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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高校深化科技评价体系改革的思考与建议
——以安徽农业大学为例

2022-11-21单国雷

关键词: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成果

单国雷,刘 娟

(1.安徽农业大学 科技处(学报编辑部);2.安徽农业大学 园艺学院,安徽 合肥 230036)

高等学校是国家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承担着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的功能。科技评价制度体系则是推动高校科技创新发展的风向标和指挥棒,是激发科技人员创新活力的动力源,反映了高校科研与管理的功能定位和价值取向。正确的科技评价导向,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激发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高校产出高质量成果。随着高校科研活动的扩大和科研成果的激增,现行科技评价体系已不能适应地方高校科技发展的需求,如何构建高效、客观、科学的评价体系,引导科技评价工作突出科学精神、创新质量和社会贡献已成为科技评价领域讨论的热点问题。推进地方高校科技评价改革,构建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是推动地方高校教育改革的重要方面,也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保障[1]。

一、地方高校深化科技评价改革的重要性

(一)贯彻落实国家政策的必然要求

科技评价是高校科技管理的主要手段,本质是借助一定的方法和工具尽可能合理地反映科研成果的价值、科研工作的绩效和科研人员的科研能力[2]11-13。当前,我国科技评价中存在“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不良导向,为破“四唯”“立新标”,推动科技评价改革深入开展,国家接连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意见和方案。2018年7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指出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构建科学、规范、高效、诚信的科技评价体系,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3]。2019年6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大力解决表格多、报销繁、牌子乱、‘帽子’重复、检查频繁等突出问题,减轻科研人员负担”[4]。2020年2月17日,科技部印发了 《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提出“实施分类考核评价,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5]。 2020年2月18日,教育部、科技部联合印发了 《关于规范高等学校 SCI 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 的通知,指出“对不同类型的科研工作应分别建立各有侧重的评价路径”[6]。2020年10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指出要“淡化论文收录数、引用率、奖项数等数量指标,突出学科特色、质量和贡献,纠正片面以学术头衔评价学术水平的做法”[7]。2021年7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指出“创新科技成果评价方式,通过评价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推动产出高质量成果、营造良好创新生态”[8]。国家政策导向、现行高校科技评价的实际情况均反映出目前高校科技评价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其进行改进和完善的必要性[9]130。六个文件的相继出台,有力推进了高校科技评价改革的步伐,为新时代高校科技评价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地方高校要深入学习贯彻国家政策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加快推进破“四唯”“立新标”,建立和完善符合自身特色的科技评价体系,发挥科技评价导向作用,激发科研人员创造性,推动产出高质量成果,更好地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二)推动高校回归学术初心的必然要求

当前,我国正在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科教强国等国家战略。推进科技强国建设,需要进一步深化科技评价制度改革[2]11-13。过去一段时期,高校科技评价中存在“唯SCI论文”“SCI至上”等现象,将SCI论文分区、期刊影响因子、被引用次数等直接与奖励挂钩,过于重视SCI论文相关指标的应用,导致大量高质量论文外流。对知识生产功利化的评价导向,让广大科技人员沦为各种科技指标的制造者,造成不良的学术风气和学术生态[10]。教育部和科技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高等学校 SCI 论文相关指标使用 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通知[6]明确提出要破除论文“SCI至上”,规范各类评价工作中 SCI 论文相关指标的使用,探索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推动高等学校回归学术初心,净化学术风气,优化学术生态,营造高校良好的创新环境。这是对高校科技评价价值导向的及时矫正。让科研回归社会需要、回归学术初心,建立强化创新质量、成果贡献和支撑人才培养的科技评价改革导向,有利于营造尊重科学、追求真理、崇尚创新、求真务实的科技创新氛围,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科研人员做真科研、真学问、真贡献,促进科学研究出高水平成果,激励教师在各自的岗位上创造优秀的业绩。

(三)推动高校自主创新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11]。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强调,“自主创新是我们攀登世界科技高峰的必由之路”,要“矢志不移自主创新,坚定创新信心,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12]。同时,他在两院院士大会讲话中也强调,“推进自主创新,最紧迫的是要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最大限度解放和激发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所蕴藏的巨大潜能”;“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升创新体系效能,着力激发创新活力”[12]。高校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技术创新源,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科技创新能力[13]。科技评价是高校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环节,科学、全面地评价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是提高高校科技创新水平的重要手段。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必须改进和完善高校科技创新能力体系和科技评价制度,坚持创新在科技评价体系中的核心地位,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良好政策环境和生态环境,鼓励科技人员坚定创新的信心和决心,持续推动高校自主创新,增强高校的核心竞争力[14],从而引领区域科技创新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升区域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

