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墟考古学文化分期中“西周初年阶段”的提出
2022-11-22李贵昌孟宪武
李贵昌,孟宪武
(安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河南 安阳 455000)
殷墟考古学文化分期中“西周初年阶段”的提出,是殷墟考古学文化的一个分期问题。至今,在殷墟考古学文化分期的问题上仍然存在着多种不同的分期观点。在上世纪30年代有关殷墟考古学分期的问题已提出过一些线索。上世纪50年代殷墟考古工作者,根据1959年大司空村遗址发掘到的文化层叠压关系,以及出土陶器的不同类型特点,将殷墟文化分为两期;即“大司空村一期”和“大司空村二期”,并对两期的年代进行了初步推断。1962年秋季,又一次在大司空村遗址进行发掘工作,这次发掘发现了晚于大司空村一期,早于大司空村二期的灰坑,并将这一阶段列为第二期,又根据层位关系将原来所分的大空村第二期分成两个发展阶段,并把两个发展阶段列为大司空村第三期、第四期,并根据与陶器共存的甲骨卜辞和铜器铭文,证明这两个阶段分别属于廪辛、康丁、武乙、文丁和帝乙、帝辛时期。从而在原分两期的基础上划分为四期。另一种划分法是根据1959-1961年苗圃北地遗址的发掘,将此遗址划分为三期,称之为苗圃Ⅰ、Ⅱ、Ⅲ期,其所分的第Ⅰ、Ⅱ期与大司空村一、二期基本同期,其第Ⅲ期相当于大司空村的第三、四期。但苗圃北地墓葬分为四期则与大司空村的四期相对应。还有一种划分法是根据1973年小屯南地遗址的发掘,将这里的殷代文化层堆积分为早、中、晚三期。小屯南地早期大致相当于“大司空村一期”,时代约相当于武丁前后;小屯南地中期相当于“大司空村二期”的前半叶,绝对年代为康丁、武乙、文丁时代;小屯南地晚期相当于“大司空村二期”后半叶,绝对年代为帝乙、帝辛时代。之后,随着殷墟考古资料的不断丰富,遂进一步将殷墟文化第一、二、四期分别细分为偏早、偏晚两个阶段。但仍沿用第一至第四期的划分法。有关殷墟青铜礼器的分期,截至目前大约有五六种不同的看法,其中具代表性的有两种:三期分法和四期分法。三期分法以张长寿、杨锡璋和杨宝成等先生为代表。四期分法以邹衡、郑振香、陈志达等先生为代表。1958年春,在梅园庄遗址的发掘中,发现商代早晚时期的上下两层文化,上层为殷墟晚期文化层,其年代相当于“苗圃Ⅲ期”,这里称之为“梅园庄二期”文化;下层为商代文化层,其年代当早于小屯殷文化,应是盘庚迁殷前的商代文化遗存,年代相当于二里岗下层文化。这里称之为“梅园庄一期文化”。大司空村遗址的四期基本上代表了殷墟文化的发展序列。第一、二期统称早期,第三、四期通称晚期。
将殷墟第四期文化细分为偏早、偏晚两个阶段,目前已成为殷墟考古学界的一个共识。两个阶段的绝对年代,四期偏早阶段约相当于帝乙时期,四期偏晚阶段约相当于帝辛时期。近些年来,从事殷墟田野考古工作的新老专家纷纷议论并一致认为,在殷墟文化第四期偏晚阶段的遗存中应有一部分已进入西周初年阶段,这一部分遗存毫无疑问已经是西周初年的文化遗存了。那么,在现在和未来的殷墟田野工作中,怎么样才能有效地从殷墟第四期晚段中把西周初年阶段的遗存择别出来,这是殷墟考古界的一个重大课题 。最近,唐际根、汪涛两位先生及安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的专家就这一学术问题分别提出相关论据并进行了深入的讨论。现就双方的相关学术论据做一扼要说明并加以评点。
一、西周初年阶段提出的依据
