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绅商家族的商业经营及其艰难转型:以湖州南浔刘氏为中心
2022-11-22郑卫荣
郑卫荣
(温州医科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 温州 325000)
上海开埠后既已执掌沪上丝业贸易之牛耳,且开展多元化经营的浙江南浔绅商,在近代工商业领域内有所建树者仅寥寥数人,远不及来自广东香山、浙江宁波、苏州洞庭等地的商人群体。以往研究的视角较多集中于南浔绅商的群体考察,侧重从国际丝业贸易竞争、商业经营理念、商业投资项目等视角来对近代南浔绅商的衰落进行整体性论述①,较少关注当时更为宏观的社会产业结构,以及更为微观的以绅商家族或个体为单位的经济行业选择、社会阶层流动、商业文化传承等结构性因素。事实上,这些结构性因素影响着商业机会的分布状况,很大程度上,它们决定了作为一个阶层、群体或个体的商业机会的选择范围,并制约着后者作为一个整体在近代社会转型中的历史命运。南浔绅商未能把握上海开埠后得天独厚的历史机遇以获得具有近代性的发展途径,及其与上述结构性因素的关联,需要尽可能多的个案研究来探究原委。
清道光二十三年(1843)上海开埠,辑里湖丝“运沪直接销与洋行”,而“湖丝销售洋庄,南浔镇实开风气之先”。其时,在清道光、咸丰年间较早开业者有南浔丝行十数家。太平天国战乱后,中外贸易日渐推广,“湖州一带蚕丝贸易为南浔人士所专营”[1]122。南浔丝商中“累巨万之家以十数计,巨万百计,万者不可胜原”,有“四象八牛七十二狗”之说[2]389。同光年间沪上丝业以刘、张、庞、顾“四象”为巨擘,刘氏居首,其丝栈名“刘贯记”。刘氏家族中,刘镛及其子辈(“安”字辈)、孙辈(“承”字辈)正处于清末民初新旧工商业近代转型的关键时期,其家族成员的生产经营状况是本文主要关注对象。
刘氏祖籍浙江上虞,二十四祖尚贤公于清康熙年间始迁湖州南浔,居浔传四世至焕章。焕章,字郁林,生四子(铸、鋐、镛、锵)一女,刘镛行次居三[3]3-4。道光二十五年(1845),刘镛与盛泽吴氏议婚,先后生四子:长子安澜,字紫回,因早逝而由承幹承嗣;次子安江(又名锦藻,字澄如),育有十一子九女;三子安泩(号梯青),育有五子九女;四子安溥(号湖涵),育有一子三女。光绪二十二年(1896),刘镛“精神渐衰,家务悉命锦藻经理”[4]31-32,后于光绪二十五年(1899)四月去世[3]19。十年后,锦藻于光绪三十四年(1908)主持家族析产分爨:四子分立尊德(承幹)、贻德(安江)、崇德(安泩)、景德(安溥)四堂,“各自经理”,并共有义庄、家庙等家族公产[4]51。
一、刘氏家业的开创
刘氏家业的创始人是刘镛(1826-1899)。据《年谱》记载:刘镛14 岁以“家贫不能具修脯乃舍儒习贾”,15 岁“学业于绵绸布庄”,17 岁转至谈德昌丝行“居行四载,尽通阃奥”,21 岁与邢庚星、张聿屏于南浔镇合开丝行。咸丰二年(1852)九月,刘氏“始赴上海”,结识徽商唐漾荷,两人“一见如故,遂与订交”[3]2-3。咸丰初年充任洋行“舌人”和代理收购的包买商,刘镛很快创立了自己的丝栈。在业丝的同时,刘氏还先后“开正茂布店”,联合宁波籍买办杨坊“托办鲜茧运上海”,又附股盐业、入股典业[3]2-4,7-8。“当同治初,已殖财数十万,号巨富”[5]224。
刘镛开创的家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领域:
丝业。上海开埠后的华丝出口大致依循着“丝行—丝栈—通事(买办)—外商洋行”的贸易流程。同治初年,刘镛“营丝业,往来浔沪”,在南浔开设“刘振茂丝行”,负责收购生丝、加工、打包,再运往上海丝栈托售[4]2。在经营丝行时,刘镛通常“手自权丝”,与乡民交易时以“称物平施”自戒[3]5;与邢氏合股经营丝行二十五年,两家“往来如家人”[4]1。为便利与沪上洋商直接交易,刘镛先于同治七年“与金某合开恒生丝栈两载”[3]8,后又独资在沪开设“刘贯记栈”,不仅销售自家丝行收购的生丝,也代客(即其他丝行)销售生丝,并按生丝货价收取栈租、佣金和代客拆借放款利息[6]115-116。刘镛利用浔沪两地之间湖丝收购—转销的差价以及经营丝行、丝栈规则来谋取丝业贸易的高额利润,即所谓“以低价向农民购丝,以高价售之于上海之洋行,一转手间,巨富可以立致”[1]121-122。
