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虞舜逃生传说的衍化及其衍生性文本
2022-11-21梁奇
梁 奇
(上海大学 文学院,上海 200444)
针对文献或文本的生成机制,古今学者已有探讨。刘知几认为左丘明撰写《左传》时采用了已有“词令”或“成文”,从而判断该书并非“出自一时”“独成一手”(1)刘知几撰,浦起龙释:《史通通释》下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420页。。上古典籍大多经历了从言辞至篇、章的漫长成书过程。近几年,一些学者从文学文献、语言学等视角探讨古代文本的生成方式与价值,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2)详见孙少华:《文本系统与汉魏六朝文学的综合性研究》,《中国社会科学》2016年第5期;徐建委:《〈孟子〉尧舜故事与〈尚书·尧典〉的流变》,《上海大学学报》2016年第6期;程苏东:《失控的文本与失语的文学批评——以〈史记〉及其研究史为例》,《中国社会科学》2017年第1期;真大成:《论中古“衍生性文本”的语料意义——以〈世说新语〉为例》,《中国语文》2020年第1期。衍化、衍生是古代文本的主要生成机制,其方式包括专书典籍的传笺疏注、重编改编、批校评点、移植续写,章节的模拟以及石刻文献的重刻、翻刻与题刻等。(3)程章灿:《中国古代文献的衍生性及其他》,《中国典籍与文化》2012年第1期。古代的历史记载或故事传说在后世会出现经学注疏、文学书写、史学承续、神话传说与宗教俗讲等层面的衍化,从而生成不同的文本类型;甚至当下的民间故事亦存在相似的共时性衍生文本(4)当下民间故事往往衍生出多个共时性的分支,刘魁立称之为“类型变体”。详见刘魁立:《民间叙事的生命树——浙江当代“狗耕田”故事情节类型的形态结构分析》,《民族艺术》2001年第1期。。这些文本大多呈现出前后相承的系统化、类型化特征,我们称之为“衍生性文本”,而先前的“史事”或文本则称之为“源生性文本”,二者所组成的文本群暂称为“族群文本”。虞舜罹陷与逃生故事在汉代至清季的诠释就属于典型的“衍生性文本”。就已有成果而言,大多侧重于揭示衍生性文本的不合理之处。如刘知几、罗泌、丘濬、梁玉绳和顾颉刚等指责其情节不合理甚至伪造;当下学者或从伦理学视角评判《史记》《列女传》与《变子文》间的伦理悖离(5)陈泳超:《尧舜传说研究》,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208~240页。,或探讨《孟子》设置修廪、浚井情节的神秘性因素以及后世阐释的牵强之处(6)刘洋:《〈孟子〉“虞舜行孝”故事生成及其文化内蕴》,《中国文化研究》2016年第2期;尚永亮:《英雄·孝子·准弃子——虞舜被害故事的文化解读》,《文学遗产》2014年第3期。。先哲时彦的研究成果与方法对于本文的撰写有较大的指导意义,但它们多揭橥家人构陷、虞舜逃生的矛盾与悖离。事实上,虞舜逃生传说的衍生性文本透露了不同的文本观念与文化信息,体现了“作者”在诠释此事件时的独特视角与历史文化场域,从不同的侧面丰赡着虞舜故事。鉴于此,本文采用以类相从的方法汇总这些历时性文本,借助于衍生性文本理论探赜虞舜逃生故事的生成机制,并寻绎其中所承载的文学思想、文化蕴涵乃至社会史价值,以期拓展并深化虞舜故事的研究路径,为此类文本寻找可资借鉴的解读范式。为行文方便,此将虞舜罹陷与逃生的故事简称为“逃生传说”。
一、 虞舜逃生传说的文本系统
虞舜逃生传说最早见于《尚书·尧典》“瞽子,父顽,母嚚,象傲。克谐以孝,烝烝乂,不格奸”的“历史记载”。《左传·僖公二十四年》指出“心不则德义之经为顽,口不道忠信之言为嚚”(7)杜预注,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正义》,阮元编:《十三经注疏》第四册,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3946页。,孔安国认为“舜父有目不能分别好恶,故时人谓之瞽,配字曰瞍。……心不则德义之经为顽。象,舜弟之字,傲慢不友,言并恶”,孔颖达将瞽瞍、后母与象称为“三恶”(8)孔安国传,孔颖达疏:《尚书正义》,阮元编:《十三经注疏》第一册,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258页。顾颉刚《论〈今文尚书〉著作时代书》认为《尧典》《皋陶谟》《禹贡》为战国至秦汉间人利用远古传说和流传下来的旧材料编写而成。详见顾颉刚编著:《古史辨》第一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202页。