最近,由安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中州古藉出版社出版的《安阳北徐家桥》(1)安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安阳北徐家桥》,中州古籍出版社,2020年。一书正式出版面世。该书的出版为殷墟考古研究增添了新的科学资料。报告中详细报道了北徐家桥村北商代遗址的全面资料,并在结语中第三部分“相关问题的提出”一节中涉及到了“殷墟考古学文化分期中‘西周初年阶段’的提出”这一课题。报告中,编著者明确指出:“殷墟文化分为四期,第四期文化晚段相当于帝辛时代,这是常规的提法。近些年来,有些学者研究认为,殷墟文化第四期晚段的有些遗存实际上已进入西周初年阶段了”(2)安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安阳北徐家桥》,中州古籍出版社,2020年。。我们认为,这一提法是客观的、正确的,“原因是武王克商之后,已进入西周时代,但当时,殷都的大部分商族民众仍然生活在这座城市里,死后也要埋在这座城市里,他们从此以后,留下来的文化遗存已经进入西周时代,当是西周初年的文化遗存了”(3)安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安阳北徐家桥》,中州古籍出版社,2020年。。报告中这一论点的提出,是有充分依据的。其一,报告中将北徐家桥村北商代遗址中的文化遗存分成早、中、晚三期文化。从对这三期文化年代的分析来看,早期文化的年代约相当于殷墟文化第二期、第三期文化阶段,即祖甲—文丁时期。中期文化的年代约相当于殷墟文化第四期早、晚两个阶段,即帝乙—帝辛时期。晚期文化所处的历史时段,应该晚于殷墟文化第四期文化晚段的时期,即应在帝辛时期之后,约相当于西周初年的时段。北徐家桥村北商代遗址中的文化层叠压及打破关系是确定遗址文化分期的重要依据。该报告中称共发掘探方24个,其中21个探方内的地层堆积均为六层,仅有三个探方内的地层堆积为七层。这说明该遗址的地层堆积基本是一致的,即⑤层及⑤层以上是晚期文化堆积层,第⑥层(包括第⑦层)为殷代文化堆积层。那么第⑥层和第⑥层中所含的殷代文化遗迹应是殷代某个时段的文化产物。依此推测,被直接压在第⑥层和第⑥层中文化遗迹下面的殷代文化遗存,在时间上应早于第⑥层和第⑥层中的文化遗存时段。反之,直接打破第⑥层和第⑥层中文化遗迹的文化遗存,在时间上应晚于第⑥层和第⑥层中的文化遗存时段。这里我们将遗址中早于第⑥层的殷代文化遗存称之为该遗址中的殷代文化早期阶段,遗址中的第⑥层和第⑥层中的文化遗存称之为该遗址中的殷代文化中期阶段。凡打破该遗址中中期文化阶段的文化遗存称之为遗址中殷代文化晚期阶段,报告中称“这次探方遗址的发掘中,有两种遗迹现象值得重点提及。一种现象是广泛分布在殷代文化层(即第⑥层)表层的大面积的红烧土、红烧土块、长短不一的木炭柱及房址台基中柱基坑内的木炭柱根等遗存。这种现象在这次发掘的探方中是普遍存在的”(4)安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安阳北徐家桥》,中州古籍出版社,2020年。。这种现象说明了什么?报告中认为“它确切地说明,北徐家桥村北这片建筑基址群是在殷代的某一个时段经过一场大火被(人为的)焚烧造成的。这个时段的火灾只能是、也只能是殷代晚期,即‘武王灭商’以后的火灾事件”,这里可以进一步表明,周王朝在推翻商王朝政权后,这里是周王朝对旧政权破坏的一处凄惨场景。报告中指出的“另一种现象也就是在探方中普遍存在的盗沟遗存。这批盗沟数量是极大的,初步统计为212条”。这批盗沟除6条为近现代盗沟外,余均属早期盗沟(既西周初年的盗沟)。之所以判定为西周初年,原因有二:一是这批盗沟均开口⑥层表层;二是这批盗沟的回填土中,大部分含有红烧土及红烧土块,既这批盗沟是在这批建筑遗址被焚烧后才有的盗沟,故多数都是西周初年的盗沟。通过对以上两种现象的认知及其性质的分析,说明北徐家桥村北的这处商代遗址,不仅经过了大火焚烧破坏,且在其后的时段内(西周初年)在这里曾掀起过一场民间的盗墓风潮。我们能这样去理解,北徐家桥村北商代遗址中的这两种现象就不足为怪了。