盐业。清末盐务运销实行专商引岸制度,对盐区实施划区管理[7]109。同治初年,曾国藩统辖苏皖浙赣四省军务,为筹饷而“初办泰州栈盐”,次年“招商试运以济饷需,复运鄂西两岸票盐,至是,改票为场”。刘镛不失时机地“与唐公漾荷附股王公秋田名下”,于同治十一年“始办场盐”[3]9。起初,盐务“归唐公漾荷经理”。同治季年,场盐“疲敝日甚”,刘氏“亲诣各场,刷弊革浮”。光绪初年,又值场盐“产丰销滞、转输不灵”,刘氏“闻沈文肃公阅兵苏州,亲往谒见,面呈节略,申请查堆。文肃韪之,委员清查,疏通积滞,商困大苏”,刘氏淮盐产业也随之得到快速扩张[3]7,9-10。据刘承幹忆述,刘镛在淮南通泰“创四场,经营备至,甚至购宅占林亭之胜,所置仪征田亩有三千之多,局面恢弘”[8]331。受刘氏影响,其姻亲蒋汝藻也由丝业转向盐业,先后出任杭嘉湖属盐务甲商、浙江盐运使、民国浙江军政府首任盐政局长等职。
典业。传统的典业是一种以收取抵押物而放款、收息的特殊金融业务。刘镛于同治四年(1865)附股震泽恒义典,始入典业。次年,太平天国战争“大难甫平,院司议招商设典,下其令于郡县”,刘氏“承谕集股开同裕典于湖城,嗣后江浙等处陆续置典”[3]8,至光绪年间,已是“质肆遍江南北”[2]403。其中,刘氏海门和济典委托其婿蒋锡绅董理,自光绪初年至民国初年,典当门面扩展至东西31 间、房屋100 余间,典当资金达20 万元,经营范围覆盖海门上沙地区,并在海门、三厂、青龙、二甲等镇设有代办店[9]169-170。
地产业。按类型可以分为农村田产和城市房地产,前者往往通过贱买贵卖、地租剥削等方式营利,后者常以差价买卖、造屋收租等形式来获利。在农村田产上,刘氏深受传统“以末致财,以本守之”观念影响,自光绪中就“在江浙两省购置田产,拟建义庄”,开始经营家族田产[5]402。在城市房地产上,刘镛于同治元年(1862)“始于上海恒源里购地、建屋”,与邢氏同居,合营丝业[3]6。后购置上海南京东路鸿仁里地基,造屋以供自住和出租,而后逐渐将房地产置业扩展到上海福州路、广西路以及青岛、汉口、扬州、杭州等地。
丝业、盐业、典业、地产业(尤其是农村田产)大多为传统旧式行业,属于传统农业社会原有经济形式的延续,风险相对较小、获利相对稳定,颇受旧式商业资本的青睐,此类经营资产在刘氏商业资本投资总额中占据相对的优势地位。与此同时,贯穿这些行业的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方式也基本属于传统的、具有旧式农业宗法社会的特色:大多延续着以家族、亲友、同乡等关系为基础的合伙制度、学徒制度,保留着子承父业、戚友相帮等家族式经营管理方式,在行业竞争上也常常利用行会制度进行垄断,保留着较为传统、保守的贸易方式,与传统经济形态仍旧保持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营商起家后,刘氏遵照当时通行的捐纳则例,筹饷例捐国学生,并于清咸丰至光绪年间接连三次捐升国子监典簿、蓝翎光禄寺署正、花翎员外郎,并奏保四品衔,完成了由商而绅的社会阶层流动[3]4-17。在刘镛的操办和影响下,长子安澜[10]91-92、次子安江、三子安泩和承幹[11]1407-1408、承业、承材、承植、承本等诸孙纷纷纳赀报捐[12]。刘氏家族以捐纳之途实现了由商业起家向绅商传家的转型。
二、刘氏子孙的守成与拓张
在刘镛开创家业的基础上,19 世纪80 年代以后,受清末民初国际贸易体系和国内生产结构的影响,刘氏诸子在析产分爨前后就已经开展了各自的经商营工。
(一)经营传统行业
刘氏子孙经营传统行业,大致延续着刘镛时代的格局,主要集中在丝业、盐业、典当、钱庄、地产等行业。
丝业:较之上海开埠初期,19 世纪70 年代以后的华丝出口已深度卷入国际市场体系,以辑里湖丝为代表的传统手工缫丝、复摇丝经在出口市场上逐步为日丝和厂丝取代。在出路日狭的华丝贸易中,沪上洋行垄断上海与巴黎、纽约之间的生丝抛货买卖,一部分华商稳步经营收货买卖,固无损失,另一部分华商与外国资本家竞争则鲜有不败者[13]176;与此相并行则是国内机器缫丝工业的步履维艰。在进退两难之间,刘氏子孙适时调整经营策略,除刘承幹投资宏裕盛丝栈、湖州模范丝厂[14]240,262、刘安泩参股杭州崇裕丝厂[15]351-352等少数例子外,刘氏商业资本大多流向了其他行业。