这些“旧材料”应该肇始于战国或者更早时期,仍属本文的论述范畴。。面对愚蠢固执、刻薄少信与傲慢骄横的家人,舜终以真诚之心、至孝之行感化了他们,与之和谐相处。显然,《尚书》书写“三恶”实为凸显舜孝德厚美与“齐家”之能力,进而为尧“选贤与能”并使舜“治国”作铺垫。《孟子·万章上》则增添了父母、弟弟施害以及舜逃脱的情节:“父母使舜完廪,捐阶,瞽瞍焚廪。使浚井,出,从而掩之。象曰:‘谟盖都君咸我绩,牛羊父母,仓廪父母,干戈朕,琴朕,弤朕,二嫂使治朕栖。’象往入舜宫,舜在床琴。象曰:‘郁陶思君尔。’忸怩。舜曰:‘惟兹臣庶,汝其于予治。’不识舜不知象之将杀己与?”(9)赵岐注,孙奭疏:《孟子注疏》,阮元编:《十三经注疏》第五册,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5947页。其中“完廪、焚廪”“浚井、掩之”,以及象抢夺财产与二嫂等情节,体现了孟子对此事的开拓与“文学化”书写,使得舜褪去圣贤与英雄的色彩而成为“君子形象”,“具有普通人的喜怒哀乐和世俗情趣”(10)傅道彬:《“六经”与“轴心时代”的思想和文学突破》,《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2期。。但是,《孟子》并未言明“掩井”的主体,也没有交代舜的逃生细节。这为后世留下了充裕的阐释空间,进而促使衍生性文本产生。我们承续前贤,拂去历史灰尘,重理“案宗”,可将虞舜逃生传说归纳为四种文本衍化类型。
(一) 《史记》与“虞舜自逃”说
司马迁综合《尚书》《孟子》等材料,刻画了舜的庶人、贤臣与圣王形象。关于舜的逃生故事,《史记·五帝本纪》则运用“文学手法”进行了情节的细化和充实:
舜父瞽叟盲,而舜母死,瞽叟更娶妻而生象,象傲。瞽叟爱后妻子,常欲杀舜,舜避逃。……瞽叟尚复欲杀之,使舜上涂廪,瞽叟从下纵火焚廪。舜乃以两笠自扞而下,去,得不死。后瞽叟又使舜穿井,舜穿井为匿空旁出。舜既入深,瞽叟与象共下土实井,舜从匿空出,去。瞽叟、象喜,以为舜死(11)司马迁:《史记》第一册,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32~34页。。
《太平御览》所引《史记》保留了虞舜逃生的另一传说:“舜母嫉舜,舜父使舜涂泥仓,放火而烧舜。舜垂席而下,得无伤。”(12)李昉:《太平御览》第一册,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919页。司马迁指出瞽瞍、象施害,增设舜“以两笠自扞而下”“垂席而下”“匿空旁出”等神秘的逃生情节,明确说明舜靠一己之力摆脱陷害。这一说法为后世所继承,如《论衡·吉验篇》载:“瞽瞍与象谋欲杀之,使之完廪,火燔其下;令之浚井,土掩其上。舜得下廪,不被火灾;穿井旁出,不触土害。”(13)王充撰,黄晖校释:《论衡校释》第一册,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第85页。《孟子·万章上》赵《注》:“使舜登廪屋而捐去其阶,焚烧其廪也。一说捐阶,舜即旋从阶下。瞽瞍不知其已下,故焚廪也。使舜浚井,舜入而即出,瞽瞍不知其已出,从而盖掩其井,以为舜死矣。……象见舜生,在床弹琴,愕然反辞曰……忸怩而惭是其情也。”(14)赵岐注,孙奭疏:《孟子注疏》,第5947~5948页。赵氏认为瞽瞍捐阶、焚廪、掩井;象以为舜已命丧井底,就前往舜宫抢财物、妻二嫂,可见瞽瞍与象害舜之意十分明显,而“旋从阶下”“入而即出”则说明舜靠己力出逃。需要指出的是,赵氏所录“一说”表明汉代已有多种虞舜逃生传说,但此将“捐阶”释为“舜即旋从阶下”,则是误将舜视为主语。“捐”与“弃”系同义互训(15)许慎:《说文解字》,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第83、257页。,“捐阶”即丢弃阶梯。根据古汉语用字规则推断,其主语应为父母;“捐去其阶”与“焚廪”是承接关系,均为父母或瞽瞍个人所为。
(二) 《列女传》与“二妃助逃”说
《列女传》是彰表女性的专书,除古本之外,在流传过程中出现了“八篇”“七篇”“十五卷”“二卷”等不同的版本,可见其流传广泛。《古列女传·母仪传》载:
有虞二妃者,帝尧之二女也。长娥皇,次女英。舜父顽母嚚。父号瞽叟,弟曰象,敖游于嫚,舜能谐柔之,承事瞽叟以孝。母憎舜而爱象,舜犹内治,靡有奸意……。瞽叟与象谋杀舜。使涂廪,舜归告二女曰:“父母使我涂廪,我其往?”二女曰:“往哉!”舜既治廪,乃捐阶,瞽叟焚廪,舜往飞出。象复与父母谋,使舜浚井。舜乃告二女,二女曰:“俞,往哉!”舜往浚井,格其出入,从掩,舜潜出。时既不能杀舜,瞽叟又速舜饮酒,醉将杀之,舜告二女,二女乃与舜药浴汪,遂往,舜终日饮酒不醉。……既纳于百揆,宾于四门,选于林木,入于大麓,尧试之百方,每事常谋于二女(16)刘向编纂,顾凯之图画:《古列女传》卷一,北京:商务印书馆,1936年,第1~2页。。
