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宜昌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现状与对策
2022-11-22李传雯张郅祎卫玲玲
李传雯 卢 洲 张郅祎 卫玲玲
(宜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湖北 宜昌 443000)
近年来,宜昌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精神,以“四个最严”的要求,以安全生产、放心消费为目标,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较高水平。但随着我市现代农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与队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掌握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现状,并对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探讨,提出相应的对策与意见,逐步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健康发展。文章就宜昌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谈几点看法,以供参考。
1 全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基本现状
1.1 乡镇农安监管机构建设情况
全市涉农乡镇共98个,除西陵区、伍家区、猇亭区等城区5个涉农乡镇农安监管由区级农业农村部门承担,未设立乡镇农安监管站。点军5个涉农乡镇农安监管工作由乡镇农业办公室承担,未设立乡镇农安监管站。其他县市区的乡镇农安监管站均设置在农技服务中心,与农技中心合署办公。其中,宜都10个乡镇农安监管站、秭归12个农安监管站、五峰8个农安监管站以及夷陵区13个农安监管站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他45个乡镇农安监管均采用在“以钱养事”的乡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牌子。
1.2 乡镇农安监管人员情况
目前,全市从事乡镇农安监管工作人员共294人,其中专职人员113人,占38%,兼职人员181人,占72%,平均每个乡镇机构仅1人专职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其中宜都、秭归、五峰、夷陵区给予乡镇农安监管人员事业编制共125名,另夷陵区从事农安监管工作社会聘用人员共23名。西陵区、伍家区、点军区、猇亭区是由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或者乡镇农办承担乡镇农安监管工作,其中事业编制人员共10名,社会聘用人员1名。其余乡镇农安监管人员均采用“以钱养事”的方式,共135名。
1.3 乡镇农安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乡镇监管主要职责是依法对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指导科学用药及食用农产品开具工作,开展标准化生产技术、农产品质量快速检测培训,引导有有条件的生产企业对上市产品主动检测等。目前,有71个乡镇农安监管站能够规范开展工作,有27个乡镇农安监管站由于缺经费、缺人员未能规范开展农安监管工作。
1.4 乡镇检测室建设情况
乡镇检测以开展现场快速检测为主,目前,全市建立乡镇检测室的有76 个,未建立检测室的有22个。
1.5 乡镇监管工作经费保障情况
全市98个乡镇监管站,经费约为272万元,平均每个乡镇农安监管站工作经费约为2-3万元。根据不同乡镇的情况,农安监管经费能满足监管工作的乡镇有30个,不能满足监管工作的乡镇有68个。
2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制约因素
2.1 乡镇农安监管责任意识不强
一部分地区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化的职责落实不到位,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在工作经费和专业技术人员配置的支持较少。一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由于机构改革,职责不清晰,工作疲于应付,忙于应对,没有严格落实投入品监管、检验检测等重要的监管措施,特别是一些少数和偏远县区的检测机构因人员变动、操作技术不熟练等原因,项目配置的检测仪器设备没有得到完全运转,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没有全面开展起来。
2.2 乡镇农安监管机构建设不够完善
虽然全市乡镇农安监管机构基本建立,但大部分都是在农技推广机构的基础上赋予职能或加挂牌子,未单独建站,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在机构上仍难以得到确保。部分农安监管站还未建立快速检测室,面向生产一线的基层监管力量比较薄弱,检测和监管工作还不能达到就近、及时、准确、有效。
2.3 乡镇农安监管机构的运转经费不足
乡镇农安监管机构工作一旦运转,必然就有检测试剂、采样交通、样品购买、日常监管等经费支出。目前,乡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均来源于县乡两级财政。据调查,全市各乡镇用于农安监管经费平均约为2-3万元。因此,长期的经费紧张导致部分乡镇农安监管机构止步不前。
2.4 乡镇农安监管人员编制匮乏、业务素质不高
目前,全市仅宜都、秭归、五峰、夷陵区给予乡镇农安监管人员编制,共125名,平均每县有编制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人员1人都不到,大都没有人员编制。同时,各乡镇农安监管站都存在“一人多职”的问题,大多都在兼职开展工作,专职人员少。同时还普遍存在学历层次不高、年龄偏大的现象。虽然大多都有较丰富的一线工作经验,但与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和监管方式已不相适应。再加上长期以来农业产业结构稳固带来的技术固化,使其对新品种、新技术的了解掌握程度不够,专业素质难以满足现代农业安全监管的要求。
3 对策和建议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际需求为出发点,明确监管职能,履行监管责任。深化机构、队伍、运行机制建设,把宜昌市乡镇农安监管队伍建设成为思想先进、职责明确、人员到位、力量匹配、业务规范、指导有力的工作队伍,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有效的支持。
3.1 强化责任落实,夯实乡镇农安监管建设基础
建议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乡镇机构建设的指导性意见,明确基层政府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并以督查调研等方式落实辖区监管责任。同时,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及运行情况纳入食品安全、质量安全及乡村振新考核指标中,采取专题验收、适时督查和年度考核的办法进行考评,确保各县市区落实对乡镇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建设的法定责任,督促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切实履职能到位。
3.2 延伸监管链条,构建乡镇农安监管网络
根据农业农村部今年出台的《关于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意见》,同时借鉴宜都、远安、夷陵区经验,制定宜昌市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方案,采用“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公示公开”模式推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网格化、规范化、精准化,夯实“监管最后一公里”,确保乡镇及村(社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效运转,提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助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3.3 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乡镇农安监管水平
一是充实人才队伍。乡镇农安监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编制数上限配备到位,减少优秀人才加入农安监管队伍的阻碍,不断输入充满活力的新鲜血液来盘活全局,根据需求导向面向高等院校开展参加农安监管宣讲会、基层就业座谈会等就业活动,与毕业生面对面交流,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引导学生树立到基层去建功立业的就业观,鼓励毕业生投身于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事业当中。在现有“以钱养事”的乡镇农技推广人员中采用考察、考核、考试等方式录用一批专业技能扎实、爱岗敬业、年富力强的农技人员,确保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人员调配到位。制定人才交流与职级晋升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将高等院校毕业的优秀专业人才充实到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二是配备专职人员。根据我市当前现代农业生产的特点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现状,迫切需要再生产环节建立一支能够贴近基层农民、深入田间地头、联系销售市场的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因此,乡镇监管机构应配备2名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职人员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人员,负责辖区内的监管和检验检测工作,推进乡镇监管队伍专职化。三是强化素质提升。加强现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技术人员的培训,制定并有效实施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和检测人员年度培训计划,通过举办培训班等方式提高监管人员和检测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同时要加强实践操作能力进行培训,做到边示范边实践边检测,提高检测队伍实际操作动手能力。
3.4 强化保障投入,积极解决基层工作经费问题
加强加大对乡镇机构建设情况的督查力度,推动各地区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保障基层机构运转。积极向市政府汇报,加大与财政、发改等部门衔接配合,争取增加市级财政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经费支持。基层监管机构积极向上级争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通过制定激励政策,鼓励引导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市场、基地、协会组织等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投入,逐步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
3.5 强化经营总结,积极探索乡镇监管制度建设
选择一些建设情况较好的乡镇农安监管机构,开展乡镇农安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总结提炼优秀基层机构的工作机制,将一些好的模式和制度在全市面上逐步推广,实现基层监管机构工作规范化与制度化。每年选择一批龙头或规模较大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加大农产品合格证试行力度,推广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探索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和产品追溯等有效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