盐业:自光绪丙申年(1896)后,刘锦藻接替刘镛经理家务,时常往来于淮北、镇江、扬州、泰州“考查盐务”“察视堆盐”,“结核账略,岁以为常”[4]23-29。刘镛殁后,刘氏四房继承其名下盐产,至1914 年所拥“四场所产盐数大约在三万引”,其中产盐数额以刘安泩“名下草场为最多,约居十之五六”[16]400。至20 世纪10 年代末,由于海势东迁导致淮南盐业衰竭,刘氏盐产渐趋衰落。刘安泩盐产于1917 年以“垣产入股”的方式并入张謇筹组的草堰场大丰盐垦公司,此时,剩余三房盐产已降至“合计不及万引”。1919 年,刘承幹名下灶产、房屋、驳船等盐产作价洋九万元出让与小海场通遂盐垦公司[8]330,486。在经营家族盐业的同时,刘锦藻还投资大源盐公司、泰和场盐垦公司、同仁泰盐业公司,接办丰利场盐垦公司并出任董事长[4]47-49;刘承幹也先后投资大祐盐垦公司[17]213、通遂盐垦公司、同仁泰盐业公司,并出任董事、监察等职[18]175。
典业:刘氏诸子热衷投资典当业,是南浔绅商中资本金额最大的家族之一。刘氏四房中,锦藻名下“当典有八十余处之多”,分布于青浦、甪里、黄渡、重古、莘庄、硖石、长安等地[19]28。刘承幹名下至少有万泰、同和、兴盛、新盛典、裕大等12 典,地区遍及苏嘉湖多个市镇。根据刘承幹《求恕斋日记》中1911-1936 年万泰、同和、和济、兴盛、新盛、裕大、春生、同济等8 典年总利息(共计36 条年总利息记录)的不完全统计:各典年均利息有所差异,大致在0.58 分(湖州新盛典)至2.63 分(二滧裕大典)之间波动,8 典合计的平均年总利息为1.19 分。以1933 年8 典50.725 万元的股本为例,能为刘氏带来年均6万元的收益②。
钱业:作为旧时商办金融机构,钱庄主要经营存款、放款、汇兑等业务。清光绪初年,随着苏嘉湖区域丝业贸易的兴盛,开办钱庄者日渐增多。虽然限于资料,刘镛经营钱庄的信息阙如,尊德、贻德、景德三房仅有附股扬州怡大钱庄的记录[20]345,但依据清末民初钱庄业中的“浔帮”势力来分析,刘氏家族参股钱业者理应不在少数。据史料记载,仅在南浔镇,由“浔帮”集股的钱庄从光绪年间的萃隆、集成、阜成,到民国时期的萃德、晋康、中信孚、成德、晋和、福大、正康、盈丰、晋德、永大、泰和,前后继替不绝,最盛时多达10 余家,至民国初年尚有晋隆、晋康、晋安、盈丰、慎源、福大、震康、晋和等8 家[21]155-156。钱庄业在20 世纪20 年代由于苏嘉湖丝绸业改木机为铁机织绸而获利空前,后因1929 年世界经济危机影响而市情萧条,20 世纪30 年代初期受上海交易所投机风波以及国内商业银行业务发展而渐形衰落[22]114-118。在清末民初新旧金融业双轨并行的半个多世纪中,刘氏家族匿名于“浔帮”的钱庄业投资应是为数可观的。
地产业:刘镛“于壬辰岁(1892)青浦置田,思办义庄,赍志以殁”后,刘锦藻继承其遗愿,于壬戌年(1922)建成义庄[4]51。义庄的经济基础主要是“义田”,为此,刘氏公堂置买江苏青浦等地田产1500 余亩[5]402。刘承幹又添置青浦田亩,用以补贴赡族之需[20]13。在义庄田产外,刘氏还通过田地抵押、租佃收入、差价买卖等方式扩大田产规模及收益。至1936 年间,尊德、景德、贻德三房共有租佃田4000 余亩,其中刘承幹名下拥田2580 余亩[20]58。需要指出的是,相较于对其他行业的投资,刘氏流向田产的资金总额较小,田租及田产买卖等收入占其投资收益的比重也较低,由此推断田产并不是刘氏经济活动的重心。很大程度上,以刘氏为代表的绅商置办田产主要出于家族义庄所需,是一种以田产收入扩大商业经营的行为,本质上应属于一种商业投机行为,不足以影响其经济身份的定性及其商业资本的积累趋势。
相较于农村田产,城市房地产在刘氏子孙的多元化投资中似乎更具吸引力,这在很大程度上缘于近代城市地产价格的巨大涨幅[23]833。在1916-1927 年间上海总商会的若干年份执业代表纪录中,刘氏尊德堂(贻德里)、景德堂(福兴里)均以城市房地产业的执业行业/企业而名列上海总商会分帮会员[24]420-450。刘氏家族在上海景云大楼设有房地产总账房,在青岛、汉口、扬州等地设有分账房,管理着遍布多个城市的房地产,其代表性的产业有:上海公共租界福州路、广西路一带包括会乐里、会香里、洪德里、贻德里在内的十余条里弄[25]15;还有苏州[14]452、镇江[18]431等地诸多房产。上述房地产投资的细节不得而知,但据刘承幹《求恕斋日记》的记录:刘氏自1911 年寓居上海后,在上海、汉口等地曾有过7 次大宗房地产买卖,交易总额达银249.4 万两,其主要经营方式有造屋出租、地皮出租和地产转卖③。