《史记·五帝本纪》索隐、《楚辞补注》所引古本《列女传》又增加了“鹊如汝裳衣,鸟工往”“汝去裳衣,龙工往”等情节。与《史记·五帝本纪》相比,此类文本的变化有三:第一,增加父母谋害的次数。《史记》仅“完廪”“浚井”两次陷害,此处增设“饮酒,醉将杀之”;第二,增加二女救助情节。《史记》概言舜入大麓、遇烈风雷雨时不迷路,而此文本则为二女“与舜药浴汪”、舜“每事常谋于二女”的情节;第三,植入“龙工”“鸟工”。“鸟工”、“龙工”可能是饰有鸟、龙图案的衣物(17)笔者推测“鸟工”“龙工”为饰有鸟、龙图案的衣物的证据有三:二女及其后裔使鸟的记载;佩戴鸟兽或其器官、图像,以祛病禳灾、求福祈福的习俗;“工”“裳”互用,鸟工、龙工应为衣物或其他能穿戴的东西。此话题不是本文论述的重点,笔者将另撰文详述。。二女通过“鸟工往”“与药”等方式助舜重生,可称之为“二妃助逃”范式。这种范式为后世的阐释提供了衣钵,如《山海经·中次十二经》郭璞注曰“二女灵达……尚能以鸟工龙裳救井廪之难”(18)郝懿行撰,栾保群点校:《山海经笺疏》,北京:中华书局,2019年,第228页。,《宋书·符瑞上》载“舜服鸟工衣服飞去。又使浚井,自上填之以石,舜服龙工衣自傍而出”(19)沈约:《宋书》第三册,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762页。,南朝梁武帝编《通史》有“女曰:‘时其焚汝,鹊汝衣裳,鸟工往。’舜既登廪,得免去也”(20)司马迁:《史记》第一册,第35页。,等等。它们与《列女传》构成了虞舜逃生传说的第二种文本系统。
(三) 敦煌变文与“神祇佑助”说
敦煌变文《舜子变》《孝子传》及日本存《孝子传》均载虞舜逃生传说,且故事情节大致相似。其中,《舜子变》是在吸纳《尚书》《孟子》《史记》等文本内容的基础上,植入民间传说(21)贾雯鹤:《〈舜子变〉故事演变考》,《乐山师范学院学报》2003年第1期。。据王晓平先生考辨,日本所存的两种《孝子传》写本“最初的底本当还是来自中国民间流传的俗本,是与敦煌本《孝子传》源流相类似的传本”(22)王晓平:《日藏〈孝子传〉古写本两种校录》,王晓平主编:《国际中国文学研究丛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第96页。。其中的虞舜逃生传说如后母主谋、东家井出、通之邻家乃至舜受害后前往历山耕种等情节与敦煌变文《孝子传》如出一辙(23)王晓平:《日藏〈孝子传〉古写本两种校录》,第103、120页。,只不过日传本经过辗转誊抄,其中的文字语序、用词与敦煌本有些不同罢了。故而,我们仅以《舜子变》为例,考察本类文本系统所载的虞舜逃生传说。兹将其相关文段摘录于下:
不经两三日中间,后妻设得计成。妻报瞽叟曰:“妾见后院空仓,三二年来破碎,交伊舜子修仓,四畔放火烧死。”……,第一把是阿后娘,续得瞽叟第二。第三不是别人,是小弟象儿。……舜子恐大命不存,权把二个笠子为凭,腾空飞下仓舍。舜子是有道君王,感得地神拥起。……瞽叟便即与大石填塞。……帝释变作一黄龙,引舜通穴往东家井出。舜叫声上报,恰置一老母取水……(24)王重民等编:《舜子变》,王重民等编:《敦煌变文集》上册,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第131~133页。。
与前面两种文本类型相比,此文本的变化有三:一是突出后母的“主谋”角色,直言后母设计并指使瞽瞍与象施害;二是加入神祇助舜从东家井(他井)出逃的情节(25)《史记·五帝本纪》正义引《通史》曰“舜从他井出去”。详见司马迁:《史记》第一册,第35页。;三是将舜“奔历山”调至家人施害之后。《孝子传》则连录两段虞舜逃生传说,除了后母主谋、神祇佑护、他井出逃等与《舜子变》相同外,又增设了舜孝感于天、天降银钞以及父母觅钱等情节(26)王重民等编:《孝子传》,第901~902页。,从而将舜的孝行与父母的贪婪形成鲜明的对比。
此外,《法苑珠林·忠孝篇》载有相关情节:“至后妻之言:舜有井穴乏。舜父在家贫厄,邑市而居。舜父夜卧,梦见一凤凰,自名为鸡,口衔米哺己。言鸡为子孙,视之如凤凰。”(27)释道士著,周叔迦、苏晋仁校注:《法苑珠林校注》第三册,北京:中华书局,2003年,第1487页。对比可知,“后妻之言”“舜父在家贫厄”与变文所凸显的后妻主谋、虞舜罹陷后双方的境遇相似,它们应属同一文本类型;而“梦凤”情节则与先前不同,应是隋唐时期的另一衍传系统。
(四) 《孟子正义》与“瞽瞍放生”说
与以上三类文本的阐释不同的是,清代焦循在注释《孟子·万章上》的虞舜逃生传说时强调瞽瞍故意放生:
或云使完廪者父母也,焚廪者瞽瞍也。只一瞽瞍,此舜所以得免。“出从而掩之”,此句尤明,盖虽惑于后妻,而父子之恩原不泯断,到死生之际,自有以斡旋之,即谓之慈父可也。(28)焦循:《孟子正义》,《诸子集成》第一册,上海:上海书店,1986年,第366页。
焦氏认为“父子之恩原不泯断”,瞽瞍因“惑于后妻”而害舜,故待舜出井后掩之,留足逃生时间。其特点有二:其一,竭力为瞽瞍辩护,明确害舜的缘由是“惑于后妻”;其二,将顽愚凶狠的瞽瞍转换为深明大义的“慈父”,父子深情与家庭伦理得到充分的展现。其实,这些变化在朱熹的《孟子集注》、丘濬的《史记》评注中已露端倪。如朱熹隐去瞽瞍而只言舜、象间的矛盾:“舜既入井,象不知舜已出,欲以杀舜以为己功也。……象素憎舜……孟子言舜非不知其将杀己,但见其忧则忧,见其喜则喜,兄弟之情,自有所不能已耳。”(29)朱熹:《孟子集注》,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304页。他将父(母)子间的矛盾转嫁给兄弟,在强调象凶恶无赖的同时,还从舜重“兄弟之情”的伦理视角阐释“忧喜”,这体现出朱熹对伦理道德的持守。明代丘濬接受了朱熹的思想与注解方式,“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着手,试图对宋明理学振衰起弊”(30)张朔人:《明代海南文化研究》,南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2年,第307页。。他评注虞舜逃生时亦以理学为尊,如他注舜逃生时说“‘匿空旁出’,此其事甚不经。谓舜能自出,非也;谓天哀舜而出之,非也;谓舜豫凿空于井边,尤非也。夫浚井之命,出于临时,瞽瞍与象甘心害舜,岂容他旷日从容使得凿空以出哉?”(31)朱之蕃汇辑,汤宾尹校正:《百大家评注〈史记〉》,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31页。显然,朱熹与丘濬从伦理思想与血缘亲情视角阐释虞舜逃生,焦循或受此影响。
美国爱德华·希尔斯(Edward Shils)将“传统”界定为包括“人类行为、思想和想象产物”在内的“世代相传的东西(traditum)”,认为经文及其诠释、文学作品、信仰等凡能经过“三代人的两次延传”者均属传统的范畴(32)〔美〕E.希尔斯著,傅铿、吕乐译:《论传统》,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5页。。虞舜传说的早期传承由《尚书》经《左传》《国语》至《论语》《墨子》而再至《孟子》,已历经“三传”,符合希尔斯教授所谓的“传统”。《尚书》《孟子》所构设的舜及其家人的系列行动模式,已经具备了使该传说成为“传统”的“基本因素的东西”。其中,“个别的行动和一系列复合行动所留下的,是以后行动的条件、记忆中的形象”与“将来行动的规范性先例和规定”(33)〔美〕E.希尔斯著,傅铿、吕乐译:《论传统》,第16页。。就虞舜逃生传说而言,家庭关系的恶劣与舜的孝行厚德成为规约后世诠释的“规范性先例和规定”,属于“不能轻易改变”的源生性文本。二书所呈现的家人凶残无道、虞舜忠孝有情的“记忆形象”与叙事模式构成虞舜逃生传说的“传统”。这一“传统”多被后世的文史、经传和民间传说承继,甚至被称为虞舜传说的“信史”(34)郭沫若:《十批判书》,北京:东方出版社,1996年,第92页。,汉代之后的文本多在此基础上衍生,共同组成逃生传说的“族群文本”。总体而言,唐五代之前在揭示家人凶恶的同时,重在凸显舜与二妃;唐五代之后则从民俗宗教劝诫和家庭伦理两个维度注解、衍传,强调后母的凶恶与生父的慈爱,以及逃生的神秘色彩。不论哪类文本系统,均有其形成的社会文化背景。
二、 虞舜逃生传说衍生性文本的文化认知
孟子视舜为王道与孝悌的典范,并从两方面书写舜的孝悌形象。一是多举其事例,“言必称尧舜”。依据杨伯峻先生统计,舜在《孟子》中出现了99次,多于孔子、曾子与子思等人,可知他对舜的推崇(35)⑥ 梁奇:《〈孟子〉对虞舜孝行的书写与“忠”“孝”一体的理论构设》,《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8年第6期。;二是将舜的事迹具体化,塑造其孝悌形象。这又表现为两方面:首先,增加故事情节。在宣扬舜圣君形象的同时,《孟子》增设完廪、捐阶、焚廪、浚井、掩井、出逃以及象抢占财产、二嫂等故事情节,体现家人的邪恶与凶残卑鄙,从而反衬舜的孝悌。其次,精心构设情节。《孟子》所设“完廪”“浚井”显得异常巧妙。古人因“敬父母之遗体,故跬步未敢忘其亲”(36)王聘珍撰,王文锦点校:《大戴礼记解诂》,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79页。