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视角下的扶贫产品供给侧路径优化
2022-11-22朱爱孔
朱爱孔
(广西民族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0)
一、引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一直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主要突破口和底线目标,取得了突出成就。2015 年中西部22 个省区市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通过产业扶贫、教育扶贫、技术扶贫、消费扶贫等手段并用,到2016 年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了1 240 万人。2019 年末,全国仅剩余农村贫困人口551 万人,52 个贫困县未摘帽,区域性整体贫困基本得到解决。消费扶贫作为其中的扶贫的模式之一并作为脱贫攻坚的一种方式逐步进入公众的视野。
2020 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对扶贫工作带来新的挑战。保障销售渠道畅通,激活市场消费需求成为脱贫攻坚的目标之一。2020 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消费扶贫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2020 年行动方案》,要求在供给侧提升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在需求侧扩大对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规模,在市场流通环节打通供给和需求的桥梁,保障扶贫产品的市场流动渠道畅通。到2020 年11 月23 日,我国832 个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根据国家统计局2020 年统计数据显示,2015 年至2019 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7 692 元增加到11 567元、年均增长10.74%,贫困户人均纯收入由3 416元增加到9 808 元、年均增长30.2%。在消费扶贫层面,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数据显示,2020 年我国中西部22 个省份全年扶贫产品销售额达到3 069.4 亿元。
当前在我国,消费扶贫其本质就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适当干预下的市场经济行为。做好消费扶贫既要尊重市场规律,也要发挥好政府帮扶作用,应从供给、需求、供应链建设和优化政府引导方面来综合发力,最终通过消费扶贫产品来带动贫困地区经济的发展,实现脱贫致富的目的[1]。
从目前的消费扶贫发展进程来看,消费扶贫模式的发展是不均衡的,在政府主导、企业主导、社会组织主导的三种消费模式中,政府主导占据主要地位[2]。消费扶贫目标客户多集中于企事业单位人群,更多地呈现为政策性福利消费[3],普通民众消费参与度不高,消费群体也更倾向于公共福利性消费,而自发性需求型消费却很少。因此就需要我们反思如何增加社会公众的参与度,扩大消费群体数量;如何在市场竞争中保持扶贫产品的竞争优势,赢得公众消费认可;如何保持消费扶贫的可持续发展态势,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本文以扶贫产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出发点,从源头产品供应环节入手,分析扶贫产品在供应链供给端的结构性问题,剖析扶贫产品供给的共性问题,以期助推消费扶贫在市场竞争中的可持续发展、为后扶贫时代的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治理的探索进行有益的衔接。
二、消费扶贫的必要性分析
(一)消费扶贫的政治价值分析
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我国在2020 年完成了脱贫攻坚任务,提前10 年实现联合国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减贫目标。消费扶贫作为政府引领的重要扶贫手段,对贫困地区的农产品销售,对口帮扶,都进行了很大的政策支持。但是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乡村振兴战略新的起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如果说乡村振兴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保障,那么消费扶贫就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模式。提升扶贫产品的价值,让其在市场经济中充满竞争力对巩固其脱贫成果具有极大的政治意义。
