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背景下民营医院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及其对策研究
2022-11-21林乾洋
林乾洋
福州工商学院文法学院,福建 福州 350715
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文件中特别强调了四项重点任务:进一步推广三明市医改经验,加快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统筹推进相关重点改革,形成工作合力。民营医院是我国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一环,因此民营医院合同法律风险防范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
民营医院主要涉及的合同法律风险大多以药品采购、人事管理为主,需要设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制定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才能确保医院的高效运营,达到降低风险影响与形成概率的目的。为了确保相关方法对策更具有针对性与适用性,首先要对民营医院合同法律存在的风险问题进行深入分析。
一、民营医院合同法律风险的探究
(一)风险识别体系有待完善
民营医院在经营时难以避免地会涉及不同类型的合同纠纷,如果医院本身的风险识别不够全面,必然会导致经济利益受到损害,阻碍其正常发展。当前医院风险识别体系主要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一、风险识别内容较为狭窄,以往民营医院对法律合同风险的识别大多只停留在内容的全面性检测上,对合同谈判、签订、执行等环节的重视度不高,因此相应的财务风险、人事风险无法被准确捕捉,从而阻碍民营医院的正常运营;二,识别程序有待完善,大多数民营医院过于注重对风险前兆的诊断,忽视了对主要原因的检查,导致风险问题始终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使安全隐患反复发生;三,识别方法不够健全,当前医院通常以宏观决策分析作为主要识别方法,但没有将微观领域的分析技术进行有效运用,导致风险识别效率不足,财务支出状况的掌握不够及时,合同涉及对象的资质级别不够明确,容易引发民营医院经济效益的降低。
(二)合同管理体系不够全面
无论是在合同管理方面还是人员工作职责方面,民营医院的相关规定都不够明确,对于合同执行、谈判与签订的流程也未制定统一的标准。而且部分医院未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即使完成了相关设置,相应的监督体系、考核制度也未有效落实,难以解决产生的合同纠纷,因此导致民营医院对于产生的合同法律风险往往只能采取事后控制的应对措施,难以通过事前与事中控制,切实降低风险隐患造成的经济损失,使管理过程过于被动。
(三)缺少统一的合同范本
一般情况下,民营医院所签订的合同通常是由合同另一方负责提供,因此其对于合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认知度不高,把控能力也较为薄弱,这就导致合同一旦出现内容不明确,或者签订条款过于简单的情况,便无法起到约束、制约效果,使医院难以实现对合法权益的维护。比如部分民营医院的科研项目合同没有明确指出具体的产权归属,并且条款约定也较为模糊,这样不仅难以起到约束、制约的作用,还会影响医院的经济收入,不利于民营医院维持平稳、可持续化的发展模式。
(四)合同审核不规范
合同审核不规范的问题体现在审核人员的专业水平达不到实际要求,由于民营医院的合同类型相对繁杂、合同数量过于庞大,医院也未设立专业的法务人员来完成合同的管理审核,这就导致牵头部门员工对经济合同的了解程度不足,缺少充足的理论知识,一旦遇到专业性、逻辑性较强的合同,便难以保障合同签订质量。为了避免合同审核不规范现象反复发生,医院必须进一步规范合同内容的审核,降低合同被退回的概率,确保自身稳定、高效地运营。
(五)主体责任不明确
合同从谈判到执行的过程中缺少高质量的管理,在流转过程中涉及的相关部门也未明确具体的岗位职责,系统性管理不足问题较为明显,容易造成签订环节以及履行过程出现互相推诿的不良现象,导致合同的监管效率低下,影响医院经济活动的有序开展。此外,医院对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的职责与权限界定不够清晰,合同本身也没有设立必备条款,使管理工作受到严重影响,进而大幅度提高经济风险的形成概率。
(六)人员风险防范意识薄弱
一方面体现在医院领导层、管理层人员没有建立良好的风险防范意识,对预防与解决合同法律风险的认知不到位,只有在真正遇到合同法律纠纷时才能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而在调解完成后又没有完成经验总结,从中及时吸取教训,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也不够全面。另一方面体现在医院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不够及时,使各部门职员的法律知识过于单薄,一旦遇到棘手问题,往往会手忙脚乱,难以有效运用风险识别系统,对合同管理也无法切实起到监督、检查的作用。
二、民营医院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的有效措施
(一)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民营医院要根据自身发展情况,结合市场变化形势,因地制宜地做好事前风险预防与事中风险控制,改变以往只注重事后问题解决的单一管理模式,要在体现事后补救作用的基础上,建立专门的法律顾问岗位,并引入优秀的法律人才实现对合同的全方位审查与审核,保障合同的合法性与合规性。同时,医院还要完成不同职能部门的管理内容分工,赋予相关人员合同归口管理权限,要求其主动参与合同谈判到执行的整个办理流程,如果出现合同法律纠纷或矛盾,能够主动承担相应责任。例如,民营医院可以通过让财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对涉及经济活动的合同实施管理、人事部门的职员负责劳务方向的合同等。第二,民营医院要加强对合同内容真实性、完整性的审核与审查,要求审查部门对签订主体的信用情况、资格与资金进行严格查证,不仅要对营业执照、办理合同项目的资质证明以及授权书与法定代表人身份的信息数据进行调查,还要对合同内的各项条款进行准确判断,避免出现合同条款过于模糊,无法充分表达实际内容的不良现象。第三,在确定好具体的合同签订份数后,要将正本合同交付统一的管理部门完成储存与备份,如果合同涉及款项结算,还要及时将抄送本传递至财务部门。
(二)规范合同管理流程
