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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观与心证
——《庄子》“忠恕之道”发微

2022-11-22黄燕强

现代哲学 2022年2期
关键词:章太炎德性庄子

黄燕强

“忠恕”是孔子的一贯之道,在儒家的经典解释史上,以朱熹的《论语集注》为代表,一是强调其道德义,即“尽己、推己”之谓;二是说明其道统论,称曾子传圣人之道。章太炎始别出新解:一是在道德层面,章氏认为忠恕是“用”,是“无我”道体的修养工夫(1)关于章太炎论“忠恕”与“无我”之间的关系,参见黄燕强:《“四玄”:章太炎的“新经学”构想》,《文史哲》2018年第2期。,有别于程子所谓“忠者体,恕者用”(2)[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73页。;二是在道统层面,章氏称“道在一贯,持其枢者,忠恕也”,而孔子的忠恕之道源自老子,然后“体忠恕者,独有庄周《齐物》之篇”,(3)章太炎说:“最观儒释之论,其利物则有高下之远迩,而老聃挟兼之。仲尼所谓忠恕,亦从是出也。”(章太炎:《章太炎全集》第3册,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437页。)庄子传颜氏之儒,体忠恕之道,与孔子及文王、老子并称“域中四圣”(4)章太炎:《章太炎全集》第7册,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37页。;三是从认识论角度指出,周察检验之谓忠,举一反三之谓恕,忠恕指称归纳与演绎的逻辑方法(5)章太炎:《章太炎全集》第3册,第433-434页。。章太炎提示了庄子哲学与孔子及儒家的渊源关系,并超越道德与价值的维度,从认识论的维度来诠解忠恕之道。这拓展了忠恕的意涵,忠恕因而成了解读庄子的人生哲学及其认识论的重要概念。(6)参见罗志田:《道亦方法?章太炎、胡适等近代学者关于“一以贯之”的新说及争议》,《天津社会科学》2011年第5期;李智福:《齐物与忠恕:章太炎“以庄证孔”思想发微》,《齐鲁学刊》2019年第1期。

一、归纳与演绎的忠恕之道

在儒家思想传统中,忠恕之道包含尽己、推己之意。“尽己”是反诸于自身,“推己”是推扩于他者,由己及人而至于物即孔子所谓“能近取譬”。在儒家的天人合一、心物同构的思想模式中,人与物、主与客是本质相同的“类”,“能近取譬”就是以“类”为基础的推理活动,故推己及人的忠恕之道包含推类逻辑。《大戴礼记·小辨》载孔子之言曰:“中以应实曰知恕,内恕外度曰知外。”忠与恕是以中道为本,体忠恕之道的过程,就是将内在之“中”推及于对象化的“外”,而“内”与“外”之所以能够相应,因彼此均是属性相似的“类”,故可以类相推。由此,忠恕之道既指称普遍的道德律令,又指示求知的推理方法,即同时包含德性之知与闻见之知的双重义谛。

朱熹曾说:“曾子已前是一物格,一知至。到忠恕时,是无一物不格,无一知不至。”(7)[宋]黎靖德编、王星贤点校:《朱子语类》第2册,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673页。他把“忠恕”确立为格物、致知所追求的境界,格致是通向忠恕的工夫,这已然关注到忠恕与知识的关系。《论语》两次说到“忠恕”,朱熹认为孔子对曾子是“就行上语之”,对子贡“乃是圣人就知识学问语之”,(8)同上,第681页。前者指伦常道德之践履,后者指“多学而识之”的学问和方法。那么,作为一贯之道的忠恕包含了德性之知与闻见之知。只是,朱熹的“道问学”是以道德践履为指归,而非重经验、重践履的实证知识,且其哲学方法侧重于体悟式的直觉法,并不像西方哲学那样讲究实证性的逻辑推理,故其解说“忠恕”所论及的“知”,不是经由逻辑分析而获致的。其后,人们对忠恕的解释基本是集中在德性的层面,而其中的知识论维度是隐而不彰的。

以现代逻辑学解释忠恕之道,大概始于章太炎。其《菿汉微言》称“忠恕”为孔子和庄子的哲学方法论:

