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链同构”视域下黄淮海地区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研究
2022-11-21奚宾
奚 宾
(河南工业大学 粮食经济研究中心, 河南 郑州 450001)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安以质为本”。党中央始终把粮食安全作为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2022中央一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指出,要“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大力开展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提升粮食单产和品质”。粮食安全被列为国家战略,一直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各级政府采取多重措施,保障粮食生产和储备。截至2021年,中国粮食产量实现18连丰,但粮食增长不稳定、增速不可持续、种植结构需要继续优化以及种植质量和农产品效益亟须提升等问题仍很突出[1]。
黄淮海地区土地面积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6.3%,耕地面积3.46亿亩,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18.9%,是全国主要的粮食产区[2]。该区是我国北方地区人口、产业和城镇密集地区,而且又是全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所在地,在全国经济发展格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黄淮海地区粮食产业与其他地区存在显著差异,粮食单产和总量都相对较高,面临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农村共同富裕的重要任务。
本研究围绕黄淮海地区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基于对黄淮海地区粮食产业发展相关研究的梳理,提出以“粮头食尾”和“农头工尾”为抓手,构建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三链同构”和一二三产业“三产融合”的现代化粮食产业体系,以捍卫国家粮食安全。
1 我国及黄淮海地区粮食产业发展相关研究梳理
1.1 粮食产业发展环境变迁方面的研究
近年来,中国粮食产量实现了连续增长,但其增长慢于粮食消费的增长,并且粮食生产资源偏紧、要素质量恶化、产业政策失灵和低端技术锁定等问题凸显[3]。受资源和环境约束,中国粮食产业的理论和实践长期以来多集中于数量增长。土地和水资源在历史上相当长时期内一直是粮食产量的决定性因素。然而,随着当代城镇化率的不断提升,土地资源日益减少,粮食增产越来越难。因此,使用化肥、农药、农膜、良种,加强水利设施建设,提升粮食单产,成为增加粮食产量的重要举措[4-5]。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强烈,营养、健康、安全的食物成为新时代人们的强烈追求,提供高品质的粮食产品的需求日趋明显[6]。新冠肺炎疫情和地缘政治对国内国际粮食形势产生重大影响,粮食进口不确定性加大,种粮主体和粮食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也随之改变,国家粮食安全面临着更大压力[7]。
1.2 粮食产业市场机制与产业政策方面的研究
有学者认为,为了提高农业生产率,应尽快消除农地流转的各种障碍,推动农村劳动力、资本、土地等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土地适度集中,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以促进粮食产业快速发展[8-10]。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必须要走产业转型升级之路,亟待完善粮食产业体系;要强化市场意识,从研发、营销、品牌等多方面同时发力,提升产品创新力、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加强技术攻关,实施精准生产,增加绿色优质产品供给,通过产能结构调整,调动各类主体的积极性,实现产业链的延伸和价值链提升[11-12]。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引导粮食产业实现更高层次的集聚[13-14]。
1.3 粮食产业发展异质性解构方面的研究
黄淮海地区水资源数量、耕地资源数量质量时空变化以及气候变化对粮食生产格局具有显著影响[15-17]。黄淮海地区粮食生产供给能力的提升主要依靠持续的科技和资本投入带来的粮食单产提升,且边际效益逐渐降低,后期粮食生产供给能力的提升潜力下降,粮食生产供给的优势区由最初的京津和苏鲁地区,逐渐向冀、鲁、豫、皖多省交界地区集聚[18]。部分学者基于累积分布函数、GIS技术(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和自相关分析方法、灰色关联分析法等,分析了黄淮海地区粮食增产潜力和粮食产量空间布局,认为该区粮食生产潜力发生了空间迁移,粮食产量呈现显著的同质集聚性[19-20]。
