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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背景下行政法学的使命研究

2022-11-21

法制博览 2022年8期
关键词:行政法学政治文明行政法

余 欢

贵州省社会主义学院,贵州 贵阳 550005

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应该结合行政法学面临的诸多挑战,明确新时代行政法学的使命。新时代行政法学在体系、内容、研究范式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并赋予行政法学新的历史使命,行政法学应该结合新时代面临的挑战,探索行政法学应该肩负的使命,然后具有针对性地促进行政法学建设和发展。

一、行政法学的内容概述

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就是行政法学的主要内涵,同时,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和法律规范也可称之为行政法。成文法是我国行政法的主要法律来源,其中主要包含宪法、行政法规、法律、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国务院结合宪法和法律制定关于行政方面的法律文件,该法律文件具有国家强制力和规范性的法律特点[1]。行政法规在实施中表现和规定了有关履行行政法规范的内容。比如《增值税暂行条例》。行政法学的法律解释中,凡是涉及行政管理领域的都可以归纳到行政法规范的文件内容中,属于行政法的主要法律来源。行政法学中的行政规章包含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等,比如《会计从业资格证管理办法》。行政法学的内容包含秩序行政,该行政可称之为干涉行政、侵害行政,通过其行政管理内容可以维护社会秩序,防止他人受到非法侵害。涉及的领域有警察行政、税务行政、交通管理等。在出现对当事人各种不利的行为时,需要通过行政法的相关内容进行行为约束,比如征税、治安处罚、征兵等。给付行政是行政法学的内容之一,又被称为福利行政,在应用过程中可以优化公民生存环境和生活条件,给予公众各种生活上的服务,如民政行政、社会保障行政等。在实施方面涉及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给予经济补助等措施。计划行政在行政法中占据重要地位,主要指的是为实现行政上的预定目标,需要在考虑各种利益情况下,准备或者鼓励运用相关手段、资源推动行政活动工作开展[2]。行政计划的出现不仅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发展需求,也可以对未来可能出现的状况进行规划,并且有针对性地筹措资源、影响和实现行政目标。从现有的计划行政开展而言,其在德国、日本等国家十分盛行,在我国计划行政中也包含大量的法学内容。如城市开发计划、经济发展计划等。由于我国尚未将计划行政纳入行政法学的研究范围内,所以在行政法中也很少涉及。计划行政是未来我国行政法发展的一个主要方向,属于行政法内容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也具有巨大影响。

二、新时代行政法学面临的挑战

(一)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理论方面

目前行政法学在新时代背景下面临行政主体和行政行为理论方面的挑战,该挑战的形成是因为传统行政管理逐渐向公共治理方向转化,所以在一定程度上给传统行政主体理论、行为理论带来很大影响。我国传统行政管理工作在发展中,行政主体一般指的是行政机关,不包含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其他主体或者组织。换言之,我国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和主体在传统社会和时代发展中行使公共职能的情况也较少。随着现代公共治理理念的不断推进,国家除了行政机关以外,其大量社会组织、团体也可以结合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委托成为行政主体,并能够行使一定的公共职能。例如,律师协会可以管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可以由注册会计师协会管理。我国第三代行政法学教科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指出,新时代背景下的行政机关与行政主体关系发生改变,且行政机关成为行政主体的一种,而非全部。传统国家和公民的二元社会里主要由国家垄断一切公权力,国家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主体也只能是国家行政机关一家[3]。现代社会发展背景下,出现国家和公民之间的大量非政府组织,还有一些非营利组织,社会发展逐渐向着多元化结构推进,我国国家的公权力逐渐向社会转移。虽然国家行政机关依然是公权力行使过程中的重要主体,但是已不再是可以行使公共职能的唯一主体。另外,在传统行政管理背景下,行政规制是行政行为的主要形式,其中主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审批等,单方面和强制性是其基本特征和价值。新时代的现代公共治理中,除了行政规制是行政行为的形式以外,还会包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公共服务涉及为居民提供社保、公交、义务教育等。在此期间行政行为不再只具有强制性和单方性的特征,呈现出协商性和互动性的特点。国家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第三代行政法学教科书中阐述了行政行为特征的具体转变,而且是从多个方面进行描述的。例如,行政行为从原有单方性的特征转变为广泛公众参与性。还从传统单纯行政命令式的方式向行政契约方式转变。总之,行政管理从传统管理模式向公共治理的方向发生转变,进而构成对传统行政主体理论、行为理论的挑战,行政法学应该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发挥行政法学对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和优势。