仲尼以一贯为道为学,贯之者何?祗忠恕耳……尽忠恕者,是唯庄生能之,所云“齐物”即忠恕两举者也……举一隅以三隅反,此之谓恕……圣人者,以己度者也。故以人度人,以情度情,以类度类,以说度功,以道观尽,古今一度也……顾凡事不可尽以理推,专用恕术,不知亲证,于事理多失矣。救此失者,其唯忠。忠者,周至之谓,检验观察必微以密,观其殊相,以得环中,斯为忠矣。今世学者亦有演绎、归纳二途,前者据理以量事,后者验事以成理。其术至今用之,而不悟孔子所言,何哉!(9)章太炎:《章太炎全集》第7册,第31页。

首先,章太炎从道德与知识的双重维度解释忠恕之道。在道德层面,忠恕是修持“无我”道体的工夫。章氏在《检论·道本》篇以“不持灵台”和“涤除玄览”解说忠恕,说是对名相之“我”的扬弃,而以真如本体之心、以圆成实性之我,也就是在“无我”之境,而非于“有己”之情中观照天地万物。因但凡“有情”则不能无好恶与是非,情存彼此,意有封畛,则不可能平等而齐物。唯有体忠恕之道的圣人,以真如之无我而观照万物,方能“以道观尽”,因体道而推己及人,以至于万类。可见,在章太炎看来,忠与恕是两个概念,忠者体察万物之虚空而至于无我,恕者推比物我之同类而齐同物我、一往平等。在此意义上,忠恕不是在“见独”中“独化”,亦非以涅槃寂静为归趣,而是以成己、成人和成物,即以应世务和建立平等的世间法为宗旨。

在认识论层面,章太炎运用西方逻辑学术语指出,忠指归纳,恕指演绎。人类认识活动的过程是先从个别而推及一般,又从一般而推及个别。前者是归纳之忠道,由“周以察物”,遍观万物之殊相,然后从具体的特殊性中抽象出一般性原理,此谓“辨其骨理”和“以得环中”。后者是演绎之恕道,所谓“闻一知十”“举一反三”,皆是从假设命题出发而导出另一命题,或由一般性原理而推演出特殊情况下的结论,此谓“善比类”和“心能推度”。在确定性知识的探寻中,演绎方法存在一定的局限,因三段论中如果有一个前提不真实或不完全真实,结论就未必是正确的。所以,章太炎说“凡事不可尽以理推”,否则将“于事理多失矣”。归纳之忠道可以“救此失”,因完全归纳法的前提包含该类对象的全体,这是“周至”“微密”之谓,由此可判断出所有该类对象均具有的一般属性,进而推出普遍性原理。如此,忠恕之道就不只是道德哲学,还指称归纳与演绎的逻辑方法。

忠与恕的辩证关系主要体现为事与理、心与物的统一。中国哲学从来不疏离于事,不轻视实践经验,哲学家在探究宇宙万物的本体之理时,通常是即事以穷理,表现出理事相即、妙尽事理的特点。同时,中国哲学既主张意识之心是独立的实体,又不否认心与外在之物是一体的关系,如庄子讲“乘物以游心”,心与物是一种共在的关系。章太炎说:“心能推度曰恕,周以察物曰忠。”(10)章太炎:《章太炎全集》第3册,第433页。忠与恕的交互为用,便能臻致“据理以事量,验事以成理”的结果,从而使心与物、事与理相统一。值得注意的是,作为逻辑推理的方法,西方传统认识论的归纳与演绎可以不需要实践经验,而完全诉诸于纯粹思辨。章太炎立足于中国哲学传统,注重心物不二、理事相即的道理,强调知识的获得离不开实践经验的参与。在他看来,客观的、科学的知识如“未证之于心”,便是外在的、与己无关的对象性知识,“必须直观自得,才是真正的功夫”,如“王阳明辈内证于心”(11)章太炎:《国学十讲》,章念驰编订:《章太炎演讲集》,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270页。,在心物同构的思维模式中,将知识内化为自我的德性与智慧。章太炎说:“身观焉忠也?方不障恕也。”(12)章太炎:《章太炎全集》第3册,第433页。他在《菿汉微言》中以“亲证”解释“身观”,即是“内证于心”,这说明“忠”兼有身体与心性的内涵。恕既为“以人度人,以情度情”,人与情即身与心,故“忠恕”隐示了一种身心转换结构。由此,章氏批评西洋哲学重物质而证验少,偏向思辨性的逻辑分析,而不注重道德实践,并表扬中国哲学重人事而可从心实验,既可证验于人事,又能内证于本心,“忠恕”即其证验的方法之一。

