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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流行音乐文化的传播途径比较

2022-11-22严祯

艺术家 2022年2期
关键词:补偿金著作权法表演者

□严祯

(严祯/福建师范大学)

我国的流行音乐发展已经有八十多年的历史,在20 世纪20 年代末至30 年代初出现了流行音乐的雏形,到了70 年代末,人们才逐渐接纳一些轻松抒情的流行歌曲。至今,流行音乐已成为大众潮流。相比之下,韩国的流行音乐发展在90 年代末突然兴起,并风靡全国乃至全亚洲,“韩流”也是在这一时期被中国媒体创造出来的一个词汇,堪称当代跨文化传播的成功典范。时至今日,韩国依然是亚洲地区音乐艺术较为发达的国家。

中韩两国艺术歌曲都是由西方传教士在20 世纪20 年代传入而得以发展,2020 年正值中国艺术歌曲百年巡礼,笔者便从这一体裁切入对中韩流行音乐进行对比。对两个国家的艺术歌曲的评价不分轩轾,只希望在交流与学习中得到借鉴以实现进步。最后,笔者选择从文化的传承与融合中探讨流行音乐的发展方向,文化的发展需要借鉴才能进步,但同时也需要传承。本文主要对中韩两国的流行音乐文化的传播途径进行比较研究。

一、在大众媒体宣传方面

当代的流行音乐文化迫切地需要依靠其他产业带动,如以影视剧、动漫游戏、偶像团体、潮流风尚等形式,并以互联网为载体,将其迅速传播、渗透至全世界,从而产生输出价值。韩国的流行音乐最初是以偶像团体形式出现,以90 年代前半段风靡的“徐太志和孩子们”为代表的组合,他们在歌曲中表达了年轻人想要说的内容,且与舞蹈结合,可以说影响了80 年代出生的年轻人,因此引起了那一时期想要追求自由的年轻人的共鸣,得以迅速传播。

而后,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发展,韩国各大综艺节目以及电视剧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推动了“韩流”向外迅速传播,一些综艺节目里开始运用有趣和搞笑的背景音乐,旨在传播非主流音乐;而另一些以选拔优秀的歌者为主题的综艺节目,如《我是歌手》加速了韩国流行音乐文化的传播,使一些尘封已久的传统音乐以及当红的流行歌曲走进人们的视野。而韩国的电视剧对背景音乐的关注达到了顶峰,开始请金曲制作人作曲,请当红歌手演唱,甚至出现了因为一首歌而火一部剧的情况,如人们耳熟能详的《秘密花园》里的OST《像中枪一样》。

将视野转向我国,改革开放之前,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当时的音乐主要是描述爱情、娱乐等,与当时的社会严重不符,因此被淘汰,仅存的一些“黎派歌曲”以及聂耳的抗日救亡歌曲靠着人们口口相传保留至今。到了70 年代末,改革开放后,音乐设备发展较快,港台流行歌曲以惊人的速度传播。进入90 年代,音乐会和声乐比赛如雨后春笋般出现,评选出许多优秀作品和优秀人才,这些领军人物推动了中国艺术歌曲的发展。作曲家不再压抑内心情绪,以现代审美与技法进行音乐创作。与此同时,很多歌星出现,如邓丽君、刘德华等人,其中,以邓丽君的流行歌曲传播最为广泛,也对流行音乐产生了很大影响,在那个时代,家家都会唱、人人都会哼。同时,这一时期出现了以王晶、周星驰为主角的无厘头电影,将流行歌曲作为背景音乐,在电影大获成功之后,其中的歌曲也被顺利带红,拓宽了音乐传播的范围。

“港台风”的流行趋势之后,流行音乐出现了短暂的停滞不前的状况,这时受“韩流”影响,中国开始借鉴韩国的综艺节目以及电视剧。同时,得益于手机功能的开发,近年来许多尘封已久的流行歌曲得以翻红,重新走进流行音乐的视野。

二、相关政策法规扶持

韩国政府对流行音乐的推广非常支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流行音乐在国际上推广,如《文化产业振兴五年计划》《21 世纪文化产业的设想》等,并设立了“亚洲文化交流协会”,对文化输出进行严格的质量把关,同时为韩国人内部的音乐文化交流提供了一个场所,促进对韩国流行音乐文化的吸收和更新。在海外也设立办事处,针对“韩流”传播做市场调研,开设“世宗学堂”,举办文化交流活动,教外国人学习韩语,传播韩国文化。

韩国出台了一系列保护流行音乐表演者权利的法律,国内法表演者权利规范性文件以法律、施行令和行政规则为主,包括《韩国著作权法》《韩国著作权法施行令》《文化体育观光部关于表演者补偿金及其他著作权相关内容的行政规则》。其中《韩国著作权法》第2 条提出了表演者的定义及著作权法用语的意义。第三章提出了受保护的表演范围,还有关于表演者权利的规定。表演者的权利可以分为人格权和财产权。人格权有姓名表达权、同一性维持权。财产权中规定了复制权、演出权、广播权、传送权、商业用唱片广播补偿金、数字语音通信补偿金、商业用唱片演出补偿金及共同表演者的权利和表演者权利的保护期限。关于补偿金,著作权法规定了有关领取及补偿金额协议的内容,还有文化体育观光部发的相关行政规则。第9 章规定了民事程序的救济相关内容,第11 章规定了刑事程序的救济相关内容。此外,在《著作权法》和《著作权法施行令》中规定了著作邻接权纷争调解的相关内容。另外,有从事著作权法相关业务的文化体育观光部的著作权局。作为相关政策扶持的一方面,这些方法和手段吸引着韩国及其他国家的传统音乐爱好者来参观并聆听,意在发扬韩国本土音乐,同时促进民族艺术的振兴发展。