,所以《大戴礼记·曾子本孝》《礼记·曲礼上》用“三不”——不登高、不履危、不临深,对孝子的日常居处与行事规范进行约束。但“完廪”要登高,“浚井”则“临深”,它们已将舜陷于进退维谷之境,做则违礼,“危父母”而不孝(37)《孟子·离娄下》将“危父母”视为不孝之一:“世俗所谓不孝者五……好勇斗很,以危父母,五不孝也。”详见赵岐注,孙奭疏:《孟子注疏》,第5940页。,不做则不顺从父母,亦是不孝。可见孟子构设此情节的良苦用心,而非“有意作得古奥”。孟子之所以“极力宣传舜的孝行、孝迹,把他当作孝治的典范”,使其成为“圣君+孝子”的忠孝合一形象,从而将忠孝融合,实则为推行王道蓄力⑥。至于后世四种衍生性文本系统,也各有其形成背景与文化内涵。
(一) “虞舜自逃”隐喻司马迁的个体生命意识
司马迁对舜的逃生过程、方式的书写,祛除了人们的疑问。为突出舜靠己力摆脱危难、“匿空旁出”的不易,他描述舜下井“既入深”;为增大虞舜处境的危殆,他植入后母与异母弟。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其中当包含着司马迁个人的生命意识。
第一,改编已有记载,赋予新的文化内涵。在继承《尚书》《论语》《孟子》等典籍的基础上,《史记》对虞舜逃生传说进行改编,主要体现在两处:一是分割财产时,《史记》比《孟子》少了干戈与弤。程苏东认为它们是来源不明的武器,“会导致后人对舜此时‘纯臣’形象的质疑”,司马迁为了避嫌而隐去不写(38)程苏东:《失控的文本与失语的文学批评——以〈史记〉及其研究史为例》,第177页。。笔者以为还可从民间故事的叙事视角分析,因为兄弟分家时所分东西的多寡决定着故事的走向,司马迁可能有意识地引导事件发展,赋予其新的文化内涵;二是改变到达舜宫的次序与鼓琴者,突出象的急切心情与兄弟见面时的尴尬场面。家人施害后,《孟子》为舜先回家、鼓琴,“象往入舜宫,舜在床琴”;《史记》则是象先至舜家并鼓琴,“象乃止舜宫居,鼓其琴。舜往见之”。到达的次序对整个故事的走向没有影响。但两者相较,我们会发现改编后更能突出象抢占财产与二妃的急切心情,以及占领舜宫时的洋洋自得之状,从而引出兄弟相见后忸怩、尴尬的情景。这些改变体现了儒家哲思、史家“成一家之言”的著史观和民间故事的特征。
第二,补写先前所阙,增加人物“身份”,蕴含司马迁的“怨慕”之情。首先体现在补写舜的逃生方式,其次是植入“后母”与“异母弟”两个人物角色。后母与象的介入,使与舜毫无血缘关系的他们联合施害的情节显得自然、合理,进而形成“后母+孝子”的叙事模式。此模式诠释了舜罹陷的缘由,既为书写母亲狰狞面目、险恶狠毒之心剥离了血缘亲情的障碍,又为虞舜逃生故事的“类型变体”作铺垫。司马迁在夸大后母狠毒的同时,使舜成功自逃,以彰显舜的力量与伟大。他之所以如此书写,可能与其自身遭遇有关。众所周知,司马迁因李陵之祸而遭受极刑,故友多避之不见,这使他深感世态炎凉与人生无奈,以致产生“怨慕”之情。赵岐说“(怨慕)言舜自怨遭父母见恶之厄而思慕也”(39)赵岐注,孙奭疏:《孟子注疏》,第5946页。,朱熹认为“怨慕,怨己之不得其亲而思慕也”(40)朱熹:《孟子集注》,第302页。。可见,怨慕将虞舜罹陷后对父母怨恨而思念的矛盾心理刻画出来。“人穷则反本”,呼天与父母,思而不得,劳苦疾痛郁结于心而“不得通其道”。于是,司马迁只好借舜的“自逃”纾解自我怨慕与哀悯,这当有借他人酒杯浇自己心中块垒之嫌。
(二) “二妃助逃”重在颂扬智德
《列女传》多次赋予二妃“在场权”,每当舜遇到困难时“湘妃的智慧起了关键作用”(41)张京华:《中国最早的爱情故事——〈列女传·有虞二妃〉的文本结构》,《河南科技大学学报》2010年第3期。,彰表二妃之意非常明显,这也与《列女传》的编写宗旨契合。笔者以为,二妃助逃的文化意蕴可从两方面论述。
第一,刘向继承先秦二妃助舜之说,彰表二妃。二女助舜、助逃在早期已有记载,在此列举两类材料证明之:一是孔子、荀子时代已有舜“依于二女”之说。《孔子家语·五帝德》载孔子语:“舜孝友闻于四方……承受大命,依于二女。”王肃注:“尧妻舜以二女,舜动静谋之于二女。”(42)王肃注,〔日〕太宰纯增注,宋立林校点:《孔子家语》,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年,第199页。《荀子·成相》说“妻以二女任以事”(43)王先谦:《荀子集解》,《诸子集成》第三册,上海:上海书店,第308页。,可见孔、荀时已有二女助舜之说。二是“先秦逸史”已有二妃助逃的记载。明代丘濬评注《史记》“虞舜逃生”时说,“愚尝镜先秦逸史云:舜欲往浚井,二女问曰:‘君欲何之?’舜曰:‘井水浊,亲使我浚之。’二女泫然曰……舜从其计,遂先脱归。瞽瞍与象不悟,至井,见舜脱衣在井上,而共下土实之云”(44)朱之蕃汇辑,汤宾尹校正:《百大家评注〈史记〉》,第31页。。可见,二妃助逃的传说渊源甚古,刘向在此将其重植虞舜逃生故事中,以突出二妃的不寻常。