其实,知识与德性的统一需要身心的共同参与。一方面,章太炎运用西方逻辑学来阐发“忠恕”范畴,将忠恕之道界定为归纳与演绎的逻辑方法,揭示“忠恕”所包含的闻见之知的内容;另一方面,他并没有完全信奉西方的逻辑学原理,也没有否定忠恕之道所包含的德性之知,而是结合中国哲学中的身心性命之学,强调知识的探求是在身心的同时在场中完成的,即便是经由逻辑实证而获致的知识,也要将其内证于心而践履于行。故在章太炎对忠恕的解释中,尊德性与道问学是统一的,这与朱熹的观点相近。在章太炎之后,胡适、熊十力均从知识论和方法论的角度解释忠恕之道,梁启超、梁漱溟、冯友兰等则持反对意见。

二、忠恕之方:身观与心证

章太炎关于“忠恕”的新解提示我们的,一是忠恕之道是求知的方法论,二是庄子的齐物哲学包含求知的忠恕之道,三是忠恕之道的求知方法注重身观与心证。那么,庄子哲学如何论述身观与心证的忠恕之道?

庄子的身心之学包含身体论与心性论,身体如何呈现本心,又如何体认伦常道德,这是属于德性之知的范畴,如下文论述的“才全而德不形”。同时,来自经验的闻见之知也是经由身体而实现。《庄子·人间世》所谓“循耳目内通”,耳目感官是通向深层意识的管道,是接受和感知事物形态的充分条件。毕来德(J.F.Billeter)认为,庄子描述的“身体”,“不是说那种解剖意义上的或是客体意义上的身体,而是说一切支撑着我们的活动,为我们察知或觉察不到的能力、潜能与力量的总和”(13)[瑞士]毕来德:《庄子四讲》,宋刚译,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40页。。身体器官具有视、听、言、嗅、思等“能”和“力”,这些能力是人体器官自发性运作的结果,而身体是执行一切官能的总和与枢纽。作为潜能与力量的集合,身体既不是物理性的机械装置,也不是纯粹为欲望、感性和激情的载体。申言之,官能具有抉择、创造事件、开创新局的潜力,这种把握世界的方式意味着身体对天地宇宙的感知不是被动式的,而是蕴含着一种主动地认知天地宇宙的潜能,身体就在这种能与力的发生和作用中,展现主体的灵魂与精神,实现自身的超越性意义。如庖丁的“技进于道”,并非纯指技术本身达致道的境界,实质上是身体主体在知觉化过程中,实现对道的体认及对道的形著。

在庖丁解牛的故事中,庄子描述了如何体道的工夫论问题,即“官知止而神欲行”。官能有所止,心神乃顺理而行,两者皆统摄于身体主体。这表明,庄子的身体观包含形与神的维度,沟通这两者的是气,身体即是形、气、神的合体。形体的官能存在局限,即所谓“官知止”。然身体不只是形体,“人之生,气之聚也”(《庄子·知北游》),身体中充盈着具备知觉功能的气。杨儒宾指出,“中国的身体观因具备气—经脉的体系,更可以说具备了不断交流的能量循环系统。在此一可类比浑天的身体中弥漫了不断涌向全身、溢出内外、四周流动的能量”(14)杨儒宾:《儒门内的庄子》,台北:联经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303页。。气的流行使身体自成一个交相循环的天地,具有可与大周天类比的小周天之涵义。经由气的媒介,可以实现人与天地的感通,也就是对天地宇宙的感知,气因而具有了认知的功能。《庄子·人间世》曰:“无听之以耳,而听之以心;无听之以心,而听之以气。”耳能听觉,心能知觉,虽有所长,亦有所短,受到局限。气则不然,因“气也者,虚而待物者也。唯道集虚”(《庄子·人间世》)。庄子将人体视为“气”的作用之容器,而“气”是由宇宙本体之“道”所发用出来的,因“道”是阴阳能量流动变化的根源,作为“负阴抱阳冲气以为和”的身体,生命之气的流通畅遂不仅使自身与道及天地宇宙的气息相通,令躯体、意识、气机、神感等全化为同质性的存在,人也在体道中将道内化为自我的德性。这种气化的身体,就是“神”的体现,它是气之运动的功能和妙用。