相比之下,我国对流行音乐的扶持是从近年开始的,政府加大在这方面的投入力度,开始组织各种公平的、权威性的音乐赛事,如“金钟花”比赛,开设了美声组、民族组、流行组,将流行音乐也纳入传统音乐的主流;且采取调研、研讨等形式,关注流行音乐的发展现状以及未来走向。政府把流行音乐纳入视野,力求使流行音乐多样化和规范化,同时也出台了相关法律进行保护。

中国国内关于表演者权利的规范性文件以法律、司法解释和行政法规为主。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中国著作权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保护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中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中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中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其中,《中国著作权法》第4 章中有关于表演者权利的规定。它将表演者权利分为人格权和财产权。人格权有姓名表达权、同一性维持权,财产权有现场直播的权利,首次固定的权利,复制、发行的权利,信息网络传播权,同时规定了表演者权利的保护期限。第5 章中有关于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等法律责任及执行措施的相关规定。《中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5 条提出了表演者的定义和著作权法用语的意义。第33 条规定了外国人等在中国国内演出的保护范围。从《中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来看,第18 条和19 条规定了侵害表演者等的权利会受到的法律责任。另外,有调解表演者权利纷争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相关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此外,还有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家版权局,负责《中国著作权法》的相关业务。

与中国不同,韩国著作权法中有表演者对唱片使用提出第二次补偿金请求的相关规定,与此相关的有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的许可设立,负责表演者补偿金请求业务及征收版权费及分配业务的信托管理团体相关的行政规则。此外,除了相关行政规则外,还有得到文化体育观光部长官批准的管理团体补偿金征收及分配等规定。根据著作权法和本规定,对表演者唱片二次使用赔偿金进行征收和分配。表演者权利保护制度体系的构建起到了保护表演者权利的作用。与中国的制度相比,这一点可以说是较为特别的。

三、课堂与社会音乐教育的普及

在韩国,80%的孩子都会接受音乐教育,他们有的是付费请教师上课,有的是通过教会免费学习。韩国的音乐教育理念以普及性和多元化为基准,父母们会把孩子们带去参加倾听不同国家、不同流派的钢琴家、歌唱家、管弦乐团的音乐会,在家里,他们也会组织小型的音乐会,邀请亲朋好友来捧场。在这种情况下,孩子自小就能培养发现美的眼睛以及倾听美的声音的能力。韩国公民学习音乐的初衷是掌握音乐理论、提高综合素质、释放学业压力和抒发情感体验,音乐对于他们来说是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是他们一生都在享受的生活乐趣。在这种社会大条件下,韩国人对于流行音乐文化的接受速度相对较快,这也就促进了韩国流行音乐文化在全国乃至全亚洲的快速传播。

与之相比,中国的音乐教育方针是以专业音乐教育为主的教育观,重视专业音乐人才的培养,忽视社会音乐教育,除了一些想要进入专业院校的学生会特地去听音乐会以及付费请教师上课,剩下的大多数人只是把音乐当作消遣,或者因为学习音乐的高昂费用而止步。多年来,我国相关部门以及各大院校一直高喊素质教育的口号,大部分城市的中小学的音乐课至今仍常被文化课代替,音乐是副科的教学观念根深蒂固,甚至很多家长让孩子学习音乐也是为了在高考中加分。但近几年来,许多地方出台政策以引进优秀人才,一些受过专业音乐教育的教师,开始有意识地向学生普及更多的音乐理论知识,他们举一反三,通过一首简单的曲子,向学生拓展歌曲的背景、来源、作者,并用当红的电视剧或者歌曲进行介绍或者串烧,使学生在课堂上不仅学会这首歌,还能培养倾听的能力和学习音乐的兴趣,真正爱上音乐。

我们应加深对传统音乐文化以及流行音乐文化的理性认识、加大对流行音乐文化的支持力度,通过借鉴韩国社会音乐教育和传统音乐教育的成功经验,提高我国音乐教育的全民性和民族性。

中韩流行音乐充分融合了本土流行音乐文化与其他民族的音乐文化,能够顺应历史潮流,引起人们心中的共鸣。不同的是,韩国虽也重视传统音乐,但学习西方音乐的人数更多。每一个民族的传统都需要得到认同,在西方音乐的强烈冲击下,我们应增强民族自信,对本民族音乐进行科学性研究,这样才能将本民族音乐推向世界。因此,在科技高速发展、经济条件不断变好、社会音乐设施不断完善的今天,我们要加强对学生课堂与社会教育的培养,积极拓展新的音乐传播途径和方法,改变人们对传统民族音乐的认知、对流行音乐文化的认知等,发展具有本土特色的适合国情的流行音乐文化,去其糟粕,取其精华,不断创新流行音乐文化,使其在下一个阶段呈现出崭新的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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