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鼓励商务用地项目改建租赁住房
2022-11-22
长春市为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积极创新租赁住房筹集思路,向准存量、向需求区域高的地段“要房”,鼓励将已拿地未开工及在建的商业、商务用地项目改建为租赁住房,为新市民、青年人租住需求强烈的群体提供优质租赁住房。
长春市出台政策明确,将已拿地未开工及在建的商业、商务用地项目改建为租赁住房,无须变更土地性质、规划用途,在符合环保、消防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在套内可以安装上下水设施,设置厨房、餐厅、浴室等,满足居住功能。这种审批创新、改造创新,加快了项目建设速度,满足了新市民、青年人的高品质租住需求。
为积极推进租购同权政策,长春市出台《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租住此类住房的承租人,同样享有子女就近入学的公共服务权益。承租人子女入学以所在城区政府安置为主,以公办学校入学为主,将随迁的承租人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确保做好随迁的承租人子女按时接受义务教育。同时,承租人还可以享受落户、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同等市民待遇。
针对居住商住房屋用水、用电、用气等生活成本较高的问题,长春市明确租住此类房屋,执行居民用水、用电、用气的价格标准。据测算,承租人每月可节省近一半的水、电和燃气费用。
长春市和润广场商办房改建为租赁住房项目是典型项目之一,项目位于长春市经济开发区,距离轻轨4 号线威海路站直线距离仅有720 m,商圈繁华,是满足职住平衡的重点区域。针对和润广场周边商办房需求较为饱和但是租住需求大的特点,长春市房管部门积极对接长春市和润广场项目方,讲解商办房改建为租赁住房的实际益处,宣传住房租赁试点支持政策。最终,推动该项目进入长春市住房租赁市场。
长春市和润广场商办房改建项目,共有住房304 套,以30 m2~40 m2小户型租赁住房为主。经向政府规划主管部门报备,项目变更为租赁住房后,增加了燃气入户设施。项目按照满足新市民、青年人高品质居住需求进行设计、建设,计划2022 年年底交付使用。项目主要有以下3 个特点:一是项目在施工阶段改建,相比建成后实施改建,节省了大量成本;二是项目变更审批程序简便,项目业主向长春市房管部门提出申请,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须再向规划等部门申请;三是项目有助于培育和发展市场主体,项目由当地大型地产民企实施,计划自持经营,向住房租赁领域发展。
试点以来,长春市实施改建商业性质租赁住房项目55 个、房源9 000 套,其中已有4 000 套租赁房源达到运营标准,切实提升了新市民、青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