在形、气、神一体的身体观中,神气流通于身体全体,在与天地之气的感通中,身体主体实现由“人”而“天(自然)”的转换,从而突破精神与形体的二元对立,使身体内外之间浑融无碍。这种道通为一的状态就是天人合一的境界,它首先通过身体对天地宇宙的感知,重新定义了自我与他者、事物与秩序的本质及其相互间的关系。所以,“官知止而神欲行”的“官”和“神”皆指身体。“官”之能体现了身体的知觉能力,“神”是“立于本原而知通于神”(《庄子·天地》)之谓,故“神”之行展现了体道者复归本原而身心一如、天人同构的境界。这种由全身气机融通而达致的“全体之知”,杨儒宾称之为“建立在形气主体上的体知论”(15)参见杨儒宾:《儒门内的庄子》,第344-345页。。由身体的感知如何转化为神气对道的体认,其中的关键是以“心”为枢纽。在形体与神气之间,还有“心”的转接承续。如心斋之境打破主客能所之分,消弭是非封畛之别,“茫荡身心大同,自然合体”(16)[清]郭庆藩撰、王孝鱼点校:《庄子集释》中册,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第399页。,而至以体合心、身心一如。体道者自然是身心一如的,但对道的体认又不停留于“心”的层次,即不只是“心知”,更要“外于心知”,这就要求由意识之心而转化为与天地宇宙相感通的神气,使心气同流,返于至真至朴之境。因道不是纯粹客观而外在于人的知识或真理,确定性的常道必定是要内证于心,实践于身,成为人们伦常日用而不察的生活方式。

以上从认识论角度阐述庄子的身观与心证,问题的关键在于,身观如何表现为归纳,心证又如何表现为演绎?章太炎以逻辑学原理来解释庄子哲学,或用唯识因明学来注解齐物哲学,自然可以成一家之言。那么,回到《庄子》的文本,体道的过程或知识的探究是一种纯粹的直觉体悟,抑或是经由感性经验获得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并运用逻辑方法而揭示天地宇宙的根本原理?应该承认的是,中国古代哲学的方法论是注重直觉体悟,而疏于逻辑实证的。但在直觉法中还是包含某种逻辑因素,如身观与心证所代表的忠恕方法论。就庄子哲学而言,“知者,接也”(《庄子·庚桑楚》)接是触受之意,即所谓感觉或感知,犹因明所言现量,指感觉器官对于事物个别属性的直接反映。触受的感知由身体所完成,因身体对天地宇宙的观照包含认知的过程,庄子讲“道恶乎往而不存”(《庄子·齐物论》),道存在于万物之中,而万物与我为一,体道的前提是由身体观照万物,通过感觉经验对物的存在状态及其内在本质的把握与归纳,实现对形而上之道的体知。《庄子·庚桑楚》亦云:“知者,谟也。”谟是规摹之意,即所谓思想或思虑,犹因明所言比量,指由思辨、推理而获得的知识。思虑的认知由意识之心所完成,“以其心得其常心”(《庄子·德充符》),此即心对道的体证过程;然后“以道观之”,由形而上道体或一般性原理推演至一切具体的事物,从而得出一往平等的齐物哲学。总之,身观与心证的概念包含某种逻辑因素,故在庄子的身心观中,诚如章太炎所言,身体能够周以察物,而心能推度,前者是验事以成理的“忠”,后者是据理以事量的“恕”,此即庄子的忠恕之道。