(二)投资近代企业
在刘镛创立家业的19 世纪六七十年代,正值中国近代民族工业兴起阶段。以上海为中心的江南地区近代工业化,在早期侧重于江南制造局的军械制造和机器缫丝厂的厂丝出口,其后为满足国内市场需求而采用大规模机器设备来制造工业品,其中又以棉纱、棉布、面粉及其他消费品为主[23]847。依循这一规律,近代南浔绅商在投资机器缫丝工业之外,主要涉足棉纺、面粉、造纸、制糖、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然而,在刘镛的投资记录中,这些行业则鲜有记录。迨至19 世纪末20 世纪初,清廷以洋务运动“求富”和新政“奖励工商”为号召,掀起两次民族资本投资近代企业的热潮,近代工商业、农业、交通运输业、公用事业、新式金融业等产业得以普遍兴起和发展。是时,恰逢刘氏“安”字辈经商营工的活跃时期,其投资结构与经营项目也日趋近代化。
以贻德堂、尊德堂为例加以说明:
贻德堂。安江(又名锦藻)虽为刘镛次子,但因其进士出身以及长兄安澜早逝而被视为刘氏家族“安”字辈的代表人物。据《自编年谱》记载,锦藻5 岁始受业,14 岁入邑庠,光绪戊子年(1888)省试得中第七十三名,光绪甲午年(1894)进士及第,“以郎中用签分工部”[4]14,18-19。光绪丙申年(1896)后,锦藻接替刘镛经理家务[4]21-22。锦藻以进士出身涉足商界,在传统行业方面子承父业,又先后参与创办湖北纺纱局(任商董)、上海大达轮步公司(任总办)、浔震电灯公司(任董事长)、浙江铁路公司(任副总理)、浙江兴业银行(任公司财政)、泰和场盐垦公司(任会计董)、丰利场盐垦公司(任董事长)等多家企业,在江浙沪工商界享有较高声望,并使刘氏家业进一步扩大[4]22,30-34,47-49。锦藻投资近代企业主要涉足机器纺纱、轮运、铁路、银行、电业、盐业等领域,其中不乏近代民族资本企业的代表。例如光绪三十一年(1905)浙江绅商各界集股成立浙江铁路公司,锦藻“掷资其中及招戚友之股,约近百万金”,并被公举为副总理[26]6。1907 年,浙江铁路公司为解决股款存放问题而成立浙江铁路银行(后改名为浙江兴业银行),资本定额100 万元,除浙江铁路公司投资占1/3 外,其余招募股份中,锦藻持有200 股(占总股本2%),位列第二大股东,并出任公司财政[27]。
总的来说,由于经商才能和时代背景的不同,锦藻在经营管理上并未表现出超乎其父刘镛的商业才能。刘镛去世后,锦藻虽然继承了家族盐业、房地产、典业,也投资一些新式工商业,但是经过诸子析产后,无论是刘氏所拥有的资本总额还是资本增值速度都远逊于刘镛时期。19 世纪末20 世纪初,随着近代社会产业结构的变迁和资本市场发育的逐步完善,刘氏家族赖以起家的盐业、典业、田产业等传统产业逐渐走向衰落,而新兴工商业的投资转向又面临着政策、知识、技术更新以及国际市场波动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并非锦藻这样的进士绅商所能轻松驾驭的。锦藻在《自编年谱》中曾详述了三例新兴工商业投资,从投资收益角度来看,都是不甚成功的。一例是光绪丁酉年(1897),应张之洞之邀,赴湖北招商合办湖北纺纱局,订立合同不及一年,官商龃龉,催索商本累年不还[4]22-23,29。第二例是光绪甲辰年(1904),应张謇电召赴沪商办大达轮步公司,出任总办,“集股、购地、咨部”,“妥议章程”,然而直至民国甲子年(1924)“始获盈余”,其间“二十年未支分文”[4]30,53。第三例是光绪乙巳年(1905),出任浙江铁路公司副总理,邀集认股,筹垫股款,然仅时隔两年,因招股分歧而招致“外人不谅,纷纷责备”,又与时任该公司总理的汤寿潜“意见不合”而“专主放弃主义”,至宣统元年(1909)索性“登报辞职”。民国四年(1915)浙江铁路公司收归国有后,刘氏所投股本才分十二期拨还[4]30-38,45。尽管如此,锦藻仍然不失为一位卓有影响的绅商。