第二,增设虞舜罹陷的次数以凸显二妃的智德,完成了从对她们的神性书写到智德颂扬的转变。二女具有神祇属性,她们助舜逃生的“鸟工”“龙工”有巫术含义。《山海经·大荒南经》载娥皇所生“三身国”具有“使四鸟”的神圣功能,《楚辞·九歌》的“湘君”“湘夫人”为神祇,《山海经·中次十二经》郭璞注认为二女通神,“天帝之二女而处江为神也”(45)郝懿行撰,栾保群点校:《山海经笺疏》,第227页。。她们使用“龙工”“鸟工”助舜。这样,我们大致可窥知此文本系统的生成机制与文化内涵:“鸟工”“龙工”是绘有鸟、龙图像的衣物,富有巫术属性,它们为二女役使并助舜逃难,后被收录《列女传》。刘向增加虞舜受害的次数以凸显二妃的作用,彰表其智德、聪慧之意十分明显。至此,“二女”的神性减弱,智德扩大,文学形象确立且影响深远,如明刻《新镌增补全像评林古今列女传》“题辞”、明人彭炀评论时均侧重于展现二妃智德,则是这一故事的形态变异。
(三) “神灵佑助”凸显宗教劝诫主题
敦煌变文系统中的虞舜逃生传说包含史传、民间传说与宗教信仰等内容。其突出后母、增添神祇,既有对《尚书》《孟子》《史记》的继承,也受后母施害叙事范式、神话思想和佛教观念的影响。
第一,接续“后母”施害范式,彰显“大团圆”的文化意蕴。后母陷害丈夫的前妻之子在早期典籍《尚书》《左传》《国语》《史记》中多有记载,司马迁植入舜之“后母”(46)学界对“后母”之说的起源时间的意见大致可分为两类:一、始自司马迁,详见崔述:《崔东壁遗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27页;刘洋:《〈孟子〉“虞舜行孝”故事生成及其文化内蕴》,《中国文化研究》2016年第2期。二、始自司马迁之前,详见陈泳超:《尧舜传说研究》,第211页。是对先前后母施害范式的接续。但是,《史记》并没有说明后母为施害的主体,敦煌变文系列则发挥“后母”的作用,使其成为主谋。如《舜子变》载“后妻设得计成”并带头放火;日传本《孝子传》强调“用后妇言”;敦煌本《孝子传》载“为我煞舜”,强调瞽瞍“用后妇之言,而欲杀舜”等细节,凸显后母的凶恶。后母与异母弟的介入既标示了后母施害故事的民间背景与衍传迹象,更为后来的“父母遭难”“市场易米”等“类型变体”助力,以便更好地彰显舜的孝道,促成故事的“大团圆”结局。
第二,强调舜逃生时神灵佑助,赋予故事神话色彩。古本《列女传》载舜浚井前获赐“龙工”,郭璞注《山海经·中次十二经》认为二女使鸟工龙裳“救井廪之难”(47)郝懿行撰,栾保群点校:《山海经笺疏》,第228页。,均未说明“龙工”在舜逃生中的作用,变文则补充之。《舜子变》载帝释变作黄龙,“引舜通穴往东家井出”;《孝子传》说舜挖通东家井,从井中逃出;日传阳明本《孝子传》直言舜从“东家井出”。我们知道,龙有“知水泉脉理”之神性,依据触染巫术原理,舜所服“龙工”应当具有龙的功能与特性,它自然在此时发力显灵。这样,既发挥了“龙工”的作用,也回应了当初二女使舜“去裳衣,龙工往”的文本意义,使该文本类型富有神话色彩。
第三,彰显抑恶扬善的文化蕴意。前三类文本至舜出井后或辍笔,或转而颂扬舜的政治才能与功伐,而对家庭矛盾的叙述却戛然而止。敦煌变文侧重书写害舜后双方的后续情况,并使之占据主体,以契合因果报应的观念。如家人的变故与悲催遭遇:父亲失明,母亲变愚,弟弟变哑,辛苦劳作但不能自食其力,“经十年不自存立”,以致负薪易米;舜则否极泰来,“稼独茂”“独丰熟”“得数百石谷来”。这为后来的粜米、籴米情节铺垫,是他们再次相遇、父母忏悔、病魔退散等情节生发的内在驱动力,从而促使一家人和谐相聚。这样的结局,既符合民间叙事的范式,也充分体现了善恶相报的观念,成全了舜大孝的美名,抑恶扬善之劝谏目的明显。
(四) “瞽瞍放生”抒写父子血亲
《史记》《列女传》《舜子变》从不同方面阐释虞舜逃生,它们在遵循先前典籍的基础上进行自我阐释,属于解释学中的独断型诠释与探究型诠释的融合(48)林忠军:《从文本到义理——论焦循经学解释学的转向》,《学术月刊》2015年第8期。,这是诠释经典时惯用的方法。朱熹、丘濬等人以理性的态度看待此事,“因圣贤之意以观自然之理”(49)黄士毅编,徐时仪、杨艳汇校:《朱子语类汇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187页。。焦循却连同虞舜罹陷方式也加以改变,舍弃独断型诠释而只保留探究型诠释。他否定前人并超越“疏不破注”的戒律,体现了对人伦道德的执守。兹从两方面分析。
