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的效率与平等①
2022-11-22黄有光
黄有光
(莫纳什大学 经济系,墨尔本 3800)
几十年来,中国的实际人均收入增加了几十倍,成绩惊人。在减少贫困人口方面,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果。近年的扶贫工作,使绝对贫困被大致消灭,但相对不平等依然很严重。因此,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效率与平等的权衡,还是一个重大问题。本文讨论的就是这个问题中一些重要却经常被忽视的方面。需要说明的是,本文主要使用“平等”一词,而不是“公平”,因为前者的意义比较明确,公平虽然也涉及平等,但还涉及平等之外的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争议性比较大。
一、具体措施应以效率挂帅
一个人是贫是富,不是看其对某个物品的消费量,而是看其总消费量、总收入、总财富或总购买力。在多数简单静态分析的简化模型(没有区分不同时期,因而也不考虑储蓄、流量与存量的区别)中,这几个变量没有不同,可以统称为“总量”。因此,我们要追求的平等,是总量上的平等,而不是人人消费同样数量的某个物品,例如米饭或口红——我不消费口红,但要吃比麦当娜更多的米饭。因此,在争取适度的总量平等的前提下,让人们各自决定消费个别物品的多寡,可以提高效率。
不过,所谓效率挂帅,并不是让市场决定一切,而是根据效率来处理问题。如果某个物品的生产或消费严重污染环境,那么效率挂帅并不排除对之征收污染税,但不能根据贫富来征收。污染税应该根据污染量来征收,同样的污染、同样的破坏,不论富人穷人,都应征收同样的税。
人们很可能会认为,对每单位污染征税,对穷人而言100元的税负担很重,他们只好尽量减少污染;同样100元的税对有钱人并无负担,不会激励他们减少污染。这个判断是对的,但这样做也是符合效率的。每单位污染的税额(或税率),应根据污染每增加一个单位对社会造成的损失来确定。如果这个损失很难估计,则应根据社会要减少一个单位污染量(例如通过清理或植树)的最低成本来确定。这个成本比较容易估计,可以很好地解决由污染造成的损失不好估量的问题。同时,根据这个成本征收的污染税,其总量大于社会应该投资在减少污染的最优量,可以解决清理污染的资金来源问题[1]。
这个道理与个别消费品的有效定价是一样的。我们是根据物品的价格来付钱的,例如,消费1kg的苹果,社会就必须增加多生产1kg苹果的成本。根据这个成本定价,我们可以自由选择苹果的消费数量。
富人既能消费更多的物品与服务,也能负担更多的污染税,相应地便能多污染。只要有适当的物品定价与污染税率,就应允许人们——不论富人穷人——各自决定要消费多少、污染多少,这样才符合效率。当然,如果只有高效率,但平等水平很低,也未必好。这实际是总量平等的问题,应该主要通过整体地提高总量上的平等来达致,包括对富人多征税、对穷人多补助,而不是通过具体措施,例如针对某个物品的价格,或某种污染的税率,或平均分配某些物品,或采用摇号等方式来试图达致平等。
由此可以得出,试图通过不符合效率的方法在具体措施上增加平等(例如,同样的物品、同样的污染,富人与穷人承担不同的价格或税率),这必然会降低效率,在同样的平等水平下获得比较低的效率,或必然在同样的效率水平下获得比较低的平等。
很多人,包括多数经济学者都认为,通过整体地增加平等措施来实现平等,会造成人们的生产或赚钱激励的减少,因此,他们想通过减少整体地增加总量平等的措施,以维持比较高的激励水平,而平等上的不足则由具体措施的平等来弥补。其实,这种方法是低效率的。人们获得的激励水平,不只看总量上的平等措施,也看具体措施上的平等。如果整体的(包含总量上的与所有具体措施上的)平等程度是一样的,激励水平也大致是一样的。而用具体措施来促进平等就会造成额外的效率损失,例如,分配给我太多口红,太少米饭即是一个典型。因此,在具体措施上,应该以效率挂帅,或不论富人穷人,“1元就是1元”。这是笔者于1984年在一篇文章中证明了的[2]。