尊德堂。承幹为安江之子,出继安澜后,以长房长孙身份继承尊德堂家业,既经营盐业、典当、田产等传统行业,也广泛投资近代企业。据《求恕斋日记》记载:1909-1937 年间,承幹投资近代企业41 家,其中记有明确投资金额的有龙章造纸公司、湖州模范丝厂等20 家,合计投资总额为银6.56 万两、洋13.02 万元④。
上述贻德堂、尊德堂的事例显示:以锦藻、承幹为代表的刘氏第二、第三世代通过合资创办或投资入股等方式参与近代工业、商贸业、金融业等诸多行业、企业,刘氏家族的丝业资本、盐业资本、土地资本以及其他类型的商业资本都不同程度地转向近代工业、商贸业和新式金融业,与近代实业发生了比较普遍和密切的联系。在刘氏涉及的近代企业中,绝大多数都采用股份公司的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方式,代表着近代企业的历史发展方向:例如龙章造纸公司等工业企业采用工业化的生产方式,注重生产工艺流程、产品质量、广告宣传;又如湖州模范丝厂等商贸企业一改传统字号经营、旧式劳资关系,采用近代化的经营方式,其中的出口贸易公司已然成为国际商业资本大循环的一部分;再如浙江兴业银行等金融企业衍生的保险、银行、信托、证券等新业态功能,贴近近代企业的金融需求,积极向生产领域渗透,与旧式典当、钱庄的经营模式相去甚远。在上述新式企业所代表的近代新的生产力、生产关系中,身处其中的绅商必然会受到深刻影响,其价值观念、知识技能和文化素养也会随之发生潜移默化的变化,表现出资产阶级化的共同趋势,即朝着转化为近代工商业资本家的目标渐趋渐近。当然,从绅商趋向转化到真正成为名副其实的近代工商业资本家,其间的过程仍旧充满着曲折和挑战[28]188。
三、艰难的近代转型
较之早期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近代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由于缺乏工厂手工业时期(前工业化时期)的资本原始积累,而亟需来自掌握较多货币资本的富有社会阶层的投资[29]28。从19 世纪70 年代到20 世纪20 年代,包括刘氏在内的近代绅商家族的商业资本一直在近代中国产业资本投资中占据重要的地位。绅商家族以商业资本投资于近代企业的过程,既是商业资本转向近代工商业、新式金融业的过程,也是绅商阶层转化为近代工商业资本家、金融资本家的过程。然而,在近代社会新旧生产方式交错、国家内外矛盾交织的特殊时期,这两个转化过程显得颇为艰难,需要应对与近代社会生产结构、外国资本主义、本国官府势力和官僚资本等诸种复杂关系。
(一)绅商的商业资本流向受到社会生产结构的制约
利润率是决定商业资本流向最直接、最根本的原因。商业资本的具体流向,在形式上受制于绅商的投资意愿,在本质上则取决于不同产业或行业利润率的高低比较,而后者通常是由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生产结构决定的。在清代前期,高于商业资本利润率的情况仅存在于矿冶业、航运业、丝织业等少数几个产业领域,至清末民初时,才逐渐扩展纺织、面粉、造纸产业和城市房地产、银行、保险等新式工商业领域[30]。但是,由于近代中国资本市场发育滞后,产业资本从商业资本中获取独立地位的进程十分缓慢,即使是在银行、保险、证券等新式信贷机构出现后,以典当、钱庄为代表的传统借贷体系仍然占据着支配地位,商业高利贷资本的利润率始终吸引着商业资本的主要流向。
根据始设于1902 年的上海商业会议公所的执业情况分析,南浔绅商家族的经营范围包括丝业、造纸、房地产、证券业、打包、保险、银行、盐业等八个行业[24]420-450。这八个行业中,除了丝业中的手工缫丝业、房地产中的农村田产、盐业等可以视为明清以来历史延续的传统行业外,丝业中的机器缫丝、房地产中的城市房地产和其他行业都可以划为上海开埠后兴起的新兴行业。以机器缫丝业为例。近代较早兴起的机器缫丝业,是包括刘氏家族在内的南浔绅商投资最为集中的近代工业领域之一,大多数企业都采取合股经营的方式,但除了合股者提供部分资金之外,传统借贷体系仍发挥着中心作用。美国学者李明珠也指出:20 世纪20 年代,资金缺乏是导致机器缫丝业发展不利的重要因素之一,它同时反映出商业资本更倾向于流向不动产或典当业等期短利厚的行业。即使是在为数不多的投资机器缫丝业的事例中,大多数绅商也更愿意采用租用厂房、设备,依靠临时集资或金融借贷,以短期眼光和侥幸心理来经营,缺乏企业技术革新或管理创新的内在驱动力[31]201-202。这种倾向也深刻地影响着绅商的投资结构。大致与前述1909-1937 年间投资近代企业(合计银6.56 万两、洋13.02 万元)的同一时期,刘承幹还投资上海房地产买卖(合计银249.4 万两)、投资典当(1933 年8 典股本合计50.725 万元)以及定息出借(合计银27.3 万两、洋4.06 万元)⑤,相较而言,刘氏对近代企业的投资显然居于相对次要的地位。