综上,国内外学者已对粮食产业发展进行了多维度研究,为本文研究奠定了基础。然而,已有文献主要集中于粮食安全等宏观问题,或者关注粮食产业个别环节(主要研究数量增长),鲜有从全产业链角度研究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问题的。本文考虑黄淮海地区粮食产业发展的异质性,基于新形势下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面临的挑战,提出了促进该区域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对策。
2 黄淮海地区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面临的挑战
2.1 粮食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水平有待提高
近几年来,黄淮海地区涌现出家庭农场、包地大户、农业合作社、农事服务公司等各类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这些主体通过土地流转、托管等方式扩大土地经营面积,为适度规模经营奠定了基础。然而,该地区土地经营目前仍以小农户为主,种粮大户的户均种植面积也不超过10公顷,难以实现集约经营和规模经济[21]。由此,《“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中“有序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丰富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的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规定就有可能落空。
2.2 粮食田间管理有待加强
黄淮海地区人口稠密,土地肥沃,但所有生产决策和收益均归农户。相对分散的耕作模式使先进生产管理技术和优良品种的推广难度加大,大型农业机械无法使用,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也受到制约。“十三五”期间,中央一号文件连续5年都做出了具体安排部署,要求持续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实施一大批重大建设项目,积极开展农业科技推广,推进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其成为农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推动者,等等。然而,农村年轻劳动力所剩无几,大多是老弱妇孺留在村中,劳动力缺乏的形势很严峻,农村发展后继无人问题引起社会各界关注[22]。虽然黄淮海地区粮食产量连年丰收,但高标准农田建设仍处于建设阶段,测土配方、农药配方、水肥一体化等先进的田间管理仍未全面铺开,导致农药和化肥的利用率仅为40%,土壤污染和粮食质量未得到有效控制[23]。
2.3 粮食市场发育不足
黄淮海地区是全国小麦的主产区,然而,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公示的2019年度小麦粉加工企业“50强”名单中,该区域内企业只有27席,仅占比54%,基本不种植小麦的广东省却有5席。挂面加工企业“10强”名单中,该区域内企业仅有5席,且上市龙头公司为湖南企业。这些数据说明黄淮海地区粮食加工与粮食生产地位不相匹配。全国第四轮作物学评估B+以上8所学校中,只有中国农业大学和山东农业大学位于黄淮海地区;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评估结果A-以上7所学校中,只有中国农业大学位于该地区。以上结果表明,该地区专业人才培养与其他地区存在较大差距,学科发展和科技进步对粮食产业发展的支撑度不足[24]。黄淮海地区缺乏大型粮食加工企业,粮食龙头企业的加工能力也相对有限,且多集中于低端产品,无法创造更多利润。黄淮海地区粮食产业与国内其他区域和国外发达国家相比,在技术、资本、人才及市场发育程度方面存在明显的差距,导致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面临许多约束。
3 推动黄淮海地区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对策
产业链、价值链和供应链“三链同构”能够整合黄淮海地区粮食产业现有资源,以“粮头食尾”和“农头工尾”为抓手,发挥产业协同效应和规模效应,降低各环节交易成本,提高市场交易效率,提升粮食产业质量和效益。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实现粮食生产规模化和集约化;通过村社一体化,可以降低市场摩擦;通过金融助力产业链延伸,可以有效发挥协调效应;通过科技赋能供应链再造,可以降低粮食生产成本并提升粮食产品质量;通过市场化运作,能够提升粮食价值链,激发市场活力;通过政府制定和实施法律法规及政策,可以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
3.1 推进村社一体化
农村土地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是“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基础,能够降低粮食生产的成本,从源头上提升粮食产量和质量。“粮头食尾”和“农头工尾”的起点也是粮食生产。因此,农村基层组织的作用至关重要。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能够有效解决农户的信用问题,通过将合作社与村两委融合的“村社一体化”,可以有效降低交易成本,促进粮食生产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山东省潍坊市等地所探索的“村级党组织领导下的集体经济组织与合作经济组织一体化发展”模式,值得推广。该模式充分发挥村两委的管理功能,将其打造成为一个适应市场经济的运营主体,从而促进交易成本内部化、生产经营组织化和管理行为规范化[25]。