(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必然要求

科技创新成果只有转化应用到生产实践中才能发挥成果的真正价值,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能有力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然而,现阶段我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现产业化、创造市场价值的能力不足,存在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脱节,科技成果转化评价体系尚未有效建立等问题[15]。要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向生产力转化,需要建立科学的科技成果转化评价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指出:“拆除阻碍产业化的‘篱笆墙’,疏通应用基础研究和产业化连接的快车道,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精准对接,加快科研成果从样品到产品再到商品的转化,把科技成果充分应用到现代化事业中去。”“要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彻底打通关卡,破解实现技术突破、产品制造、市场模式、产业发展‘一条龙’转化的瓶颈。”[12]根据国家、地方产业转型升级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地方高校要健全和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评价体系,建立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的成果产出机制,强化技术创新与市场需求联结,有效发挥市场在技术研发活动中的导向作用,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动力,推动社会科技进步,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

二、地方高校科技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科技评价标准定量化

随着国家对科学研究的投入越来越大,高校办学规模及科研人员体量快速发展,科研产出激增,这些对高校科研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方便科技人员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的开展,地方高校通常采取“量化”的简化机制进行定量管理。从管理的角度看,定量指标易操作且显得“客观公正”,因此被广泛应用于地方高校科技评价管理。评价体系多以发表论文数量、期刊影响因子,科研项目数量、类别、科研经费多少,以及专利数量等为主要计量指标[16]。在人才评价、项目评价、职称评审等工作中,往往要求申报人提供一定数量成果指标作为门槛,过度依赖于硬性指标,同时,强调成果为“第一完成人”且“第一单位”,如论文要求“第一作者”、专利要求“第一发明人”、项目要求“第一主持人”。以“第一完成人”发表SCI论文及获得国家级项目数来衡量一个科技人员的科研能力,用量化指标取代了专家评价。这使得科研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以成果数量为导向,追求承担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获得科技奖励等成果的数量,忽视科研的实际价值和创新贡献。高校科研人员迫于职称评审、年度考核、项目验收等方面压力,往往追求数量,维持低水平的重复科研活动,因而科研成果原始创新少,高质量科研成果数量少。在此过程中,有的科研工作者不惜违背学者初心,弄虚作假。2021年3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报了2021年第一批查处的不端行为案件处理决定,有42篇论文涉及数据造假、代写代投、图片造假、重复发表等学术不端行为[17],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二)科研成果转化效率低

地方高校是国家和地方以及大部分产业创新的重要“策源地”。部分地方高校的优势和特色学科与地方或产业发展高度契合,应主动担当服务产业创新发展的重任,发挥学校在服务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中的作用。然而地方高校科学研究与地方产业发展需求和社会生产实践往往脱节,制约了科技创新能力向生产力的转化。重成果数量轻转化应用的科技评价导向是其中的重要原因。地方高校在科技评价和激励体系中,对科研人员承担的课题项目、发表论文等取得的成果数和级别通常有严格要求。对项目是否符合产业发展需求、项目完成情况,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情况以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关注不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导致高校科学研究与市场和产业需求脱节,缺少前瞻性,科研项目即使完成,其研究结果可转化性也很低,多数科技成果只是科技人员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填表时的数据,未能有效发挥科技成果的价值和意义。如安徽某地方高校2019—2021年授权发明专利384项,其中转化应用101项,占比26.3%;获软件著作权541项,其中转化应用仅2项,占比0.4%。科技成果转化率偏低,制约了地方高校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影响了科研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效能。