类似的情况并不止刘承幹一例。南浔绅商在以丝业贸易起家后,虽然不同程度地投资各类新式企业,但其商业资本的主要流向仍然集中在盐业、房地产、典当、钱庄等若干传统商业流通领域。换言之,清末民初时期,在具有更高利润率的民族资本主义产业或行业的投资机会上,当时的社会生产结构并未能提供更多的选择,因此,以刘氏为代表的近代绅商“对于大规模的工商业不敢轻易尝试,一般富绅们宁可多开二分利息稳赚的当铺,不愿开工厂,往发展实业的一个方向进行”[32],就无可避免地成为一种合理而又普遍的社会现象。
(二)绅商的民族资本与外国资本主义的矛盾
第一次鸦片战争至19 世纪末期,外国资本主义对华经济侵略先后经历了商品倾销和资本输出两个阶段,中国民族资本主义自产生和发展初期就面临着资本弱小、技术落后和国内外市场局促等诸种不利。在此背景下,近代绅商的产业投资活动首先从附股外商企业开始,而后才逐渐分化出来,转而投资本国的近代企业。以机器缫丝业为例:在早期外商洋行投资时期,刘氏与同属“四象”之列的顾氏、庞氏、张氏等家族创业人出于投资安全和优厚股息回报而附股其中。在稍后民族资本创办缫丝厂的发展初期,华商为利用洋行治外法权来逃避蚕茧厘金、出口关税以及赢取国外市场,采用委托洋行经理或挂名洋牌等方式来开展经营[33]140,即使是19世纪末期民族缫丝工业逐步壮大后,华商企业仍然逃脱不了外国资本凭借经济政治特权对茧价、丝价的操控。如在蚕茧原料上,19 世纪末期,江浙两省政府为扩大税源以及避免茧价波动而对各地丝厂设灶收茧施行严格的限制条例。这些条例在束缚华商丝厂发展的同时,反倒为外商操控茧价丝价提供了便利。1897 年,英商怡和洋行在杭州建灶买茧可以凭借海关完纳“子口半税”特权而免征国内厘金及其他捐税,而华商必须按规设灶纳捐,造成华洋厂商茧本悬殊和华商竞争不利。当时《时务报》评论“杭州蚕茧抽税事”,质问:“不抽税于洋人,是轻于彼而重于我也,岂理也哉!”但终因政府有所忌惮而不置理睬,江浙蚕茧外流日趋加剧[34]125-126。受此影响,世经缫丝厂、开永源丝厂等多家华商企业因为“难得好茧接续供应”而被迫关停[35]27。即便是当时最有实力的湖州模范丝厂,也终因原料、市场的“双重打击以致停业”[13]78-79,85。除蚕茧原料外,在20 世纪20 年代之前,外国资本还利用垄断华丝出口的便利,操纵丝价,有预谋地制造市场混乱以达到牟取暴利和打击华商的双重目的。其间,虽有个别较有实力者敢于奋起抗衡外,大多数华商企业则选择投靠、屈服或转营他业[6]98-99,106-108。华商企业屈服或抗衡外商洋行的行为,隐含着民族资本与外国资本主义之间的矛盾冲突,也构成了近代绅商投身实业救国的情感动机。在清末民初民族危机深化的历史漩涡中,相较于其他社会阶层,绅商对于外国资本主义侵略和民族工商业失利、利权外溢的现实尤为敏感。寓御列强、图国强于丝业改良,是推动绅商投资近代民族资本企业的重要动机之一,是某种“经济范畴的人格化”的体现[28]307。前述刘氏家族投资浙江铁路公司、浙江兴业银行、龙章造纸公司等近代民族资本企业都可视之为典型例证。
(三)绅商与本国官府势力、官僚资本的纠葛
晚清、民国时期,绅商投资经营近代企业还迭受本国官府势力、官僚资本的苛税盘剥、经济控制,各种阻扰可谓是层出不穷。