第一,焦循的注解体现了人伦亲情。焦循曾提出“人伦即是人道……人伦又即人理”(50)⑤⑧⑨⑩ 焦循:《孟子正义》,第334~335、436、366、367~368、436页。“人生矣,则必有仁义礼智之德,是人之性善也”等论断⑤,并将之贯穿到《孟子》的注解中。同时,焦氏还作《性善解》以彰显其思想,认为人们具有“孝弟忠信、礼义廉耻”的人伦大端(51)焦循:《性善解》,焦循:《雕菰集》卷九,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129页。,与《孟子正义》相辅相承。正是在性善的前提下,焦氏注重发掘经典中的人伦内涵。当面对前人的阐释与此不一致时,他敢于冲出“疏不破注”的藩篱,甚至对赵岐等人的注释“不惜驳破以相规正”(52)焦循:《孟子正义》“孟子篇叙”,第6页。。如注释“捐梯”“掩之”时,焦氏认为前人之注违背父子、兄弟之大伦,“父子之恩原不泯断,到死生之际,自有以斡旋之”⑧,替瞽瞍开脱;又如,在注解“郁陶”时,焦循引用并倾向于王念孙《广雅疏证》的“思念”义项,反驳郭璞、阎若璩以“喜”释之⑨。若释为“喜”,表明象抢占舜的家财与二妃后忘乎所以、跋扈傲慢的神态,顿觉兄弟亲谊荡然无存;而释为“思念”,则饱含象为自己行为忏悔、思念哥哥的意味,骨肉之情跃然纸上。
第二,焦循的注解与《孟子》的“性善”说相一致。焦氏遵循《孟子》倡导的性善来自于人之“四心”“四端”说,“人生矣,则必有仁义礼智之德,是人之性善也”⑩。既然人皆固有“恻隐之心”与“仁”之端,他人之子坠入井中,尚且萌生怜悯之心,更遑论亲子落井了。依此推理,瞽瞍(象)不能做出谋害自己的儿子(兄长)的事情。如果再依照先前注释而把瞽瞍或象作为施害者,显然与这些思想相悖。为使二者相圆通,焦氏隐去象而仅言瞽瞍“惑于后妻”,将罪责转嫁给毫无血缘关系的“后母”。另外,《孟子·滕文公上》提出五伦观念,强调父子、君臣、夫妻之间的双向规制,并将“父子有亲”作为“人之大伦”的首位。如果焦循注解时依据前人的“捐梯”“掩之”说,则与此相左。故而,焦循注解经文必定忠实于文本,对父子血亲关系注解与本文保持一致性。当然,焦循这样做,当与其所处时代的考据尚实的朴学风气有密切关联。
事实上,不惟文学、文化诠释,清代的绘画涉及相关主题时,也表现出对人伦、亲情的重视。如清代摹刊《列女传图》将瞽瞍与舜母置于大堂的左右,舜在瞽瞍旁,二妃在舜母旁,是一幅完美和谐、其乐融融的“全家福”图。此图究竟是否出于顾恺之之手已不得确知,但我们可以假设,若此图完全复制先前的版图,则表现出对亲情的彰表与重视;若非完全复制,则更能体现出此时期对父(母)慈子孝、兄弟和睦、人伦亲情的强调。由上可知,每种文本类型不是孤立存在而是相互关联的,它们体现了不同的历史内涵,孟子和司马迁增加情节、创设逃生方式,与其当时经典阐释系统尚未形成相关;焦循敢于突破先前的构陷模式而重建新的诠释范式,符合解经时“以义长者为胜”的规则(53)姜广辉、唐陈鹏:《论理学家的经学著作成功的根本原因——以二程、朱熹的相关著作为范例》,《哲学研究》2019年第8期。。
三、 虞舜逃生传说衍生性文本的功效
虞舜孝道本为经学问题,《孟子》的阐释有“宗经”倾向,后世则出现了经学、文学、史学、神话与宗教等层面的衍化。其特征表现为一个文本框架、四个阐释层面。一个文本框架指虞舜孝道,四个阐释层面指施害主体与逃生方式的不同衍化。不同的阐释层面导致了古今学者对虞舜传说的批判。事实上,这些衍生性文本显示了虞舜逃生族群文本的内在驱动力与生长性特点,它们既受源生性文本的制约,也从不同的侧面丰赡、补充源生文本,为我们的诠释提供理论范式。
(一) 为诠释类似文本族群提供理论范式
文学文本、文化现象一旦有主流或权威的说法,它就相对稳定并往往呈现出较为一致的阐释体系而被世人所认可。这一被认可的范式将成为规约后世衍生文本的框架而鲜少改变,它与后世的诠释、传衍共同组成体量庞大、错综复杂的文本族群。我们在考察这些族群的生成机制时,可按照源生与衍生二元分类的方法进行剖析。就虞舜逃生传说而言,《孟子》为源生性文本,仅有施害与逃生情节,学界将类似的情节称为情节基干(54)刘魁立:《民间叙事的生命树——浙江当代“狗耕田”故事情节类型的形态结构分析》;施爱东:《民间文学的形态研究与共时研究——以刘魁立〈民间叙事的生命树〉为例》,《民族文学研究》2006年第1期。,而汉至清代的文本则为衍生的文本系统。其中,第一种文本植入“后母”与“异母弟”,“将加害者引入故事。再婚后生的女儿们(此为儿子)也会成为加害者”(55)〔俄〕弗·雅·普罗普著,贾放译:《故事形态学》,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81页。,故而出现象害舜的书写。第二种文本增加“二女”救助与“舜饮酒”情节,使故事走向变得多样。最值得注意的是第三种文本类型,它增设年景饥歉、父母遭遇、入市易米、父子相见等情节,改变了故事的走向,使衍生性文本变得庞大。由此可知,在情节基干不变的情况下,所增设的人物或事件往往是引领故事走向的元素。弄清了故事形态的变化,文本生成机制方面的难题也就迎刃而解。因此,以衍生性文本为切入点,通过对虞舜逃生传说文本系统的分层构造研究,既能清晰展现其脉络,窥见其文本生成机制,也能兼顾作者与诠释者,为解读类似文本族群提供借鉴与指导。
