作方式如何改进的时代课题”。[2]解决好这三个时代问题需要我们在理性反思的基础上揭示本质,做出回应。
本文重点从少先队近十年发展脉络入手,结合少先队组织光荣感教育、少先队员政治社会化、辅导员专业化发展,针对三个时代性课题提出建议,探讨新时代下少先队教育发展该走向何方。
二、近十年少先队教育的发展脉络
回顾近十年的文件政策和已有研究,结合少先队当下的三个时代课题,总结其中的规律有利于深入挖掘课题背后的发展逻辑和成因,提出更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三个课题的发展脉络具体表现为:在理论和实践指引下的光荣感教育,经历了从与相近概念的交叉研究到更加精准的阐述;少先队教育与德育经历了从以往的相伴相生,到当前德育格局下凸显少先队独特性;辅导员专业化发展经历了从逐步完善的外部保障,到意识到内部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1.必由之路:从模糊走向精准
2013 年全国少工委颁发的《少先队活动课程指导纲要(试行)》中指出“培养少年儿童对少先队组织的认同感、荣誉感、责任感和归属感,以及党、团、队衔接的组织意识”。[3]华耀国从全童入队的背景出发,有针对性地提出“以灌输学习、文化礼仪熏陶感染、生活实践历练、社会观察分析,来作为培养队员组织荣誉感的路径与方法。”[4]华耀国针对这一问题提出的具体举措,为此后的研究提供了理论借鉴。同年12 月,全国少工委开展蹲点摸查少先队员组织光荣感现状的调研工作,儿童对于少先队员这一身份所产生的光荣感、自豪感不足,据此,罗梅在全国少先队工作片会上指出:“必须清醒的认识到期望和现实还存在着差距,要认真研究思考如何增强少先队员的组织光荣感和归属感。”[5]面对存在的问题,专家学者从不同的角度提出建议,李倩提出让队员在富有仪式感的文化礼仪中感悟光荣感。[6]魏慈瑛从强化认同教育、开展光荣历史教育、先锋榜样教育、规范仪式感教育来帮助少先队员树立光荣感。[7]2019 年,《关于构建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的内生动力,激发队员光荣感提供了新的解决思路。[8]在文件指导下,刘翀提出了要有条件地分批入队,在建立专属的荣誉准则等方面培养光荣感。[9]
对于少先队员组织光荣感的探索经历了从模糊到精准、从理论到实践的过程。2013 年以前,为贯彻中央8 号文件精神,少工委就已经提出在全国开展少先队光荣感和责任感教育活动,但当时还停留在政策层面,没有得到深层落实,此阶段的研究呈零星态势,并未引发学者们的聚焦和关注。2013-2018 年,光荣感的探究与责任感、归属感等概念相伴而行,从政策构想到实践落实,促使光荣感教育的探究落地生根。2019 年,相比于上一阶段,引发了“如何运用好组织的力量,向内发力”的讨论,培养队员光荣感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极佳途径,新文件的出台更是专门聚焦于光荣感,大大促使着未来的研究趋于精准、可操作化,进一步开拓学校之外的空间来进行光荣感培养。
2.各显其能:从共谋共建转为凸显特色
2010 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中指出“坚持德育为先,把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10]同年,王兆国在共青团十六届三中全会上强调“共青团组织要重点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探索青少年思想教育的新途径新手段”。[11]2014 年,秦宜智在全国少工委六届五次全会上强调“使少年儿童在少先队这一大学校中,来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综合素质培养”。[12]由此可见,共青团和少先队成为学校实施德育的重要阵地,少先队活动与学校德育趋向于融合发展。洪雨露阐释了少先队活动与德育工作相结合的必要性,以及如何在学校德育工作中发挥少先队组织的重要作用。[13]2017年《少先队改革方案》在“主要目标”部分明确指出“让学校更重视少先队,提高少先队在立德树人中的独特作用和价值创造”。[14]2019 年工作要点中提出“德育教育格局中少先队组织的独特功能如何体现”的时代课题,引发研究者从不同的角度探索少先队组织的独特性。据此,邓达在调研中发现实际教学往往将德育活动和少先队活动合并进行,忽略了少先队组织活动的政治社会化功能。[15]张志坤则认为需要厘清学校德育与少先队教育二者之间的关系,就要明晰各自的教育主旨。[16]
对于少先队活动和学校德育的探索经历了从共谋共建到发挥少先队独特功能的过程。少先队的根本任务决定了这一组织必然具备德育的功能。因此,以共青团和少先队为抓手,配合学校开展德育工作,是实现资源整合、以活动辅助课堂、从理性范畴走向教育实践的必然要求。与此同时,少先队组织更多地在学校德育中充当助手的角色,也引发了少先队组织的独立性不足等一系列问题。自2017 年掀起了少先队改革的浪潮,各专家学者开始探究“少先队活动如何区别于德育活动来彰显自身的独特性”,并从发挥少先队组织教育的政治社会化这一角度提出改革意见,为如何发挥少先队独特功能提供了新思路。
3.表里如一:从外部保障走向自发自觉