民营医院与私立医院不同,其涉及的合同类型较为多样化,需要将人事、医疗设备、医疗纠纷等内容包含在内,如果想要确保合同具有较高的合理性,便需要进一步明确签订内容、规范管理流程,掌握可能出现的变更信息。要求各职能部门可以依照既定的工作流程开展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医院的合法权益。比如民营医院可借助互联网、云平台、数据库等信息化技术,建立内部合同流程管理系统,实现对合同执行效果的实时跟踪,要求该系统要具有以下功能:第一,合同的每一次修改与调整需要将产生的信息与数据进行详细记录,便于后续对变更过程完成准确追溯;第二,要对合同审批流程进行全程监督,帮助申请人可以实时查看合同审批进度;第三,管理系统要呈现合同的收支款项,当开展收付业务时,要求系统能够将款项的具体金额数量、形成时间等信息记录在程序模块当中,以此帮助操作人员准确管理数据内容,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错误信息,进而达到降低风险问题形成概率的目的;第四,云平台存储,鉴于民营医院庞大的合同数量,需要管理系统具备充足的存储空间来完成数据的收集与分析,工作人员可借助大数据库实时取调以往发生过的合同案件,从中提炼可用数据,总结相同案件的共通点,利用智能化系统与神经元网络判断产生问题的具体原因,以此做好风险预防工作,避免同类型事件再次发生[1]。
(三)做好外包管理工作
外包管理工作主要是指将一定的合同法律事务交付给第三方律师机构,借助专业的办理流程实现审查效果的进一步提升,强化风险的防范力度。在外包过程中要注意将工作内容依照逐步推进的方式进行布置。首先,民营医院要对全部科室与职能部门进行系统调研,完成规模排查,明确部门签订合同的实际需求,彻底掌握所需签订的合同类型,并针对存在差异性的合同内容进行深层次研究,将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予以标注,以此达到为后续风险防控机制奠定基础的目的。其次,要提高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传递、资料共享,能够实现良好的沟通、交流,充分了解医院内部的管理流程,并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合同法律审核计划,保证相关操作方法切实可行,在完善管理机制的同时,也要确保其在风险防范过程中充分发挥实际作用。最后,要保证在不修改以往合同审批过程的基础上将专业的法律审核与之结合,实现双方审核机制的有效衔接,达到加强合同法律事务处理效率的目的[2]。
(四)强化审核力度、明确审批重点
在确保审核对象具有完善的主体资格的前提下,还要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以往民营医院的合同审批管理相对混乱、错杂,不仅存在管理环节衔接不当的问题,还经常出现由于人员操作不当、专业知识理论不够健全,导致合同倒签、约定不明等不良现象的产生。为此,民营医院要加强对审批业务的管理质量,确保合同经过各部门系统化的审核后才可进行盖章、交付、执行,其主要审核流程可分为:由归口部门发起合同审核,之后经归口部门负责人、检查审计处、财务主管审核后,确认合同内容合规、合法,再交付到合同专员进行二次审核,最后由分管院长、院长审批完成,保证合同不会出现格式、付款方式、约定不明等问题后,进行盖章留档,并依照实际约定履行相关内容[3]。
(五)制定追责体系
以往民营医院在进行合同签订或履行时对相关人员的主体责任界定不够明确,责任部门对于管理范围内的事务把控力度不高,因此为了解决此类问题,民营医院需要建立完善的追责制度,强化合同执行环节的监督与把关,及时协调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突发状况,并采取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予以解决。对涉事的相关部门进行责任追究,在确保纠纷、矛盾被妥善处理的同时,也起到一定警示、警戒的作用,避免同类型问题反复发生。具体的追责内容可分为:第一,医院内部不得出现推诿病人、延缓诊治的情况,要求医生、护士与首诊负责人能够尽到岗位职责,以服务人民作为第一准则;第二,要求医院职工切实遵守服务承诺,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保证服务态度优良,保持极高的责任心与办事能力,同时要及时对医疗设备与医疗用品等物资进行记录与检查,如果出现以职谋私的情况,则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依法处置;第三,合同从谈判到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需要由审核部门与经转部门共同承担,根据实际情况完成责任判别,要求相关人员能够依照管理规定,承担法律责任,保障医院的经济效益[4]。
(六)强化人员风险防范意识
第一,民营医院要强化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构建良好内控制度,实现部门间的信息交流与资源共享,通过加强法律风险防控力度,将合同法律风险管理与绩效管理实现有机相连,起到约束人员行为、规范职工工作态度的作用,确保各项体系、制度有效落实。比如民营医院要进一步提高风险识别效率,拓展风险识别内容,一方面要做好环境、市场的风险检测,加强对宏观经济政策的了解程度,保证医院经营活动与外部环境要求相吻合,通过提升对市场需求的预测与分析,更好地把握市场供求关系[5]。另一方面要加强对风险识别技术的运用,将复杂事物分解成多个简单的组成要素,通过对合同类型进行分类处理,进一步提高风险防控效率。第二,制定法律风险管理培训机制,民营医院需定期开展人员的技能培训与知识教育,通过了解最新的合同法律政策,帮助人员巩固风险防范意识,树立正确的思想理念,能够加强对法律的敏锐性与重视程度,规避不合理的操作行为。同时医院管理部门也要制定一系列切实可行的考核制度与奖惩措施,帮助相关人员认识到工作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而及时完成优化与完善,能够正确认识到自身的岗位职责,避免合同出现纰漏。
三、结语
我们只有在医改背景下对民营医院合同法律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讨论,坚持完善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管理流程、做好外包管理工作、强化审核力度、明确审批重点、制定追责体系、强化人员风险防范意识等一系列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措施,以此加强民营医院的经营合法性、合规性,防止出现法律纠纷、矛盾,才能保证民营医院能够维持可持续、稳定化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