村级组织的治理应将农村基层的政治力量与经济资本适度联结,通过合作社将原来分散农户的资源汇集起来,引入现代企业治理制度,由村两委干部担任合作社的法人,负责内部管理和对外接洽。乡镇级政府应加强对村级组织的监督和管理,健全村两委干部的考核机制,重视对干部政治素质和经济管理能力的考察,对不能胜任的干部及时进行调整。此外,还可以实施村级招才引智政策,提高相关人员的待遇;也可创新村两委干部的薪酬制度,基于合作社平台给予主要村干部一定的股权或期权激励,从而以市场化手段实现“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总之,推动村社一体化,可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提高村级合作社信用水平和经营能力奠定基础,降低其与其他市场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摩擦程度,提升粮食生产环节的经营效率。
3.2 驱动粮食产业链延伸
只有借助资本的力量,才能快速实现农村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整合粮食产业链,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因此,应发挥金融的资源配置和优化功能,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以粮食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探索粮食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新模式。黄淮海地区分散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不利于农业现代化。通过家庭农场和包地大户等自发整合土地和其他资源,进程缓慢。如果凭借金融的资源配置功能,则能够快速推进土地集中,实现粮食生产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可以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力量参与支持乡村产业发展,服务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同时,应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推动农村金融回归本源,改变农村资金净流出的局面。以农商行为代表的县级以下农村金融机构,应探索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合作方式,鼓励其积极参与土地流转,促进粮食生产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提高粮食生产的抗风险能力。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也要根据中央和地方政府关于乡村振兴的部署,与粮食产业中的核心企业进行强强联合,整合上下游资源,延伸产业链,控制粮食质量,降低交易成本。期货公司和保险公司,可以根据粮食产业发展需求,推出“保险+期货”险、粮食收入险等金融产品,拓展业务渠道和收入来源,化解粮食产业风险。通过产业投融资打通粮食产业链条,借助粮食期货和粮食保险等金融产品管理风险,推动核心企业对产业链进行整合,打造优质粮食从田间到餐桌的一条龙发展模式,实现由“粮”向“食”延伸,成为未来黄淮海地区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
3.3 赋能粮食供应链再造
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和食品科学与工程技术等现代科技,能够实现粮食产品快速溯源、粮食供应链升级再造,保证食品加工效率和质量安全。为了满足人们对食物的需求由“吃得饱”向“营养、健康、安全”转变,当前的粮食安全不再仅是数量安全,而是同时涵盖了质量安全。鉴于粮食生产的强季节性、不稳定性和粮食消费的连续性、稳定性及粮食产品的易变质性,粮食的供需容易出现局部失衡,从而使供应链呈现出复杂性和动态性的特点。可以以消费需求为导向,以塑造粮食品牌为抓手,通过与黄淮海地区知名农业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进行研究和开发,以科技创新为粮食企业赋能,提升粮食产业科技贡献率。也可以借助数字化信息网络,打造利益紧密连接、运营高效的粮食供应链,提升溯源能力,降低交易成本,保障粮食供应链高效和食品安全。还可以贯彻“科技兴粮”新发展理念,借鉴美国“硅谷”和武汉“光谷”模式,筹建中国“粮谷”,汇集国内外粮食专业人才和科技资源,突破粮食精深加工共性关键技术和卡脖子技术,加快推进“智慧粮食”工程建设,有效支撑粮食供应链的升级再造。同时,还可以基于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积极推动粮食可信身份认证体系和粮食交易体系建设,接入粮食各环节企业数据信息,动态追踪和更新粮食供需数据,撮合原粮、粮食加工产品、粮食金融产品和粮食知识产权等产品交易,模拟粮食供应链运行情况,为解决粮食供应链上可能出现的问题提供智力支持。
3.4 促进粮食价值链提升
通过市场配置资源,可以有效解决各环节的激励问题,节约交易成本,提升交易效率,创造并分享价值。黄淮海地区是主要粮食产区,应鼓励各类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通过市场化方式流转土地,推动涉农企业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从而挖掘和发挥各类生产要素的潜能,提升粮食生产的效益。黄淮海地区又是国家主要的粮食储备区,应改革现有粮食流通体系,鼓励更多民间资本进入粮食流通领域,承担粮食收购、存储和销售工作,提高资金的运营效率;完善粮食拍卖交易制度,发挥价格对粮食供需的调节作用,稳定各类市场主体对粮食价格的预期,降低粮食流通环节的交易成本。随着黄淮海地区土地逐步实现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可以在价格信号的指导下,推动粮食专种、专收、专储和专用“四专”落实以及优粮优产、优粮优购、优粮优储、优粮优加和优粮优销“五优联动”。此外,还可以鼓励黄淮海地区粮食核心企业利用信息优势搭建服务平台,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入场分享信息和寻求协作,共同创造价值,节省成本,淘汰低质低效产能,并基于公平市场原则分配利益,以全面提升粮食价值链。