2010 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中指出“提高教师地位待遇,落实教师绩效工资”。[17]为了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纲要》还通过完善培训体系来提高教师业务水平。《纲要》作为国家教育发展规划中的顶层设计,必然为少先队辅导员的培养提供政策依据,因此,少工委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将少先队工作内容纳入绩效考核,少先队辅导员要在奖评中占一定比例,职称成为激励辅导员发展的重要因素”。[18]2014 年,李源潮在北京市调研少先队工作时进一步指出“将少先队工作进行‘成果折算’,纳入到少先队辅导员参评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中来”。[19]增强少先队辅导员职业吸引力,不仅要寻求外在宏观条件的保障,也要从自身寻求突破。范玉鹏认为少先队辅导员专业化发展倾向于外在的专业知识、技能,容易忽视其内在的专业伦理。[20]2020 年,《关于加强新时代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对少先队辅导员应具备的政治素质和理想信念、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等作出了具体要求。[21]
对于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的探索整体上呈现了从偏重外在到注重内在的过程。面对绩效、奖励及晋升等方面无法执行的难题,“双线晋升”推进了少先队辅导员评审具体化和可操作化的进程,为其实施提供了具体细则。在培训上,培训形式从单向的讲座、知识传授走向双向的情景模拟、现场操作,培训内容从单一培训走向复合型培训,增强了培训的双向互动,完善了培养培训体系。近年来,辅导员职业化内涵模糊,对自身身份的认同感、角色的把握还有待提高,这也将是未来一段时间内少先队工作的重要内容。因此在后续的研究中,需要更加注重对于辅导员内部发展的研究来激发其工作热情,促使少先队辅导员成为更加专业化的职业。
三、基于少先队时代课题的审视
步入新时代以来,在党和团的正确领导下,少先队组织于稳步发展中不断前进。任何事物的发展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基于近十年三个时代课题发展趋势的审视,可以清晰地发现,少先队光荣感的教育空间集中于学校,家庭和社区的衔接教育不够;少先队教育在与学校德育的融合发展中,自身独特性凸显不足;少先队辅导员外部建设相对完善,内部自觉发展意识相对欠缺。解决好这些时代课题,不仅是顺应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新形势下少先队务实创新的现实需要,更是服务少年儿童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合格人才的重要内容。在新时代的召唤下,我们要对少先队面临的时代挑战进行客观分析和深入解读,提出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操性的解决方案,保证少先队能够敏锐地感知时代变化并做出更积极地回应,以实现自身的良性发展。
1.做好家、校、社光荣感教育的衔接
在“全童入队”的背景下,培养少先队员的光荣感、扣好第一颗组织扣子成为亟需解决的重要时代课题。2019 年,中青联颁布《关于构建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的指导意见》,在其中指出少先队员光荣感教育要按照从入队激励、奖章激励、荣誉激励、岗位激励、实践激励和推优激励等进行阶梯式培养,并对具体内容作出了详细的规定解释,旨在对少先队员光荣感问题开展全过程、全方位的培养。[22]
从空间维度上看,学校家庭和社区是儿童长期生活的重要场域,对儿童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意见》主要围绕少先队员在学校中的入队预备、队中教育以及离队输送等三个层次的激励教育展开。除学校以外,家庭、社区作为儿童长期直接生活的环境,做好光荣感教育也是十分必要的。一方面,家庭是少年儿童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少年儿童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要注重言传身教、耳濡目染,不能一味地将关注点放在成绩的提升上,要关心儿童的综合发展和心路成长,体现在光荣感教育上就是将队史以故事的形式讲给孩子,主动陪伴孩子观看红色经典儿童影片,从而使其产生对组织的自豪与向往,在此契机下,引导少年儿童热爱组织、团结队友,时刻不忘维护少先队利益,从而打牢光荣感教育的思想根基。另一方面,社区作为沟通学校和社会的中介,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红色文化实践活动并开辟社区少先队红色文化的宣传阵地,通过实践育人的方式培养少年儿童对少先队的认同;另外,还要发扬先进党员和优秀少先队员“以德育人、以文化人”[23]的引领作用,用先进典型来鼓舞激励少年儿童,培养其成为热爱组织的优秀队员和时代新人。
2.促进少先队员政治社会化的养成