这意味着,身观与心证作为实践忠恕之道的方法,同样包含德性之知与闻见之知的双重义谛。如庄子描述的“真人”形象,那是道德主体的一种存在境界,表现为身心一如、天人同构的状态,庄子便是从身、心及天等三层维度来定义“真人”的。“真知”既是以“真人”为基础,那么“真知”的获得自然需要身心的共同参与,是通过身观与心证的方式而实现的。因为人之“在”与人之“知”存在密切的相关性,后者是以前者为前提,“唯有达到了一定的存在形态,才可能真正理解和把握道”(17)杨国荣:《体道与成人——〈庄子〉视域中的真人与真知》,《文史哲》2006年第5期,第130页。。由此,真人与真知的关系表明,身观与心证不仅可以成就才全的真人,也可以获得确定性的真知,庄子的身心观是德性之知与闻见之知的统一。可见,庄子不是反智主义者,庄子哲学自有其方法论。如果是以“忠恕”来概括,那么,体忠恕之道的身观与心证的工夫,诚然具有某种逻辑学和经验论的因素。

三、才全而德不形

如前所述,章太炎对忠恕之道的解释,包含德性之知与闻见之知的双重义谛,非如梁启超所批评的“专从研求知识方面讲”(18)梁启超:《饮冰室合集》第8册、《饮冰室专集》第3册,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12页。。章太炎曾说,忠的“身观”犹佛家所谓“自度”,恕的“心证”则犹佛家所谓“度人”,忠恕是把度己与度人相统一,相当于儒家主张的立己与立人的成德工夫,由此而“证生空、法空”,破人我执与法我执,亲证“无我”道体。在章氏看来,庄子的忠恕之道除了具有前文叙述的闻见之知的内容,同样具有德性之知的内涵。那么,从道德的维度看庄子的忠恕之道,其与儒家所谓“推己尽己”的说法有何异同?这体现在庄子的“才全而德不形”一语中。

何谓“才全”?“全”如作形容词解,指才质完备;如作系动词解,指保全天然的才质。(19)参见陈鼓应:《庄子今注今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年,第187页。在《德充符》篇中,庄子藉孔子之言,论述了何谓“才全”及如何“全才”的方法。庄子认为,外在的人事变化乃命之所定,不可使之“入于灵府”,影响到内在心灵的和谐,而要保持心中和豫之气的流通。因人与万物都是直接受用道体,物既是一个对象性的存在,又与人一般地同具完备的才质,各自顺其自然而呈现道体,则人不失其真朴之性,万物亦得其所宜,遂其所生。可见,才质之所以保全,不是在与物的交往行动中实现,庄子的意思是要人与物随顺自然而两行,并非如成玄英所云:“慈照有生,恩霑动植,与物仁惠。”(20)[清]郭庆藩、撰王孝鱼点校:《庄子集释》上册,第219页。成氏以儒家的仁爱、佛家的慈悲来疏解,其实不如岑溢成的解说:“在庄子之思想体系里,万物之‘本性’就是‘自然’,‘事之变’、‘命之行’是‘自然’;体悟此‘自然’而不使其内动己心也是‘自然’,这就是全其自然之本性,也就是全其才,用庄子之用术来言,就是‘才全’。”(21)岑溢成:《孟子告子篇之“情”与“才”论释(下)》,《鹅湖》1980年第59期,第13页文末附论。作为“自然之本性”的“才”,就是体道于心的“德”,是具体的人和物从形而上之道中获致的存在形态和本质的规定性。保全才质和德性的方法是尽性,《庄子·天地》篇云:“形非道不生,生非德不明,存形穷生,立德明道。”后两个“生”字读为“性”(22)吴汝纶说:“‘生非德不明’,与下‘穷生’字,皆读为性。”(转引自钱穆:《庄子纂笺》,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0年,第105页。),“穷生”便是“尽性”,在“立德明道”中穷究宇宙万物的根本原理,洞明人类的心体自性,复归于天然的才质,此谓之“才全”。(23)徐复观说:“《庄子》内七篇虽然没有‘性’字,但正与《老子》相同,内七篇中的‘德’字,实际便是‘性’字。”(徐复观:《中国人性论史》,北京:九州出版社,2014年,第336页。)这种尽性和立德工夫不是在主体间的交往行动中展开,也不是在与物关联的实践活动中展开。应如岑溢成所言,不使外物内动己心,因顺万物之自然,体认“万物殊理”的存在形态,以无心无为的方式尊重万物的殊性与殊理,非以有为的态度齐同万物或推施仁惠,因而戕害一切存在物的天然才质,破坏万物生存演化的法则及其多样性和特殊性。