在商业资本较为集中的生丝贸易领域,强征苛捐历来是官府势力侵夺商利的主要手段。在清同治、光绪朝时期,官府征收南浔生丝贸易之捐税,在类别上有“运丝”“用丝”之分:“运丝”每包收捐银16 元,由各税卡责成丝行于乡民卖丝时先收捐款,再准销售;“用丝”“系属零星交易,本按百货厘捐章程,见货抽收”。在名目上,丝捐又有正捐、附捐之别[36]。生丝由浔运沪,还另需缴纳江苏厘捐,其种类之繁杂不逊于浔,以至于时论惊叹:“清国内地的税厘,其种类之多之繁,实出于意料之外!”[37]549-550民国初年,南京临时政府实行“废除清朝苛捐杂税”“奖励和保护工商业”的经济政策,1912 年浙江临时省议会改订捐率,调整“运丝”捐为20.2元/包、“经丝”捐为25元/包,“用丝”捐为16.6 元/包,捐率均较清末有所下降,但仅维持两年之久。以当时南浔出口最为大宗的“运丝”捐为例,其税率在1914年上调至25.2 元/包(其中正捐22 元、沪捐3.2元),1915 年又升至37.2 元/包(其中正捐31.6元、沪捐3.2 元、浙西水利经费1 元、本省改良桑蚕经费2 元)[38]578-580。丝业重捐在为官府带来丰厚税利的同时,大幅加重了绅商贸易税负,也严重削弱了辑里湖丝的市场价格优势。对此,南浔绅商感慨道:“政府理应奖励,减轻丝捐,非惟不减,反增经捐,实系重税……际此商战时代,我七里丝担负此重税,焉有不失败之理?”[39]131苛重捐税与日丝、厂丝的竞争一道,进一步加速了手工缫制的辑里丝经在国内外市场竞争中的衰败。
除生丝贸易以外,绅商投资经营近代企业也饱受官府势力、官僚资本的盘剥。刘锦藻在《自编年谱》中记录了投资湖北纺纱局的事例:光绪丁酉年(1897),张之洞督鄂,“创造纱厂(即湖北纺纱局),招商合办,先定资本银五十万两,官以厂屋为本,商股廿五万两,由此纠合”,公举刘锦藻、刘雨蘋等人为商董,官派盛春颐为总办,后又派王常川督办厂务。然而订立合同不及一年,刘锦藻在“仔细调查”后发现,纱厂“开支甚巨,且名为官商合办,而行本商垫至三十万,官不一付,屡请续添官本,悉置不复,并厂中房屋价未付清,洋人催索亦不支给”。与此同时,股商们以官府揽权,“虑局务或多牵掣,呈递章程四条,仍以官为保护、商为经理为请”。张之洞以退为进,提出“官未便再添股本,只能就已拨之三十万两按年取息,不问盈亏”,要求商人借债办厂而官府坐享利息。双方商谈不拢,张之洞以“官商合并之局诸多窒碍”,欲将纱厂收归官办[40]56。商人认为“张督见纱有盈余,竟欲收归官办,同人愤愤,群思抵拒”,刘锦藻认为“张督反覆无信,初办如此,将来何堪设想,不如趁兹让去,收回资本”,“磋议累日,始各允从,赶办交代,遣散各友”;无奈官方一再拖延,“商本累年催索,张督不理”,“数载折阅”,直至光绪甲辰年(1904),“时有商人租办……勉强还本,但数年无息,且官中帮忙者索折扣,仅收八成”。为此,刘氏不禁吁叹:“张南皮以重商自负而办事如此,可慨也!”[4]22-23,29
从湖北纺纱局的事例不难看出,刘锦藻等人对于“官商合办”之利弊实有比较清醒的认识,在合作中也处处存有谨慎提防之心。及至1930 年代,仍有相似的情形一再出现:1930 年,创办廿六年之久的上海大达轮步公司在“上海市政府强权收回岸线”时,刘氏等持股方虽以“合同尚未满期”据理抗争,但“屡抗无效,只有磋议价值”[4]60,所谓“政府之荒谬搜括商业金钱,竟盗贼之不如”,“凡民间所营商业可以获利者均欲收归官办”[19]298,大达轮步公司不得不改组为房产公司。前述刘氏掷资的浙江兴业银行自1928 年起日趋衰落,一方面固然与该行“总办事处制”管理效率不高以及“稳妥有余、开拓不足”的经营作风有关,另一方面也深受国民党新军阀经济控制的掠夺,在1927 年抗衡蒋介石指派银钱两业借款、1935 年抵制国民党法币政策,以及抗战胜利后抗拒国民党官僚资本“劫收”等问题上进退失据,最终在内外交困中走向破产[41]112-115。从以上诸例可见,不论是晚清还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近代绅商期望摆脱官府势力、官僚资本特权束缚而谋求公平、自由的经商营工环境,而历史时代和社会制度的限制又迫使他们不得不趋近这些特权来谋求有利的生存和发展条件,始终纠结和游走在这组矛盾关系的两极之间。
四、结论
引起绅商家族各个世代的行业、财富、地位等社会流动的因素是多元复杂的,既有不同出身背景和个性特征的绅商的个体选择因素,也有近代经济、社会、文化结构变迁对于绅商阶层、群体或个体选择的机会结构分布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后者影响并制约着前者的选择。作为刘氏家业开创者和绅商世家的第一世代,学徒、伙计出身的刘镛的商业经营活动始于丝业贸易,在商业经营方式上表现出“定行业”(即收购转销辑里湖丝)和“拴两头”(即往来于浔、沪两端)的典型特点,逐渐由小商小贩贸易发展为经营规模更大的丝栈丝行贸易,与之伴随的还有盐业、典业、地产业等多元化经营的开辟。