(二) 丰赡、强化源生性文本
先秦诸子对虞舜的评价可分为两派:一是《尚书》《论语》《孟子》等所载贤君孝子的正面形象;二是《竹书纪年》《庄子》《荀子》《韩非子》等所载贰臣逆子的反叛形象。就前者而言,《尚书》具有开创之功,后世典籍则不断累积与丰赡,使舜终成为“二十四孝”之首,以丰赡《尚书》“克谐以孝,烝烝乂”之形象。尚永亮认为舜的孝子形象是“古人将舜整合到历史框架之后所形成的共同认识”(56)尚永亮:《英雄·孝子·准弃子——虞舜被害故事的文化解读》,第4页。。笔者以为进行“整合”工作的“古人”可分为两类:显性的整合者与隐性的整合者。前者指在对舜的评价正反不一致时,将其孝行与孝迹进行整合,包括《尚书》《孟子》;后者指通过增设具体细节而从多方面丰赡舜形象的整合者,主要有《史记》《列女传》、变文《舜子变》《孝子传》等文献。正是在二者的共同努力下,舜的正面孝子形象才得以确立、稳固,孝道故事才得以延传与强化。可见,衍生性文本既丰赡了舜的正面形象,也从不同的层面支撑了源生性文本,它们滋养虞舜逃生传说长成枝繁叶茂的大树,进而汇聚成我国孝文化乃至传统文化的广袤森林。
(三) 显示虞舜故事旺盛的生命力,构建虞舜的完人形象
虞舜孝道的生命力源自于舜自身的魅力,这可从舜的自身素养与遭遇两个层面论述。第一个层面是舜素养高尚。首先,虞舜是孝道的典范。除上文所引外,其孝道还表现在“慎徽五典,五典克从”(57)孔安国传,孔颖达疏:《尚书正义》,第264页。,恪尽事亲之道,“日以笃谨,匪有解”地顺事父母与异母弟(58)司马迁:《史记》第一册,第32页。。其次,虞舜性格温和谦虚,善于吸纳别人优点。他熟悉人伦常情,遵行仁义,宽厚温良,恤远亲近(59)王肃注,〔日〕太宰纯增注,宋立林校点:《孔子家语》,第199页。;趋善如流,虚心学习种庄稼、做陶器、捕鱼的技术(60)赵岐注,孙奭疏:《孟子注疏》,第5853页。。再次,舜具有超凡的才能与勤政为民的品质。他选贤与能,使禹、弃、契、皋陶、益、夔等各司其职;惩治邪恶,流放四凶,致力于构建良好的社会风尚。舜有诸多勤政之举,即位后就遍祭神祇、巡守四岳。总之,虞舜是完美的人,也是人治与仁政的典范。第二个层面是虞舜出身卑微,遭遇磨难后成功,其故事蕴含着励志精神。虞舜初为庶人,躬耕于畎亩,多次迁移而漂泊无依。他多次遭遇来自家庭与自然界的磨难。面对这些困难,舜逃避过,伤心无助时“往于田,号泣于旻天”,但他最终获取胜利,其德行与智慧在苦难中散发光辉与魅力。舜由庶人历难后而成圣王,是中国完人故事的典范。故而,虞舜故事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后世衍生的文本是对其生命力的彰显与延续,它们从不同层面增饰、强化虞舜形象。
四、 余 论
汉季之后,虞舜逃生传说的情节内容、表现手法、主题思想等已发生较大的变化,承载了丰富的文学思想、文化蕴藏与民俗价值,其研究意义主要表现在三方面。第一,探寻经学向史学、文学与民俗学的渗透路径。在四种文本系统中,自救、二妃助力属文史视角的阐释,瞽瞍放生属经学、伦理学的阐释,神祇佑助则属民俗学阐释系统,它们体现了经学向史学、文学与宗教民俗等不同层面的渗透。第二,启迪其他学科的研究。四种衍生文本的诠释模式具有较大的自主性,这为各自的抒写提供了叙事空间。然而,至今仍有学者进行虞舜禅让的辨伪求真工作,甚至依从一说而驳斥他说。其实,反观这些衍生文本的生成机制及其对源生性文本的意义扩容与文化增殖,则可发现其中所蕴含的不同“时代精神”的合理性。以此为鉴,可以理解先秦诸子截然不同地评判虞舜的个中缘由,这给我们的再理解提供了启发。这样,一些所谓的“问题”便会豁然开朗,同时,也可使虞舜传说的“衍生性文本”超越自身的畛域,启迪其他学科的研究。第三,保持故事文本的生命力。华夏文明具有多元开放的特质,一种文明在传播过程中既能融汇不同的元素,也能衍生出不同的流派,从而拥有顽强的生命力。同时,所衍支流又反过来丰富干流,从而使之形成经久不息的文明浪潮。历史故事、文学人物、民俗信仰甚至古代文明虽遭受侵蚀而未衰败或中断,主要归功于后人的承传与诠释。这既维护了源生性文本的权威性与凝聚力,也保留了衍生性文本的可读性与扩散性。权威性、可读性与扩散性多重效用兼顾,方能促使民俗文化及其文献文本传之长久,这也正是源生性文本与衍生性文本的职能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