陆昊在全国少工委五届五次全委会上指出,“少先队的根本任务包括两个层次,一是引导少年儿童有爱心,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增强国家意识、科学意识、劳动意识,二是灌输培养少年儿童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感情”。[24]第二个层次是少年儿童教育的特性所在,是少先队组织的本体功能,从本质上讲就是要培养少年儿童的政治社会化。因此,发挥少先队教育独特性的前提是要正确把握少年儿童政治社会化的内涵,对此,檀传宝对其进行了概念界定:少年儿童的政治社会化是“少年儿童学习、接受现存政治制度所肯定的政治信念、政治知识、政治情感和价值观,形成稳定的政治态度和政治行为的过程”。[25]
少先队作为服务少年儿童的群众性组织,具有自身的性质、目的、任务、制度等。此外,少先队还有特有的仪式标志,并广泛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校外拓展活动等。少年儿童时期的政治社会化表现为“以政治认同、政治归附、政治忠诚、政治服从等带有情感性色彩的政治认知和感情培养为主要内容”。[26]因此,从认知层面,对少先队员的引导要采用直观的手段代替生硬的讲解,“将枯燥的政治知识情景化、让政治理念变得生动起来”,[27]借助红领巾、队徽、队旗等具有独特意义的标志来塑造队员对组织的认同情感,从而使得政治内容和政治情感进入少年儿童的潜意识,促进队员个体意义的内化;另外,从实践层面上,活动和仪式的开展离不开少先队员积极的参与,在此过程中既要培养少年儿童学会服从、坚定立场,逐步适应组织生活,还要注重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理念的贯穿,将政治社会化渗透于活动的内容和途径之中,促进少年儿童逐步实现政治社会化。
3.树立辅导员内部自觉发展的意识
少先队工作包括组织格局、队伍建设、课程实施、支持保障等多个方面,加强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辅导员专业化素养是当前少先队在新时代条件下工作方式转变的重要方向。辅导员作为少年儿童成长的引路人,其专业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少年儿童的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因此,本研究将视角进一步聚焦于辅导员专业化发展。
结合相关研究,学者大都着眼于少先队辅导员的外部发展,包括管理机制、岗位要求、考核激励等,也有部分文献提到要关注辅导员的内部发展,但是较为零散,缺乏系统性。哲学上认为,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它规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因此,实现少先队辅导员的专业化发展,其内部自觉发展更是至关重要。首先,少先队辅导员要自觉提高个体思想政治觉悟,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国家大政方针,积极获取最新思想动态,提高对时事政治的敏感性,并以此作为个体工作的前提和保障。其次,少先队辅导员自觉明确角色定位和工作职责,坚定对少先队事业的理想信念,“愿意为党巩固和扩大长期执政的少年儿童群众基础努力工作”,[28]另外还要尊重少年儿童的独立人格,保障少先队员的正当权益;最后,少先队辅导员要“提高主动学习的自觉性,积极关注少先队前沿问题,不断创新,为少先队工作赋予时代性”,[29]并要善于结合实际探索思想宣传的新方式方法,立足实践不断进行反思。
四、反思与展望
我国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有三支积极力量:光荣伟大的共产党、朝气蓬勃的共青团和时刻准备着的少先队。从少先队到共青团再到共产党,是少年儿童实现人生价值的三个重要“台阶”。纵观近十年少先队教育发展史,在党的政治关怀和团的正确领导下,少先队教育迎来大有可为的发展机遇期,通过不断自我完善和调整,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就。在全童入队的背景下,少先队光荣感教育正方兴未艾;在与德育的融合发展中,少先队教育日益凸显独特性;在辅导员专业化发展上,兼顾外部保障和内部自觉,这些举措极大地发挥了组织的育人功能,推动了少先队组织的自我变革,起到了团结、教育少先队员的重要作用,为国家培养了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少先队教育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少先队的光荣历史和美好明天都昭示着少先队工作的光明前景”。[30]少先队员光荣感树立问题、少先队组织独特功能发挥问题以及少先队辅导员专业化问题是当下及未来一段时间少先队工作面临着三个具有全局性、挑战性的重要课题。基于少先队组织现状与改革要求进行研判分析,面向新时代发展的少先队,要积极主动应对时代变化、响应时代号召,结合新形势下的改革目标,从做好家校社光荣感教育衔接,做好队员政治社会化的培养、树立辅导员内部自觉发展意识等方面入手,以坚定的信心和勇气应对新时代少先队发展的任务和挑战,从而开创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新局面,完成新时代赋予的任务和使命,早日实现我国“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