儒家通常是在交往行动的关系域中界定德目的内涵,道德工夫也在交往关系中日生日成。在庄子而言,道德的最高境界是通达于天地,立德和尽性的过程就是如何做到与天地相通。体道的方法是“独与天地精神往来”,通于天地的立德尽性过程是在独立的体道中实现的。主体超越一切分别对待的外在之物与是非价值,把自己独立地安放在一个纯粹虚静的精神世界之中,以体认无待的绝对自由。(24)关于庄子“独”概念的解释,参见徐复观:《中国人性论史》,第356-357页。郭象以“独化”解释“自化”,强调主体之“化”的独立性。(25)参见钱穆:《郭象〈庄子注〉中之自然义》,《庄老通辨》,北京:九州出版社,2011年,第494-495页。那么,忘己、忘人而忘物,任万物自生而自化,便可超越形器界的种种交往关系,由无所待而见独,进入绝对自由的境界,臻至立德、尽性的目的。如庄子讲心斋、坐忘的工夫,不仅要“去知”,排遣一切是非、名相,使心境虚静纯一,而且要“离形”,摒除外在形体的规限和执念,复归质朴的天性和生命的本真。这是在纯粹思维活动中立德明道,是主体意识对生命存在的感知与体悟,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对意义世界的关切和追寻,而非在现象世界中与各种人际关系和客观事物的交往中来实现立德、尽性。既无须他者的参与或给予,也就无所谓推己及人。如至人、神人、圣人等“才全”的形象,即是以无心无为的方式处世,此之谓“德不形”。

何谓“德不形”?庄子以水为喻,“不形”对应水之止息,指人的道德若能如静止的水一般,达到平和的境界,则无事不成,无物不和。郭象注云:“无情至平,故天下取正焉。”(26)[清]郭庆藩撰、王孝鱼点校:《庄子集释》上册,第220页。所谓“无情”,不是指没有情感,应如《庄子·德充符》所言“常因自然而不益生”。“益”是人为工夫,对于生命的存在形态及其立德明道的过程,庄子反对施加任何有为的外在行动,主张因顺万物之本性,任其自然而然。庄子提出“德不形”说,也是基于“无情”而“自然”的理念。诚如前述,“独”“自化”等概念确认了存在物的独特性,又蕴含着对万物的特殊性和多样性的承诺。因“物之德”源于道,然“万物殊理”(《庄子·则阳》),万物将道内化为自我的德、理、性时,也就获得了具体的、现实的规定性,从而构成万物独有的品格,即其区别于他者的特质。“物之德”作为万物自身的本质性规定,是物之所以成为自我、维持自我的稳定性,它不会随物之形态的变化而变化,此谓之“不迁其德”(《庄子·在宥》)。因此,“德”如有所形显,有所发用,一是将妨碍存在物之自然而然,二是对于存在物亦不能“迁其德”,其有效性因而是存疑的。而“庄子‘齐物’哲学所体现之‘忠恕’正是‘无心底忠恕’或‘无为底忠恕’,学者在‘著力’于‘忠恕’时时刻需要反思自己‘著力’处会不会强加于人而违反‘天地’和‘圣人’之‘忠恕’。”(27)李智福:《齐物与忠恕:章太炎“以庄证孔”思想发微》,《齐鲁学刊》2019年第1期,第29页。无心、无为即是要求无己而“德不形”。《庄子·人间世》记载楚狂接舆讽喻孔子的话:“已乎已乎,临人以德。”郭象、成玄英都说,这是教人不明德以临人,不舍己以效物,任彼自然自明;假如以己率物,不仅徒费巧劳,必致危己伤生。(28)参见[清]郭庆藩撰、王孝鱼点校:《庄子集释》上册,第190-191页注七。换言之,“德不形”是不刻意地追求道德之形显发用,但又不否定道德的价值及其功用,如此则能弥纶万物而玄同彼我,泯然与天地为一而内外同福。