(三)评价分类指标单一化

地方本科高校大多为多学科、综合性大学,各学科的发展和学术研究有其特殊规律,每个学科具有特定知识体系和研究范围,即使同一个学科由于知识体系的不断分化也会产生多个领域。每个研究领域科研人员个体的科研素养也有很大不同,有的侧重科研,有的侧重教学,有的两者兼顾。科研评价应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确定不同的评价指标和标准[18]。然而地方高校在制定科技评价体系时,并未结合学校自身特点和具体情况进行分类评价,未考虑学科分类、研究类型、人员岗位等方面的差异,而是按统一的标准进行量化评价,科技评价也多以评价基础研究的指标来衡量所有类型的科研活动,对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以及交叉领域研究的科研人员的差异考虑不足,对科研人员的学科特点缺乏深入思考。这种不分学科、不分类型、不分人员的“一刀切”评价制度违背了高校科技评价应有的考核、激励和约束的目标,科技评价导向也从鼓励科技创新和学术创新,变成了高校职称评定、奖金核算和教师晋升的一杆标尺。此外,科技评价指标通常应包括科研项目、学术论文、科技奖励、开发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学术专著、译著、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效益、咨政报告、研究报告等,而有些地方高校在实际操作管理中只重视论文和项目在科技评价中的权重,出现“唯论文”“唯项目”现象。如安徽某地方高校在申报副高职称评审中,明确要求自然科学类发表SCI一区期刊论文1 篇,或SCI二区以上期刊论文2 篇;人文社科类发表SCI三区以上期刊论文1 篇等,导致很多科研工作者一味追求发表论文。

(四)科技评价周期短期化

科学研究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活动,需要具备探索未知的兴趣和承受失败的耐力,尤其产出高水平研究成果更需要“十年磨一剑”的毅力。地方高校多采用一年一度的考核,考核指标中明确要求教职工每年需要完成多少科研成果,到账多少科研经费,再折算成科研工作量,把科研工作量与年度绩效挂钩。高层次引进人才多采用2至3年作为一个聘期,在合同聘期内明确需要发表几篇高质量论文,立项几项国家级项目等。此外,科研项目的考核周期一般为2~3年,而且在项目完成前还有中期检查。科研人员为完成目标任务和各项检查,以及追求晋升职称和改善福利,往往追求“短平快”,急于发表论文,以应付填写各种检查表格和满足职称评审条件,同时奔波于各种答辩会、评审会等,挤占了科技人员真正用于科学研究的时间。这种短期量化的评价方法,违反了科学研究的规律,滋生了浮躁的学术风气,影响了高校教师队伍特别是青年教师探索科学奥秘的热情。

三、地方高校深化科技评价改革的对策与建议

(一)突出质量导向,推行和完善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

科研评价体系要以科研质量为核心,坚持把研发成果原创性和创新性、创新成果的转化效益、项目完成质量、经费使用效益、专利和奖励等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贡献等纳入评价指标体系[9]130;把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显示度的科研代表性成果作为评价教师科研工作的重要依据;要注重成果的多样化,项目成果、专著译著、品种专利、研究报告、技术标准规范、资政成果等均可作为代表作[19]62;精简优化代表作申报材料,重点阐述代表性成果的创新点和意义;地方高校要逐步建立以突出质量为导向的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切实破除重论文轻应用、重数量轻质量的做法,引导和鼓励科研人员潜心研究、长期积累,做出高质量的研究。安徽农业大学在科研成果质量审核和评定过程中,注重成果的科研价值和社会影响力,鼓励原创与自主产权,激励广大科研人员产出高质量科研成果。第一,在职称评审中重点考察申报者的学术水平、创新能力、实际贡献和发展潜力,注重能力、业绩和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第二,在教学单位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教职工奖励办法中,以“创新突破、高质量发展”为导向,设置引领性发展目标,更加注重“质”,重点奖励体现学校办学水平的标志性成果或对学校声誉产生重大影响的业绩,取消对一般性论文、项目、人才头衔等直接奖励,实现科研评价从追求“量”到追求“质”的跨越。第三,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赋权试点改革,落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奖励和收益分配办法,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渠道,鼓励科研人员与企业联合实施科技成果转化。2018—2021年,安徽农业大学实施科技成果转化168项,转让金额2 860万元,有力提升学校科研服务社会的能力,促进科技进步,推动生产力发展。此外,安徽农业大学坚持需求导向,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强协同联动,联合优势单位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建立创新攻关“揭榜挂帅”制度,提高科技创新供给能力;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和企业重大技术创新难题。多措并举,鼓励基础研究产出高质量原创性成果,应用研究着力解决产业“卡脖子”关键技术。近五年,安徽农业大学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省部级科学技术奖60项,授权发明专利622项,对特色高水平农业大学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规范评价程序,推行和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