报告中依据地层学的原理,将北徐家桥村北的商代遗存分为早、中、晚三期文化。报告中指出“晚期文化遗存包括有个别房基、灰坑、木炭柱、红烧土块及相当数量的殷代墓葬、盗沟等。”(5)安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安阳北徐家桥》,中州古籍出版社,2020年。“这些遗存开口也在第⑥层表层,但多是打破中期文化遗存或是叠压在中期文化遗存之上的。很明显,在时段上,它们要晚于中期文化遗存的”(6)安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安阳北徐家桥》,中州古籍出版社,2020年。。报告中进一步明确指出“相当于晚期文化时段的有房基F1(T16)、半地穴式房基F62(T24)、灰坑H2(T11)、灰坑H4(T16)、木炭柱MT1、MT2、MT3(T5)、木炭柱MT4(T15)、红烧土块HST1(T5)、红烧土块MST2(T8)等。这一时段,殷代墓葬均为基上(打破房基)墓葬,共有95座”(7)安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安阳北徐家桥》,中州古籍出版社,2020年。。报告中的这一事实说明了什么?它只能说明政权更迭以后,这里已是被大火焚烧过的一片废墟,但殷墟商族的民众,还需要在这里继续修房建屋生活下去,死后仍然要埋葬在自己的家族墓地中。但是,这里的晚期文化所处的历史时段,应该晚于殷墟文化第四期晚段,即应在帝辛时期之后,约相当于西周初年的时段。以上我们就《安阳北徐家桥》一书中有关“西周初年阶段”的提出与之相关的内容作了扼要说明并加以评点。这里还需要补充一些内容,即该报告中两张墓葬陶器分期图的内容。这两张图的分期内容皆增加了“西周初年阶段”,这和该报告中的陶器分期内容是相对应的。该遗址中墓葬陶器分期中,西周初年阶段的陶器包括有陶觚Ⅶa、Ⅶb(只有一、二座墓中使用)、Ⅷ、Ⅸ、Ⅹ(仿铜陶觚)式,有陶爵Ⅶa、Ⅶb(只有一、二座墓中使用)、Ⅷ、Ⅸ、Ⅹ(仿铜陶爵)式,有陶鬲AⅣ、DⅣ、EⅣa、FⅣ、JⅡ、KⅢ式,有B型陶簋,有Ⅲ式小陶盘,另2件仿铜陶鼎M481:1、M304:1也同属西周初年,硬陶斝M304出土两件,均残碎,也同属西周初年。该遗址墓葬陶器组合的情况,西周初年有陶容器的墓49座,在有陶容器的49座墓中,以单鬲为组合的墓有17座,觚爵鬲(含觚鬲、爵鬲组合)为组合的墓15座,觚爵(含单觚、单爵组合)为组合的墓12座,其余以觚盘、单簋、单罐为组合的墓各1座。另有以仿铜陶鼎、仿铜陶爵鼎斝组合的墓各1座。这一期段流行的陶器组合形式仍以单鬲、觚爵、觚爵鬲为主流组合形式,新出现了以仿铜陶器为组合的形式。北徐家桥村北这块遗址中的墓地情况和殷墟其它地区墓地的情况是基本一致的。这里殷墟二期到西周初年的陶容器组合形式,连贯性特别清晰,比如用单鬲组合的墓葬,二期有36座,三期有31座,四期早段有50座,四期晚段有10座,西周初年有17座。(8)安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安阳北徐家桥》,中州古籍出版社,2020年。。以上该报告中的几条有关西周初年阶段的陶器信息,进一步说明,该遗址中西周初年阶段的陶器形式特征既有它的独特性,又有和殷墟四期文化偏晚阶段陶器特征前后相连惯的一体性。
二、既往研究的相关论点