(二)民主、宪法和法律理论方面

近年来,在新时代发展背景下,国家机构改革、行政机构改革对传统民主、宪法、法治理论带来很大挑战。在传统民主法治理论中很多内容主要与有限政府、责任政府等理论存在密切关系,同时,还会涉及与议会代表人民行使主权等理论的关系。在理论应用过程中,强调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人民选举代表机关需要结合人民的意愿,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特点呈现出来。一些代表机关在制定和反映相关制度体系的过程中,应该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让其成为可以维护人民利益的法律[4]。政府通常是由民主代议机关产生,需要为人民、公众负责,当然也要接受法律的监督。政府行政管理权力的实施需要结合人民代表机关制定的相关法律,还要受到司法检查和司法监督,保障其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传统民主法治模式在应用中,被西方学者称之为“传送带模式”。而现代社会管理和发展中首先对公民直接参与民主、协商民主理论等带来很大挑战。在参与民主过程中,公民在现代国家社会治理中的实际地位越来越重要。从而有效将公民的民主议政作用发挥出来,通过民主和协商民主推动行政法治模式发生改变,由原有单纯的有法可依形式转向良法善治的实质性法治。新时代国家机构改革、行政机构改革给传统民主法治模式带来较大挑战。新时代下的治理模式需要从治理能力现代化、治理体系现代化角度充分考察,并且结合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有效说明和解释行政法学,该形式无疑是对行政法学的一种新挑战。

(三)传统行政管理方式、理论方面

在现代高科技飞速发展背景下,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给传统行政管理方式、理论带来许多挑战。在研究行政管理方式过程中,传统行政法学主要研究的是行政程序,强调行政主体在管理相关行政人员期间,必须遵守正当法律程序。法律程序包含作出和送达书面决定,还有说明理由、听取商辩等。行政管理技术研究和分析,传统行政法学对其研究较少。然而,随着信息化时代、人工智能时代的不断发展,政府需要运用大量信息技术、平台开展治理工作,因此,政府治理需要将电子政务的相关内容融入其中。政府治理中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可以提升管理水平和效率。在新时代背景下的现代行政法学研究中,不能将相关技术的应用停留在行政管理技术分析方面,而应该将其认为是行政法治的模式转型。比如,让数据多发挥作用、让群众少跑腿,从而更好地将行政法治为民、便民理念体现出来。在研究与分析中,不仅仅只是对管理技术问题的研究,还要考虑实际行政效率、社会服务和管理效率。在现代社会发展中国家大多运用电子信息技术实现治理、管理等工作目标,这些无疑都给行政法学的研究带来诸多挑战。新时代背景下的中国行政法学研究范畴中必须融入现代化技术,从而全面强化行政法学的活力和生命力。

三、新时代行政法学的重要使命

(一)行政法学需要尊重和保障人权

不同国家在不同历史时期对政治的理解和认识有所不同,所以呈现出的价值判断、推送方式也具有不同特色。一个国家政治文明在建设与发展中,与国际国内不断发生变化的客观形势存在密切关系,也会涉及政治经营、知识经营乃至大众主观认识等。中华民族在建设与发展中始终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并在期间战胜许多艰难险阻,最终取得社会主义事业的巨大成就,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5]。2002年国家结合社会发展实际情况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目标,这一目标涉及政治学、法学等社会科学领域,人们应该坚持依法执政的理念,做好社会建设和管理等工作。新时代行政法学的重要使命之一就是尊重和保障人权,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发展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行政法学需要积极稳妥地推动相关体制改革,向更加广泛、充分、健全的人民民主方向发展,进而落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要求,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不断形成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目前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法治应该发挥重要作用,通过法治维护国家统一、权威、尊严,并全面保障人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国家明确提出和阐释了法治与社会主义之间的关系,在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推动社会发展本质要求和主要保障的基础上,强调依法治国理念渗透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的重要作用,再次确认国家发展的法律体系、法治体系,行政法学应该结合提出的主要内容,展现法治领导人民对政治文明的追求和崇高目标。

(二)积极推进法治行政的相关工作

新时代行政法学的重要使命是积极推进法治行政的相关工作,而且《宪法》中保障人权条款需要根据立法和行政法的实际情况有效落实。新时代背景下的经济稳步发展,并逐渐确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规范内容,在宪法规范内容和行政法的实施中,应该主张公民在法律上可以行使的权利,并且将人权的内容予以具体规定,特别是在尊重和保障具体责任和义务方面要明确规定。只有以法律规范的形式明确规定行政法学保障人权的相关内容,才可以使公民获得具体享有和实施权利的实现路径[6]。鉴于此,行政法学在推进和发展中应该结合行政法学之父奥特•迈耶提出的相关命题进行修正,如“宪法消亡,行政法依然存在”,只有在这个命题的基础上加以修正,才能让行政法与宪法交相辉映,两者共同支撑人权保障、政治文明建设、法治行政的相关工作。在积极推进法治行政的相关工作中,应该赋予行政法大纲规定层面上的人权条款和权利性。人权在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和影响,如果脱离个人的利益,笼统地构建人权理念,则不利于呈现出以人为本的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行政管理观念。虽然在价值导向上具有一定意义,但是只有通过具体化、精细化的人的权利、义务、责任规定,才能构建相关秩序,促进法治行政和政治文明进步。

四、结语

国家建设与发展中,政治文明是国家领导人民追求的目标,而建设政治文明的基础则是尊重和保障人权。为发挥行政法学对政治文明建设的优势,其在新时代背景下的使命应该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积极推进法治行政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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