3.5 保障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着眼于新时代我国在粮食数量安全问题所面临的新矛盾和潜在风险,考虑粮食产业资源禀赋的新特点及黄淮海地区粮食产业的特殊环境,应坚持“三链同构”,推进粮食产业结构升级,精准制定和实施粮食产业政策。针对黄淮海地区粮食产业存在的问题,中央和地方政府可通过精准施策,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粮食产业转型升级。延伸粮食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和打造供应链“三链同构”,需要政府做好顶层设计,清晰界定政府和市场的行为边界,确保效率优先,以提升粮食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三链同构”的核心,是解决土地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市场激励、价值提升及利益分配等问题,因此,应“辅之以利、辅之以义”,以保障粮食经营主体的正当合理利益。除必要的国家储备外,粮食产业的发展应更多依靠市场的力量,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政府应逐步退出微观经济领域,国有粮食企业应与民营粮食企业具有同等的市场主体地位,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政府做好粮食总量控制和调节,出台法律法规,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以宽松的政策吸引各类市场主体进入粮食产业,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交易,利用市场竞争优胜劣汰,提升粮食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4 结语
黄淮海地区是传统的粮食产区,第一产业占比相对较高。我国目前已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正处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阶段,黄淮海地区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是下一阶段的重要任务。黄淮海地区土地分散化经营,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大型农业机械作业和标准的田间管理的实施,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也难以引入。虽然黄淮海地区部分地方政府提出了粮食专种、专收、专储和专用“四专”和优粮优产、优粮优购、优粮优储、优粮优加和优粮优销“五优联动”等粮食产业发展规划,但农户是生产经营决策者,其他组织与之沟通、协调成本过高,粮食生产环节面临重重困难。 “粮头食尾”和“农头工尾”的起点是粮食生产,粮食生产规模化和集约化才能发挥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推进村社一体化,将合作社与村两委有机融合起来,引入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将村级合作社打造成为一个适应市场的运营主体,可以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经营管理职能,破解一直困扰粮食产业发展的信息不对称和经营分散化问题,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提升粮食生产的效益和质量。金融是资源配置的核心力量,可以借助金融手段驱动粮食产业链延伸。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核心企业利用产业资金加快实现土地流转的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并向产业链其他环节延伸,可以减少中间环节,降低交易成本。“营养、健康、安全”的食品是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内容之一,需要粮食行业整合国内外粮食行业科技资源,打造“粮头食尾”高效的粮食供应链。以黄淮海地区农业类高校和科研院校为基础,引入域外高端粮食科技人才和其他智力资源,攻克共性关键技术和卡脖子技术,提高粮食科技进步贡献率,支撑粮食产业链升级再造。作为理性市场主体,追求利益最大化是粮食产业市场经营主体的基本目标。因此,应该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升粮食价值链,解决市场激励问题。“三链同构”的核心是解决土地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市场激励、价值提升及利益分配等问题。政府应通过法律法规保护粮食生产经营主体的平等地位及合法权益,以相对宽松的市场环境吸引更多资源流入粮食产业,通过市场竞争保持市场潜力,最终实现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