目前,学术界有关殷墟第四期文化的年代问题正在展开一场深入广泛的讨论。其中唐际根、汪涛两位先生在《三代考古》(一)上发表了题为《殷墟第四期文化辨微》(9)唐际根、汪涛:《殷墟第四期文化年代辨微》,《三代考古》(一),2004年。一文。该文从类型学的角度并引用了大量史料,全面深入地阐述了文章相关问题的基本观点。文章分三部分论述:第一部分的题目是“殷墟第四期文化跨西周说的考古证据”,小题目直接点中了文章核心的大要害。在这一节中,一开始唐文就拿殷墟遗址中的陶器和墓葬中的陶器作了对比,认为“墓葬中的部分随葬陶明器较之日用陶器具有更敏感的时代性,因此墓葬的分期从某种程度上说比居址分期更为深入细致”。我们知道《西区墓葬发掘报告》多年来一直是殷墟田野考古发掘报告中的标杆型报告。报告中的西区墓葬陶器分期表,报告编写者更是利用类型学的原理排列的科学而有秩序,令人心悦诚服。唐文抓住了报告中的墓葬陶器分期表,将其中的第四期文化阶段的陶器巧妙地又划分为五个小段。这种划分,十分巧妙,实在令人信服。唐文中还通过对殷墟其它墓地出土陶器的综合对比,得出“殷墟西区及梅园庄各族墓地中的墓葬数,由早而晚整体上呈上升趋势,但均告终于第四期Ⅳ5段。我们还曾统计过殷墟苗圃北地、大司空村、小屯西地等地的墓葬,情况完全相同”。唐文中还提出“殷墟各家族墓地普遍在Ⅳ5段这样一个较短的时期内被废弃的事实,显然只能与商周交替相联系。不过,它究竟是武王攻破殷都的直接后果,还是成王时期移民所致呢?”我们认为这显然应该是后者的原因。唐文中还提到“一个值得重视的现象是,Ⅳ5段(时期)大量出现以仿铜陶器随葬的墓葬,所仿器类主要有鼎、簋、尊、觚、爵”。唐文在第二部分“殷墟第四期文化年代辨微”中引用了近人卫挺生曾据古文献作周初大事表中的“武王克殷大事表”和“成王在位大事表”,并推算出“周初‘迁殷顽民’事件并不是发生在武王伐纣而是发生在周公第二次东征之后,特别是营成周期间。这样‘商纣亡国’与‘殷墟被废’形成了一定的时间差”。卫氏的大事表与众多史家的推算相近。“按表所录,周初‘迁移民’不是一次完成的。几次大的迁徙分别在成王三年、五年和八年。以武王灭纣三年而崩(依陈梦家)推算,则殷墟的移民浪潮当发生在殷商亡国后的第6年—11年。因此‘商纣亡国’与‘殷墟被废’有近10年的间隔”。故而唐文中最后敲定“殷墟文化中年代进入西周纪年的当主要是Ⅳ5段遗存,而Ⅳ4段以前皆属殷商时期无疑”。唐文有关殷墟第四期文化跨西周说的结论无疑是相对正确的,应该是值得信服的。早些年,有学者对殷墟王陵早期被盗年代进行过研究。其中井中伟先生于2010年发表了《殷墟王陵区早期盗掘坑的发生年代与背景》(10)井中伟:《殷墟王陵区早期盗掘坑的发生年代与背景》,《考古》2010年第2期。一文,文中详细讨论了殷墟王陵早期被盗的年代与背景,他判定“殷墟西北岗大墓上早盗坑的发生年代约当西周早期”。并称西周早期大肆盗掘殷墟王陵 “表面上看来这是对武庚叛乱的惩罚,更深的目的则是要‘以绝殷祀’”。井中伟正确的判定了殷墟王陵最初被捣毁的时间,并结合该时间段,指出盗毁王陵应与周公二次东征有关,其原因是周人想从根本上消除王朝被颠覆的隐患。我们认为井中伟先生的结论是正确的。另外张敏先生于2011年发表了《殷墟王陵上的晚期遗迹及早期盗掘坑年代辨析》(11)张敏:《殷墟王陵上的晚期遗迹及早期盗掘坑年代辨析》,《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2011年第12期。一文,该文章不赞成井中伟关于殷墟西北岗大墓上早盗坑的发生年代约当西周早期的观点。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认为早盗坑的年代“上限不早于西周早期晚段,而以西周中期的可能最大”。最近何毓灵先生发表了《殷墟王陵早期被盗年代研究》(12)何毓灵:《殷墟王陵早期被盗年代研究》,《考古》2014年第6期。一文,文章中认为这些王陵大墓的盗毁时间 应在周公二次东征以后,平定了叛乱。“此时,殷人势力彻底瓦解,周王朝再也不需要安抚殷移民,而是要从心理上击垮殷人的顽固势力,这样捣毁王族和贵族陵墓就成为不二选择。所有王陵及贵族墓葬也正是在这一背景下被盗掘一空。”我们同意何先生的观点。这些王陵大墓和高规格的贵族墓葬都应该是在武王灭商以后的一段时期内,即西周初年时期被大肆盗毁的 。这才是史实 。
三、 结语