该文原本是要证明穷人的1块钱约等于富人的16块钱,但结果却证明了1块钱就是1块钱[3]。之所以想要证明穷人的1块钱约等于富人的16块钱,缘于1974年我到莫纳什大学工作时,聘请我的教授Ross Parish在一次午餐时对我说:“近来很多经济学者,像Little和Mirrlees(James Mirrlees在1996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在成本与效益分析中,把富人的1块钱算作5毛钱,把穷人的1块钱算作2块钱,我认为这是错误的,不论富人穷人,1元就是1元!”我反驳他说:“由于金钱的边际效用递减,富人的1块钱比穷人的1块钱的效用低很多,Little和Mirrlees的方法原则上是对的,你可以争论说4对1可能太高了,但不能反对这个原则。”当时,我心中想,16对1可能更加恰当。当时我们谁都没有说服对方。因此,这次午餐后我就去写文章,要论证穷人的1块钱等于富人的16块钱。结果证明Parish是对的。我邀请Parish作为文章的共同作者,但他没有接受。可能他认为我已经变得比天主教皇更加天主教;More Catholic than the Pope!该文1974年底左右写出后,一直被很多家期刊所拒绝,直到1984年,才在《美国经济评论》上发表。
二、造成不平等的因素
不平等可以指不同的方面,包括身高、寿命、外貌、智力等。本文针对的是经济上的不平等,主要包括收入(流量)与财富(存量)上的不平等。造成经济不平等的原因,可以区分为以下几类:(1)天生与后天的因素会影响人们的赚钱能力。这就好比姚明身高2.3米又很会打篮球,黄有光只有1.6米,不敢参加篮球比赛。(2)市场经济下,供给与需求决定各种生产要素的价格,主要包括资源与才能的价格。每个人对这些要素的拥有(包括上面第1点),决定了他们的收入。(3)人们对于下述选项的选择:工作VS休闲;消费VS储蓄;努力VS偷懒;危险、费劲、肮脏的工作VS安全、轻松、有趣的工作;生活方式健康与否;捐款、馈赠、留遗产。(4)获得的馈赠、遗产(这可以追溯到前一代或前几代)。(5)是否有并且愿意利用权力、关系、机会与方法来牟利(包括合法的与非法的,例如贪污等)。(6)运气。
淮河流域多年平均降水量的地区分布很不均匀,大致从流域东南部向西北部递减,而地表径流的分布受地形的影响,在地域上变化幅度较大。因为水资源的禀赋与旱灾的形成具有密切的关系,因此,在进行干旱分区时应将该因素纳入考虑范畴。
收入与财富的差异,如果是由选择(上述第3项)造成的,那么并不是真正的不平等。例如,某人选择更多的闲暇(工作时间比较少)、更多的消费(较少累积财富)、轻松与安全的工作,他就可能比另外一个愿意勤力工作、多储蓄、肯冒险的人的现在或将来的收入低很多。如果这两个人在其他方面是一样的,他们真正的“全部收入”(full incomes)应该是相等的。我们在衡量平等程度时,忽视闲暇,只针对当期收入等因素造成的表面上的不平等,这其实是不合适的。
上述第5点是利用权力与关系等造成的不平等,这是最不应该、负作用最大的。除了这点以及上述第3点,其他各点实际上都是各种运气或偶然。例如,不靠努力,你也可能因为幸运而在商界或股市赚大钱;你也可能幸运地出生在一个有钱人的家庭,而得到比较好的教育机会或人力资本投资与遗产。
运气造成的不平等,虽然没有由贪污等造成的那么糟糕,但如果不平等程度很大,会导致极端的贫穷,则还是必须要处理的。如果除贫与减少不平等的成本不是很大,社会或政府应该进行提高平等的工作。我不接受Nozick的观点,认为只要“取之有道”,不平等便不是问题[4]。
三、平等的好处
减少不平等或增加平等程度,至少有下述三个重大好处:
第一,人类是群居的物种,原始人靠相互合作打猎来维持生存。因此,我们天生偏好平等,以帮助我们进行合作。因此,平等程度的增加,能够直接提高我们的效用。
第三,传统的关于效率与平等问题的讨论[6-7],强调的主要是二者之间的替代作用。增加平等会减少效率,例如通过劫富济贫来增加平等,会有减少工作激励等降低效率的作用。近年的研究发现,增加平等也有减少犯罪、增加社会和谐,甚至提高经济成长率的作用[8]。这体现在,以前物质资本比较重要,分配不均能提高储蓄率,从而提高经济增长率;现在人力资本比较重要,分配越平等,越能使更多人有能力累积人力资本,进而提高经济增长率[9]。