上海开埠以及辑里湖丝畅销海外为刘镛所代表的绅商第一世代创立巨富家业创造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在刘氏“安”字辈、“承”字辈时期,继承家业的先赋性因素在第二、第三世代的上升流动中发挥了主导作用,为其经营传统旧式行业并投资近代工业、农业、银行、交通运输等新行业,进而上升流动到更高层次的社会地位提供了重要基础。19 世纪80 年代以后,在清末民初国际贸易体系和国内生产结构的综合影响下,刘氏家族的商业资本逐渐流向近代工业、商贸业、金融业,代表了近代民族资本主义发展的必然趋势,与此相应,刘氏家族成员由绅商向近代工商业资本家的过渡和转化也具有历史的必然性。19 世纪末20 世纪初,刘氏家族第二、第三世代成员经营和投资近代企业的活跃度进一步上升,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数量与规模上的与时俱进,反映出商业资本加速流向近代工商业、新式金融业的趋势,但总体上仍然呈现出以商业资本为主导的资本结构特点。虽然商业资本也和近代工业资本发生一定联系,但始终与传统经济形态存在着甚为紧密的关系,表现在绅商对传统的典当、钱庄等高利贷商业和房地产、定息借贷等商业流通领域仍保持着浓厚的兴趣和较高的投资占比,反映出这一阶层的经济近代化尚未获得充分、完全的发展。这一经济结构特点也决定了绅商阶层对于本国官府势力、官僚资本以及外国资本主义势力仍然存有较强的依附性和妥协性,难以摆脱与之千丝万缕的纠葛。
注释:
①学界关于南浔绅商衰落的研究,已涉及辑里湖丝在国际性丝业竞争中逐步失利的客观经济因素,也有地域文化安稳有余而冒险开拓进取不足、商业经营理念儒学化与项目传统化等因素,还有包括捐纳职衔、捐输革命、捐助慈善事业与地方文教事业在内的大量非生产经营性支出,以及浔商后代经营能力欠缺等自身因素。参见:陶水木《近代湖州商帮兴衰探析》(《浙江学刊》2000 年第3 期),董惠民《论近代浔商衰落之原因》(《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4 年第4 期),许发祥、赵书刚《近代浙江浔商兴衰新探》(《贵州社会科学》2011 年第5 期),李学功《浔商文化现象反思:晚清民初与改革开放初之浔商文化问题》(吕福新:《浙商崛起与危机应对》,浙江工商大学出版社2010 年版,第77-83 页),郑卫荣《近代南浔绅商的伦理精神及其时代价值》(《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20 年第2 期)等。
② 数据统计来自刘承幹《求恕斋日记》,第二册,第24 页;第三册,第37、377 页;第五册,第303、304、307-308、470、475-479 页;第八册,第273、455、498 页;第十册,第369页;第十一册,第37 页;第十二册,第70、84、92、121 页。
③参见:刘承幹《求恕斋日记》,第一册,第286、288 页;第二册,第487 页;第五册,第272 页;第八册,第69、102 页;第九册,第294、472 页。
④ 有关刘承幹投资近代企业及其金额,参见:刘承幹《求恕斋日记》,第二册,第14、113、240、262、369、400、415 页;第三册,第30、210、265、445、480 页;第四册,第3 页;第五册,第168 页;第六册,第9、21、205、211、213、394、395 页;第七册,第36、120 页;第八册,第94、138、163、314、490 页;第九册,第135、193、258、278、368、370 页;第十册,第77、147、162-164、175、187、209、246、363、455、468 页;第十一册,第61、233 页;第十二册,第150、240 页。
⑤ 有关刘承幹定息出借款项情况,参见:刘承幹《求恕斋日记》,第一册,第101、120、199、356、379 页;第二册,第379、414 页;第三册,第110、431、444 页;第四册,第115、153、341 页;第八册,第58、436 页;第九册,第294、296、42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