上面我们着重介绍和分析了《安阳北徐家桥》及《殷墟第四期文化年代辨微》这两篇文章(报告)的相关观点。我们初步认为这两篇文章中分别运用了考古学法则中的地层学原理和类型学原理的准则,并利用逻辑学推理的方法,科学有效的将“西周初年阶段”的遗迹、文物成功地从繁杂、眉目不清的殷墟第四期文化中择别出来一部分,实在难能可贵。《安阳北徐家桥》一书的编著者,在报告编写过程中,认真研读资料,科学的、实事求是的将遗址中的文化层堆积分为早、中、晚三期。遗址中的夯土建筑基址所在的第⑥层作为该遗址的中期文化阶段,将第⑥层下的⑦层及第⑥层下所压的所有商代遗迹作为该遗址的早期文化阶段,再将打破第⑥层的商代遗存,作为该遗址的晚期文化阶段。晚期文化阶段所包含的大部分文化遗存,在性质上仍然是商族商人的文化遗存,但其时代已进入西周初年无疑。该遗址的一个重要收获就是发掘了63座房基(其中有9座四合院建筑基址),其中绝大部分属夯土建筑基址。保留下来的这些房址的夯土台基顶面,均属该遗址的第⑥层文化层堆积(即殷代文化层)。在这些房基的四周及四合院建筑基址的院内分布和堆积着房屋建筑被焚烧过的建筑构架。包括大量的红烧土及红烧土块,被烧成炭黑一样的木柱及房梁,还有台基面上柱基坑内的木炭柱根。说明这里的建筑群曾被一场大火人为地给焚烧掉的。其焚烧年代当在西周初年这个时间段内。这些被大火焚烧所遗留下来的遗迹现象其时段应卡在武王伐纣以后的西周初年时期。这一断定是果断的、完全正确的。唐、汪的文章《殷墟第四期文化年代辨微》一文,命题鲜明,论证清晰,使人信服。文章一开始,利用类型学的原理,科学的将殷墟西区报告中陶器分期表中的第四期拆分为五个小段。此举特别的明智,令人信服。文章的结论认为“殷墟文化中进入西周初年的主要是Ⅳ5段遗存,而Ⅳ4段以前皆属殷商时期无疑。”其结论基本是正确的。文章中例举了殷墟西区族墓地第七墓区中的一座贵族墓M1713,用来进一步阐明自己的观点。M1713是一座贵族墓葬,出土文物丰富。其中青铜礼器17件,5件上有铭文。其中与墓葬年代关系最大的是鼎铭“佳王七祀”,发掘者认为这里“王”系指商王帝辛,无疑是正确的。如果没有其它证据的话,该墓中的铭文纪年,既确定了该墓的上限,该墓不能早于帝辛时期。那么,帝辛七年是不是该墓的下葬年代呢?唐文中坚定认为不是。在这里唐、汪二位先生充分利用自己文章中的观点,在M1713墓葬资料中找到了有利于自己观点的依据。那就是“墓葬中的17件铜器可以分为两组,其中带铭文的5件铜器制作精细,而其他12件铜器制作轻薄粗糙,皆为明器。故代表墓葬下葬年代的显然不是5件铸铭铜器,而可能是12件明器以及随葬的陶器所代表的年代。”“M1713的陶器多达10件,几乎都是Ⅳ5段的典型器形。在殷墟墓葬中,类似M1713的轻薄粗糙的铜器也正是Ⅳ5段流行的随葬品。该墓随葬品丰富,而且还埋有3名殉人,整个墓葬完整的以商族高级贵族的规格而葬,因而可知该墓不会晚到周公二次东征以后。故我们有理由认为,该墓的下葬年代当在帝辛七年至周公二次东征取得胜利以前,其葬于帝辛之后的‘武庚监国’时期的可能性是不能排除的。若该墓葬于‘武庚监国’期间,距商纣亡其国至多也不过3年—4年,即使Ⅳ5段陶器(形制如该墓所出土)均系殷纣亡国以后的新型明器,至少Ⅳ4段陶器所代表的殷墟文化当在商亡国以前,更大的可能性是Ⅳ5段陶器所代表的殷墟文化是跨商末周初的。”文章中作者利用新的分期标准,将有帝王纪年的墓葬M1713的下葬年代分析得如此透彻,论述实在是精辟。该墓的下葬年代应该在西周初年时期,这是对的。
殷墟文化是对殷墟遗址整体的一个称呼。长期以来殷墟遗址给我们的感觉似乎是殷墟遗址中除了殷墟时期的文化外,好像和别的时期的文化没有关系。直到今天我们似乎才晃过神来,原来在盘庚迁殷以前,这里就有先商和早商的东西存在。武王灭商以后,这里应该留有西周初年(包括商遗民的遗存)的文化遗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