同行评议是评审过程科学化和民主化的重要环节,是最权威、最有效的科学评价方式,被全世界普遍采用[20]。目前,对同行评议存在诸多争论,主要涉及大同行、小同行问题,导致同行评价的公信度受到质疑[21]。教育部、科技部《关于规范高等学校 SCI 论文相关指标使用 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 明确提出要完善学术同行评价,引导学者在参加各类评审、评价、评估工作时遵守学术操守,负责任地提供专业评议意见[6]。地方高校要建立和完善以同行评价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逐步采用第三方机构等市场化的方式来完成同行评价。规范同行评议管理,严格把关同行评价专家信誉度,有效防范和查处评议专家滥用学术权力的不端行为,避免或最大可能减少评价过程中的不公平因素[19]62,确保校外专家能够以科学精神客观、有效、权威地对每个候选人进行学术评价。安徽农业大学逐步建立和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第一,构建动态专家库,依托二级学院或科研机构根据学科分类向学校推荐足够数量的、分布合理的、具有较高学术声望的校外专家,严格筛选评议专家,适时调整、维护、更新评审专家库。第二,规范评价机制流程,注重对评价过程的监督,推行匿名评审,实行同行评议专家回避、反馈、申诉和结果公示等,提高评价活动的透明度。第三,建立评审专家评价信誉制度,学校结合每次外审的工作情况,建立对评审专家公信度的考察反馈程序,对评审专家的学术判断力、公信力、实际表现作相应评价。在人才评价、项目评审、职称评聘等学术评价活动中,学校积极推行同行专家评议,对科技成果进行合理的学术评价,保证科技成果的质量,营造公正公平、严谨客观的创新环境,激发广大师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力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

(三)优化评价周期,推行和完善中长周期评价机制

科学研究有其本身的规律性,科研成果的产生需要积淀,甚至需要相当长时间的探索、实验、总结方能产生,优秀的科研成果更需要时间的积累。短期科研评价制度往往造成科研成果的速成和碎化,难以形成有影响力的大成果。因此地方高校要逐步建立和完善长效评价机制,在科技评价改革中,遵循科技创新规律,把握科研渐进性和成果阶段性的特点,结合科研工作实际合理设置科技评价考核周期,突出科研中长期考核导向,鼓励科研人员持续研究和长期积累,减少对科学研究的不必要干扰,克服考核评价频繁、“功利科研”等不良倾向。安徽农业大学经过多年的实践与探索,建立年度和聘期相结合的考核机制,给教师以宽松的时间,鼓励教师产出高质量科研成果。探索实施对从事不同类型研究的教师设定不同的考核周期,对于需要长期探索和检验的基础研究,设置较长的评价周期,一般3~5 年,个别特殊学科,周期可以更长,以避免科研创新的短期化和功利化。对于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研究,遵循市场需求和科研基本规律,采用短期评价和长期评价相结合,短期评价强化过程管理,重点评价研究目标和方向,长期评价聚焦解决行业“卡脖子”关键技术,以及科研成果的社会经济效益等。此外,在考核评价过程中,简化项目成果考核验收程序,减轻科研人员负担,让广大教师从日常烦琐的考核、填表、报销等事务中解放出来,把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科学研究。同时,加强评价结果共享,避免重复评价。逐步构建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的教师中长期评价机制,引导科研人员潜心研究、探索创新,有力推动学校科技成果价值早发现、早实现。

(四)构建分类体系,推行和完善分类评价机制

科技评价应根据评价对象的不同属性和特点,确定相应的评价程序、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只有对评价对象进行正确的类别划分,才能最大限度地使评价对象具有可比性,从而保证评价结果的科学性[19]62。地方高校要立足学校实际、学科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对科研人员、科研成果、科研项目等对象进行分类,建立导向明确的分类评价标准,实行分类管理和分类评价[22],提高成果评价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从源头解决科研评价“一刀切”、标准定量化等问题。对于基础研究注重评价其提出和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的原创能力。对于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类科技活动注重评价其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以及解决产业关键技术问题的实际贡献。对于人文、艺术类研究注重评价其在人才培养、创新文化、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贡献。对于软科学研究注重评价其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情况。对于技术推广、成果转化类科技活动注重评价其技术、成果转化应用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人才是学校发展的第一源动力,为有效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活力,地方高校积极探索和构建科研人员分类评价机制,对不同类型科研人员实行差别化评价,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引导科研人员各尽其才、各尽其用。安徽农业大学结合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创新多元评价方式实行分类评价,在副高及以上岗位设置教学科研型、教学型、开发推广型和思政教育型4个类型岗位,针对不同岗位科研人员实施分类、分层次、分学科制定考核聘用条件,建立与岗位特点和研究性质相适应的评价指标和评价路径,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品德素养、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促进学校人才的培养和使用,提高科研人员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创新意识。推动学校回归学术初心,净化学术风气,优化学术生态,有效激励和引导教师在各自的岗位上创造优秀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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