经济史学者们发现,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福利国家出现之前,英国的贫民法促进了技术进步,因为它减少了那些因技术进步而发生损失者的抗拒,减少了社会不安[10-11]。经济史学者们也发现,政府的福利支出(及其所需要的税收)对经济表现的影响,大致上利益与成本相当[12-13]。如果考虑对平等的贡献,福利不是太多了,而是还应该增加。一些南欧国家的经济出现问题,原因并不是福利太多,而是政府有太多债务。北欧国家福利更多,但大致上没有问题,反而在快乐指数上长期领先全世界,快乐指数最高的3个国家都是北欧国家(芬兰、丹麦、冰岛),另外两个(瑞典与挪威)分别排名第7与第8[14]。
四、摇号分配低效且不公平
很多人错误地认为摇号是最公平的。中国的很多城市在分配有限的车号与房子时,经常用摇号的方式。其实,摇号是最不符合市场经济原则、效率最低的分配稀缺物品的方法,既带来不公平,又制造不平等,因此应该尽量避免使用。
假定买到1套低价的一手房,平均能够得利10万元。那么,有1%的机会可以得到,你很可能就愿意花费高达1 000元的金钱去搏一搏。因此,100套房子的摇号,大约会吸引1万人去参加(考虑到人们多数会高估成功的机会,人数可能会更多)。结果,这1万人每人花了约1 000元的成本,总共浪费了1 000万元。最后摇号成功的100人,平均每人得利10万元,总共得利也是1 000 万元。因此,摇号使原来巨大的利益被人们寻租的行为完全消耗殆尽。1 000万元的利益,化为乌有!
即使摇号的过程完全正规、没有内定、没动任何手脚,那1万人中最后获得购房号的100人,并没有比其他人更优秀,或对社会贡献更大,或付出更多的钱,或对房子有更迫切的需要,完全是靠幸运获得10万元的利益,这怎么是公平的呢?上文说过,造成不平等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各种偶然性(运气)。摇号就是凭借偶然性来分配稀缺物品,会制造更多的不平等。
如果用符合效率的方式,让价格根据供需调整,而不限购或使用拍卖方式分配,那么那些想要获得房子或汽车的人,必须多付钱才行。他们是向社会其他人(包括售卖房子者或政府)付了更多的钱才得到商品的,这显然比摇号公平。
更进一步说,购房号的巨大利益,会诱使部分人滥用权力与关系,甚至通过行贿来获取“内定”。几年前传言西安“疑似登记表显示多套楼房被多名副厅级及以下级别政府工作人员内定”,此事虽然没有被证实,但违背市场原则的摇号制度很难避免违规滥用权力等情况,将造成重大危害。
有人可能认为,拍卖或让价格提升,会导致只有富人才能够买到房子或车子,这不公平。在市场经济下,人们有不同的赚钱能力,即使没有用不正当方法赚钱,也会有相当程度的不平等。但这是总财富或总购买力上的不平等,如果不平等程度很大,政府应该设法多帮助收入很低的人,提高他们的总购买力,而不是让他们去登记摇号买车或买房子。花约1 000元去得到1%的获得10万元利益的机会,净利益约等于0,对他们而言也并没有好处。
五、结论
我们要增加平等,但应该用更加有效率的方法,这样才能够在同样效率水平上获得更多的平等。这里有一些重要原则:只在整体平等措施上,增加总量的平等,包括多征收有钱人的税,多补贴穷人;不追求个别物品上的平等,在所有具体措施上都以效率挂帅,不论富人穷人。效率挂帅完全不采用低效率的分配方法,包括摇号、限制某些物品(例如水电等)的价格、先到先得(例如停车位等),但不排除根据效率而适当弥补市场的不足,例如征收环保税[15]。
必须补充一点,当我们从现有情形出发,在具体措施上以效率挂帅时,那么在效率提高的同时,也能获得更多平等。如果只在具体措施上去除违反效率的促进平等措施,那么在效率提高的同时,平等未必增加。必须在整体增加总量平等方面,适当增加力度,确保社会福祉增加。比起原来的情形,这可能使富人、穷人、中等收入水平者,甚至所有收入水平的人都得利[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