老子讲“失道而后德”,庄子说“德荡乎名”,他们对道德的形著发用是怀抱疑虑的。唐君毅指出:“德不形,则指‘内保之而不外荡也’,此不荡,即《庄子·人间世》不荡乎名之旨。德不荡乎名,则德恒在乎其人;而人与之相接,即与德相接,而不能离。”(29)唐君毅:《中国哲学原论·原道篇(一)》,北京:九州出版社,2016年,第288页。德性如不能内敛,刻意地彰显和发用,便可能形成世俗所谓的美善之名,是非毁誉也将随之而至,从而侵扰自我的心境,损害自身的道德。这在庄子看来就是违反自然之道,如他藉叔山无趾和老聃之口说孔子追求諔诡幻怪之名,其结果是必将遭受“天刑”。另外,从知识论的角度看“德”,诸子百家阐述的道德学说皆各有其所是与所非。《庄子·人间世》说:“古之至人,先存诸己而后存诸人。”这似有孔子所谓“己立立人,己达达人”的忠恕之意。但庄子特别指出“所存于己者未定”(《庄子·人间世》),这里的“未定”是指个人的思虑和德性之未定,联系前文的“道不欲杂,杂则多,多则扰……”看,本体之道是确定的,诸家提倡的道德学说却各有其所是与所非,庄子怀疑这些道德学说的确定性与普遍性。在他看来,道德的推施无非是以一己之是非而推及于他者,然儒墨有儒墨之是非,如果各是其所是而非其所非,必将在一切存在物之间造成界限和封畛,既不能道通为一,又如何可能像“德无形”般地使“物不能离”?

如果说“才全”即是尽性、立德、明道,类似儒家所谓“尽己”,那么何谓“才全”及如何成就“才全”,则是庄子的心性论与工夫论。至于“德形”与“德不形”,这是两种不同的治世之方。儒家的忠恕之道是主张“德形”的,通过尽己、推己的工夫,积极有为地施行仁义德政。庄子从自然的角度立论,肯认一切存在物都是道所化生,都有立德明道的内在潜质。只要“常因自然而不益生”,万物皆能体道而自性具足,无须外在的人为工夫来施予德义,因而庄子主张“德不形”。总之,庄子的“才全而德不形”是从道德的维度,提出了一种与儒家忠恕之道相对的道德学说。

以上通过阐发庄子的“忠恕之道”,在某种意义上是要回应儒道及中西哲学的异同问题。一方面,庄子同样从道德层面关注忠恕和推己及人的问题,但他的解答与儒家的主张是不同的,他提倡“才全而德不形”,而非将德性形显、发用出来。由此,何谓德?儒家以仁、义、礼、智为德,庄子则以自然本真为德。儒家把“德”置于人伦关系的场域中,德性的圆满是在人与物、自我与他者的交往中完成;庄子则崇尚主体的自由与自在,较少关注人与物、自我与他者的关系,追求独与、独化的存在境界。不过,忠恕及与忠恕相关的道德问题是孔子所提出的,庄子的观点虽与之不同,但他们的问题意识是相通的。正是在此意义上,古今不少学者称庄子为儒家。另一方面,从认识论层面解释忠恕,就给忠恕注入了新内涵,为我们解读庄子和儒家的哲学方法论提供了一种新的视域。如果说身观与心证可以证成为归纳与演绎的逻辑方法,那么庄子和儒家的哲学方法就不完全是直觉主义的,而是如西方哲学一样地注重逻辑与经验。就此而言,庄子并非反智主义和不可知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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