(二)消费扶贫社会经济价值分析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脱贫攻坚时期消费扶贫作为主要的脱贫模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政策方面,2019 年1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正式将消费扶贫纳入脱贫攻坚的政策体系之中。随后的11 月份,中央各部委动员全体社会成员参与到消费扶贫之中。2020 年3 月,发改委等28 个部门联合开展疫情中的消费扶贫专项行动,为消费扶贫注入强有力的动力支持。消费规模也实现了由最初在2018 年农业部组织对接的扶贫产品销售额190 亿元,到2020 年中西部扶贫销售额的3 069.4 亿元的巨大增长。消费扶贫也直接带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到2020 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 131 元,实际增长3.8%。其中贫困人口较多的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宁夏、新疆七省、自治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速均高于全国农村居民增速0.2 个至1.7 个百分点。这份可喜的数据显示了我国当前在消费扶贫领域的突出成就,为后续的扶贫治理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三、当前消费扶贫产品的供给端现状分析
(一)科学化的农业种植技术水平不高
贫困地区的农业生产相对于规模化农场生产而言因为远离工业污染区具有得天独厚的生态资源。由于规模小,分散化种植,难以形成统一规模化的科学种植方式,受到传统农耕社会的影响依靠经验种植单一的粮食作物,加之缺乏初级农产品深加工的手段,农产品的经济附加值很低。在进行种植决策时,往往缺乏有效的决策,根据固有的种植模式种植经验进行种植,粗放式种植模式为了保证种植产量,化肥的使用严重影响了农产品的品质。而现阶段无公害、绿色有机的高质高价农产品在集中差异化市场竞争中已经赢得一定的优势[4]。农村地区的初级农产品目前有消费扶贫的政策红利支持,有政策性的兜底收购销售,假如失去政策性红利支持,没有形成特色优势,则难以在市场上和其他同类别的规模化种植的农产品取得竞争优势。
(二)扶贫产品目标定位模糊
消费扶贫中我们过分依赖政府政策的帮扶,而在市场竞争中扶贫产品消费目标定位还很模糊。在这种不完全市场竞争的环境中,容易造成对固定销售渠道的依赖,脱离大众目标顾客群体。因此在产品供给端找准市场定位会让产品市场消费中更具前瞻性和供给的持续性价值。准确的扶贫产品市场供给需求定位有助于产品的市场营销在一定区域范围内迅速开展,也有助于提升供给侧产品的品牌知名度。市场中消费者对商品的选择因素受多方面的影响,有的物质条件好的更倾向于追求高品质的商品,而大多工薪阶层更多的是价格敏感性的需求导向型购买行为[5]。各种群体间的消费结构、消费偏好、消费理性都要求必须做好产品目标定位。而现阶段扶贫产品的目标定位模糊,这种政策性消费的存在,转变了过去纯粹的金钱捐赠的输血功能模式为以购代捐的造血功能模式,同时间接规避了在市场中直接竞争的行为,因而责任型消费占主导地位,供给与销售良性互动缺失,导致供给和需求中间的联系割裂,目标定位难以准确建立。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兴起,贫困地区的扶贫产品会以更大的规模供给,目标定位的模糊会给以后的消费扶贫带来更大的难度。
(三)扶贫产品供应建设还不完善
扶贫产品供应环节是供给侧的重要一环节,它链接了供给和需求,直接促进了商品销售的实现。到2020 年底我国物流系统已经建立了完善的物流体系,各个城市间都建立了点对点的快速物流运输线,农村地区也已经建立了覆盖全国90%村落的快递网点[6]。由于物流不能及时发货加之物流网点分布不均,物流费用和货车运输费用不相上下,收购商往往选择费用稍高的货运运输。贫困地区大多都处于偏远的地区,复杂的地理环境,漫长的交通运输线,都阻碍了供应环节的有效供给。政府在物流供应链建设方面存在真空区,缺乏对供应链管理应有的关注,这些无疑造成了扶贫产品供给端供给成本过高、供给困难的局面。
(四)扶贫产品品牌体系建设重视度不够
消费扶贫是一项政府引领、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扶贫事业。消费扶贫要逐步与现有的市场经济接轨,就必须要有完善的品牌体系。受制于品牌产业规模小且区间分散,特色优势不明显、市场定位不明确等因素影响,政府部门为了完成既定的扶贫任务,包揽消费扶贫的全过程忽视品牌建设。这就造成了本应该由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扶贫活动,变成了倾向于政府政策性引导的消费扶贫,社会多元化协同治理的机制被忽视,品牌建设滞后[7]。目前在生产环节主要依靠政府政策性红利补贴,销售环节依赖政策性的消费引导,忽视销售环节的客户品牌认知度和消费理念的培养,各地特色的品牌优势没能充分进行挖掘发挥,造成了扶贫产品的同质化现象十分严重,难以有效地进行差异化营销和激发社会公众的集体参与度。
四、从扶贫产品供给侧出发,优化供给模式
(一)落实生产主体责任,完善消费扶贫制度规范
首先,科学的农产品种植技术对扶贫产品的质量至关重要。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我们需要通过更深层次的农业科技推广等手段引导农业生产者来进行规范化生产。在现有的农机推广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农业种植技术培训的规模,通过技术人员的田间培训和农业技能培训来确保农业生产者的技术供给与市场产品质量需求相匹配,明确生产责任,确保供给质量。其次,消费扶贫既具有政策性又具有市场性,若扶贫产品的品质、质量出现重大问题,其产生的影响会比普通商品的舆论影响力更大,会挫伤公众对政府的公信力和对消费扶贫产品的美誉度。因此当地政府部门需要在供给端加大对扶贫产品的质量监管力度,转变过去重激励轻监管的被动局面[8]。供给方可以通过大数据追溯技术,通过二维码从供给源头来进行产品质量追溯,建立完善的供给安全保障体系,以实现源头农业生产供给,中端物流对接,末端市场消费者之间的无缝信息共享,降低交易成本。最后,通过相关制度的完善来鼓励供给主体的自我管理和监督,激发供给主体的责任意识,明确供给质量要求,通过自治组织来完善供给中的自我矛盾。与此同时,政府监管部门还应该主动作为,加强对扶贫产品的全过程监管,完善扶贫产品目录进入退出机制,对劣质产品及时予以警告,降低产品退出成本,通过供给质量来进行供给的正确引导。
(二)打造本地特色产品,增强扶贫产品市场竞争力
贫困地区应该因地制宜地发展本地特色农产品,利用好本地得天独厚的优势资源瞄准市场目标群体是增强消费扶贫市场竞争力的可持续保障。在追求高品质的群体中可以使用特色差异化竞争战略,迅速进入目标群体顾客,以差异化需求来赢得顾客的信赖;在价格敏感的目标客户群体中可以使用集中化的成本领先战略,依靠农村廉价劳动力、土地等生产力要素来取得成本优势。除此之外在特色产品打造中应该十分重视品牌建设。品牌建设不仅需要政府的推动,更重要的是企业的市场化运营。品牌宣传方面,电商与短视频平台的迅速发展可以让品牌建设以较低的成本进行宣传,受众群体巨大且传播速度快。当地政府和销售企业可以通过与电商短视频平台的有效对接实现品牌宣传与商品销售同步进展[9],通过品牌宣传与产品销售相结合来获得协同效应,以特色吸引顾客,以品牌建设来获得消费认可,打造具有长期竞争力的差异化特色产品和具有广泛化大众需求价格优势的品牌产品,来培养消费者的消费理念的认可。
(三)强化物流配送体系建设,促进商品供给实现
健全的物流基础设施是农村电子商务稳定发展的首要条件。据调研,64.05%的农产品企业反映农村的网络基础设施和相关的物流建设滞后。目前物流企业仍然是物流供应链建设的主力军,在市场化运作中,政府政策引导与政策激励对于贫困地区的物流建设仍然是一种直接有效的方法。当地政府应该与有实力的物流企业加强引导并进行协作,通过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措施来激励本地物流企业参与到贫困地区物流供应链建设中去,引导现代物流企业在广大农村地区的物流体系优化布局。鲜活农产品聚集中心可以鼓励企业建立冷链物流系统,建立预冷、保鲜、冷冻、分级包装等冷链基础设施,保证农产品供应品质。另外,交通运输等基础设施方面当地政府还需要加大对贫困地区的交通建设,打通贫困地区的交通困境;同时加大本地企业线上电商平台的建设和使用频率,通过开展网络营销专题活动等方式提高平台流量,扩大扶贫产品的影响力;鼓励优秀电商服务企业提供代运营、网店开发建设、网络营销推广、仓储物流配送等专业化服务。让农产品“走出去”,让先进技术“进的来”。
五、总结
消费扶贫对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以及扶贫时代的乡村振兴战略都至关重要。我们要把消费扶贫作为贫困治理的长效手段与乡村振兴有机集合,推动社会治理多元主体的积极性,构建多元主体协同推进消费扶贫的新格局。这就需要逐渐改变现在过分依赖政府政策引导的消费扶贫模式。在市场经济中通过贫困地区扶贫产品的供给端优化、供应链完善、消费理念培养、政府政策引导等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模式来逐步向市场需求型的消费扶贫模式转变,让行政力量和社会力量成为消费扶贫的两大驱动力,让消费扶贫成为乡村振兴的长效治理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